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天命的注定·朱元璋帝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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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经营应天 —— 奠定王霸事业基础(4)

至正十六年(1356年)春夏之际,徐达受命出征镇江。临行之际,朱元璋特地叮嘱说:“镇江有秦元之者,才器老成,当询访,致吾欲见之意。”徐达受命访得秦从龙后,朱元璋为表示尊重,立即派侄儿朱文正和外甥朱文忠代表自己,携带金绮登门礼聘。秦从龙到达应天之日,朱元璋亲自到龙江(今南京中山门外长江边)迎接,并安排他与自己一同住在应天的一位大户家中,“朝夕访以时政”。后来,朱元璋搬到旧元朝的御史台府居住,也同时将秦从龙安置于西华门外,依旧“事无大小,悉与咨谋”,每每“称先生而不名”,始终尊敬如一。每逢秦从龙的生日,朱元璋与太子朱标皆“厚有赠遗,或亲至其家燕饮”。

朱元璋如此礼遇,令秦从龙感动莫名,他将“笃学博览,精象数之学”且平素常爱“引伊、吕、诸葛为喻”的大才子陈遇推荐给了朱元璋。陈遇献给朱元璋的保国安民之计乃是——“以不嗜杀人,薄敛,任贤,复先王礼乐为首务”,与范常、朱升等人英雄所见略同。另外,陈遇还是一位大画家,他“善山水,尤工写貌,尝为太祖写御容,妙绝当时”,这等手段,在没有照相机的时代,委实能为朱元璋带来许多便利。

朱元璋凭着“予思英贤,有如饥渴”的诚心,广纳贤才,以致幕下谋士云集。不过,与许多仅仅为了博取“礼贤下士”名声的历史人物不同,朱元璋的精明和可贵之处在于:他深谙知识分子身上所蕴含的巨大能量,对待这类人,他务实不务虚,务求人尽其才。

朱元璋曾经对中书省的官员打过一个关于如何使用人才的比方——“莫耶(指名剑)之利能断犀象,以之斫石则必缺;骐骥(指良马)之驶能致千里,以之服耒则必蹶。”因而用人之道,“要必处之得其宜,用之尽其才可也。”根据这个原则,凡熟于谋略、博治经史者,如李善长、刘朱升、刘基、宋濂等人,置于幕府,作为参谋;善于策事,老于世故者,如汪广洋、章溢、叶琛等人,任命做地方行政长官,掌管一方事务;而精通兵法,富于奇计者,如冯国用、胡深等人,则任为将官,率兵作战,攻略城池……真正做到了因才授职,才尽其用。

元末时期,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出身于地主家庭,在天下大乱之际,他们或在元朝官府为官,或自募“义兵”自保,多数都曾与农民起义军为敌,手上沾有农民军的鲜血,因此,对朱元璋的招降既疑又惧。为打消这种顾虑,朱元璋特地声明:“吾当以投诚为诚,不以前过为过。”为了广开贤路,朱元璋屡屡叮嘱麾下诸将:每次征伐城池,当以举贤为要务——“得贤者赏,滥举及蔽贤者罚”。正是因为这种赏罚办法,胡大海作为一名战将,在战事攻伐之余,才会用心搜罗并举荐宋濂、刘基、叶琛、章溢等人。其他将领,亦是如此。

朱元璋用士的另一个精明之处,在于事必躬亲,恩威并施。凡有儒生归附,一律“禁诸将擅用”,而是亲自考察,然后加以任用。他采用这种办法,可以把智力资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一人手中。对于所克城池,朱元璋严令:“将官自守之,勿令儒者在左右论议古今,止设一吏管办文书,有差失,罪独坐吏”。举一个案例:朱文忠在攻打婺州期间,有人检举说儒生孙履、屠性、王天锡、许元等人在他旁边干预公事。朱元璋当即令人将这群儒生押到应天,处死了孙履、屠性,其他人被责罚之后降为书吏。这个事件颇有警示效应,试想,朱元璋对自己的亲外甥尚且如此,对待他人,更何以堪!此外,朱元璋还明文规定,凡所归附儒生,任用之后,“如有逃者处死”!凡此种种,都是朱元璋在驾驭儒生时,所采用的“威”的手段。

