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金融史其实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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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附二:中国金融史大事记(1)

说明:公元年份和夏历年份约有一个月之差。本大事记以公元纪年,夏历和公元的一月之差不作准确推算,夏历十二月仍归人同年的公元内。

商至秦

前16世纪商代以贝为货币,并已铸铜贝。

前11世纪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周武王灭商,“发鹿台之钱”,实行取消债务的政策。

前11世纪西周以贝、铜、布帛为货币,产生了原始布币。

前770~前221春秋战国时,铜铸币发展为布币、刀币、圜钱、蚁鼻钱四大体系,黄金、布帛等亦为货币。楚国铸再金。春秋时,有些国君已注意对贫民实行信贷,有些国君也实行取消债务的政策。战国时秦国已有信用立法。

前613~前591楚庄王更小钱为大钱,孙叔敖劝止。

前524周景王铸大钱,单旗反对,提出子母相权论。

前336秦惠文王“初行钱”。

前221秦始皇统一币制,以黄金为上币,以半两钱为下币。前210秦二世“复行钱”。

西汉、新莽

前202高祖令民铸荚钱。

前186吕后行八铢半两。

前182吕后行“五分钱”。

前179文帝令臣下讨论对鳏寡孤独穷困之人的振(赈)贷办法。这是中国古代有明确记载的赈贷政策的开始,以后历代政府都有不同程度的实行。

前175文帝行四铢半两,实行自由铸钱政策,贾山、贾谊反对。贾谊提出“禁铜七福”。

前154吴楚七国之乱,出征的列侯封君向长安子钱家借钱。

前144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前140武帝行三铢钱。

前136罢三铢钱,行四铢半两。

前119行白金币、白鹿皮币和三铢钱。

前118行五铢钱(郡国五铢)。

前115铸赤侧五铢。

前114废白金币。

前113废赤侧五铢,专由上林三官铸五铢钱。铸多以后,废郡国五铢。

前95铸黄金为麟趾裹蹄。

7王莽行大泉五十、栔刀和错刀。

9行大泉五十和小泉直一。

10行宝货制和五均赊贷。

14行货布和货泉。

更始、东汉、三国

24更始帝铸五铢钱。

25公孙述铸铁钱。

40东汉开始铸五铢钱。

157刘陶反对铸大钱。

186灵帝铸四出五铢。

190董卓铸小钱。

208曹操废董卓小钱,行五铢钱。

214刘备铸直百五铢。

220曹丕令恢复五铢钱流通。

221曹魏废五铢钱,令以谷帛为币。

227曹魏朝廷讨论货币问题,决定铸造五铢钱。

236孙吴铸大泉五百。

238孙吴铸大泉当千。

246孙吴收回大钱。

两晋、南北朝

317~376前凉铸凉造新泉。

319后赵铸丰货钱。

323沈充铸钱,所铸钱人称“沈郎钱”。

338~343成汉铸汉兴钱。

403东晋桓玄要废钱用谷帛,孔琳之提出反对。

430刘宋铸四铢钱。

447刘宋以大钱当两。

448取消大钱当两。

454刘宋铸孝建四铢。

460~465北魏寺院置僧祇粟。

