书城青春此生共饮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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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蝴蝶是否也会怀念破蛹之前(1)

第一次见面的契机,是在学校的论坛里,吵得不可开交。我们同一年级,隔壁班,篮球赛正如火如荼,明里场上热火朝天,暗里依旧短兵相接。

我们班的杨雷雷,是队长,长得也帅,就是脸儿有点儿大,却仍不妨碍他成为万人迷,起码,那时候的我,跟风似的像全班女生一样奉他为神祗,花痴般地在论坛里宣传他的“天赐神力”,简直是乔丹和姚明的结合体。于是有个id叫比福尔摩斯还聪明的,却反驳说,真没看出你们班的大饼脸会有粉丝。

这岂不是在侮辱我的审美吗?于是我不惜诋毁对方的队长作为回应。

这时候一个叫幽灵公主的跑了出来。

她说,我觉得我们队长真的很好啊……他才不像你说的那么差呢……原谅我当年不羁放纵爱刻薄。

我在电脑这端,冷哼一声,7班班花小姐,没想到你也是传说中的胸大无脑,成了某人的脑残粉。

你在20秒后回复我,欺负女生算什么本事,有出息的,学校西墙决胜负。

我天不怕地不怕地赴约了。

你站在我面前,将我端详了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不过想看看是谁那么出言不逊。

是啊。我不但伤害了你,还斗胆伤害你两情相悦的优优。

优优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女孩子,读书好,人漂亮,家庭好,就是性格不太好。当然,这是我唯一可以否定她的地方。她已经拥有那么多旁人羡慕都来不及的东西了,怎么还能这么得了便宜还卖乖,装得分外可怜,好似那些嫉妒不应该投向她,她得到的美丽和殊荣,她都不乐意要似的。

嗯,你们当然可以说我是嫉妒啦。我反正无所谓,嫉妒之心人皆有之不是吗。

你没有揍我,虽然我摩拳擦掌,但你仍说,我不打女生,再讨厌的女生也不打。嗯,虽然,估计大伙儿也不会把你当女生吧。

大眼,你一定不能理解我当时有多恨你,所以我不受控制地拿起一块石头,跟你大吼一声,杨睿凡!你这个臭混蛋!

你虽是个小男生,但毕竟自有一番风度,虽然你信奉睚眦必报,但也觉得,我不过是虚张声势。所以你让着我,结果,我的指甲在你的脸上,划了一道血痕。

你疼得龇牙咧嘴,捂着半边脸说,宋凉邱,你这个泼妇!

你是有理由讨厌我的,我粗俗肤浅,爱摆臭脸,还爱动手打人,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得知你第二天的篮球赛缺席,我一边感到非常抱歉,一边却也轻蔑地想,还真是爱美爱面子到一定地步了。

可是哪怕没有你,那天我们班还是输了。杨雷雷气恼地在场边,我走过去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正在惨白的气头上,直接给扔掉了。

我觉得,那一刹那,我就不喜欢他了。后来你告诉我,喜欢是旺盛分泌的多巴胺,期限三十个月。

我对大饼的热情维持了三个星期不到,寿终正寝。

倒是你和优优,成了众人艳羡的一对。

那天优优也没出现在球场上,之后我经过你们班的时候,看到你脸上贴着一块丑得要命的大OK邦,跟优优说着笑话,优优被你逗得捂着嘴一直在笑,五月初的阳光晒得人骨头都懒洋洋,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刹那,我觉得很美好,也很羡慕。

后来知道,你并非因为脸上落了伤而缺席球赛,而是因为你在跟我恶战一回合后,又去打球,不小心弄伤了脚。

我转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门,门吱呀一声,我正要落荒而逃,被你们知道了我的偷窥,我真该找个地洞钻进去。

你叫了我的名字,然后嘻嘻哈哈地跑出来,递给我一枚胸针。说,你在大展拳脚的时候丢了这个……哎宋凉邱,你还是有这么女性化的东西的呀。

该死的,我竟忘记自己弄丢了它。这个是我爸送给我妈的,我妈将它送给了我,之于我,这是十分宝贵的一样东西。

我站在你的面前,理所应当跟你说声谢谢,可是我还来不及从那些复杂的情绪里抽身出来。

大眼,你不可能会知道,在那一瞬间,我貌似平静坚硬的外表下,内心汹涌,仿佛经历了万千的事。那是属于16岁特有的一种无法命名的感觉,类似成长,却又不完全是。

我刚刚不喜欢一个人了,然后看到了可以名为爱情的一幕和谐画面,你们眼里的星火有点儿烫手过于闪耀,而此刻男主角你站在我面前,手里握着一枚对我而言很重要的胸针,我几乎是抢过你手里的胸针,窘迫地生硬地说了一句谢谢。

你身后的优优叫你的名字,温柔动人的嗓音。

她说,杨睿凡,你连写封情书都有错别字。

然后扯开一个阳光明媚弧度刚好的笑容,看一眼,都觉得自惭形秽。

我迅速溜走了。

回家的公车挤得要命,刚傍晚下了一场暴雨,尘土被雨水冲刷,一股太阳和雨水糅杂的味道,我半天没有挤上公交,烦躁地直跺脚。尔后看到你骑着一辆日式机车,溅起一拨水来,停下来,说了声喂,然后坏笑着看着我,伸出一个手指头说,20块钱,送你回家,坐不坐?

