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他,我们所有的速记员都去观看球赛了,而且如果他晚来5分钟,我也走了。但我很高兴留下来替他工作,因为我可以在任何一天去看球赛,而他的工作却必须在当天完成。当我替他做完了这些工作时,他问我应付我多少钱。我说:“哦,既然是你,大约要1000美元吧。如果是别人,我是不要钱的。”他脸上露出微笑,并向我道谢。
我这样子回答时,纯粹只是开玩笑,丝毫没有想到他会为了那天下午的工作而付我1000美元。但他竟然这样做了!6个月之后我已经完全忘掉此事了,他又来找我,问我拿多少薪水。我告诉他之后,他对我说他准备将我上次替他工作后开玩笑说出的那1000美元付给我,因为他请我到他的办公室工作,年薪比我薪金要多出1000美元。
在那个周六的下午,我在不知不觉中运用了“增加收益法则”。因为我放弃了球赛,提供了一项服务,而这显然是出于乐于帮助他人的欲望,而不是基于金钱上的考虑。
放弃周六下午不是我的责任,但是那是我的特权。
而且那是一项有益的特权,因为它为我增加了1000美元的现金收入,并为我带来了一个更好的职位。
道尼斯的责任是要在下班时间之前留在办公室内,但是在其他人都离开后仍留守岗位则是他的特权。由于他正确运用了他的特权,他获得了一个更高的职位,以及一份更高的薪水。他在新职位上一年的收入胜过在旧职位上干一辈子的所得。
25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项“提供额外的优秀服务”的特权,并且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每天花一小时提供额外的服务获得的收益会胜过我单从全部其他时间获得的收益,因为就后者而言,我们纯粹是在履行职责。
“增加收益法则”并不是我的发明和发现。我只不过是在经过多年的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这些力量可以协助一个人取得成功,于是将它们为己所用,就如同你懂得其重要性之后也可将它们为己所用一样。
你现在就可以开始这个“为己所用”的过程。首先要进行一项实验,这项实验将使你大开眼界,将你不知道自己本已拥有的那些力量展现在你面前。
不过,我要警告你,在进行这项实验时,你不能抱着和某位妇人在试验某段《圣经》中的训导时的相同态度。那段《圣经》之词的大意是:倘若你有着芥子般大小的信念,你对远处的山说一声移到别处去,它便会移走。这位妇人的住处附近有一座大山,从她家的前门即可看见。因此,一天晚上在她临睡前,她命令那座大山移到别处去。
次日清晨她立刻跳下床,冲向门口,向外望去,但是山仍在原处。这时她说:
“果真如我所料!我就知道它还在那儿。”我郑重请求你要怀着充分的信心来进行这项实验,它将会成为你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我请求你把这项实验的目标订为:把耸立在你的成功殿堂所本应存在地方的那座大山移走,因为除非你把这座大山移走,否则你的成功殿堂将无处搭建。
你可能永远不会注意到我所说的这座大山,但它仍然如常地耸立在你的成功之路上,除非你已经发现它的存在并将它移开。
“这座大山究竟是什么?”你会这样问道。
就是你的这种除非你所提供的全部服务都获得了物质报酬,否则就上当受骗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能会无意识地流露出来,并以不为你所知的种种面目破坏你成功殿堂的基础。
这种感觉通常会以这样的言语外示于人:
“又没人给钱叫我做这件事。要是我做了,我就是一个大笨蛋!”你明白我的所指,因为你已经遇过多次这种情况,但你从未发现过这一类人会获得成功,而且也永远不会。
你只有了解和应用某些如万有引力定律般永恒的法则,才能把成功吸引到你身边。我们不能把“成功”像野牛一样地逼入死角,然后将其抓获。因此我们请求你进行下面这个实验,目的是希望你能熟悉这些法则中最重要的一项,即“增加收益法则。”
实验如下:
在今后6个月内,你每天一定至少要向一人提供有用处的服务,但你既不能期望,也不能接受任何金钱上的报酬。
你要以充分的信心来进行这项实验,而这项实验将向你显示你可以利用这项最有力的法则来协助你取得永久的成功,而且你一定不会失望。