465刘宋铸二铢钱。

482孔颖上《铸钱均货议》,提出铸钱不惜铜爱工的主张。

495北魏铸太和五铢。

5世纪南朝产生寺院质库。

502萧梁铸天监五铢和公式女钱。

510北魏铸五铢钱。

511北魏针对僧祇粟的弊病规定,“若收利过本,及翻改初券,依律免之,勿复征责”。

524萧梁铸铁五铢。

529北魏铸永安五铢。

552萧梁铸当十钱。

553北齐铸常平五铢。

557萧梁铸四柱五铢。

561北周铸布泉。

564陈朝铸五铢钱。

574北周铸五行大布。

579陈朝铸太货六铢。北周铸永通万国。

581铸五铢钱。

585创设义仓。

588前发给京官公廨钱,回易生利,以给公用。

618唐置公廨钱。

621废五铢钱,铸开元通宝。

628在各州县设义仓,贮粮供赈恤和赈贷用。

666铸乾封泉宝,次年废。

701禁止回利作本。

712后规定公私出举每月收利不得过6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不得回利为本。

728规定天下负举,私债月息4分,官债月息5分。

732规定布帛、杂货交易都可通用。以后继续有此类规定。

734宰相张九龄主张不禁私铸,刘秩等人反对。

758铸乾元重宝。

759铸重轮乾元钱。

760史思明铸得壹元宝和顺天元宝。

780杨炎实行两税法,其中户税征钱。

783赵赞在连州用白铜铸开元通宝大钱。

806京师禁飞钱(汇兑)。可见此前已产生飞钱的办法。

817首次禁蓄钱。

821因两税征钱,物价严重下跌,纳税者负担剧增,户税改征布帛、丝纩。

830再禁蓄钱,放宽限额和期限。

845铸会昌开元。

870桂阳监铸咸通玄宝。

895刘仁恭用瑾泥铸钱。

905统一省陌制度,以85文为百。

五代十国

907后梁铸开平通宝和开平元宝。

911前蜀铸永平元宝。以后还有通正、天汉、光天、乾德、咸康等年号钱。楚铸天策府宝、乾封泉宝;乾封泉宝大铁钱流通不便,“市肆以券契指垛交易”。刘守光铸应圣元宝等。

916闽王审知铸开元通宝铅钱。后又铸开元通宝大铁钱。

918南汉刘龚铸乾亨铜、铅钱等。

921后梁规定公私债负纳利到一倍以上的,不得利上加利。

924后唐禁蓄钱。

927后唐规定买卖以80为百。

930后唐规定私债出利已一倍,只许征本,两倍本利并放。

937徐知诰国号大齐时铸大齐通宝。

938后晋铸天福元宝,实行自由铸钱政策,八个月后复禁私铸。后蜀铸广政通宝。

941后晋规定私债取利已一倍的并放。

942闽王延羲铸永隆通宝大铁钱。

943南唐铸保大元宝。闽王延政铸天德重宝铜、铁钱。

948后汉铸汉元通宝。

949后汉规定民纳官以80为百,官给民以77为百。

955后周铸周元通宝。

959南唐铸永通泉货当十钱和唐国通宝、大唐通宝。

北宋

960铸宋元通宝。

970置便钱务,经营汇兑业务。

976铸太平通宝,是北宋最早的年号钱。以后多数年号铸年号钱。

977规定省陌以77文为百。

982四川赋税不再征收铜钱,成为铁钱专用区。令富民放债取利不得过一倍,违者没收。

993规定借富人谷麦贷息不得输倍,未交税不得先偿私债。

1005四川铸行景德大铁钱。铁钱重,流通不便,民间以交子贸易。后交子由富民16户主持。

1006由榷货务兼营便换。

1008禁止新及第授官人借京债。

1022对赊买赊卖作出法律规定。

1023设益州交子务:

