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宋八大家名篇著译-曾巩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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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越州鉴湖图序(2)

开初反对者认为,修郑国渠将使秦国劳民伤财,事实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43]西门豹之治邺渠:魏文侯(公元前445—前396年在位)时,西门豹为邺(今河北临漳县)令,曾发动民工凿渠,引漳河水灌田,开头百姓认为“烦苦”,后数代得利。[44]较然:明显的样子。

[45]庆历:宋仁宗赵祯年号,1041—1048年。[46]寤:通“悟”,醒悟。[67]苟简:苟且、简单。不严肃、不认真,今说马马虎虎。[48]弛:松弛。坏:毁坏。冥冥:暗中。

[49]饶:富足,多。[50]方今:当今,当前。[51]窪隆不并:凹凸不一。[52]谨水之畜泄:谨慎地蓄水放水。

泄,放水。[53]闭纵:关、开。[54]润泽之:意思是补充、完善它。[55]举:实行。[56]通判:官名,是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握有裁可、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做某州通判,又可说成“通判某州”。[57]河渠司:负责河工水利的官署。[58]参核:考察验证。[59]熙宁二年:10

69年。[60]卧龙斋:作者的书斋。

【译文】

鉴湖,又叫南湖,南面靠着山,北面连着越州城和运漕粮的河道,东面和西面直抵江边,是东汉顺帝永和五年,由会稽太守马臻修成的,到现在已经九百七十五年了。湖的周长三百五十八里,凡是州城东面南面的水都汇聚到这里。越州的东面,从州城直到东江边,湖的北堤有两座石闸门,有十九条阴沟通向农田,田的南面连着运漕粮的河道,北面、东面、西面连着东江的农田都得到湖水灌溉。州城东面六十里,从东城脚到东江边,湖的南堤有十四条阴沟通向民田。田的北边直抵远漕粮的河道,南边靠着山,西边靠着湖堤。东面连着江边的田都得到湖水的灌溉。州城西面三十里有座柯山斗门,通向农田。田的东边靠着州城,南边靠着湖堤,北边靠着运漕粮的河道。西面连着江边的田都得到湖水的灌溉。总之,湖水灌溉山阴、会稽两县十四个乡的田共有九千顷。不是说湖水只能灌溉九千顷田而已,原来是到江边的田全部只有九千顷。湖的东面有曹娥斗门和蒿口斗门,沿着南堤向东流的水,都由这两座闸门流入东江。湖的西面有广陵斗门和新迳斗门,沿着新北堤向西的水,都由这两座闸门流进西江。湖的北面有朱储斗门,离开湖最远。原来是在三江之上,借着两山之间的地势,疏通成的。在一定的时间察看农田的水,水稍稍溢出点,就打开其中一座闸门,水溢出得多就把两座闸门全部打开,让水注入三江口。这就是所说的湖比田高出一丈多,田又比海高出一丈多,田水少就放湖水灌田,田水多就排田水到海,所以没有荒废的农田和水灾旱灾的年份。从东汉以来几乎一千年,鉴湖灌溉之利没有荒废过。

宋朝建立以后,百姓中才有盗湖造田的。祥符年间是二十七户,庆历年间是两户,共造田四顷。当时,三司转运司还下公文严厉责备州县长官,要他们退田还湖。然而,从此以后,官吏们更加不认真执法,奸狡之民渐渐起来,到治平年间,盗湖造田的共有八千多户,造田七百多顷,鉴湖几乎全完了。湖面仅存的,只有东边运漕粮的河道,从州城到东城六十里,向南通向若耶溪;从樵风泾到桐坞,十里都有水,只是水宽不到十来丈,每年雨水少,田没有干旱,湖水却已经先干枯了。