服务的提供可采用多种方式。例如你可以向一个或更多特定的人士提供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向你的老板提供服务,亦可向陌生人提供服务。服务的对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乐于提供这种服务,而且唯一目的只是为了让他人受益。
如果你以正确的心态来进行这项实验,你将会发现其他熟悉这项实验的原理的人所发现的这样一个道理,那便是提供服务就会获得报偿,正如不提供服务就会遭受损失一样。爱默生说过:因与果,手段与目的,种子与果实,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果早就酝酿在因中,目的存在于手段之前,果实则包含在种子中。
如果你服侍的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主人,你要多加服侍他。把债务记在上帝的身上。每一件事都会重新得到回报。回报得越晚,就越对你有利;因为这种财富是以复利加复利来计算的。
大自然的法则是:从事工作,你将拥有权力;但是不工作的人,将没有权力。
人们愚蠢地迷信他们自己可以被人所欺骗,他们终生感到痛苦。但是,一个除了被自己欺骗之外,别人是不可能欺骗他的。在我们所有的交易中,总是有一个沉默的第三者存在。事情的本质自会保证每个合约都可获得履行,因此诚实的服务不会招致失败。
在你进行这项实验之前,我们要请你先阅读爱默生那篇名为《论报酬》的随笔,因为它将大大协助你充分了解自己为什么要进行这项实验。
也许你以前已读过《论报酬》这篇文章。请再读一遍!这篇文章的奇怪之处是你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发现。
几年以前,我应邀向东部一所大学的学生发表毕业演说。我在演说中详述和强调了“任劳任怨,不计酬劳”的重要性。
演说结束之后,这所大学的校长和秘书邀请我共进午餐。在我们用餐当中,这位秘书对:长说道:
“我刚刚才发现这位先生在干什么。他通过先帮助别人前进的方法,而使自己站在世界的前列。”
在简短的话语中,他道出了我的《成功法则》中最重要的部分。
帮助他人获得成功是使自己最快获得最大成功的方式。这是千真万确的。
约10年前,当我正在从事广告业的时候,我完全是以本书所提出的这些基本法则来建立顾客群。我把我的名字登记在许多邮购商店的顾客名单上,因此常收到他们的介绍材料。每收到一封推销信,或是一份推销商品小册子,如果我认为可以改进它们的内容与设计,我就立刻着手,然后把改好的东西寄回给原来的公司,同时附上一封信说明这只是我所能替他们提供服务的一个小小的样本(我另外还有很多绝妙的创意),而且我很乐意按月收费向他们提供定期的服务。
这种方式总是能给我带来订单。
有一次,我记得某家公司很不规矩,居然把我的创意据为己有,却未付钱给我。可是这件事结果反而对我有利。其经过是这样的:该公司一位了解此事始末的成员创办了一家公司,由于我前次对他合伙人所做的免费设计极为杰出,所以他请我和他合作,所得的报酬是他原公司所可能付出的两倍。
就这样“补偿法则”弥补了我原先为不诚实客户服务时受的损失,而且连复利一并送还给了我。
倘若我今天正在寻找一个利润很高的行业,我将会再度将重写推销资料的计划付诸实践,为我的服务开拓市场。也许我还会再遇到那些将我的想法据为己有,却又不付给我酬劳的人或公司,但一般而言,人们都不会这样做,因为如果他们公平和我交易,将可获得我继续的服务,这样子对他们反而有利得多。
几年以前,爱荷华州达文波特市的帕尔默学校邀请我向该校学生发表演说。我的经纪人已经为我做好了一切安排,按照当时的条件接受了这项邀请,酬劳是100美元,演讲费和车旅费皆包括在内。
我到达文波特市之后,发现有一个接待委员会在车站迎接我。在那天晚上,我受到了从事公开演讲生涯以来最热烈的一次欢迎。我遇见了许多可爱的人士,从他们身上我搜集到了许多有益的材料。因此,当他们要我列费用清单以便学校开支票给我时,我告诉他们我已经得到了报酬,而且超出我应得报酬的好几倍,因为我在当地停留期间学了很多东西。我拒绝接受酬劳,并且心满意足地回到芝加哥,觉得真是不虚此行。
