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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傻瓜(29)

窃犯行窃

别人的习惯比什么都需要改变。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听哪,傻子说:“别把你所有的蛋放在一只筐子里吧”——这句话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把你的钱和你的注意力都分散分散吧”。但是聪明人却说:“把你的蛋放在一只筐子里——当心守住那只筐子吧。”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道生码头过着多么热闹的日子呐!它过去一向是死气沉沉的,可是现在大家简直难得有个打瞌睡的机会了。伟大的事件和惊人的新鲜事情居然层出不穷。星期五上午,初次有眼福看到了真正的贵族,还有帕翠·考帕大婶家里举行的盛大招待会,还有那个大盗窃案。星期五晚上,首要公民的嗣子在四百人面前被人踢到台下的那场趣事。星期六上午,埋没已久的傻瓜维昂希初露头角,执行律师业务。星期六夜间,首要公民和外国贵宾之间的一场决斗。

人们对这场决斗特别引以自豪,也许其他那几件事情合在一起,也没有这一件事使他们得意。这个镇上发生了这么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实在是全镇的光荣。在他们心目中,那两位决斗的主角达到了人间荣誉的顶点。大家提起他们的名字,人人都表示敬意。所有的人都满口称赞他们。连决斗者的两位副手也出了风头,分享了大家不少的赞赏:这么一来,傻瓜维昂希就突然变成一个重要人物了。星期六夜间人家要求他竞选市长的时候,他是冒险接受的,可是一到星期日早晨,他却已经是个成功的人物,竞选也有胜利的把握了。那对孪生弟兄现在成了伟大非凡的角色,全镇的人都热诚地敬爱他们。日日夜夜,他们都忙于应酬,家家户户都请他们吃饭。他们和大家交朋友,使人缘更广,和大家交情更深,并且还仗着他们的音乐天才使大家都入了迷,齐声赞叹。有时候他们还搬出他们那些稀有的本领来,在别的方面卖弄一番,借此增加人们的仰慕。他们太高兴了,于是就声明按照规定,在三十天以前预先通知,要在这个期间内准备应有的条件,取得本镇的公民资格,并且还决计在这安乐的地方终身居住。这是个最了不起的喜讯。全镇的人都欢欣鼓舞,一致喝彩。人们要求这两弟兄担任未来的市参议员,并且获得了他们的同意,于是大家便感到万分的欣慰了。

托蒙·特里森克却并不为这些事情而高兴。他只觉得这些事沉入他的心底,越往深处越把他的心伤透了。他因为那两弟兄当中有一个曾经踢过他,便对他怀恨。而另外那一个他也讨厌,因为他是踢他的人的兄弟。

大家随时都感到奇怪,不知道那个小偷为什么毫无音讯,被偷的刀子或是其他赃物也没有下文,但是谁也不能对这个问题提供一点线索。将近一个星期匆匆地过去了,这件事仍然是一个大伤脑筋的闷葫芦。星期六,勃朗科警官在街上遇见了傻瓜维昂希,托蒙·特里森克正好赶上,便凑过去替他们的谈话开了头。他对勃朗科说:“你的气色不大好,勃朗科,好像是为什么事有点伤脑筋吧。是不是你在侦探工作方面碰到了什么不大顺手的事情?我相信你在这一行是很有点名气的,你自己也很以此自负,对不对?我想这是天公地道,名不虚传的。”——这使勃朗科感到舒服,脸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神色。可是托蒙接着又说,“对于一个乡村的侦探说来,总算够神气的了。”——这么一来,勃朗科又觉得哭笑不得,他不但脸上露出了不高兴的神气,说话的声调里也表现出来了:

“是呀,老弟,我的确是有些名气。这可以和同行的任何人比美,不管什么乡村不乡村的。”

“啊,对不起。我并不是有意得罪人。我刚才问起的是关于那个在镇上大偷特偷的老太婆的消息——我是说,那个驼背的老太婆,你不是说要抓她吗?我知道你会把她抓到的,因为你向来不夸口,这是大家公认的。那么——咦,你——你把她抓到了吗?”

