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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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有时候,烟叶的主人瞅着被人咬剩的那一截,脸上露出伤心的样子,挖苦地说:“我看你还是把这块拿走,把咬下的那块给我算了。”街上、胡同里随处是烂泥,那些泥巴黑得如同沥青一样,到处都有两三英寸深,深的地方得有一英尺。到处都有猪在泥地里跑来跑去,边跑边哼哼。你会看到一只全身稀泥的大母猪在泥路上带着一窝小猪懒洋洋地走,一翻身就横躺在街正中,人还得绕着它走才行。它把腿一蹬,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小猪就一齐围上来吃奶。那母猪高兴得就如同能按时拿到薪水一样。接着,就能听到有个二流子扯着嗓子叫上了:“嗨,虎子,快上去咬呀!”于是就有两条狗扑上去,分别咬住猪的一只耳朵,几十条狗闻声从四面八方赶来。那猪猛地起身便逃,扯开喉咙死命地嚎叫。所有的闲汉们全都站起身看热闹,又是说又是笑,脸上都显得很开心,直到猪和狗都跑得没影了才罢休。然后人们各归各位,直到又有狗打架时,这帮家伙才又能打起精神来。什么都不如狗打架那样让这帮人兴奋,另外,要是向一条野狗身上泼上松节油,点着火烧,或者在狗尾巴上拴个铁盘子,把狗吓得疯跑个不停,这些家伙才会彻底清醒过来。

河岸上有些倾斜的房子突出到河面上,像是就要倒进河水里。这些房子里的人全部已经搬出去了。另外还有些房子,地基的一角已经被河水冲走了,房子的那个角就悬在河岸上,但是里面还有人住着,简直是太危险啦!因为有时候房子那么大的一块土地一下子就能塌进河水里。在一个夏天里,河水就能把四分之一里宽的土地一点点冲塌。座落在这种位置上的小镇只有不断撤退,搬了又搬,退了又退,由于河水总是在吞噬它。

那天中午的时候,街上的车马越来越多,并且还总有很多车马接踵而至。乡下人来的时候都带着午饭,坐在马车里吃。有不少人喝上了威士忌酒,我看见有三伙人在打架。接着,有人喊起来:

“老博格斯来喽!从乡下来过一个月才享受一回的酒瘾——伙计们,他来啦!”

所有的二流子们都乐啦,我想他们一定是经常拿博格斯找乐。一个人说:

“看他这回要把谁臭骂一通。他如果是把二十年来所有想骂的人都骂遍了的话,这回就该出名了。”

另一个人说道:“我反而想听老博格斯吓唬吓唬我,那我一定可以长命百岁。”

博格斯骑在马背上径直闯了过来,嘴里并且和印第安人那样大喊大叫,朝人们叫嚣着:

“嗨!快躲开!我可是来拼命的。当心哪,棺材立刻就要涨价啦。”

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马鞍子上坐都坐不稳。他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脸色非常红。人们都朝他喊叫,对着他笑,咒骂着他,他同样回骂人们,说是等轮到他们的时候再来收拾他们,但是他现在没工夫,因为他这次来镇子上是要弄死舍伯恩那个老家伙的。因为他的名言是:“先吃大块肉,最后再收拾残羹剩饭。”

他看见我,于是骑着马到我跟前来,说:“小子,你是从哪儿来的?不想活了吗?”然后,他就走开了。我吓坏了,但是一个男人对我说:“他这话不是当真的。他喝多的时候经常这个德性。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好的一个老糊涂虫——不管他喝醉了没有,从来没伤过什么人。”

博格斯催马走到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店铺前,弯腰低头透过遮阳篷朝里面望去,口中大声骂起来:

“舍伯恩,立刻滚出来!滚出来看看上了你当受了你骗的人。我就是特地来找你这个王八蛋的,我今天一定要你的狗命不可!”