从此以后,人们争着提出治湖的主张。蒋堂认为应该用惩罚来禁止侵湖变田,奖赏告发的人。杜杞则认为:盗湖造田的好处在于放湖水,因此一下雨,他们就放声喊叫来惊动州县官吏,闸门就打开放水。因此应为此树立石标来量水位的高低,一个石标立在五云桥,水深八尺五寸,由会稽县主管它;一个石标立在跨湖桥,水深四尺五寸,由山阴县主管它。开闸门的钥匙,叫他们都交给州里掌管,水若上涨,就派遣官吏看标志,谨慎地对待闸门的关闭或开放。他又认为应该增高堤坝,修理闸门,对那些敢于盗湖造田的,拔除他们的秧苗,责令他们出力退田还湖,并且加重对他们的惩罚。他还认为不够,又主张应当给会稽县、山阴县的知县加上提举(水利的)官衔,要求他们按法令严加督察,并给他们下等军功的奖赏。吴奎却认为:每年农闲时候,应当雇人挖深湖底,把淤泥堆积成土山,分派两县主管浚湖的事,州长官与转运使、提点刑狱对他们进行监督赏罚。张次山认为:湖已荒废了,只有很小的几处存在,难以仓猝复原。应当加宽运漕粮的河道和其他有利的地方,使水能运漕粮和灌溉农田。一里立一根石柱作标志,石柱内严惩敢造田的人。刁约认为:应当分出湖面的三分之一,

给民众造田。增高湖堤,使它高到一丈,那么湖可以不再开发为田,灌溉之利就自然恢复了。范师道、施元长却认为:加重侵耕的惩罚,还不能使人不犯法,分出湖的三分之一给百姓造田,那么侵占湖面的谁能制止?他们又拿湖水的水位来比较,湖面水位比城里地面高,有的高出三尺六寸,有的高出二尺六寸,加高湖堤来堵水,使水位增高,那么一旦堤坝溃决,湖水必然会毁坏城郭、房舍。张伯玉认为:每天派五千人深挖湖底。使湖深五尺,要十五年才能完工。使湖深三尺,要九年才能完工。可是恐怕开工的时候,一些毫无根据的议论从外面动摇人心,民工在湖内就会溃散,那么即使是有智慧的人,还是不能够一定使浚湖的工程成功。假如每天役使五千人,把堤增高到八尺,一年就可完工。增高湖堤花费的竹木费,共需九十二万三千文,按越州二十万六千户人计算,收他们田赋,免去他们的田租,九十二万三千文那情势是容易凑足的。像这样就可以坐收灌溉之利,而人们也不会烦劳疲惫。陈宗言、赵诚又用水势的高低来责难他。又认为:应当修正吴奎浚湖的主张,确定时间恢复鉴湖。

当时,都认为他们的意见很好。又认为:应当加强赏罚的法令。他们提出的主张就是这些,可以说是够多的了。

朝廷也不是没有听从和采纳,还把它们写进了法令。所以罚款有从三百文到一千文的,乃至于五万文的,判刑有从打一百杖以至于判两年徒刑的,那些法律条文可以说是很精密了。

但是盗湖造田的不但没有停止,反而一天天地更多,湖不但没有加深,反而一天天地更加荒废,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法令不实行,不严肃的,习俗占了上风。

从前谢灵运跟随宋文帝(巡行),请求把会稽的回踵湖改成田,太守孟顗不听从;谢灵运又请求把休崲湖改成田,孟顗又不听从,谢

灵运以至于用话诋毁他。由此看来,请求把湖改成田来获得好处,越州的这种习俗已经很久了。可是鉴湖从东汉经过孙吴、两晋以来,接着到唐朝,又接着到钱镠父子据有越州,鉴湖的灌溉之利没有废弃过。原因是:他们或者凭这块小小的地方跟天下对抗,或者以几个州作为一个藩镇,或者把这里当作一国自己称王,内部有供养官吏俸禄的需求,外边有进贡问遗的奉献,不能平安地过日子。所以他们都增强水土的政令,使人们尽力从事农业,努力生产,他们又都各有各的办法,而以钱镠的法令最是完备,到现在还有

