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孟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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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污水要清除,烂苹果一定要果断扔掉

【原文】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孟子·告子》)

【大意】破坏仁爱的人叫做“贼”,破坏道义的人叫做“残”。这样的人,我们就叫他“独夫”。我只听说周武王诛杀了独夫殷纣,没有听说过他是以臣弑君的。

孟子对于战争的态度非常鲜明,认为残虐的暴君只是在毒害百姓,让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对于这样的君王,有仁德的人必定会将其诛灭。在管理中也是一样,对一些毫无作用的下属要毫不犹豫地将其解雇,以免引来大祸。

酒与污水定律是指把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

在任何组织里,几乎都存在几个难弄的人物,他们存在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把事情搞糟。最糟糕的是,他们像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不及时处理,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腐蚀掉。

“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那惊人的破坏力。一个正直能干的人进入一个混乱的部门可能会被吞没,而一个无能无才者能很快将一个高效的部门变成一盘散沙。组织系统往往是脆弱的,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妥协和容忍的基础上的,很容易被侵害、被毒化。

破坏者能量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破坏总比建设容易。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日精心制作的陶瓷器,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一头驴子,即使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如果公司里有这样一头驴子,应该马上把它清除掉;如果无力这样做,就应该把它拴起来。

在一个企业,对那些实在难以管教的下属,作为企业领导,就必须当机立断,该解雇就解雇!

尤其对其中一部分敢于背叛自己的下属,更要毫不留情,狠下杀手,不要因为酒里面一点污水,弄得整桶酒都不能喝了。

某知名作家去报社办报,结果没几天自己便主动辞职。这并不是说他没有能力写稿子,而是他的确不懂怎样把报纸办得令读者叫好,他自己也感觉比写小说还累。于是,作家继续拿起他的笔写小说。

老板在用人上同样会遇上像作家这样的人才,他们的确是那类很优秀很出众的人才,只是由于他们对某些事务或某类工作不熟悉,操作起来不仅显得吃力,也显得被动。有的人适合搞科研,有的人适合做管理,有的人喜欢习文,有的人酷爱练武。一个优秀的领导应该清楚地了解其下属的所长,让他们各就各位,各司其责。

如同那位作家,报纸没办好,即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为报社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老板最理智的办法就是让这个人回到他该去的地方,做他应该做得好的事情。即使把这个得意之才留下来,也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值得。

作为一个管理者,你必须十分明白全体的工作目标,了解团体的需要,并明白个人的工作情形,在适当的时候,做出明确果断的决定,不可受任何人情因素的蒙蔽,如此方能成功。

解雇员工一般总是使企业领导心情沉重,惟一使企业领导不感到难受的时候是当他解雇一个彻底背叛公司的人。

1.扔掉“烂苹果”

曾经有一个厚颜无耻的背叛者,私下准备离开公司,并打算带走所有他染指过的东西:客户、卷宗、机密文件等等。当公司得知此事后,立即安排他出一天差,趁他不在的时候,彻底清理了他的办公室并更换了所有的锁。他一回来,就将他解雇了。

这里并没有任何玩弄阴谋诡计之嫌,这样的情况无论在微型公司或大规模的公司都时有发生。遇到这样的事你只有以毒攻毒。

2.解雇地点的选择

你应该选择在什么场合解雇某个人,取决于你自己的想法。他的办公室,你的办公室,另外一个什么地方都可以。因为解雇一个职工的背景是千变万化的,所以这里也没有什么规矩可循。

有些领导在决定解雇职工的地点与方式时所依据的是他们希望将何种信息传递给其他职工。有位领导曾当着全体职工的面解雇员工,目的是杀鸡给猴看。他将公司所有的100名职工召集到会议室,心里盘算好,在会议的过程中他一定可以挑出那只烂苹果,并当场炒他的鱿鱼。这是精心策划的一场戏,只是其职工不知道而已。

3.解雇需要技巧

作为老板,对不称职的职工予以解雇完全是分内之事,但在具体处置时,即使是那些以“硬汉”著称的公司经理也难下决心,认为解雇员工是件很棘手的事,总担心会引起连锁反应:怎样向客户解释呢?如何以此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如何做好善后工作?等等。

解雇不称职的人,最好的办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