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断,理还乱,加上越避之不及的越会发生,一切混乱便慢慢变成了混沌。因为尚世集团和我们机构的业务范围相似,所以我们被同时邀请参加了一场舞会。作为单位的文艺骨干,我怎么都逃脱不了出席的命运。平时什么都不加掩饰不加隐藏,把什么技能都让领导知道了原来也不是好事,到这种节骨眼儿上连撒个小谎都毫无机会,怎么着都需要一两个会跳舞的去撑撑场面,正所谓“形象问题”或“面子工程”。周五才蹦完迪,周六晚上却又被临时通知要去参加舞会,我都快成Dance Queen了。在只能选择去的情况下,又一个难题来了--我穿什么。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晚宴的我,着实没有适合这种场面的行头。这可愁煞了贫苦的我,总不能为了一次活动去买一件只能穿一次的奢侈衣服吧?多么希望自己是童话中的灰姑娘,会得到好心仙女的帮忙,只要仙女棒那么一挥舞,立马就会有一身亮眼夺目的晚礼服在身,连头都不用梳理。可是自从我这个被号称为天使的天使流落人间后,就再也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什么神奇而美妙的故事了,所以Day Dreaming结束。从衣柜里面千挑万选,最后还是选择了一件及膝旗袍。正好近两年流行中国元素,穿旗袍也不会太失礼。
为了配合旗袍上的古典元素,也将长发盘起,装一把成熟和淑女好了,呵呵,虽然那并不是我惯常表现出来的风格。穿上银色的高跟鞋走进金碧辉煌的宴会大厅的时候,或许因为脚上闪耀的鞋而挺拔自信了起来。虽然今天辛德瑞拉还是原来的灰姑娘,但是一旦把跳舞时习惯的站立姿态表现出来,就会有十二分的自信穿过人们的目光,走过拥挤的人群。这也许就是女人喜欢高跟鞋的原因吧。寻找同类的急切心情让我很快就找到了组织,看到熟悉的面孔便会让人安心。但是,突然,那张熟悉的面孔又撩拨起了我内心阵阵的涟漪。我微微转身准备从身边的自助酒桌上挑选喜爱的饮料,可是就在视线画过一道圆弧的时候,远远地看见他正端着红酒杯与人聊天,越过背对着我的那个人的肩膀,我还是清晰地看见了他,不知道是因为距离不够远,还是因为实在难以磨灭。不知道男人是不是也有心电感应,他居然朝向了我的方向,看见我便露出浅浅的一笑,哎呀,可是最令我难以招架的便是他的笑容。我立马转回来,杯中的饮料差点洒了出来。
晚餐过后,舞会在悦耳的音乐声中慢慢进入状态,起初三三两两聊天的人群也都开始邀请或被邀请着进入中央的地毯上翩翩起舞。虽然不是很擅长交际舞,但是坐在一旁默默地欣赏也别有乐趣。看着同桌的人起起坐坐,我还是没有接受别人邀请去跳舞的动力,哪怕是晚宴时几杯红酒的刺激之后。薛主管可能实在看不过去了,开始了唇舌劝导:“小邱啊,去跳支舞吧,这里这么多优秀男士,也应该给人家一个机会嘛!”话音还未落,一双黑色的皮鞋出现在了我低下头害羞的眼神中:“请问能邀请你跳支舞吗?”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应声抬头:“怎么是你?”“去吧,吃饱了饭还是应该动一下的。”身后又是一股无名的推力。他微微低下的腰还没有起来,一只手臂背在身后,一只手就那么真诚地伸向我,绅士地等待着答案,我没有办法再次拒绝。一样温柔地牵着我的手,像在外滩,像在机场。虽然这次只是轻轻地扶着我的手指,但是我却能清晰地分辨出那坚定的力量--就像绝对不让我在中途跑开一样。
