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青春恋曲之爱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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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真爱一生(2)

有时,我常想我们都不属于非常浪漫的人,彼此找了一个平平凡凡的人,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其实在自己的眼里,每天能和他一起散步,就是一种简单的浪漫。只要他愿意用一生的爱为我这风挡雨,我会永远地靠着他的肩幸福地为他付出一切,不去问前尘后路。

几年来光阴匆匆而逝,留下的却是我们平淡、从容而温馨的生活。我愿意为他洗去岁月的铅华,做他一生荣辱与共的妻。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乐此不疲地打扫完房间;边看边笑,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下班时等他那道伟岸的身影……

今夜的灯光好迷人,与老公倾听着爱的钢琴曲,我们觉得自己就是浪漫的主角,经过岁月的洗礼才渐渐悟出浪漫的爱,其实很简单。

挚爱一生

亲爱的,我给了你我生命的全部温暖,给了你我整个青春的一切情动,可是现在你却要离开我,你要我以后再怎么对别人笑,如果哪天我变的不爱笑了,我又该用怎样的姿态来爱你呢?

01

不久前我搬进了画室,那间小屋原来是魏思住的,可现在她要结婚了自然不必在住那里。

而我也是在这里认识言妍的。

魏思是教我画画的老师,我从小便与她学画,那时我小学她也才中学,一个大小孩牵着一个小小孩,背着与身体不相寸的画板,一起穿过漫长嫩绿的稻田,踏遍家乡潺潺的溪流。她总是一身青白色的衬衫,站在山野的矿路边,与阴霾的天色容在一起。短短的发,一脸桀骜的样子。她也总是抚摩着我软软的头发说,小雨,我长大了要做一个流浪画家。然后她拥抱着我说,死丫头,你要常常笑啊,你笑起来真的好好看的。我便对她微笑没有言说。那时的我们总一副年少轻狂的样子,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遥远的梦想。后来,魏思考起了个很不错的美院便离开了小镇离开了我。那时我12岁,才是一个年少不更事的小学毕业生。临走前她对我说,小雨,你要好好画画,没有人能挡住你梦想的旅程。年少的我并不知这话对我的启发更不会知这话对魏思的无奈。我只是点点头,不说什么。

大学毕业后的魏思在市里办了一间小规模的画室教那些想考美院的学生。高三刚开学我就搬了过来。阔别5年的她,还是那么漂亮。更多了几分成熟的性感,她对我微笑,抚摩我的头发,一如当初少不更事的我们。然后她对我说,小雨,你还是没变。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我唯有微笑不知道如何对答。我站在她面前,竟发现我比她高出了一个头,她像是飞累了的鸟,抬不起孤傲的脸。

画室楼下是间浑暗的阁楼,那里很长时间没人居住,到处是灰尘和垃圾,暗色的一片看不见阳光却听的见寂寞。有光透下来,却带不来色彩,黑暗的一片。无聊或者画累的时候我常常去那里抽烟,烟雾弥漫看不见烟圈的涣散。我喜欢那里,安静的没有伤害。然后我会给修打电话,听她说她混乱的生活,然后我就会很开心的笑笑。

我是爱烟的女子,那天魏思说我没变大概说的是这个吧。

“小雨,你家乡每年都会下很大的雪么?”陈梦昕问我,我点头。

“真的啊?我们这个鬼城市一到冬天就不停的下雨,从不下雪。”

我说:“是哦,我们那每年都会下,跟下雨一样。”然后换了支更软的铅笔,继续帮她改画。李楠走过来,拍拍陈梦昕的头说:“又偷懒了吧,跟老师告你。”

“算了,我这是在虚心请教,谁叫小雨是大师姐呢,呵呵。”

我不好意思的笑,李楠嘟嘟嘴蹲下来说:“听老师讲,这几天画室会新来个女生。”然后叹口气说:“又是女生,你看看我们画室里这些男的,一个比一个长的狰狞,怎么就不来个帅哥呢?”陈梦昕说:“全画室就我们三个女的,其他都是男的,我们一个不要全給你好了。”

李楠翻个白眼说:“才不稀罕呢,我只要我们家力宏,宏宏~~。”

