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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乌鲁木齐,往北有一条高速公路通往新疆北部,千里之外的终点站,是一向不为外人所知的克拉玛依市。这大概是全国交通状况最好的高速公路,不是之一。它是最偏僻的,绝大多数时候,只有一班往来于两座城市之间的长途汽车行驶在这条路上。
长途车每隔三天一班,乘客多为两地牧民,绝少有外地人,所以今天是一个例外,从乌鲁木齐发车时,就一下子冲上来十几个学生打扮的年轻人,霸占了后面整整两排座位,一路上不断听见他们用汉语高谈阔论的声音,引得同车乘客频频回头盯着他们看。
这是一群来自乌鲁木齐某艺术高校的学生,其中半数以上是学校“登山爱好者社团”的成员,打算利用寒假时间见识一下北疆雪山的风貌,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用一周的时间徒步穿越克斯尔山脉,抵达位于新疆极北的阿勒泰地区,然后乘车返回乌市,各自回家过年。同车的另外几名学生是美术系的,目的是去克拉玛依市的纯天然牧场写生。
在克拉玛依市住了一宿,次日早晨,两队人马在旅馆门前分开,前往各自的目的地,登山队临行前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意外--美术系的蒋小亭临阵倒戈,站进了登山队伍之中。这一变化令队长曹睿有点不知所措。
“你什么登山设备都没有,怎么跟我们爬山,开玩笑。”曹睿挠着后脑勺问。
“没事,能共用的东西她跟我同用,不能共用的她一会儿去买,再说她也不上山顶去,那些专业用具她也用不上。”周雪站出来替蒋小亭回答,她俩既是同班同学,又是室友,正是她策划了蒋小亭的临阵“叛变”。
曹睿无奈,指着蒋小亭问其他几名成员,“你们都同意她加入?”
“我表示欢迎。”吴小四说。因为周雪的缘故,他跟蒋小亭尽管没有来往过,但一直都互相知道对方,况且他们俩都来自安徽的许由市,是名副其实的老乡,在这种事情上他当然挺她。“登山很辛苦,也有一定危险性,你得做好心理准备。”他面带微笑地看着她,关照道。
“我晓得,其实……我对登山什么的没什么兴趣,我只想去深山里欣赏一下纯天然的风景,最好是雪景,画几幅画。所以到时你们玩你们的,把我一个留在营地写生就行。”
“嗯,这就没问题了。”吴小四转头向着曹睿,“那就带上她吧,反正都是玩。”
“说的是,路上正好可以陪陪某人,免得他一个人寂寞。”沈川拿腔拿调地说出这句话,眼睛一直望着小鸟依人般靠在自己怀中的周雪。吴小四知道,两人如此亲昵的举动是故意做给他看的,沈川的话也是说给他听的,这个垃圾男从一开始就在找他的麻烦,想各种法子刺激他。吴小四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更为了不让大伙觉得他们在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他对沈川的挑衅一直隐忍不发。当下听见他如此挑衅的言论,心里恨得要死,也只是故作姿态地笑笑,不予理睬。
反而曹睿有点不爽,他瞪了沈川一眼,抬手看了看腕表,说:“8点半了,大家少说废话,最后检查一遍自己的东西,没问题的话这就出发!”
约莫半个钟头后,一行七人出了小镇,走上一条冷冷清清的柏油公路,方向是正北。这是他们一早就设计好的路线,沿着脚下这条路走上个把钟头,便可抵达克斯尔山脉--新疆最负盛名的天山余脉中的一段,目前这地方还处于未开发状态,除了资深的户外探险或登山爱好者,极少有人知道这里。曹睿去年曾跟一支业余探险队来过一次,记住了这里的美景。在他少不了有些夸张的推荐之下,队员们最终敲定以此地作为活动的起始点,徒步穿越克斯尔山脉,最终目的地是位于新疆最北端的阿勒泰地区,行程全长共计三百公里左右,预计一周时间完成。
越往前走,路两旁的人和建筑物就越稀少,风也越发大了起来,幸好队员们都穿着厚厚的防寒服,加上一刻不停地赶路,倒也不觉得冷。终于当脚下的柏油路换成泥土路的时候,对面远处开始隐约出现一座座巨大的山影,像一张被罩上了临摹纸的水墨画,散发出一种朦朦胧胧的神秘感。
“我们要去的就是那儿吧,终于要到了。”周雪兴高采烈地叫起来。
曹睿冷笑一声,“到什么,看山跑死马,起码还得走半个小时。”
“那也是看到希望了呀!走起来就不累了。”
“我是不行了。”邓芳芳停下来,大口喘息着,“早知道路这么远就该找辆车的,宇啊,要不你背我一会儿?”