你当时一定笃定我不敢坐,我被你一激将,一屁股坐上去,走就走,我浑身是胆,啥都缺就是不缺钱!20块就20块!

我的鼻子里,充满了阳光和雨水的味道,雨后的傍晚竟然还有夕阳的余晖,应了雨水的加入,朦朦胧胧,如今回想起来,依旧觉得美好。

杨睿凡,我也算是,在最美好的年纪遇见你吧。虽然这个年纪的我,确实不够美好,但是16岁,光这个年纪,都叫如今的我感到时光寒碜,每分每秒都过得艰辛,因而无比的怀念。

而你,确实是美好的,是漫画里的男主角翻版,桀骜却不骄傲,因随性之至而分外令人艳羡。

我为了捉弄你,让你载着我去了北区,兜了计程车都要打表50多块的距离,才辗转回到了我离学校其实不远的家。

然后在北区的木耳街停了下来。

你看我在木耳街点了两份芹菜馄饨,你气呼呼地说,喂,宋凉邱你耍我呢你。

我抬起头来冲你笑说,哪里有,我一向是这么回家的。哪,20块,扣去你面前的这碗馄饨,还剩17块。吃还是不吃,您自由选择。

你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埋头苦吃,然后抬起头来,央求我,求你,宋凉邱,别耍花样了,我再不回家,我妈非揍死我不可。

我到家了,你吁出一口气,卸下了大任,接过我数给你的十七个硬币,撇着嘴说,赚钱可真不容易,宋凉邱,你精明得很,以后做商人吧,能发大财!

我谢你吉言,然后转身上楼,走了几步以后,回头看你已经走远了,又匆忙下来,转身进了旁边的小矮楼房。

我的20块钱,是我一个星期的公交车费,我跟你撒谎了,我缺太多东西,尤其是钱。逼仄的楼道的灯有坏了,不知道是谁家的猫咪在楼道里叫得凄厉,我打了个冷战,硬着头皮穿过常年潮湿的楼道,进了简陋的家门。

桌上还摆着简单的菜肴,常年不会缺的主食八宝菜。我已奢侈地吃下一碗馄饨。于是我一头扎进杂物间,这里也是我的书房。我最珍贵奢侈的一件东西就是身边的这台用了很多年的电脑,是我妈买来炒股用的,后来股票亏了钱,它就归我了。

杨睿凡,其实我一点都不相信上帝是公平的这件事,它让我衣食寒酸,偏偏我又有那样不合时宜的骄傲,因此我举步维艰,过得太不快乐。

那天晚上我在学校门口碰到了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叫刘梅子的女生,听说她不念书了,已经开始工作了。她跟我比划着她的工作环境,并且递给我一张名片,对我说,如果想兼职,call我哦。对了,你恋爱了吗?

我随即想到了你。而下一秒,便看到你从不远处疾驰过来,你的后座上载着优优,你跟我打了个简单的招呼,绝尘而去,你们的背影凝在夕阳的近处,当时我竟矫情地觉得,想要落泪。

美好,真的太美好了。

大眼,我没什么道理讨厌你,所以在你“自以为是”地把我变成你的朋友的时候,我好像也没什么理由拒绝你。

你总让我觉得自己尖酸刻薄,完全沦为你的小女朋友的一朵绿叶,我越是聒噪,她就越像是一朵静静开放的蔷薇。

我曾固执觉得她矫揉造作,可是熟识起来,却发现并不那么一回事。

那天放学后,天色还早。我在学校写了一会儿作业,然后背着书包缓缓出门。

经过你们班的时候,下意识地往里头看了一眼。

你看到了我,像找到救兵似的叫住了我。

我纳闷地看着优优沮丧又羞怯的脸,你们支支吾吾地才让我搞明白,原来是优优来好朋友了。并且弄脏了裙子。

你也挺不好意思的,问我该怎么办,然后有没有卫生棉。

其实我有,但是我的卫生棉特别便宜,怕优优特别娇贵,所以犹豫了下,但一想此刻救急啊,我想什么呢,就掏了出来。

优优指着裙子,红着脸。

我说,没事,我陪你进去吧,我挡着你的衣服。

你总算脱离苦海了,直到看到我俩换了衣服。我换上了优优的裙子,她则穿着我的牛仔裤不好意思地看着你。牛仔裤上有一块大大的油渍,跟她分外不搭。不过,我的屁股后面有一片殷红,跟我也特别不搭。扯平了。