陈梦昕也是魏思这里学画画的学生,但她对我说,她不喜欢画画只是因为想考个好学校才来学画的。她是“圣德高中”的学生,那个学校的人不富则贵。这些都是魏思告诉我的。

陈梦昕是个漂亮的女孩,长长的睫毛很好看。还没有正式开始集训,画室的学生不是很多,很多时候就只是我和她在画画。魏思叫我多教教她基础的东西,所以很多时候也只是我在画她在看。然后和我说说笑,她长长的头发像是海藻一样迷人。我想要是我是男生也会喜欢她吧。

02

而我就是在那天认识言妍的。

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明媚的阳光,魏思兴致甚好便带我们出去写生。

临别前她接了个电话,然后对我说:“小雨,一会有个女生会来画室,你就留下来帮我接待她,谢谢了。”对于她的话我一向顺从,便点头答应。

至中午,我等到了那个女生。

她很可爱,笑起来眼角弯在一起像轮明月。于我并肩站在一起我可以看到她漆黑的头顶,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瞳孔,白色的蝴蝶耳坠子,以及金色的长棉衫。

我看着她,突然就觉得眼熟,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对她微笑说:“你好,我是宁小雨。”

“言妍。”她微笑。

这便是我和言妍的第一次相见。彼时日光盛好。洒在她金色的衣衫上格外的刺眼。这般平静且平常的相见,不倾城也不倾国,但谁会知以后会有一场怎样美丽的意外。或许这只是上天一早就写好了的故事。已有了开始也注定了结局。我们唯能做的只有静静接受这宿命,一点一点的历经这过程。

然后我带她参观画室,她指着墙上贴着的示范素描说:“你画的?”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她说:“画的可真好。”我便更加不好意思起来。

说说笑笑后,我送她到公交车站赶车。她挽着我,临别时她对我说:“小雨,明天我会来的。”

车渐渐走远,阳光依旧甚好,却一点也不灼人。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打扫画室时魏思来了。

“老师,怎么这么早啊?”我问,她笑嘻嘻的说:“睡不着就起来了。”然后她拿过扫帚说“我帮你吧。”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没事。你也挺辛苦的,我又常常不在,你不止帮我带带同学还让你打扫卫生,我真是不好意思。”

“没什么。老师既然没收我学费,我多做点事是应该的。”

我看着魏思,她弯着腰是一道美丽的虹,她还是那么漂亮,只是我看着却怎么也看不出当初她桀骜的脸。现在的魏思只是个幸福的小女人而已了。

不明缘由的烦躁与不安,调不出理想的色彩,大脑一片空白,无奈便去小楼梯间抽烟。

回画室时,便看见一个白色的背影,清晰的黑发和额头,眉毛以及眼睛。我的心纠在一起乱成一团,想要叫出那个名字却又找不到可以发出的力气,只是静静的走过去,待她回头对自己宛然一笑,喉咙里百转千回后才在脸红前叫了一声“言妍”。

晚上放学我送言妍去赶车,她挽着我的手,我心里有些紧张。当然我这小小的波澜她是不会知道的。

一路上我听着她的笑话很是快乐。

我想这就足够了吧,每天都能让我一个人走在这样的夜路里快乐起来就足够了。

然后我回到画室,梦昕刚刚和老师说再见。我叫她,她没理我。

03

若说,对言妍的感情滋长都有可以点击的关键词,那么将足以立一本怎么的词典?

言妍是我单薄的青春里一个美丽的意外,她毫无预兆的出现丰富了我苍白的年生。

第一次,12的深冬,金色的棉衣,白色的耳环。

不知为何在意你,刚开始的不熟悉。

第二次,1月5日,明媚的阳光,公园写生,小湖泛舟。

不经意的心疼眼神,你心里逆流的全部悲伤。

第三次,记不清日子,只记得感情像枯草般疯长。

有雨夜有公交车站,还有一点点你的微笑。

第四次,第五次……

有昏暗看不见悲喜的楼梯间,香烟倾诉拥抱眼泪。

我是女子,她也是女子。

喜欢女子的女子,初到那天魏思说我没变,大概也指这个吧。

公园写生,言妍和李楠一起泛舟湖面。

在这样明媚的天气里,阳光照的一切泛白,像是中了魔法,白色的瞳仁,白色的脸颊,白色的膝盖被淹没的湖面,白色的皓月和睡着的森林,我摊开手,掌纹也变为白色。

选一个角度我开始画速写,左手倒八右手正八,取景中,没有预兆的看见一弯虹,在那个有些措手不及的时空里。言妍对我展眉一笑。我想我会永远记得当时所发生的一切。阳光,湖面,白色,言妍,以及那时内心深处悄然生长的情愫。一切没有缘由找不到缘由,如凭空捏造一般。只是看见她平静安好的眉宇间拿淡淡的哀愁,心疼了,像是窒息一样。

