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此生共饮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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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彩虹统统都遗忘(1)

在得知卢弥把哥哥送的礼物给退回来,而他在路边摊喝得烂醉如泥后,我受不了替他委屈,冲动地去找了卢弥。

陪我一起去的,是金少南。

卢弥披着还湿答答的头发,站在宿舍门口,面对我的质问,沉默地像一幅水墨画。

我说,卢弥,你为什么可以这么无情,你难道不会被感动吗?他对你那么好,好到让旁人都羡慕嫉妒,你为什么还是不知道珍惜?

卢弥低垂下头去,抚平了裙子上的褶皱,然后抬起头来,对我笑着说,那么你呢?梁小羽,他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不会被感动而跟他在一起,不会因此产生爱情呢?

我忽然哑口无言,我知道,她说的人,是正在楼下耐心等着的金少南。

“因为你其实比我更知道,感动并非爱情,他非你杯茶,绞尽脑汁地取悦你,送你一切你想要的,对你百般的好,你只有感谢,却无以为报。”

那天从卢弥的宿舍回来,我长时间无言,金少南担心我,不断地问我怎么样,小语你不要不说话,不要不开心好不好?

我抬头看他的侧脸,其实金少南长得真的很好看啊,浓眉毛的人,重感情,眼睛细细的,看起来很温柔,况且他喜欢我那么多年,于是默契万分,也始终不离不弃,只是,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他。

为什么不喜欢。都是因为顾树里吧。他霸占了我心里所有的死角,早就没有容纳旁人的一席地了。

是的,金少南千般好我亦不爱,顾树里万般乖戾,我却无法收心。这大概就是爱情,这大概就是那种我爱我不爱的犯贱作法。

我说,其实我喜欢的男的类型啊,很简单,就是很幽默,很让人不省心,然后,不爱我的男生。

就是顾树里这种,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忽然觉得心里压抑,为了迅速摆脱这种情绪,我装作释然地说,没事!不如咱们去喝杯酒吧!

真未想到,能这么快又碰到顾树里,他和一个陌生女生一起在路边摊吃烧烤,看到我时,站起来朝我摆了摆手,喂,梁小语,一起坐!

谁要和他坐一桌,看他和别的女生浓情蜜意,可是他已经拉好了椅子,我和金少南,只好不情愿地坐过去。

那女生“自觉”地让位,坐到顾树里旁边去,顾树里招呼着服务员上了筷子,加了一大堆的食物,然后问我们要喝什么?

“啤……”“可乐!”金少南方要开口,我已抢答。我喝了啤酒就会脸红头晕,借酒消愁的代价就是有点窘,我坚决不要在顾树里面前出糗。何况,万一我喝多了一时被猪油蒙了心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那不就完蛋了?

而这时候,我又接到了堂姐的电话,语气颇急。

我放下电话揪心极其,抓起包就要走。金少南丢下筷子,虽不明真相,马上跟上。顾树里愣了下,拉住我说,到底怎么了?

我气急败坏,我哥!那混蛋!刚喝醉了被我姨夫抓回去,居然又逃了出去,现在在一个酒吧里闹了事儿!

顾树里迅速抓起座椅上的外套,说,我跟你们一块去。是gaga吧,我去摆平。

我心里忽然有点儿感激,坐在他旁边的女生不满地站起来,抗议道,那我呢?

顾树里翻了个白眼,你先回去啊。

她跺了下脚,活像个不能如愿的大小姐,你不是说好今天送我回家的吗?

顾树里早就收起了之前的笑容,严肃万分地说,没看到我有事吗?谁有空送你啊。

于是背后只传来女生气急败坏的一声咒骂:“顾树里,你这个混蛋!”

我心里不合时宜地跃上一句,嘿,姑娘,你才知道啊?我梁小语,第二眼看到顾树里,就知道他是个混蛋了。

所谓第二眼,是因为第一眼,我像所有心中尚且善良的姑娘们一般,被他不笑时尚且严肃认真的假像给蒙蔽了。当时顾树里穿着一双十七孔的擦色马丁靴,牛角扣大衣的扣子闲散地耷拉着,露出里头的白衬衫,扣子一丝不苟,而此时,云朵飘过头顶,遮住一汪阳光,冬日里的色彩浓郁,把一切都映衬成了复古书里的镶金边的复古场景。

嗯,那段时间,我算是有复古情结,所以,才会在看他第一眼的时候,觉得顾树里,太符合我想象中的样子了。

一声惊叹,一阵诧异,让我停住了脚步,看到他皱着眉头来到我面前。

他一张口,就破灭了我的希冀。

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说,喂,你怎么可以!脚踏两条船呢!