儒生大多手无缚鸡之力,靠转动脑子吃饭,一般不会直接危及主公的性命,故在不违反“不许效命他人”的原则下,朱元璋一般都能做到对其以礼相待。可是,对于被俘的敌方将士——那些赳赳武夫们,朱元璋又是怎样一个态度呢?概括来讲,大体是:根据情况杀掉庸碌之众,杀鸡骇猴,以绝后患;同时尽力招降英雄级的将官,以达到为其所用和邀买天下英雄之心的目的。

杀俘,是元末时期战争各方最常采用的一种手段,目的无非是为了泄愤和立威。尽管朱元璋身边的好几位谋士都异口同声地劝他慎杀少杀,他也对此表示赞同,可是,如果查阅史料,还是能够发现朱元璋杀降的诸多记载。

一生追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的明初文人俞本在其所著的《明兴野记》中记述了两件事情:其一,至正十七年(1357年)五月,耿炳文攻占长兴之后,张士诚派左丞潘原明等人率兵反攻,被耿炳文击败,“生擒一千余人,解应天斩之”。其二,至正十九年(1359年)五月,朱元璋亲征婺州时曾得张士诚降卒五千余人,先是令他们戍守婺州,在他返回应天之际,思来想去觉得这些降卒不可靠——“恐生叛意;欲带回京,恐中途遁去,悉斩珩双溪上”。

动辄便是成千上万颗降卒之头落地!朱元璋所谓的不嗜杀,恐怕只是针对所破城池中的百姓而言,对于那些缺乏合心降将监管的降卒,他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不过,对待敌方有名望的官吏或者堪称英雄的将领,朱元璋则又一种态度。纵观朱元璋的征战生涯,他很少主动去诛杀这类俘虏,每每总是耐心劝降,力争为己所用。

例如,至正十六年(1356年),淮西宣慰使兼都元帅康茂才在集庆战败被俘,当朱元璋亲自提审时,康茂才很实在地说:“前日战,各为其主;今日屡败,天数也。死生惟命!事至于此,苟得生全,尚竭犬马之力,以图报效!”朱元璋欣赏他的直率,笑而释之,令其仍然统率旧部。次年,康茂才因战功被提升为秦淮翼水军元帅。至正十八年(1358年),康茂才又被委任为营田使,领兵屯田,四五年下来,为朱元璋实施“广积粮”战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又如,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攻占太平时,元朝万户纳哈出被俘,朱元璋“待之甚厚”,并令下属劝其投降。纳哈出说:“荷主公不杀,诚难为报。然我本北人,终不能忘北。”徐达等诸将觉得放虎归山,恐遗后患,主张杀掉。朱元璋表示:“无故而杀之,非义。吾意已决,姑遣之。”然后发放路费,放他回归北方。

再如,攻占集庆时与康茂才一起归降的元帅林某,同样受到朱元璋的优厚待遇,并且留任原职。可是不久,此人竟然寻机带着队伍逃到了杭州。朱元璋得到报告,对诸将说:“林思旧主,既去匆追。”类似例子,不胜枚举。

一面是为防患于未然而对普通士兵动辄成千上万的杀戮;一面却是对敌方将领近乎毫无原则的迁就!这除了邀买天下英雄之心的用意之外,个中奥妙还折射出朱元璋出道初期那种难以为人觉察的微妙心理:即下意识地漠视那些与他一样出身卑微的普通士兵;与此同时,心中又本能地尊崇那些哪怕已经沦为自己阶下囚的旧统治者,潜意识里希望通过施恩的方式为自己的将来多预留一条后路。如此作派,真乃社会底层人民人性的一种悲哀!