我在速写本上写到“你给了我一个心疼的眼神,我就看到了你全部的悲伤。”日期的1月5日。

用一生等一个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地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过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店见面。她总是很准时地坐在最里边的位置,要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有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的,而是深蓝色的。蓝的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时,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可以细心地把那些碎片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得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燃烧掉所有的回忆。

结婚那天,他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眼,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消失。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当他恍惚记起那个曾经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信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项买些什么了。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得这样快。但是时间总是最捉弄人的东西,当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婚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他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世间有一种爱叫成全

他刚进初中那年,母亲抱回哇哇大哭的她,她哭是因为饿,尚不知失去双亲之痛。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他异常欣喜。

他读高中时,牵了她小小的手,送她进幼儿园。她总是在他松手的刹那,用力扯下他来,踮起小脚,柔软的小嘴在他颊上亲一下,再亲一下,随即转身,跑向她的教室。他总担心她摔跤,跟在身后喊:“小妹,慢一点!”她快乐地应答着,却不转身,裙裾上的蝴蝶结在奔跑中展翅欲飞。

高中毕业,他考进本地学府,她那时正好7岁。医生说,7岁,是做心脏手术的最佳年龄。他请假,和妈妈一同照顾她。看到父亲签字的手在颤抖,他的心里比父亲更焦虑,却买了她喜欢的卡通画册,一字一行,惟妙惟肖地读给她听。手术后她醒来,费力地叫出一声“哥”,声音虽飘渺如云烟,却乐得他跑出病房,抱着医院的水杉树,如孩童般大哭。

他大学毕业,很多次机会可以去更大的城市,找更适合他的职位,可是他始终不肯。母亲催促,他只是沉默,急了才说:“我走了,小妹会死的。”母亲骂他乱讲话,却不再逼他去外地。

初夏,菱角新上市,她便吵着要吃,他不肯,怕硬硬的菱角磕破她的手或唇。她于是假装呜呜哭泣,却透过指缝看他的反应。他明知,也不揭穿,依了她,买下两斤菱角,一个一个用菜刀拦腰切断,再一个一个挤出粉白的米来。她只顾捡了丢进嘴里,急得他连声喊:“慢一点哎,小祖宗!”她得意地笑,捡一个大粒的,扔进他的嘴里。

她高中,身体更虚弱,成绩总是不及人家。他索性换了一份清闲的工作,薪水少了很多,却可以每日下班回家辅导她。她哭,他哄;她笑,他亦笑。心中默默对自己说:“小妹,你几时才长大?”

她进大学,他已近而立,依旧单身。她开始带男孩子回家,看起来开心甜蜜。母亲催他结婚,他只好谈了一个女友。她很礼貌地叫他女友为姐姐,两人手牵手去精品屋买女孩子的红妆。

翌年开春,他在女友的要求下去北京发展,但他始终担心着她,她轻松地笑着说:“老哥你怎么那么啰嗦,什么事,都有爸妈和男朋友替我顶着啊!”

秋天,没有任何预言与铺垫,她心脏病突发,他匆忙赶回,已再也不能听到她叫他哥了。

她曾带回家来的那个男孩子叫住他:“我从来就不是她的男朋友,她只说哥不是亲生胜亲生,为她牺牲太多,要给他正常的生活。”

他细心替她收拾卧室,碰到他送她的不倒翁,剧烈地摇晃中,他看到底部刻有细如蚊蝇的两行小字:前尘往事断肠诗,侬为君痴君不知。那是她的字体,大概是在他去北京后刻上去的吧?他抱着不倒翁,跌坐在地,心痛如裂。

他一直在等她长大,却不知,似水流年里,她已然懂得:世间有一种爱叫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