朱宇连忙逃开,“得了,你这么重我可受不了。”
“你说谁重?”
“不不,你不重,我力气小,背不动你,大侠饶命。”
“少来,必须背!”邓芳芳一个箭步上前,抓住朱宇,强摁着他蹲下,骑在他背上。朱宇脸上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让女生们忍俊不禁,男生们则感到无聊至极,尤其是吴小四,自从与周雪分手,他一看到情侣嬉戏打闹的场面心里就别扭--不是嫉妒,而是恶心。这种心态已经持续一年多了,并未减轻。
作为室友的曹睿对吴小四很是了解,在一旁别有意味地朝他咧了咧嘴,吴小四没有理会。
沿着山谷走不多远,迎面出现一条小溪,溪水欢腾,发出悦耳的叮咚声。众人就在溪边坐下,休息了一阵,吃点东西,再往前赶路。山谷里风势较小,但大伙儿还是明显感到气候的变化--越来越冷,如同一下子从温带走入了寒带,两旁山坡上也开始出现薄薄的积雪,越往北走,山上的积雪就越厚,两个小时后,他们彻底走进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前面是雪山了,大家把眼镜戴好,小心得雪盲症。”曹睿一声令下,大家纷纷取出太阳镜戴上,蒋小亭本没打算登山,幸好出发前在周雪的提醒下,从路边小店随便买了一副大号墨镜,她刚戴上墨镜,沈川便扑哧笑了起来,“我靠,军统女特务!”
“滚!”蒋小亭放慢步子,远离沈川和周雪,与吴小四并排走在一起。
“这人不是玩意儿。”吴小四低声说道,“不过,他这句话还算有点道理,呵呵,你戴上这墨镜,看起来还真有点国际特工的味道。”
蒋小亭耸了耸肩,“有什么办法,那小店货那么少,这个算最好看的了。”
往前又走了一阵,周雪和邓芳芳相继抱怨走不动了,曹睿只好宣布就地休息片刻。
两边山峰上积雪皑皑,但山谷中间的小路上没有雪。大家就地在路边坐下,饶有兴致地欣赏雪山美景。但见山峰的最高处,白色的雪与大块的云朵融在一起,难分界线,乍看之下,整座山如同一道从天而降的白色屏障。“我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雪山,”蒋小亭发表着感慨,“没想到这么壮观,怪不得每年冬天有那么多人到日本看富士山。”
吴小四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她的说法,“听曹睿说,这座山在这一带还只是小山,里头比这高,比这漂亮的山还多着呢,够你大饱眼福的。”
“是吗?那我可要多准备几张画纸。”蒋小亭仰望着雪山,满眼欢喜之色。
“对了老乡,我一直想问你,你跟蒋小楼……是不是有亲戚关系?就是那个警察。”
蒋小亭先是很吃惊,继而笑起来,“你认识蒋小楼?”
“许由人谁不知道他,我上高中那会儿,班上的女生全是他的粉丝,说他是真人版的柯南。你跟他名字只差了一个字,所以我一直怀疑你是他妹妹,呵呵,到底是不是?”
“猜对了,他是我堂哥。”
“真的啊,那你回去一定要介绍我们认识一下,我想以他为原型,写一本侦探小说。”
蒋小亭歪头看着吴小四,“你会写小说?”