我愣了一下,猝不及防,他一拽我,我本就受伤的左脚踩了右脚一脚,脚踝一阵疼,没站稳就匍匐在地了。

那天金少南搀着我,实际上是因为我的脚崴伤了,不过不算严重,他从路边的药店替我买好了伤药,然后过来要搀我回家。

这个时候顾树里正为自己恶作剧得逞向他身后的几个伙伴抛了个媚眼,一派的狡黠样,却只见他们抛来异样眼神,于是回过头来,吓了一跳。

事情结果是,他们的街头随机恶作剧没有拆散一对是一对,因为我和金少南本就是革命情谊,不可颠覆,倒是完成了弄残一个是一个的宗旨,我的伤势加重,金少南的拳头险些就砸在顾树里的脸上。而顾树里依旧嬉皮笑脸地躲过,然后说,我来背她!

我趴在这个陌生男孩顾树里的背上,疼得眼泪直掉,因此气急败坏地朝他背上抡了两个拳头。而那时候,我哪里会想到,这个事件的肇事者,有一天,会成为我整段青春的肇事者,并且溜之大吉还好,竟敢那样“厚颜无耻”的残留在我的生命里。

顾树里,你真的,就是一个混蛋。

那天在医院包扎好后,尽管金少南百般要求送我回家,我却一把揪住想要溜之大吉的顾树里,然后对金少南说,你必须回学校呀,我的书包什么的都在学校呀,你必须放学前替我弄回来。

金少南委屈地说,我可以先送你回去,再去拿……“不行!”我横眉冷对,“不能便宜了这个臭无赖!”

这时候,臭无赖一脸黑线地扭过头来,露出一排白牙齿来,邪恶地说,喂,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顾树里带领我和金少南到了gaga,我哥在酒吧里喝多了,碰到一个认识卢弥的男生,两人三言两语打了起来,弄坏了无数只杯子。

不过顾树里果然不是盖的,他很快平息了这场差点演化成大事的小战乱。

我让金少南把我哥先给弄回去,我得去附近的取款机把钱给取了给酒吧赔偿。金少南说这事我来吧,我耸着眉头说,那你觉得我能把我哥那么一个一米八五的人扛到我姨妈家吗?

而等我取了钱再回到酒吧时,顾树里说,我已经把帐给结了,然后说什么也不肯收我的钱。

我说顾树里你干嘛呢,搞得像我贿赂你似的,要不要这样子。

顾树里挑挑眉头,我说你干嘛呢,又没几块钱,哪你这条牛仔裤真的丑死了,什么审美观嘛,快去买一条裙子换上当我送给你啊。

去你的,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气得跳脚。

顾树里咯咯咯地笑着,我可不敢要你这么气场强大的女朋友,我胆儿小。

那一瞬间我忽然沉默了,夜色里车水马龙穿行而过,青春仿佛一根蜡烛,燃到了最后,孤独包围着我。

我忽然觉得很伤怀,顾树里见情况不对,连忙摆手说,好了好了,小公主你别生气,我道歉,你的牛仔裤最最最漂亮了,你最最最温柔了,虽然就是对我不太温柔……我感到很丧气,我说,顾树里,我这种女生,是不是没有人会喜欢啊。

顾树里说,那个金少南不是对你忠心耿耿吗?

我摇摇头,我是说,其他的人,除了他之外的人呢?

顾树里,你又怎么知道我说的就是你。

顾树里只是沉吟了一番,然后像是一个很深沉的哲学家般说,呐,小语啊,这世界上有一种女孩子,是不会有太多的男孩子追的。因为她让人觉得只能够认真,绝对不能是玩玩而已,要追她的人,必须是做好准备,要和她过一生的。因为她本身就很珍贵,得到了,再失去,会是件遗憾终身的事。

