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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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秦王饮酒

秦王骑虎游八极,剑光照空天自碧①。羲和敲日玻璃声,劫灰飞尽古今平②。龙头泻酒邀酒星,金槽琵琶夜枨枨③。洞庭雨脚来吹笙,酒酣喝月使倒行④。银云栉栉瑶殿明,宫门掌事报六更⑤。花楼玉凤声娇狞,海绡红文香浅清,黄鹅跌舞千年觥⑥。仙人烛树蜡烟轻,清琴醉眼泪泓泓⑦。

①秦王:旧说有二。一说指唐德宗李适(kuò括)。李适未为太子时,曾被封为雍王;雍州即秦地,所以称做秦王.但李适一生,却说不上“骑虎游八极”。一说指秦始皇,但篇中又未涉及秦事。按,秦王可能是指唐太宗李世民,他曾封秦王。唐初有舞乐《秦王破阵乐》,可见唐代歌颂李世民的文艺作品,是有称他为秦王的。这两句赞美秦王威镇八方,他的剑发出光芒,照耀天空,显出一片碧色。

②羲和:古代传说为给太阳驾车的神。敲日:是说他赶着太阳走,所以鞭打它。玻璃声:形容羲和敲日,好象发出敲打玻璃的声音。劫灰:指劫火的余灰。佛经说,经过一次大水、大火、大风,毀灭一切后,人类重新生长起来,叫做“一劫”。这里似也包括其他灾难,所以接着说天下已太平。古今平:古今太平之时。一作“今太平”。这两句意思说,岁月推移,一切灾难都已过去,秦王平定了大乱,天下已经太平。

③龙头:铜铸的龙头酒器。酒星:《晋书·天文志》说天上有酒旗星,主管晏饮。金槽:镶金的琵琶弦码。枨枨(chéng成):琵琶声。

④酒酣:酒兴正浓。喝:这里指大声命令。这四句意思说,在清静的夜晚,斟酒开宴,琵琶在弹奏,吹笙的声音象落在洞庭湖上的雨声。这时,意气正豪,喝月倒行,使良夜长在。

⑤银云:云被月光映照,灿烂如银。栉栉(zhì至):等于说“栉比”,形容象梳子齿那样紧密排列。瑶殿:对石头筑成的宫殿的称美之词。瑶,美玉。宫门掌事:守宫门的官员。六更:各本作“一更”。清吕种玉《言鲭(qīng轻)》引作“六更”,用来证明唐代一夜分为六更。六更,天将拂晓。这两句意思说,月光照得白云如银,层层宫殿鲜明。秦王正在欢乐饮宴,守宫门的官员却来报告天将拂晓。

⑥玉凤:指歌女。声娇狞:歌声婉转。“狞”应为“儜”,微弱之意。海绡(xiāo霄):鲛(jiāo郊)绡,一名龙纱,传说为海中鲛人所织。黄鹅跌舞:可能是舞名,或者是形容舞蹈姿态。“鹅”,《文苑英华》卷三三六作“俄”,一些注本据此认为是“娥”的误字,指穿黄色衣衫的舞女。千年觥(gōng功):举杯祝寿的意思。觥,古代的一种酒器。这三句意思说,花楼上歌女们唱着悦耳的歌声,舞女们穿着鲜艳的红色花纹的龙纱衣,播散出清淡的芳香,跳着优美的舞蹈,举杯祝秦王长寿。

⑦仙人烛树:刻有仙人的蜡烛台,其分枝似树。清琴:即青琴,传说中的神女,这里指宫女。这两句说,烛台上的蜡烛飘着轻烟,宫女醉意朦胧,眼泪汪汪。

这首诗颂扬“秦王”的英武,歌颂他平定了天下,还写他通宵达旦饮酒作乐的场面,寄托作者对统一祖国的英雄人物的神往和怀念。诗写得有气势,而且色彩鲜明,音节响亮,读了真有“羲和敲日玻璃声”之感。“酒酣喝月使倒行”一句,尤其有很大的气魄。

酒罢张大彻索赠诗时张初效潞幕,长鬣张郎三十八②,天遣裁诗花作骨③。往还谁是龙头人,公主遣秉鱼须笏④。太行青草上白衫⑤,匣中章奏密如蚕⑥。金门石阁知卿有,豸角鸡香早晚含⑦。陇西长吉摧颓客⑧,酒阑感觉中区窄⑨。葛衣断碎赵城秋,吟诗一夜东方白⑩。

①效:就职。幕:幕府。古代军队出征,宿营用帐幕,后来将军府就叫作幕府。

②鬣(liè列):指胡须。三十八:张彻当时三十八岁。

③裁诗:写诗。花作骨:写得漂亮的意思。这是称赞张彻有诗才。

④龙头人:为首的人。三国时华歆、邴原、管宁三人同学,感情很好,当时人们把他们比做一条龙,说华歆是龙头,其余二人是龙腹和龙尾。秉:持。笏(hù互):古代朝见皇帝时所用的手板。据《礼记》,周代大夫用鱼须笏(以鲛鱼须装饰的笏)。这两句说,和张彻往来的人,没有比他强的,公主就推荐他,叫他当了官。

⑤太行青草上白衫,唐代没有作官的人穿白衣,八品九品官穿青衣;潞州在太行山区,故说“太行青草上白衫”。这句是说张彻到潞州去,是初次作官。

⑥章奏:写给皇帝的文书。密如蚕:是说起草的章奏很多。

⑦金门:汉武帝时皇宫有金马门,东方朔等著名文人曾在这里待诏。石阁:西汉皇宫有石渠阁,是皇帝藏书之所。卿:对人的亲热称呼。豸(zhì帜):兽名。传说它专喜用角顶不正直的人。汉代御史的帽子作豸角形。鸡香:鸡舌香,又叫丁香,芳香植物。汉代尚书郎(皇帝身边掌管文书一类的官员)在皇帝面前奏事时,口里要含鸡舌香。这两句说,金马门和石渠阁,你准能去;御史、尚书郎,你迟早要做。这是说他还将做更大的官。

⑧陇西:郡名,在今甘肃东南部一带。李贺的祖先是陇西人。摧颓:光阴抛废,这里是不遇于时的意思。

⑨酒阑:饮酒接近结束时。阑,晚、尽。中区窄:犹如说天地窄。

⑩葛:植物名,纤维可织布。断碎:破烂的意思。赵城:地名,在今山西霍县南,李贺和张彻就在这里饮酒。这两句说,一个秋天的夜晚,作者在赵城,衣服破烂不堪,为了写诗赠张彻,一直吟咏到天亮。

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李纯元和九年(814)。张彻,排行第一,故称张大,他是韩愈的门人和侄女婿。这时张彻初次作官,任潞州(治所在今山西长治)节度使的属官。酒后应张彻的要求,作者写了这首诗相赠。诗中赞扬了张彻的诗文写作才能,也反映了作者自己的穷愁潦倒,以及他的苦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