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
16739100000078

第78章 傻瓜(36)

托蒙好像害了麻痹症似的,浑身哆嗦着走出后门,正赶上三个女人从那条胡同对面的一所房子里飞跑过来。她们从他身边跑过,跑进门去,一面问他出了什么乱子,可是并不等待他的回答。托蒙暗自想道:“这些老姑娘为了打扮,耽误了工夫——那回隔壁的斯蒂文家里在晚上着火烧毁了。她们也是那样,来得很迟。”几分钟之内,他就到了那幢鬼屋。他点着一支蜡烛,脱掉女孩子的衣服。他身上的左边一直往下都有血迹,右手使劲抓着那些血污的钞票,也染红了。除此以外,他身上就看不出这种罪证了。他在稻草上把手擦干净,脸上的血点子也差不多都擦掉了。然后他把他的男装和女装衣服都烧毁,把灰烬撒掉,再穿上一身适合流浪汉身份的化装。他吹息了蜡烛,走下楼去,随后就顺着河边的大路游荡过去,他打定了主意,要采用劳科莎的一个办法。他找到了一只小艇,划着它往下水走,再趁着天快亮的时候,让它顺水漂流,然后他又走旱路到了下面的一个村镇,在那儿隐藏着,一直等到有一条临时加班的轮船开过来,他才搭了统舱到圣路易去。他提心吊胆,直至道生码头被甩在后面,才放下心来。然后他暗自想道:“现在可是全世界的侦探都不能追出我的踪迹了。根本就没留下一点线索的影儿。这桩杀人案永远会是个谜,再过五十年,人们也休想猜出其中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他在圣路易看见报上登了这么一条简短的电讯——来自道生码头的消息:

年高德劭的特里森克法官昨天午夜前后被人暗杀,凶犯是个放荡的意大利贵族,他也许只是一个理发师。凶案是由新近的选举所引起的纠纷而产生的。凶犯可能被处私刑。

“这是那对孪生弟兄之一!”托蒙自言自语道,“多么走运!幸亏那把刀给他帮了个大忙。命运打算在什么时候照顾我们,真是无法预料。当初傻瓜维昂希使我不能变卖那把宝刀,我心里一直咒骂他。现在我打消这种想法了。”

托蒙现在成了财主,自由自在了。他和那个场主办好了手续,把劳科莎的赎身契寄给维昂希。然后他打了个电报给他的普拉特姑妈:

阅报见噩耗,悲恸欲绝。今日拟乘定班船启程。望节哀,候侄归。

维昂希来到这个出了丧事的人家,向普拉特太太和其余那些人探听了他们所知道的情况,于是他就以市长资格作主,发出命令,所有的东西都不许动,一概保持原状,且等鲁宾逊法官来到,再以验尸官身份采取适当的措施。他叫所有的人都出去,只留下那两兄弟和他自己。执法官不久就来了,把那两兄弟抓进牢里。维昂希吩咐他们不要丧气,还答应在开审时尽力替他们辩护。随后鲁宾逊法官来了,同来的还有勃朗科警官。他们把这个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找到了那把刀和刀鞘。维昂希注意到刀柄上有指印。这使他很高兴,因为那两兄弟曾经要最先来到的人仔细察看他们的手和衣服,这些人和维昂希自己都没有发现他们手上和身上有丝毫血迹。据这两兄弟说,他们听见喊救命声音,就赶快跑到这所房子里来。可是他们赶到的时候,老头子已经死了——他们是否可能说了实话?他立刻又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姑娘。可是这种事情却不是一个姑娘干得出的。不管怎样,托蒙·特里森克的寝室必须检查一下。

验尸陪审团检验了尸体和出事地点的环境以后,维昂希就提议上楼去搜查一下,于是他们就上去了。陪审团撞开了托蒙的房门,结果却当然是什么也没有发觉。验尸陪审团调查结果,认为谋杀案是列杰干的,昂杰鲁是帮凶。

全镇的人对这无辜受累的两兄弟深为痛恨,凶案发生后的头几天里,他们经常都有遭到私刑处死的危险。随后大陪审团就以凶杀案主儿子的罪名控诉列杰,并认为昂杰鲁是预谋杀人的帮凶。于是那两兄弟就从镇上的看守所被押解到县立监狱,听候审理。

维昂希察看了刀柄上的指印,自言自语地说道:“那两兄弟的指印都与这个不符。”那么,显然是另外有个第三者与凶案有关,这个人也许是为了他本人的利害关系而杀人,也许是被雇的凶手。