我沉默着哭了,顾树里,能被你如此肯定,我当是幸福的吧,可是,我还是觉得很悲伤,很悲伤,甚至羡慕起那些看上去“玩玩而已”的女孩子,起码她们一朝一夕离你那么近。

在认识顾树里之后,金少南便把他立为了头号敌人,倒不是因我而吃醋,而是觉得此人过于危险。

这并不假。他过着糟糕的人生,认识了一堆被许多普通人视为“糟糕的人”,并以糟糕为乐,到处招惹事端,招惹桃花。

他招惹到的人,其中一个是我的前桌周桃。

亦如昙花一现,最后害得周桃一个月没有来上课。许多人不能理解,可我深知十多岁的姑娘,是有多在意第一次爱的人啊。尤其对骄傲的女生来说,失恋犹如一个重大的巴掌,拍在自己如花似玉的脸上,让自己无颜见人。而主要是,无颜面对自己的青春。

顾树里,真的是一个大混蛋。

那段时间我与顾树里并不太熟,只是隔三差五的,会在停车场边碰到,然后他会问,咿,你的小男朋友呢?怎么没一起?

我便叉起腰,凶巴巴地警告他,不许再称金少南为我的男朋友。我跟他纯洁的友情,不容他的玷污。

他嘟囔说,还纯洁的友情,他明明就……

我飞起一脚踢他的膝盖,怒目而视,不许他再说下去。

嗯,年轻的时候,总是对流言蜚语有着特定的恐惧,尤其牵扯到“喜欢”的字眼,而对方偏生不是自己爱慕的那个人,那么统统视为禁区,不能提也不愿听。

如果换做流言主角是顾树里,我在想,我会不会也这么生气,还是有点沾沾自喜呢?

可是现在,顾树里正陷于另外一个流言里。

“修好了。”他把我自行车的链条搞定,抬起头朝我打了个响指。

我低声说了谢谢,然后忍不住问他,喂,顾树里,他们说你一个月换三个女朋友,是不是真的啊。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当然不是啊。

我心中一高兴,也许他真的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混蛋呢?哎,谁希望自己喜欢上的,是一个混蛋的男生。可是顾树里接下来又嬉皮笑脸的说,明明就是五个啊~我心一凛,果然臭无赖就是臭无赖,绝对不会被人冤枉。于是一把拉过车,转身就走。

顾树里在后面叫我,喂,梁小语,做了半天修车工,你好歹请我喝杯奶茶啊!

顾树里果然锲而不舍非要把便宜占回去,并且还叫了他的新女朋友。

这个扭着杨柳腰的打扮潮流年纪轻轻就在脸上画了妆,显得我无法记住她的长相的姑娘,满嘴喷射着优越感。捧着我请她喝的奶茶,皱着眉头说,这里的奶茶真的是又便宜又不好喝呢,下次去星巴克嘛,我最喜欢星杯乐了。抹茶味的。

我浑身是刺地反击,没啊,我觉得特别好喝啊。你觉得呢?

并且要拉顾树里下水,我一个人孤军奋战太寒酸太孤独了,他愣了一下,点头说,嗯,我也觉得蛮好喝的~怎料那姑娘又指点起我的裤子来了,咿,你这条裤子,我在百货商城里看到过,要四位数呢~不过你这条,好像不是真的呢。布料有点儿硬呢。

我咧开嘴,朝她笑里藏刀地说,嗯呢,我这条啊,地摊上买的,布料硬得,抡到你脑袋上,你脑袋就起个大包呢。

她被我一噎,楚楚可怜地求救她的混蛋男朋友,阿树啊,我说话比较直嘛,我不是故意要说你朋友的裤子是假的,请她别生气嘛。

顾树里装作没听到,自顾自喝奶茶打哈哈,我把奶茶搁到桌上,乐呵呵地说,没关系呢,我说话也比较直呢,所以我真的有可能,会剥下我的裤子,抡你的脑袋哦。

那天之后,在我义正言辞地表示“如果他不换掉这个女朋友我们就绝交”后,顾树里恢复了单身,可是过了三天,他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新的小怪兽,并且邀请我做奥特曼,求审阅。

其实也不能怪顾树里眼光“独到”,除了那个浑身脂粉气满嘴铜臭味的姑娘外,其他姑娘搁别人那,都算正常且不错,可是顾树里的女朋友,我怎么可能会喜欢?我不大刀阔斧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

可是无论如何,我必须打着“为朋友着想”的旗号,将我的吃醋行径,进行到底。

其实我们还不算好朋友,我们才认识那么浅,那么短,可是我却觉得,暗恋得那么深,那么久了。

真是糟糕的一件事。

我哥清醒后,非要请顾树里吃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