以上讲了朱元璋对待人才的态度和原则,接下来说说“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一战略方针的落实情况。

这里倒着来讲老儒朱升所进献的这九字策略。所谓“缓称王”,就是劝告朱元璋不要像徐寿辉、张士诚那样急不可耐地称王称帝,这个策略与朱元璋的心思暗合。早在郭子兴准备在滁州称王的时候,朱元璋就曾力劝主公不要急于称王,以免树大招风。郭子兴死后,朱元璋将这支部队的领导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地盘也不断扩大,但是,精明的朱元璋始终在形式上保持着与宋政权小明王的隶属关系——“文移用龙凤年号,旗帜战衣皆红色”,所有对外的政治宣传也一概采用宋政权的“复宋”口号,诸如“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又如“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大宋之天”……这些旗号传递给世人的印象无不是遵奉小明王的旨意而行事。再有,朱元璋的政治身份——从和州都元帅府左副元帅,一直到吴国公,甚至连后来的吴王,这些职位和爵位,要么为宋政权所封,要么名份上是置于宋政权的皇帝之下。

朱元璋精于世故,眼见小明王、徐寿辉、张士诚等人树大招风,一个个都成为元朝统治者的眼中钉,沦为政府的重点打击对象,而自己则在夹缝中悄然坐大,此情此景,令他备感欣然和庆幸。他怎么可能去做那种必定先烂的出头椽条呢?朱升所提出的“缓称王”,只不过与他英雄所见略同而已,但听无妨。

“广积粮”其实只是一种象征性说法,本意是指国富民强。若要达成这一目标,则需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领域,全方位予以经营。下面来看看朱元璋是怎么做的。

政治上,朱元璋主要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网络人才,识人用人,这个方面前文刚刚讲过,不再累述;另一重大措施就是“轻罚宽政,惩贪简赋”。

读者知道,导致元末农民大起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蒙古族统治者针对汉人制定了过于严酷苛刻的刑罚和赋税制度,百姓忍无可忍,最终揭竿而起。作为元朝苛政的直接受害者,朱元璋家破人亡,他本人四处流浪谋生,其痛切感受远非常人可比,一旦等到自己手握大权,轻罚宽政、惩贪简赋便成为当然之举。

在“轻罚宽政”方面,朱元璋曾于至正十七年(1357年)十二月、至正十八年(1358年)三月和至正十九年(1359年)三月,数次下令释放或从轻处罚监狱里“除大逆无道及敌之侦伺”之外的所有罪犯。其理由是“治新国用轻典,刑得其当,则民自无冤抑”,又说:“用刑不当则无辜受害,譬之薅草莱者,施傅(将单人旁换成金旁)不谨,必伤良苗。绳奸慝者,论法不当,必伤善类。故刑不可不慎也。”因为时值灾荒和兵乱连年时期,大多数人或迫不得已,或一时误犯,虽触及刑律,但并非大恶不赦之徒。他们一朝被赦,亲人团聚,皆对朱元璋感恩戴德。

朱元璋作为贫苦佃农的儿子,在实施“惩贪”这一政策时,不仅落实得具体到位,而且甚至还倾注了其个人感情。有例为证: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正月,朱元璋曾将贪贿枉法的行省都事王用言凌迟处死,将刑讯逼供的行省按察司佥事宋廉使乱棍打死!至于他称帝之后,对贪赃枉法者动辄施以“剥皮实草”之刑,堪称家常便饭,此类案例后面将专门讲到。

在“简赋”方面,朱元璋曾多次设法减轻百姓的赋役负担。至正十八年(1358年),他下令在徽州实行土地经理制度,令“民自实田”,这个办法可以杜绝地主大户向政府隐土地而把赋税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至正二十年(1360年),朱元璋下令废除了当时各派军阀广泛实行的“捎粮”制度,实实在在地解除了辖区百姓的一大负担。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又下令,所辖府县统一按照“赋税十取一”的标准征税。

此外,对于那些刚刚攻占或遭受天灾的地区,朱元璋还实行免税或减税的办法,力图使当地百姓能够休养生息。他曾对下属官僚说:“我积少而费多,取给于民,甚非得已!然皆为军需所用,未尝以一毫奉己。民之劳苦,恒思所以休息之,曷尝忘也。”这句话颇能表达他体恤民生之艰难的心声。

当然,朱元璋之所以能够实行“简赋”政策,除了他心中那种天然的恤民感情之外,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他成功实施了军队屯田制度。这一点,前文有所提及,这里细说一下。