他就这么起劲地骂个没完,一边骂一边尽量带上舍伯恩的名字,整条街上全是了人,听着他骂,跟着大笑,大家也不离开。过了不久,一个五十五岁左右的人打店铺里走出来。这人身高体阔,神态自若,穿的衣裳是全镇上最气派的。大家给他个人开一条道,让他走过来。他对着博格斯平静缓慢地开了口:

“这一套我可受够了,我忍耐到一点钟。记住,一点,过了时间可不行。如果你到了那时再敢开一次口,无论你跑得多远我都要把你找到。”

言毕,他转身走了进去。看热闹的人立刻平静下来,全都一动不动,也不再有人笑出声来。博格斯骑着马走开了,一路走一路拼命地大骂舍伯恩。可是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接着没完没了地咒骂。有些人把他围住,想让他闭口,然而他就是不干。人们告诉他说,再过十五分钟就到时间了,他必须回家去,他必须马上离开。但是这些全都没用。他拿出浑身的力气骂个不停,并且把帽子扔进烂泥里,骑着马踏在上面。转眼之间,他纵马在街道上狂奔起来,灰白色的头发在头后面飘飞着。只要是得到机会的人都设法劝他下马来,好把他控制住,让他清醒下来,可这全都是白费功夫。他转眼之间又飞奔过去,把舍伯恩再次臭骂一通。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说道:

“去找他女儿来!赶紧,找他女儿来,他有时候听他女儿的。其他人劝不住他,只有他女儿不可。”

有人马上跑去找她。我沿着马路走了一段路,停下来。过了几分钟,博格斯又来了,但是这次没骑在马背上。他光着脑袋,身边有一个朋友架着他的胳膊催他快走,他慌慌张张沿着马路向我这边走来。他不再咒骂啦,神色显得非常难堪,他不但没有赖着不走,而且脚步还很迅速。不知谁大喊一声:

“博格斯!”我抬头向喊叫的人望去,只见那人恰恰是舍伯恩上校。他稳稳当当站在街中央,右手握着一支手枪——但没有瞄准,只是把枪口朝空中翘起来。就在这时候,一个年轻姑娘飞奔过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博格斯与那两个架着他的男人掉头来看是谁叫他,那两个人一看见手枪,马上闪身跳到一边,那只枪的枪筒缓缓平稳地放下来——两根枪筒上的扳机全部打开了。博格斯把双手都举起来,喊道:“噢,老天呀,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的双手在空中晃动,脚步趔趄着向后倒退两步——砰!第二枪响了,他向后一仰身,沉重的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两条胳膊伸向两侧。那位姑娘尖声惨叫着,狂奔过去,一下扑倒在她父亲身上,哭嚎着:“啊,他把他杀啦,他把他杀啦!”人群向他们围拢过来,挤得水泄不通,全部伸长脖子,想看个明白。里面的人却向外挤,嘴里喊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透透气,让他透透气!”

舍伯恩上校把手枪朝路上一扔,掉头走开了。

人们把博格斯抬进一个小杂货铺,周围依然挤满了人,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了。我马上跑过去,在窗户外面找到个好地方朝里面看,我离他挺近。大家把他平放在地板上,用一本厚厚的《圣经》垫在他头底下,把他的上衣撕开,我看见他心口上的一个弹孔。人们又把另一本《圣经》展开放在他胸前,他吸气的时候,那本《圣经》就高高抬起来,呼气的时候,又落下去。不久,他躺着不再呼吸,死了。随后,人们把他的女儿拖开弄走了,她仍旧是不停地嚎哭。她好像有十六岁,长得十分漂亮温柔,可是吓得脸色惨白。

不久,人群越来越拥挤,向窗户这边挤过来,大家都想看上一眼。可是站在里面的人不肯让开,后面的人就不断地说:“我说伙计们,你们还没看够了吧。老呆着那儿不动,简直没道理,真是不公平了。大伙儿都想看上一眼嘛。”

人们开始对骂了,我一看情况不对,要出问题啦,赶紧溜出来。每条街道都挤满了人,大家群情激昂。亲眼目睹开枪射击的那些人都在对人们讲述事情的经过,他们个个身边都围满了人,大家伸长了脖子仔细听。一位又瘦又高,蓄着长发,头顶高顶白色皮帽的人,用弯柄手杖向人们指划出事时博格斯站的地方和舍伯恩站的地方。大家就跟着他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观看他的一举一动。大家听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连连点头;大家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划的时候还把双臂支在大腿上,弯下腰去。接着,他站直身子,皱起眉头,拉下帽沿,高声道:“博格斯!”然后就把举起的手杖放平了,口中发出“砰”的一声,他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然而嘴里又发出“砰”的一声,再就往后一仰,倒在地上。亲眼看见当时情景的人都说他模仿得像极了,说当时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不少人都掏出酒瓶来请他喝酒。

后来,有人提议,应该对舍伯恩用刑,把他处死。大家一致表示赞同,于是像发了疯似的跑开了,一边跑还一边喊,看到了晾衣服的绳子就扯下来,计划用来做绞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