很多在百姓中流传的,那么鉴湖灌溉之利的不被荒废是有原因的了。

近代就不是这样了,天下统一,因为苟安于多年太平的缘故,当官的都害怕兴办事业而以困循守旧为乐,可是那些请求改湖成田的人,他们的话语、劲头往往能够使人动摇。至于兴修水利,又要耗费资财,牵动百姓,自古以来就是难事。所以秦国修郑国渠的工程,有人以为足够用来使秦国疲敝;西门豹开凿邺渠,开头人们也认为是苦事情。如果兴修水利本来像这样,那么我们的官吏谁肯接受难以承担的怨恨,招惹容易到来的指责,去等待未必能完成的功业呢?所以主张虽多却不能施行,法令虽严密却不能照办,盗湖造田一天比一天多,湖面一天比一天小的原因,都是由于这个罢了。所以,我认为是法令不能施行,马虎了事的习气占了上风,难道不是这样吗?存在了近千年鉴湖,它的兴废利弊明明白白极容易看清。但是从庆历以来,三十多年,遭受官吏们办事随便的祸害,到了使鉴湖已经荒废,可是世人还不明白荒废的原因,何况对那些隐微得难以觉察的事,由于苟且简单的缘故,在昏昏忽忽中被弄坏,又怎么能知道它弄坏的原因呢?

现在认为鉴湖不必恢复的人说:“改湖造田的收入已经很多了!”这是当说客的人,替侵耕得利的人说的话。湖还没有全部荒废,湖下边的田已干旱了,这是当前的害处,是多数人看到的事实。假如湖全部荒废,那么湖改成的田也要干旱了。这是将来的害处,而是多数人没有看到的。所以我说:“这是当说客的人,替侵耕得利的人说的话,他们不是真正懂得利害的人。”认为湖不必挖深的人说:“把堤增高堵住水就行了。”这是喜欢辩论的人,替喜欢苟且简单的人说的话。如果拿地势来比较,堵水使水位升高,必定会毁坏城郭,这是护田的人已经讲过了的。拿地势来比较,挖湖底使它加深,然后才不失去它的旧貌;不失去它的旧貌,然后才不失去它适宜耕种的条件。这是议论者所没有说的。另外,山阴的石柱标志,是四尺五寸,会稽县的石柱标志,几乎是山阴县的一倍,堵水使水位升高,会稽如果高一尺,山阴就高半尺。地势的高低不同,那么把堤增高不能算有补益。所以我说,这是好辩之士,替喜欢“苟且、简单”的人说的话,他们也不是真正懂得利害的人。

这两种主张既然不能采用,那么,要想禁止侵湖造田耕种,对告发的人,已有奖惩的办法了。要谨慎地蓄水、放水,已有关水、放水的办法了;要彻底地杜绝敢于造田的人,那么拔去他们的秧苗,责令他们尽力还湖,加重对他们的惩罚,也有办法了;或者要州县长官与转运使、提点刑狱承担治湖的责任,或者要禁止到石柱之内造田的,又都有办法了。要知道挖湖的深浅,用工若干,花多少时间;要知道加高堤坝,竹木费要多少,费用从哪里筹集;要知道挖出的淤泥堆在什么地方,又都已经计划好了。要知道开工的时候,如果毫无根据的议论从外动摇民心,民工在湖内溃散,就不能够把事办成,也已经讨论过它了。如果能收集各种说法,考察它们可以还是不可以;采纳可以的,又用自己的意见加以充实它,如果现在说的话一定办到,定的法一定实行,那么,什么事业不能够办成,什么利不可以恢复呢?

我刚蒙恩在越州做通判,就向人们打听鉴湖兴废的事,访问那些能够说出利弊实际情况的人。等到了任上,然后又向会稽、山阴两县询问鉴湖的地图,又向州与河渠司询问有关文书,把了解到的情况加以考察验证,制成新的鉴湖图,仔细周详地加以研究,把需要说明的写完,然后对利弊的实际情况弄清楚。因此把它依次一一论述,希望统筹计划农田水利的人参考它。熙宁二年冬季,写于卧龙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