1024发行官交子,以二年为一界。

1039铸皇宋通宝(非年号钱)。

1041陕西、河东原用铜钱,为加强陕西战备,在此两地推行铁钱,成为铜铁钱兼用区。铸庆历重宝当十钱。因不准借京债,规定京官、侯选官受差遣出京,可向朝廷借钱50贯。

1069于_安石开始变法。行青苗法、农田水利法。设潞州交子务。

1070罢潞州交子务。

1071行免役法。推行交子于陕西,同年罢。

1072行市易法。交子开始两界并行。

1074北宋原来严禁铜钱出境,本年颁《熙宁编敕》,弛铜钱出境之禁。推行交子于陕西。

1076罢陕西交子。

1081设四抵当所(后称“抵当库”)。

1083推行抵当库于诸路。

1085罢王安石新法。废止《熙宁编敕》。罢诸镇寨抵当库,州县抵当库仍部分保存。

1094推行交子于陕西。

1101铸圣宋元宝和圣宋通宝(非年号钱)。

1103铸崇宁重宝、崇宁通宝当十钱和夹锡钱。设京西北路专切管干通行交子所,推行交子于该路。

1105推行交子于淮南。改交子为钱引,推行于北方诸路,不久即罢。

1106发行小钞,以小钞收兑当十钱。

1107四川交子三界并行。改四川交子务为钱引务。停止收兑当十钱。

1109罢小钞。整顿四川钱引。第41至43界钱引不予收兑。

1126因金兵勒索,汴京大肆搜括金银。

922铸天赞通宝。以后续铸年号钱,并有非年号钱。

995在诸道建义仓,贮粮供赈贷用。

1012规定从明年起被典质的子女替债主做工要计算工钱,用以抵销债务。

1057禁职官在部内放债。

1083禁外官在部内贷钱取息。

西夏

1053铸西夏文福圣宝钱。以后续铸西夏文年号钱。

1119铸汉文元德通宝和元德重宝。以后续铸汉文年号钱。

南宋

1127铸建炎通宝、建炎重宝、建炎元宝。以后多数年号铸年号钱。

1131发行见钱关子。本是汇票,后渐向纸币转化。

1134在州县设抵当库。

1293设广惠库(官营质库)。

1298规定军债以月利3分为限。禁止财主放债给军人。

1306规定军官放债依通例取息,岁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

1309发行至大银钞,铸至大通宝和汉、蒙文大元通宝。

1311罢至大银钞、铜钱,仍流通中统钞和至元钞。开放金银买卖。

1350发行至正交钞,和至元钞并行。至正钞一贯准至元钞两贯。

1354张士诚铸天佑通宝。

1355韩林儿铸龙风通宝。

1358徐寿辉铸天启通宝。次年铸天定通宝。

1360陈友谅铸大义通宝。

1361朱元璋铸大中通宝。

1368铸洪武通宝。户部铸钱机构为宝源局,各省为宝泉局。

1374设宝钞提举司。

1375发行大明通行宝钞。罢宝源、宝泉局铸钱。禁止以金银或其他商品为币。以后还多次禁金银交易。

1376设倒钞机构宝钞行用库。行用库时设时停,存在的时间不长。

1377恢复各省宝泉局铸钱。

1388令各地设预备仓,遇凶岁则开仓赈给(主要用作赈贷)。

1393罢各省宝泉局。

1394禁止铜钱流通。

1404行户口食盐法。从本年至1435年初,朝廷实行增加宝钞回笼政策,户口食盐法和以下的纳钞措施都出于这一目的。

1407规定税课、赃罚折钞标准。

1408铸永乐通宝。以后还铸宣德通宝和洪熙通宝。铸钱主要用于对外支付。

1421定都北京。在北京设宝源局,和南京宝源局并存,分隶两地工部(北京宝源局设立的具体年份不详)。

1424行以钞中盐办法。

1425增加市肆各色门摊税,课钞人官。

1426官员军民亏欠政府的物资折钞缴纳。赃罚以高于市价5倍的标准折钞缴纳。

1428增加各种罚钞项目。

1429增加33府州县的市镇店肆门摊税5倍。定各项纳钞办法。为对来往船只征税,在有关地点设立钞关。

1431本年以后,有些纳钞数额略减。

1432周忱等在苏州、松江、常州创设济农仓,贮粮以供赈贷。

1435放弃收钞政策,课程门摊等项具按洪武旧额征收。开放用钱。

1436江南租税折征金帛。开放用银。政府财政收支日益转向以用银为重点。

1447已有“纹银”的文字记载。

1448再次禁止使用铜钱。

1450实行用钞赎罪办法。从本年至1465年推行宝钞政策有所加强。