在洗手间时,我跟优优说,你把裙子给我换上吧,我陪你回家换。你惹眼,大伙儿都注意着你,被人发现了就糗大了。我没事儿,而且我书包带长,刚好可以遮住。

那天我跟优优拖着手回家,我很少跟人拖着手,总觉得怪腻歪的。可是优优递过来,我还真不忍心拒绝她。

尔后在她家里,我才知道她家那个张扬跋扈的脂粉厚得我估计足有一斤的女主人,是她后妈。她的语气可真糟糕,人家绵里藏针笑里藏刀,她连绵和笑都给略过了,直接阴凄凄地对优优颐指气使的。而且,在大家眼里的富二代优优,其实根本没多少钱。优优问她要考试费时,她指着她尖声地骂她败家子,又想来骗钱?

我实在看不下去优优几乎发抖的身子,裤子胡乱一穿就跳起来说,喂,老妖怪!凶什么!

她张牙舞爪,可是个欺软怕硬的主,我正思忖着要拿她们家哪个值钱的古董花瓶做要挟,顺便演一下电视剧里的“你过来,你过来我就砸碎它!”她正开口骂我哪里来的小野蹄子,优优已经把我拽出来家门。

那天,只有我口袋里有5块钱,我们用它买了一碗馄饨。优优让我跟你保密,她说她后妈早已经掌握了她家的经济大脉,她一分钱也要不到。所谓大小姐,都是空头名字。

我理解她,这种行为,正像那天你载我回家,我走进隔壁的大楼的心情。

我问优优,可是最近学校不需要交考试费啊。

她天真又狡黠地一笑,骗她的呢。不过最近被识破了,不管用了。其实,我是想给杨睿凡买样礼物。

我们齐头共吃一碗馄饨,那一刹那我意气风发,我觉得优优成了我秘密的好朋友,我要为她而出头,像喜欢你一样,喜欢你喜欢的女孩。

所以我如一个红卫兵般热情和自以为正义地维护着你和优优的爱情,为此破坏过你几株节外生枝的桃花。比如那一次……那个叫罗莎莎的大胆女孩把你拦在学校的小径上,高调地吻了你的唇。你一脸茫然,显然因为被女生占了上风而不爽。

我从角落里跳出来,跟罗莎莎扭打在一起,你好不容易才分开我们,但是我仍揪着她的领子尖声喊着:“记着!他!有!女!朋!友!”这样的后果是,很多年后罗莎莎那一伙人都以为我是你女朋友,并且曾一度暗骂你杨睿凡眼光奇特。

我这样做,除了我已认准我变不了白天鹅,所以也无心嫉妒优优在你眼里的位置,也是对爱情的忠贞的信仰,我不容许其被打破,更不容许我很喜欢的你,背上不忠的骂名。可是我哪里知道,年轻时的爱情转眼就变。你看看罗密欧在见到朱丽叶前,不也是为一个叫罗萨琳的女人消得人憔悴吗?转眼就忘得一干二净,和第二人投入了爱河咏叹一声的爱情悲歌里。

可是这就是青春啊,青春即便轻浮起来,也是值得赞美的吧。

你的生日越来越近。优优在你面前依旧明艳照人,可是一离开你的视线,就会变得愁眉苦脸。我也想给你买点什么礼物,但我也没有钱。这时候,我想起那天放学路上刘梅子给我的电话号码。说,如果想兼职,就找她。

刘梅子给我们介绍了个推销啤酒的工作,在她现在就职的酒吧。这让我和优优都觉得很兴奋。一来马上要赚到第一杯金,就有钱给你买礼物了,第二,也是怀着小女生的好奇心,居然有幸去酒吧。

刘梅子换了一套职业装,看起来比我们大好几岁。我跟优优幸好没有穿校服去,不然肯定被拦在门口。刘梅子看到优优的时候,眼睛一亮,一直在嘀咕,挺漂亮的。客人们肯定喜欢。一定会买你的酒的。说得优优一脸绯红。

她拿出两套制服裙子给我们穿。我跟优优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半天,使劲想把刚遮住屁股的裙子一直往下拽。她苦恼地看着我,我勉强安慰她说,没事的!电视里的推销啤酒的小姐都这么穿,职业规范呢!

当然,我很高兴的是,优优跟我一样,都是飞机场。

然后我牵着优优,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出来,妄图走向我们年少致富的康庄大道,一派领头人的作风,想让自己看起来成熟又老练。

在小包厢里,刘梅子给我们一人端了一杯红酒。优优家里喝惯了红酒,所以她在跟我示意后,口渴万分地一饮而尽。而我呢?患有严重的酒精过敏。于是我啜了那么一滴,又怕刘梅子说我,迅速地倒在沙发后面。

然后,优优便说自己好困好困,便合上眼睛睡着了。

我也觉得有那么点不对劲,我只啜了那么一小口,不至于这么不舒服,晕头转向,但还不至于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