在占据应天之后,考虑到军粮奇缺,仅靠向百姓“捎粮”,民怨沸腾不说,其实也没有什么保障,因此,朱元璋决定自力更生,让军队自产自食。他号召所有戍边将官带领士兵就地屯田,“且耕且战”。耕地不足时,可以租种地主的闲置荒地,由军队按所租田亩数量直接交纳田赋。官府文职人员则按人头分拨给职田,由其雇佣佃农耕种,以所收获的粮食充抵俸禄。与此同时,又设立“以修堤防,专掌水利”的营田司,任命前面说到的那位元朝降将康茂才为营田使,率所部人马兴修水利,协助各地守将垦荒屯田。

这些办法效果不错,几年下来,收获斐然。截止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应天的粮库“所存得谷一万五千石”,除了“以给军饷,尚余七千石”。人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得到解决,军心也就稳定下来,军民关系更是大为改善。

在主抓粮食生产的同时,为了广开财源,朱元璋的应天政权又制订了《盐茶法》,对盐、茶、酒、醋等商品进行征税。同时,又对渔业、竹木实行征税。税收额度因行业、年度而异,大体是按二十分之一的比例收取。为了自己掌握经济命脉,朱元璋还下令设立《制钱法》,自办硐矿,铸造“大中通宝”,用以代替元朝的纸币。另外,鼓励百姓大量种植桑、麻、棉等农副业,并辅以相关奖惩制度。几年下来,府库充盈,百姓富足,收到良好的效果。

说完了“广积粮”,最后再来说说“高筑墙”。这也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其本意无非是指城池坚固,军队精锐。朱元璋每占领一个地方,便令守城将士深挖沟堑,加固城池,不必细说。这里重点来看看应天政权的军队武装建设。

首先是重视武装部队的军事训练。朱元璋的军队成分来源复杂,有郭氏本部人马,有归降敌军,也有从民间招募的新军……鱼龙混杂,军事素质参差不齐。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提出一个观点——“兵不贵多而贵精,多而不精,徒累行阵”。为此,他令带兵将领平素各自训练所部将士,然后定期检阅,以相应的奖惩办法调动广大将士进行军事训练的积极性。在这方面,朱元璋同样以身作则,早在滁州时期,朱元璋就曾亲自将数万人马的乌合之众训练成为一支军容整肃、号令严明的生力军,然后交由郭子兴检阅;占据应天以后,他又曾数次举行盛大的阅兵仪式,用以鼓舞士气,壮大军威。

其次是严格军纪,不徇私情。下面举几个典型的例子。

至正十六年(1356年),徐达奉命攻打镇江,为了使镇江百姓免遭士兵的蹂躏,朱元璋与徐达、李善长等人合演了一出双簧:在出征之前的军事会议上,朱元璋历数徐达“尝纵士卒之过”,声言欲以军法论处,这时李善长出面作保,请求让徐达以攻打镇江而不祸民为保,让其立功赎罪。徐达率军攻下镇江,大军入城,果然纪律严明,秋毫无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第二个例子更为典型:至正十九年(1359年)夏天,胡大海率军攻打绍兴之际,其子胡三舍违反“禁酒令”,私自酿酒经营获利。朱元璋闻报,下令斩首。都事王恺劝谏道:“胡大海现总兵攻绍兴,可以本官之故饶他。”朱元璋一听,更是怒不可遏,吼道:“宁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坏了我号令!”竟然亲自抽刀手刃了胡三舍及另外两名同案犯,执法何其严厉!

朱元璋治军严格,自己更是率先垂范。在亲征婺州期间,军队实行宵禁,某夜他私自出行,被巡逻士兵拦下,随从张焕对士兵说,这位是“大人”,赶快放行!没料到这位士兵毫不买账,朗声回答:“我不知是何大人,只知犯夜者执之!”朱元璋想想,觉得巡逻士兵做得很对,只得知难而返。次日,派人赏给这位士兵二石米,从此遵守禁令,“后不夜出”。

良好的训练,严明的军纪,再加上藏兵于民的民兵制度,朱元璋的军队终于被打造成为一支纪律严明、攻无不克的威武之师。

再结合充盈的国库和良好的军民关系,朱元璋韬光养晦的战略目标也一步一步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