但是这究竟是谁呢?这个疑团他必须弄清楚才行。保险柜是关着的,现款匣也扣着盖子,里面还装着三千块钱。足见凶杀的动机不是谋财,而是报仇。被杀害的人除了列杰以外,哪儿还有什么仇人呢?全世界只有那个人才对他怀着深仇大恨。

那个神秘的姑娘!她是使维昂希大伤脑筋的一个闷葫芦。如果动机是抢劫,那个姑娘也许还有行凶的可能。可是根本就没有任何姑娘会为了报仇而要这个老头儿的命。他从来没有与姑娘们发生过纠纷。因为他是个体面的绅士。

维昂希把刀柄上的指纹仔细研究了一番。他那些玻璃片当中有许多妇女和姑娘们的指印,那都是过去十五年至十八年以来收集的。但是他察看这些指印,却毫无结果,翻来覆去地核对,全都不符,这些指印当中,没有哪个是与刀柄上的指印相同的。

那把刀在凶案的现场出现,这是使维昂希大伤脑筋的事情。一个星期以前,他心里大致相信了列杰的确有那么一把刀,而且尽管列杰假装着说刀已被偷了,他却认为它一定还在他手中。同在这把刀居然出现在杀人的地方,而且那两兄弟也都在场。那两兄弟说他们丢了刀的时候,镇上有半数的人都说他们是骗子手,现在这些人都很得意,他们说:“我早就告诉过你了!”

假使刀把上有他们的指印——可是再为这个问题去找麻烦,那是白费心思的。刀把上的指印不是他们的——他确有把握。

维昂希不肯怀疑托蒙:第一,托蒙根本没有本事杀人——他的胆量不够。第二,即便他能谋杀一个人,那也不会挑选这位疼爱他的恩人和最接近的亲属做对像。第三,为了他本身的利益,他也不会这么干。因为他的伯父只要在世,托蒙就有把握得到他的抚养,而且还有机会使他重立遗嘱,可是伯父一死,他的机会也就没有了。现在固然已经发现,法官业已重立了遗嘱,可是托蒙不可能事先知道,否则以他那种天生的多嘴快舌、不善保密的习惯,他一定是说出来了。最后还有一点:凶案发生时,托蒙还在圣路易,他是从早报上看到消息的,这有他给他姑妈的电报可以证明。这些推测与其说是明确的念头,还不如说是模糊的感觉,因为如果把托蒙认真牵扯到这个凶杀案上来,维昂希就不免感到那种想法太可笑了。

维昂希认为那两兄弟的案子已经无可挽救——事实上大概是毫无希望了。因为据他估计,如要找不到同谋犯,英明的密苏里陪审团一定会判处他们的绞刑。如果找到同谋犯,那也不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只不过多供给一个犯人,让执法官绞杀罢了。要想挽救这对孪生兄弟,除非能查出一个谋杀的凶犯,完全为了他自己而犯了案——这一着显然是绝对办不到的。不过无论如何,那个留下了指印的人必须找到才行。有了这个人,那两兄弟也许还是不能免罪,可是如果不把他找到,他们就肯定无可挽救了。

于是维昂希心神恍惚地晃来晃去,日日夜夜地想了又想,猜了又猜,始终想不出什么结果。每逢遇到一个不相识的姑娘或是妇人,他就要设法找个借口,叫她留下指印。等他回到家里,这些指印却每次都使他叹一口气,因为始终没有与那刀把上的指印相符的。

至于那个神秘的姑娘,托蒙发誓说他根本不认识这么个女孩子,并且还想不起曾经看见过一个穿着维昂希所描写的那种服装的姑娘。他承认他并不经常锁上房间,还说仆人们有时候连大门都忘记锁上。不过据他看来,那个姑娘一定只来过很少的几次,否则她早就被发现了。后来维昂希想要把这个姑娘与盗窃案联系起来,认为即便不是她本人化装成一个老太婆,当了小偷,也可能是那个老太婆的同谋犯,这时候托蒙似乎吃了一惊,而且假装很感兴趣,他说了一定注意这个人或是这两个人,不过他恐怕这种人太狡猾,正在大家都注意这件事的时候,决不会冒险再到这镇上来,在以后的一段长时期里,很难看到她们的踪影。

人人都对托蒙深表同情,因为他显得非常沉默而悲伤,对这次不幸事件似乎是很伤心的。他是在扮演着一个角色,但也不能完全算是扮演。他那假伯父的形象,如他最后所看到的那样,一到黑夜,那时常出现在他眼前,他在醒着的时候老看见他,睡着了的时候也在梦中看见了。他简直不敢到惨案发生的那间屋里去。这使那疼爱他的姑母普拉特太太非常得意,据她说,她“比一向都更加明白”,她的宝贝外侄的天性多么敏感、多么温柔,他对他那可怜的伯父多么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