“以前总写诗和散文,没写过小说,想试一试。”
“哦,怎么周雪以前没跟我说过你会写东西?哦,抱歉……”蒋小亭吐了吐舌头。
“谈不上会写,就是一个爱好,没必要跟别人说,你也要替我保密。”
“为什么保密,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嗯,总之……我是怕被大家当成怪物。”
这时候曹睿招呼大家继续赶路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吴小四扶蒋小亭站起来,慢吞吞往前走,始终与前面那两对说笑不停的情侣保持距离。
周雪偶尔回头看他们一眼,吴小四总是马上低下头去。
2
灾难发生那天,是队伍进入山谷的第三天,从GPS显示的位置来看,当时他们已深入山谷约五十公里。四周雪山环绕,一条小路沿着山谷向上,出山谷后,接入一条局部东西走向的公路。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不出三天,就可以到达此行的最后一站:伊犁河谷。
当时天色已经晚,在讨论中,大部分人同意在山谷住宿一晚,只有吴小四坚决反对。
“这里--”他用手指着山谷的出口方向,说,“整个山谷只有这么一个出口,坡度又这么大,万一……不是我乌鸦嘴啊,万一发生雪崩或别的什么意外情况,谷口完全封死,旁边几座山又都这么高,肯定过不去,老大们,到时咱们可就被困在这里头出不去了。”
“哪有这么多万一,来之前我刚查过天气预报,这一带山区半个月之内不会变天的。这山上雪又不厚,只要不下大雪绝不会发生雪崩,你玩登山的怎么这点常识都不懂?”朱宇颇有些轻蔑地说,他与沈川合得来,故对吴小四没什么好感。
吴小四还在坚持,“山里气候多变,万一真下一场大雪,引发雪崩,咱们到时飞都飞不出去。”
“你别动不动就是雪崩好不好?太不吉利了。”
“小四说得有道理。”曹睿也站在了吴小四这边。在登山这方面他经验丰富,但前提是大家得听他号令。“要不咱们先出山谷,到公路那边再找地方扎营?”
“要走你们走,我腿疼,走不动了。”邓芳芳说着,坐倒在地,揉起了腿肚子,“宇啊,你把帐篷扎起来吧,咱们今晚就在这过夜了,别人要走的话,咱们也管不了。”
“是的,管不了。沈川,你俩也不走吧,过来帮我扎帐篷。”
沈川原先并没坚持要留下过夜,但既然吴小四说走,他无论如何也要跟他唱反调,当下欣然上前帮朱宇扎帐篷。
周雪见此情形,拉了拉蒋小亭的胳膊,小声说:“哎,你怎么办?”
“我听队长的,总之咱们不能分开,要留一起留下,要走一起走。”
曹睿颇感为难地望着沈川等人已经支起来的帐篷,然后目光转向吴小四,用征询的口气说道:“帐篷都打开了,收起来也麻烦,要么咱们就在这过一夜吧,晚上轮流守夜,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再走也不迟。”
吴小四无奈地点了点头。
天黑后,大伙点起火堆,一边烤火一边吃带来的干粮,两对情侣精神大好,天南海北地聊了起来。之后不知谁提议让沈川这个音乐系的才子唱歌,他也不推辞,和着手里两根火腿肠打的拍子,唱了一首《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沈川的歌声让吴小四感到惊讶,他实在想不通,一个毫无艺术内涵的人居然可以将这首偏重意境的歌唱得如此好听,难道是触景生情的缘故?
唱完之后,沈川耐不住兴奋,又掏出口琴,按着曲调吹了一遍。也许真是受环境影响,口琴发出的凄美婉转的声音令在场的众人无不感慨,一曲终了,好长时间没人开口说话。
吴小四偷偷看周雪,见她依偎在沈川肩头,脸色被篝火映得通红,他突然明白了一个尽管令他感到悲哀,但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周雪跟着沈川,比跟着自己开心。
在报名的时候,他还沾沾自喜地以为会有与周雪单独相处的机会,妄想跟她在一起找回默契,不料沈川看穿自己的“阴谋”,也报了名,于是变成自己被迫欣赏两人的爱情表演……如果不是怕被人看穿心思,在得知沈川报名之时他真想临阵退出。如今回想起来,很后悔自己当初没做出决定,被人笑话一时,总比一路上受这种精神折磨来得痛快点。
他默默低下头,目光落在手里的烧火棍上。
与擀面杖差不多粗细的烧火棍,如果用力敲在沈川头上,会是怎样一副让人爽到战栗的绝美画面?