随着耳熟能详的《小夜曲》缓缓响起,他轻轻地将手扶在我的后腰上,都说上一寸就是只把你当朋友,下一寸他就是流氓,可是他的尺度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刚好是华尔兹恋人的那种恰到好处。这首曲子没有太多的故事,只是描写了在皎洁的月光下舞者和着音乐尽情地表达着心中的激情。也许就像我们一样,没有什么故事,有的只是那种微妙的感觉。他是个很好的舞者,跟着他,我的步法很快娴熟起来,渐渐地我们竟然一起找到了表达音符的默契。放松下来后,随着他的节奏和方向,我再也不想,也不愿意去躲避他的目光,而是尽情享受着幻境般的世界。当被拉着转起圈来的时候,周围所有的事情都模糊暗淡了下来,哪怕这里的光线再怎么充足。这一刻,感觉灰姑娘变成了全场最美的公主。突然猜想着辛德瑞拉在皇宫的时候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受,那种王子与公主眼中相互的唯一。痴痴地陶醉着,怎么都找不到北,只是心里在偷偷地担心着十二点钟声的敲响。
大盏的水晶吊灯从中空的二楼垂下,富丽奢华,银质的餐具在璀璨的灯光下别具贵重的质感。觥筹交错间,一张张堆着笑容的脸在不远处晃动,我倚在无人的窗前,无意识地转动着手里的酒杯,百无聊赖地看着这个无聊的舞会。衣冠楚楚、浓妆艳抹的各色人等,粉墨登场,一方唱罢,一方登场,重复地客套,熟练地寒暄,机械地问候,台词都是早已熟练得滚瓜烂熟的,需要的不过是郑重其事诚恳认真地表演出来罢了。这,便是所谓的社交场合,我扯了一下嘴角,笑容一定有些古怪。很多培训说,八颗牙齿的笑容是规范的笑容,如果一个人笑的时候,还在考虑自己露了几颗牙,是否是真的开心呢,又或者说,如果表情是有尺度的,那情绪又该如何衡量?我想起邱晓的笑容,真正开心的笑容,应该是能从眼睛里看见喜悦的,也是能让看见这笑的人感染到愉悦才对吧。
低头看看自己锃亮的黑色皮鞋,光可鉴人,现实不能改变,便只有融入,不唱出好戏岂不是枉费了这副行头,再抬起头时,已经挂上了一贯熟练的笑容,向着场中的熟悉的人群走去……正在闲聊中,余光扫到门口一个熟悉的身影,一身合体的藕荷色小旗袍,细腻的绣花枝枝蔓蔓地盘踞在领口和裙边,长发被整齐地盘起,露出修长而柔美的颈。我有一瞬间的走神,忍不住在心里吹了声口哨,想不到她穿旗袍也别有风情。中国的传统服饰中,最喜欢的莫过于旗袍了,当然不是满族宽松的旗袍,而是近代改良后的旗袍,是将女人从头至足,颈、肩、胸、腰、臀、腿所有曲线完美而巧妙结合的集大成者,典雅而独具风情。穿上旗袍的女人贤淑、典雅又不失性感,举手投足之间,无限诱惑。她应该是刚到,眼神中有一丝不习惯的慌乱和失措的惶恐,随即又镇定了下来,抬头挺胸地以一种骄傲的姿态走了进来,可惜左手的银色小包捏得都快起皱了,我暗自好笑,她还是一样地要强,会伪装,又火候不到,正是这一点欠缺的火候却显得她更真实,远比包裹得铜墙铁壁般水泼不进的女人要可爱,那样的女人,她们的心藏得太深,难以触摸。
我依旧跟人闲聊着,只是眼光不时扫向她的位置,看见她在人群中东张西望,又看见她在酒桌旁徘徊着挑选饮料,不经意间,我们的眼神在空中相遇,我友好地微微抿起嘴角,她却似乎吓了一跳,几乎是立刻转过身去,我皱了一下眉,难道自己今天的装扮很吓人?舞会开始的时候,我四处寻找她的身影,不希望她的第一支舞被别人邀了去,最后发现她正悠闲地坐在角落里捧着果汁慢慢啜饮,一面略带陶醉地看着场中翩翩起舞的人群。
当我站在她面前,上身微微向前倾着,虔诚地伸出手去的时候,她意外地愣了一下,露出一丝怯意,我扬起嘴角,这丫头蹦迪时候的生猛劲上哪去了,这会儿倒知道不好意思了?虽然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将手轻轻地放在我的掌心,我反手握住她,柔软而细腻的触感让人不舍得放开。音乐如水般在身边流淌,旋律优美、婉转、缠绵,我的左手拇指背面紧贴着她的后腰,柔滑的丝绸伴随着舞步微微摩擦着手部敏感的皮肤。一开始时她常会踩到脚尖,然后便抬眼抱歉地看我,黑亮的眸子在水晶灯下闪闪动人,大概是舞跳多了的缘故,很快她便已经能默契地配合我了,脚尖挪移间,行云流水般流畅。周围的人群仿佛渐渐远去,只有音乐伴着我们不停地挪移、旋转、再挪移,我们隔着一伸手就能拥抱到的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