“那该死的老太婆!”“哎,这家伙真该死!难道说你还没抓到她吗?”“没有,我还没把她抓到。只要有人能抓到她,我也就能抓得到。可是不管是谁,现在反正总还不能抓她呀。”

“真是遗憾,真是遗憾——我真替你难过。因为消息既然传出去了,大家都说这位侦探很有把握地说了大话,那就……”你别瞎操心,干脆说吧——你别瞎操心。至于镇上的人呢,大家也用不着担心。她反正是我嘴里的一块肉了——你尽管放心。我正在追究她的下落。我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足以——“那可好了!现在你要是从圣路易请一位老有经验的侦探来帮你的忙,弄清楚这些线索的意义,找出其中的来龙去脉,然后……”

“我自己就是十足的老手,用不着谁来帮忙。一星期——一个月之内,我准许能把她抓到。我敢保证!”

托蒙漫不经心地说:“我看那就行了——是呀,我就行了。不过我估计她已经相当老了,老年人每每活不太长,这等不到一位侦探的行家把各种线索搜集齐全,从从容容地进行追踪,她早就呜呼哀哉了。”

勃朗科遭到这番嘲笑,他那张阴沉的脸涨得通红,但是他还没来得及把回敬的话琢磨出来。托蒙已经向维昂希转过脸去,心平气和、满不在乎地说道:

“奖金归谁得了,傻瓜!”维昂希稍微畏缩了一下,知道又轮到他头上来了。“什么奖金?”“呀,就是捉拿小偷的奖赏呀,还有一笔是为那把刀悬的赏。”维昂希回答道:

“呃,那——呃,事实上,现在还没有谁够资格领这笔钱。”从他那吞吞吐吐的声调,可以听出他是很不自在的。

托蒙故意装出吃惊的样子。“怎么,真的吗?”维昂希答话的时候,露出了几分愤怒的神色:“是呀,是真的。那又怎么样?”

“啊,没什么。不过我好像记得你想出了一个新主意,创造了一套办法,打算根本改革那过时的、不中用的什么侦——”他说到半截又停下来,向勃朗科转过脸去,这时候勃朗科因为有了别人替他当了枪靶子,正在高兴。“勃朗科,他当初表示过,用不着你帮忙就可以找到那个老太婆,你听懂了他的意思吗?”

“可不是吗,他说三天之内,管保把小偷和赃物都找到哩——千真万确,他是说过!那可是一星期以前的事了。哎,我当初就说过,小偷和小偷的伙伴既然知道一件东西已经有人悬了赏,当铺老板只要把他们连人带赃一齐破获,就可领到两笔奖金,他们就不会冒险去典当那件东西,也不会拿去变卖。维昂希那么个高明的主意,我可是从来没听说过!”

“我那个计策你要是全部都知道,而不是只知道一部分的话,”维昂希用恼怒的直率语气说道,“你就会改变你的看法了。”

“哦,”警官沉思地说,“我原来估计你那个办法是不会灵的,直到现在,我的看法反正还是对的。”

“那么,好吧,现在暂时就不用争了,往后再见分晓。你也知道,我的办法灵与不灵,至少也不亚于你的办法吧。”

警官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还击他,于是就只哼了一下鼻子,表示不满,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天夜里,维昂希在他家里把他的计策透露了一部分,从那以后,托蒙一连猜了好几天,想猜出那个秘密的另一部分,结果却落了空。于是他就想到,劳科莎的脑筋比他更聪明一些,不妨让她试猜一下。他编了一个假设的疑案,向她提出来。她思索了一阵,就说出了她的判断。托蒙暗自想道:“她猜对了,准没错!”现在他就要试一试那个判断,看看维昂希的脸色。于是他就若有所思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