吴小四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引来大伙注视。
天色晴朗,月光照在雪山上,反射出银白色的光,景色十分迷人。
吴小四独自坐在帐篷入口处的一个避风位置,一点也不觉得冷。在这静谧无声的夜晚,他的思绪翻飞。先前在火堆旁唱歌时产生的念头又浮了上来,这个念头实在太邪恶、太自私了,令他感到羞愧。虽然他只是随便想想,根本不可能真把烧火棍敲在沈川头上。
目前--起码是目前,周雪喜欢的是沈川,这是毫无疑问的,吴小四努力说服自己,如果真的喜欢她的话,应该为她找到一个真心喜欢的人感到高兴--虽然这男人在他看来除了会唱几句歌,别的一无是处。然而他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相反,他很沮丧,然后又不受控制地琢磨起那个想了不下一万遍的问题:沈川究竟哪一点比我好?究竟哪一点?
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答案,他决定,无论如何要找机会当面问问周雪。自从分手后,他们还没有面对面说过话呢。
身后忽然响起一串脚步声,转头一看,是蒋小亭,吴小四有些惊讶,“你怎么出来了?”
“你心里不痛快?”
“哦,我有吗?”
蒋小亭笑着说:“我要是你,看到喜欢的人跟别人卿卿我我,心里也绝不会痛快的。”
吴小四不置可否,撇了撇嘴说:“你要是真的睡不着的话,咱就聊点别的吧。”
“行啊,”蒋小亭望着对面远处的雪山,过了一会儿,忽然说,“我想起一部好莱坞的恐怖片--《闪灵》,是老片子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有?”
“你说名字我对不上号,这电影怎么了?”
“也没怎么,我就是看到四面都是雪山,忽然想起这部电影,《闪灵》的故事就发生在雪山里,情节其实很简单: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孩子,在一家四面雪山环绕的旅馆里当看管员,冬天大雪封山后,旅馆停业,就只有他们一家人住在旅馆里,旅馆闹鬼,有鬼魂一直蛊惑男人杀害他的妻子和儿子,其实是环境的压抑,使男人变得精神不正常了。这电影拍得真不错,讲述了幽闭的环境对人的影响,怎样一步步把一个正常人逼成精神病患者。”
吴小四缓缓点着头,感慨道:“孤独确实是一件可怕的事。”
“那也不一定,我就不怕孤独。”这句话是从身后传来的,接着帐篷门帘被掀开,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朱宇,他看向蒋小亭说道:“《闪灵》我也看过,气氛很恐怖,你别说,有些场景跟咱们眼前的处境还真有点像,只不过咱们住的是帐篷,不是旅馆。”
蒋小亭没接他的话茬,反问:“你也睡不着?”
“哪儿啊,我困着呢。”朱宇说着打了个哈欠,然后说,“这不快1点了吗,我出来接班。小四你辛苦了,进去睡吧。”
吴小四对他本没什么好感,也不客气,同蒋小亭道了别,径直钻进右侧的一顶帐篷里--他跟曹睿用一个帐篷,另外两顶帐篷分别住着两男三女,虽然没人会说什么,但那两对情侣还是不好意思公开混居。
“美女,咱俩再接着聊会儿?”朱宇眯着眼说,“就当帮我醒醒困。”
“行,聊什么?”
“接着聊《闪灵》吧,电影是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同名小说,你看过原著没有?”
蒋小亭点头,“只要是喜欢的电影,凡是改编的,我都会看一遍原著,《闪灵》的小说也蛮好看,不过我个人感觉,其实根本不用把旅馆写成闹鬼,就算没有鬼,一个人在那种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待久了也一样会发疯的。”
“你是说,幽闭恐惧症?”
“对,不过光是幽闭恐惧症的话还好说,怕的就是引起一连串的并发症,如果长期得不到治疗,这些心理疾病最终会上升到精神层面,到时连生理上也会产生一些奇怪的症状,那就不得了了。”
“是吗?”朱宇微皱眉头看着她,“你好像对这方面很有研究。”
“研究谈不上,只是看过几本精神学的教材。”蒋小亭笑了笑,站了起来,伸着懒腰说,“好啦,不跟你闲扯了,我去睡觉,你自己撑一会儿吧。”
“好吧,明天我们接着聊恐怖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