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无规矩不成方圆——不可缺少的约束、批评和处罚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无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世间什么事情都得有基本的法则,不遵照法则,什么事情也会干不成。
儿童的成长教育就是如此。儿童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他怯生生地看着这个世界,既觉得是那么的新奇,又充满惶惑;既自由地施展自己的行为,又满是顾忌和犹豫。因此他必须在家长的呵护和引导下生活,从中逐步学习了解这个社会的知识、习俗、经验、禁忌等东西。而家长们在培养教育中,通常会告诉他一些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基本规矩,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不可以做的要求,就是约束。
约束是人类社会的自然选择。根据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斯宾诺莎等人的观点,在原始自然状态下,人们不受任何约束,每个人也不服从任何其他人,结果导致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况的出现。人类为了过和平和有秩序的生活,选择了放弃部分自然权利,依据社会契约组成社会。这个契约,就包含了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到今天这种约束已发展成为各种法律和各种各样的制度、习俗、规矩,成为引导人们进入和谐社会生活的基本准绳。没有约束的社会是丛林社会——也就是动物世界。
儿童是社会各群体中动物性最强的一部分,他们最为活泼,最为自由。但是他们终究是社会的一分子,当然得跟社会的所有成员一样,接受各类约束。这就像水牛要成为人类驾驭的工具,部分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必须套上牛轭;老虎要成为人们的观赏动物,也是部分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必须关进笼子。只是对儿童的这些约束,只能一步步给以告知,告知的内容与方式也只能通俗、具体,最后儿童违反了这些约束,也不必像成人那样承担责任。
儿童的无知需要家长给予约束。他们不知道社会的各种要求和规矩,也不知道社会存在的各种危险。如果让他们任意而为,后果可能会是:不是他伤害了别人,就是他伤害了自己。当然给儿童正面传授相关知识也能起到类似约束的作用,但很多时候,儿童还无法理解相关知识和道理,直接约束效果更佳。譬如为了避免开水瓶伤害儿童,过早地讲解什么皮肤接触100℃的开水,会造成烫伤等知识,通常不会有什么作用,还不如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直接规定不许接触热水瓶。
儿童的自控能力差也需要家长给予约束。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他们逐渐能够理解知晓家长要求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时刻掌控自己的行为(甚至许多成年人有时也不能完全掌控自己),从而导致明知不能干的事情却还是去干。这时候,家长给予约束,就会帮助他控制抑制某种行为。譬如为了避免孩子长时间看电视,家长就有必要规定孩子看电视的时间,如果听之任之或者只跟他讲讲道理,孩子则很有可能长时间“泡在电视里”。
总之,孩子的成长需要必要的约束。赏识激励使他信心十足地朝某个方向努力,而约束(包括约束违反后家长给予的批评处罚)则使他避免误入歧途,避免各种伤害,督促他形成良好持久固定的精神和行为习惯,改正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的缺点错误,促使他健康成长。这也像驯养马匹,没有鞭子,怎么能调教出“千里马”这样的良马?
对孩子行为约束的具体内容是多方面的,涉及安全、道德、学习、习俗、礼仪等方方面面。家长们不能将很多约束的内容短时间内全盘托出,而只能根据孩子的成长状况和成长阶段适时逐步提出。这不仅受儿童接受能力的制约,也受儿童反感情绪的抵制。通常来讲,儿童对绝大部分约束都是反感的。“不准干这个”,“不准干那个”都违逆任何一个人的天性。反感情绪短时间的过多堆积对儿童发展肯定是不利的。