第二天早晨,帕尔默博士向他的2000名学生宣布了我所说的有关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因而拒绝接受酬劳的话。他又接着说:“在我管理这所学校的20年期间,我曾经邀请过几十名人士前来向学生们发表演说,但是,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人拒绝接受酬劳,因为他认为他已在其他方面获得了回报。这位先生是一家全国性杂志的总编,因此我建议你们每个人都去订阅他的杂志,因为像他这样的人一定拥有许多你们将来走向社会时所需要用到的东西。”
那个星期才过了一半,我所主编的那家杂志已经收到了来自这些学生的6000多美元的订阅费。在接下来的两年当中,同样的2000名学生以及他们的朋友们一共订阅了5万多美元的杂志。
如果你能够的话,请你告诉我,我能够在别处以其他方式投资100美元而获得如此大的利润吗?而我只是拒绝接受100美元的酬劳,就让“增加收益”法则自动为我发挥了效用。
我们一生当中要经历两个重要时期:一个是搜集、分类和整理知识的材料,另一个是争取获得承认的时期。我们必须先学会某些东西。这需要我们大多数人更加努力才行。但是,在我们学会并可以服务于人之后,我们仍然面临一个如何说服别人相信我们的能力的问题。
我们不仅应该随时准备提供服务,而且还要乐意提供服务。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每一次我们这样做,就会赢得一次向别人证明我们自身能力的机会,我们等于向赢得所有人必须获得的承认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不要对这个世界说:“先告诉给我多少钱,我才向你展示我能够干什么。”相反,我们应该这样说:“先让我向你显示我能为你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果你欣赏我的服务的话,再看看你能够给我什么样的报酬。”1917年,有位年届50岁的妇女干着每周15美元的速记工作。根据其薪金数额来判断,她的工作表现一定不会太好。
现在请注意这个变化:
去年,同样还是她这个人,却从演讲台上赚取了10万美元的收入。究竟是什么缩小了这两种挣钱能力的巨大差距,我的回答如下:养成提供比酬劳更多更好的服务的习惯,并因此利用“增加利益法则”。
这位妇人目前名扬全国,因为她现在是应用心理学方面的知名演讲者。让我告诉你她是如何利用“增加收益法则”的。
她每到一个城市就先开始发表15次免费演讲。任何人都可前去聆听她的演讲,不收门票及任何费用。在这15场演讲中,她就有了向听众“推销自己”的机会。在这一系列的演讲结束时,她立即宣布组成一个研习班,每位学生收费25美元。
她的赚钱计划就是如此简单!
她一年工作下来就可发一笔小财,而另外几十名比她更著名的演讲家的收入却只能勉强应付他们的开支而已。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尚未像她那样熟悉作为本讲基础的基本法则。
现在,我要你暂停一下,回答下面这个问题:如果一位年已50岁且没有任何特殊资格的妇人,能够利用“增加收益法则”而使她自己从一个周薪15美元的速记员成为了年薪10万美元的演讲家,那么你为何不能运用这项相同的法则使它为你带来你现在所没有的利益?
不要去管本讲接下来的内容,你要先回答这个问题而且必须正确作答。
你正在为使你自己能在这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而奋斗。也许你正付出的努力能获得最高的成就,条件是要有“增加收益法则”的帮助与支持。因此,你有责任去找出如何使这项法则发挥最大作用的途径。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讨论前面那个问题:因为我决心不让你轻易逃避这个问题,这样你将得不到至少努力回答过所带来的益处。
换句话说,下面这个事实是绝对正确的:你正被迫面临一个将极度影响你前途的重大问题,如果你回避它,那是你的过错。
你可以在读完本讲之后将其置之脑后而不去尝试从中获益。这样做是你的特权。但如果你果真如此,以后每次你望着镜中的自己时一定摆脱不了这种感觉——你故意欺骗了自己!
也许,我这样直言真相不太委婉,但是你之所以购买这本《成功法则》是因为你希望获得真相,没有特意渲染过的真相。
在你读完本讲之后,如果还能重读“进取心及领导才能”以及“充满热忱”这两讲,你将能更充分地了解这几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