1454又令两京塌房、店舍、蔬果园及各色铺行纳钞。

1465诏通钱法。不再致力于加强宝钞的流通,但也不予取消。

1488明代关于放债的立法更趋完备,因不能确定在哪一年,故不能按年记述。京债亦在禁止之列。本年夏昂提出禁官吏债和揭俸钱(放给在京各卫军官),两者都属于京债性质。

1503铸弘治通宝。

1508刘瑾向朝觐至京的各司官索银,每省2万两,被索者往往在京借债,回任后归还,名为“京债”。

1510陆粲《庚巳编》约作于本年,书中提到“钱肆”,是关于钱铺的早期记载。钱铺是钱庄的前身。

1527铸嘉靖通宝。明钱开始有金背、火漆、旋边之分。

1529规定各府州县上解库银要成锭起解,并记年月及官吏、银匠姓名。命各地推行义仓。

1567局部开放海禁。以后对外贸易有很大发展,外国银元流人中国。

1576铸万历通宝。以后还铸泰昌、天启、崇祯等年号钱。明末为铸利而大量铸钱,非铸钱机构亦叮铸钱。

1581张居正在全国推广一条鞭法。田赋以银计算。

l607河南巡抚沈季文指出徽商开当遍于江北,主张对当商征重税。此前河南已对当商征税。

1612吕坤创两利仓、乡会仓、自救仓诸法,本年官应震奏请推行。

1622户部设宝泉局。此前户部已开始铸钱。

1624浙江大水,蔡懋德建议修建社仓赈贷。先在钱塘县实行,后在全省推广。

1640陈龙正在家乡嘉善设社仓,其他各县亦有仿行。御史季悦心将其法上奏朝廷。

1643蒋臣建议行钞。思宗设内宝钞局,日夜督造。不久收场。

1644李白成铸永昌通宝。张献忠铸大顺通宝等。南明福王铸弘光通宝、鲁王铸大明通宝。

1645南明唐王铸隆武通宝。

1647南明桂王铸永历通宝。

1649孙可望铸兴朝通宝。

清鸦片战争前

1644清人关前曾铸满文天命汗钱、天聪汗钱和汉文天命通宝。本年铸顺治通宝。以后历朝年号都铸年号钱。铸钱机构中央为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各省为宝×局。

1647规定每制钱10文抵银一分。但市场并不受此规定约束。

1651发行纸币钞贯,每年128172贯470文有奇。1661年停止发行。

1653铸顺治通宝一厘钱,钱背有“一厘”二字,以示对银的比价。1660年停铸。

1655在各地设常平仓,所贮米谷既用作平粜,也用作赈贷。

1664清代当铺有官当和民当。本年规定每家当铺每年纳税5两。

1673爆发三藩之乱。吴三桂祖孙先后铸利用通宝、昭武通宝和洪化通宝。耿精忠铸裕民通宝。

1679始令设社仓、义仓。

1684开放海禁。

1690在各地设预备仓

1691开始在驻防之地建营仓。

1713k2~祖名义编纂《数理精蕴》,其中有各种物体方寸的重量,库平两的重量标准即以此为据(主要为黄铜重量)。

1723拨内库银90万两生息,所得利银赏给八旗及内务府三旗官兵,以济婚丧之用。

1726两淮设盐义仓。

1729生息银两的发放范围扩大到外省驻防满洲、汉军兵丁。

1731以北京五城官米厂粜米所得钱文发五城官钱铺供兑换银两之用,调节银钱比价。八旗米局和八旗钱铺照此办理。

1736生息银两的恩赏范围扩大到八旗汉军。张家口设祥发永账局。

1738北京取消钱市经纪。1742年恢复。

1740为防止私销,在铸钱原料中加少量锡。以后不加锡的钱称“黄钱”,加锡的称“青钱”。

1744鄂尔泰等奏疏通钱法,提出设立官钱局,通过当铺调节银钱比价;钱市经纪归并一处,便于管理;严禁运钱出京,近京富户不许囤钱100串以上。

1748各督抚讨论米贵之由,多数认为同人口增加有关。

1749为防止选官借京债,许得缺官员向户部借银,银数按道路远近官职高低而定。后一度停止,1763年恢复。

1756停止用于恩赏内务府上三旗的生息银两。

1758清朝关于放债的立法较明朝又有发展,其中提出禁止军官向兵丁放印子银,禁止民人向八旗兵丁放转子、印子、长短钱,禁止放债之徒用短票巧取重利等。本年御史史茂提出严禁放债之人用短票盘剥赴任选官,户部议定凡短票取利即拿交刑部治罪。

1759统一回疆,开始在叶尔羌铸新普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