家长对孩子的各种约束,还得有程度差别。有的跟孩子交代就行了,孩子违反了,家长予以批评就够了;有些则需反复强调,并且设置违反后的处罚惩戒措施,孩子违反,则需兑现处罚,以强烈的方式扼制孩子某方面的错误行为。这就像一个国家的预警级别一样,有的设置为蓝色,有的设置为红色,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的危险危害程度。譬如对一定阶段年幼儿童的某些安全行为约束,就需采取后一种约束,否则,后果则会是孩子身体的伤害甚至生命的伤害。譬如对孩子某些道德品质方面行为的约束,也应如此。如果孩子不止一次出现殴打同学或偷盗东西的行为,则需采取强烈的约束,否则酿成的后患将是严重的。
家长们要记住的是,约束不是越多越好。它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规范孩子的行为,促进孩子的成长;另一方面它也扼制孩子的勇气、个性、想象力、创造力。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表明,那些十分守纪律的孩子,他们的想象力低于别的孩子。纪律和约束就像一张网,阻挡了他们想象的飞翔。
要打破一个长期以来在中国家长心目中的错误观念——好孩子只是那些听话守纪律的孩子。这也是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带来的缺陷。要知道还有一种好孩子,他们不一定时时遵守纪律和约束,他们敢于思索,敢于标新立异,敢于突破条条框框;他们有个性,敢冒险,不喜欢沿着已有的路线走——这些人,往往成为社会成功人士和新时代的推动者。
不要设置过多的约束,也不要完全按大人的习惯去设置约束。约束只能是一些基本的要求,不能事事、处处设置。早期主要突出安全和基本道德,大了后主要突出安全、基本道德、学习行为习惯等方面。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约束要越来越少,因为对事理的明了和自身控制能力的增强,使他对约束的事项能够轻松做到。
美国教育家塞德兹十分反对过多的纪律和约束,他说:“对于教育者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认识:用繁琐而不必要的纪律使儿童的习惯固定化,把孩子造就成一具具只会听话却不懂思考的机器,这是在教育中应该予以坚决禁止的,这才是教育应遵循的最高纪律。”
批评是人类发展进步的基本手段之一。
人不是神,总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这些错误,最后演化成各种困惑、矛盾、混乱、冲突甚至种种灾难,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徘徊、停滞和倒退。正是有了批评,人类才发现错误,改正错误,才逐渐步入或接近发展的正确轨道。
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批评。除了让人改正错误,批评还让人冷静,让人学习,让人思考,让人不断调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这些无疑都有助于人的成熟、成才。
批评也是儿童成长的必需教育手段之一。众所周知,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与问题,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自身会认识和改正许多,但是仍有相当多的部分,他们并不能认识和改正;如果听之任之,小错误和问题会衍变成大错误和问题。没有批评,那些不良的思想行为会渐渐变为习惯,不良的习惯会渐渐变为性格,不良的性格会渐渐变为素质。人的素质一旦变差、变坏,不但不能做出什么成绩,相反,还完全有可能酿成大的错误和问题。批评,犹如大街上的清扫,能够及时清除儿童思想行为上的垃圾,使他们健康成长。
如果说赏识是鼓励引导儿童不断重复深化良好的思想和行为,那么批评就是引导儿童不断消除抑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
从来没有听说哪位成功人士否认过批评对于自己成长的价值。音乐大师贝多芬的启蒙教师克里斯坦·哥特洛普·聂夫在培养贝多芬的过程中,教育方式有扬有抑,称赞和批评双管齐下,在赏识他超人的才能和优秀品质的同时,冷静地指出他性格中的种种缺点甚至缺陷,对他作品中粗浅和庸俗的东西,从不姑息迁就。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年轻时甚至诚恳地接受一位普通工匠的批评,在他雕刻一个柱顶上的植物叶子时,一名叫康士坦的工匠批评说“你雕的叶子是平的,看起来很死板……要使叶子的尖端突出了朝你”。他照着工匠的意见一改,叶子果然生动起来。后来他一辈子都没有忘记这位只批评过他一次的工匠的名字。
其实,除了少数溺爱孩子的家长,绝大部分家长还是能明白批评的作用。但是却把握不了批评的方法、分寸和范围。
批评孩子,要采取比较严肃、冷静的态度。玩笑式的批评,难以让孩子认真地对待缺点错误,他可能以为家长对此无所谓,他自己也会无所谓;冲动式的批评,会带上家长的许多暴怒的歇斯底里式的情绪,的确可以让孩子留下深刻印象,但常常让孩子产生恐惧感,很容易伤害孩子的尊严和自信心。经常采用暴风骤雨式的批评,只会造就两类孩子,一类是猥琐内向型的,另一类是反抗叛逆型的。
在严肃、冷静的态度下摆事实、讲道理,是最有效的批评方式。指明孩子错误的具体行为,特别指出这样做的危害,和他一起商量提出今后改正的办法,是批评的基本内容。通常绝大多数孩子在犯错误时是没有全面想到行为的后果的,家长讲明他行为错误的具体理由,只要通俗、具体,并且适合他的年龄,他一般是能接受的。由于批评过程中家长的严肃、冷静,孩子在情感上能够感觉家长的不快。而孩子对家长通常是比较依恋的,家长突然出现的这种爱的冷漠、疏离现象让他比较担心、忧虑;为了留住和保持过去那种情感的融洽,为了留住爱,他会自然理性地选择改正错误。
批评肯定要注意场合。没有人在众多人面前挨批评会感到有尊严,儿童也不例外。不要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批评孩子。即使他正在犯那个错误,最好也只是制止。等与孩子单独相处的时候再批评。只有在保证孩子有基本尊严和价值感的前提下才能谈改正错误。如果选择的时机、地点不恰当,有些批评就会像在公共场合脱去孩子的衣服。有些人喜欢在餐桌边批评孩子,这也是不妥当的。一旦开始批评,孩子口中的饭菜就会索然无味,家长的食欲也会受影响。结果可能精神的问题没有解决好,身体的问题又来了。
批评的时间也不宜过长。有些道理也是一定年龄阶段的儿童知晓的,只需点拨即止,无须长篇大论,除非遇到非常严重的问题。唠唠叨叨,翻来覆去,其中还充斥家长个人浓烈的情绪发泄,是家长批评孩子中最常见的问题。
批评的过程中自然会有孩子的申诉、辩解。家长要给出时间来,认真听取。否则,歪曲事实的、脱离真实细节的批评,孩子都是会不服的。如果事后证明家长掌握的事实弄错了,家长也应该反过来给孩子道歉。当然有些家庭孩子的申诉、辩解,会出现孩子撒谎为自己洗清错误问题的情况。对此,家长们要特别认真对待,因为这是一个不小的道德问题。一旦出现撒谎问题,要紧抓不放,它的危害严重程度一般要超过撒谎掩盖的那个错误和问题。
批评的语气也很重要。小问题,批评就轻一些;大问题,口气当然要重一些。能用建议、商量口吻的,就不要居高临下地批评。批评的方式也可多种多样,有时用一个眼神,有时用一个表情,有时用一张纸条,有时造一个情景。
日本教育家、“实践教育法”的提倡者多湖辉在多年之后还能清晰地回忆自己在上中学时接受的一次校长批评。他因为不满学校的严格管理,竟联合同学一起故意损坏校舍。事情被发现后,他料想校长会大发雷霆,并且做好了退学的思想准备。不过,后来校长的批评方式让他没有想到,也使他深刻反省,悔恨不已。校长把他们叫到校长室,流着眼泪说:“太令人遗憾了。我现在什么也不说,想必你们也在反省自己吧?希望你们能再一次反思一下自己所做的事情。”
也不要事事批评。尤其是孩子偶尔弄脏衣服、打碎杯子这样的小事情,即便孩子做错了,只要不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听之任之,让孩子自省,就像相信河流的自清功能一般。如果经常用严厉苛刻挑剔的眼光去看孩子,就会让批评多得像空气一样布满孩子所在的空间。虽然“良药苦口利于病”,但过多的“苦”,也会伤害孩子。孩子的内心深处,更需要的是“甜”。
家长们要始终记住的一条规则是,表扬要远远多于批评。
美国前总统里根小时候受过的一次处罚让他记忆深刻:
那是1920年,11岁的里根特别爱踢球。一次,他不小心把球踢到了邻居家的窗户上,玻璃“稀里哗啦”落了一地。人家闻声走出来,要里根赔偿12.5美元。当时,12.5美元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可以买125只生蛋的母鸡。里根哪有12.5美元呀?于是,他只好回去找爸爸。爸爸得知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让里根自己想办法。儿子为难地说:“爸爸,我确实没有12.5美元。”爸爸想了想,从兜里掏出12.5美元说:“这笔钱我先借给你,你一年后一定要还我。”里根郑重地点了点头。从那以后,里根开始了艰苦的打工生活。经过半年的努力,他终于挣足了12.5美元,还给了父亲。在回忆录中,里根解释说,正是通过这件事情,使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懂得了一个人要对他的过失负责。
这是对孩子的过错和过失进行处罚的一个十分完美的例子。
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惩恶扬善是社会机制建立的基本原则。惩恶的层次有许多,轻的有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责、道德的谴责、一定的罚款等,重的有重金处罚、拘留、各种刑事处罚等。同样,孩子的行为也是有好坏之分的,好的我们给予表彰奖励,坏的则给予批评处罚,只不过处罚的程度远没有达到成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