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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傻瓜(27)

托蒙面临绝境

据我所知,有许多讨厌的人进了天堂,我一想起这种人居然有那么多,就不免受到刺激,很想过另外一种生活。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十月。这是做股票投机生意特别危险的月份之一。其他的月份是七月、一月、九月、四月、十一月、五月、三月、六月、十二月、八月和二月。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托蒙悲伤地暗自想着这些念头,神情恍惚地顺着那条巷子往前走,经过傻瓜维昂希的住宅,再往前走了又走,路旁的篱笆在两边隔开了空荡荡的荒地,后来他终于走近了那幢鬼屋。然后他又垂头丧气地往回走,一面连声叹气,心情苦恼,很感沉重。他非常需要一个愉快的伴侣。罗沃拉!这个念头使他的心跳了一下,但是他再想,又不禁心灰意冷了——那对可恶的孪生弟兄会在她那里。

他走过的是维昂希的房子住着人的一面,他走近那里的时候,发现小客厅里还点着灯,这就行了。别人有时候使他觉得不受欢迎,维昂希可是一向都对他很客气,这种和和气气的客套即便并不是真正表示欢迎,却至少可以使人心情轻松一些。维昂希听见了门口的脚步声,随后又听见一声轻微的咳嗽。

“是那个性情轻浮、行为放荡的败家子吧——倒霉蛋,他把私人冲突的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大丢其脸。现在大概是难得有人和他交朋友了。”

一阵懊丧的敲门声。“请进!”托蒙走进来,一声不响地倒在一把椅子上。维昂希和蔼地说道:

“怎么,孩子,你的脸色很晦气。别太认真了吧。你得自宽自解,别老想着让人踢了一脚的事吧。”

“哎呀,”托蒙懊丧地说,“不是为了那个,傻瓜——不是为了那个。这比那桩事要糟一千倍——啊,真是,要糟一百万倍哩。”

“怎么,托蒙,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罗沃拉——”“把我甩了,不对,是老头儿不要我了。”

维昂希暗自想道:“啊哈!”于是他想起了托蒙寝室里那个神秘的姑娘。“特里森克这家人看出毛病来了!”然后他严肃地大声说道:

“托蒙,有些放荡行为,的确是……”

“啊,见鬼,这跟放荡行为根本不相干。他叫我向那个该死的意大利蛮子挑战,我没答应。”

“呃,他当然要叫你那么做呀。”维昂希以沉思的态度和肯定的口吻说道,“可是有一点我简直莫名其妙,昨晚上他为什么没注意这桩事情,这就很奇怪,还有呢,不管是在决斗以前还是决斗以后,他怎么居然会让你为这种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呢?这种事是不该找衙门解决的。他可不是这种人,我简直不能理解。怎么会出这种事?”

“是因为他对这件事一点也不知道。昨晚上我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你没有叫醒他吗?托蒙,这怎么可能呢?”托蒙听了这句话,觉得不大舒服,他局促不安地呆了一会儿才说:“我觉得告诉他不大妥当——没别的。他今天清早天不亮就和帕勃罗克·赫霍坦出去钓鱼。是把那两兄弟弄到牢里去了的话——原来我以为准能做到——连做梦也想不到人家干了那么凶的事情,把我欺负了一顿,却只罚了那点儿钱,就放出来了——只要关进牢里,他们就丢脸了,伯伯决不肯跟这种家伙决斗,也不会容许这种事情。”

“托蒙,我真替你害羞!我不懂,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你那好心的老伯伯。我是他的知己朋友,比你更了解他。我要是早知道当时的情况,一定会设法阻止这场诉讼,先通知他,让他有机会采取绅士的办法。”

“你会这么做?”托蒙非常吃惊地大声喊道,“这可是你的第一件案子呀!你完全知道,他要是有了那个机会,你就连一个案子也得不到了,对不对?那你就会一直到死,都只是一个无声无息的穷光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好歹总算开了张,成了个公认的律师。请问你,难道你真肯那么做吗?”

“毫无问题。”托蒙望了他一会儿,然后很遗憾地摇摇头,说道:“我相信你——说实话,我相信。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相信你,可是我的确相信。傻瓜维昂希,我看你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我一辈子没见过。”

“多谢你抬举。”“别客气。”

“呃,他叫你和那意大利人决斗,你却拒绝了。你这名门世家的不肖子孙!我真替你害羞到极点了,托蒙!”

“啊,那算什么!反正那份遗嘱又撕毁了,我什么也不在乎了。”

“托蒙,你干脆告诉我吧——除了那两件事情——到法院去告状和拒绝决斗——他另外还有别的事挑你的错了吗?”

他望着那年轻人的脸,仔细观察,但是那脸色是十分沉着的,回答的声音也很镇定:

“没有,他并没有挑我别的错。他要是还有什么事挑我的错,昨天就会发作,因为昨天正赶上他闹脾气了。他陪那对龟孙子乘着马车到镇上去逛,让他们到处参观,后来他回到家里,找不着他父亲那只老银表,这玩意儿已经走不准了,他可是把它当宝贝,他想不起三四天以前最后一次看见那只表的时候,把它收在什么地方了。所以我一到家,正赶上他为这只表急得要死,我提醒他说,可能不是遗失,而是被偷了,这却使他大发脾气,并且他还说我是个傻瓜——这就毫不费事地使我相信了自己正是担心我所说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却又不愿意相信那是真的,因为遗失了的东西终究比被偷掉的东西更有找回来的希望。”

“嘘!”维昂希吹了一声口哨,说道,“又添了一项。”“添了一项什么?”

“添了一项偷窃。”“偷窃?”

“是呀,偷窃。那只表并不是遗失,而是被偷了。镇上又出了一次盗窃案——上回那个盗窃案你想必还记得吧,这回还是和上次一模一样,又是一桩神出鬼没的怪事。”

“不会吧?”

“千真万确!你自己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吗?”“没有。我是说,我倒是有一只银质的铅笔盒子不见了,那是我去年生日玛丽·普拉特姑妈送我的——”“你会发觉那是被人偷走了——准保不错。”“不,没有的事。因为我提到那只表可能是被偷了,结果挨了一顿臭骂之后,我就回到自己房里去仔细检查一下,谁知那只铅笔盒子不见了,不过那只是我随手乱放,后来还是找到了。”

“你准知道没别的东西不见了吗?”“呃,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我有一只值得两三块钱的普通小金戒指不见了,可是那也会找得到的,我要再找找看。”

“依我看,你是不会找到的。告诉你吧,又出了一次盗窃案。请进!”

鲁宾逊法官先生进来了,后面还跟着柏克斯顿和镇上的警官捷蒙·勃朗科。他们都坐下了,大家东拉西扯、随便谈了谈天气之后,维昂希说道:

“顺便告诉你们一声吧:盗案调查表上刚才又添了一样东西,也许是两样。特里森克法官丢了一只旧银表,还有托蒙的一只金戒指也不见了。”

“呃,这事情可真糟糕!”法官说,“越调查越糟。汉克斯家、杜卜生家、皮利格鲁家、阿顿家、格壮洁家、海尔家、弗勒家、霍尔康家,总之是帕翠·考帕家附近住着的人家个个都被偷了几件小乐西,全是些首饰和茶匙之类的小玩意儿,容易拿走的,事情非常明显,那小偷利用了帕翠·考帕家里举行招待会的机会,趁着左右邻居全都上她家里去了,所有的黑人也到她家的围篱外面来看热闹的时候,逍遥自在地把那些走空了的人家偷了个痛快。帕翠为了这件事情很难过:她为了别人难过得厉害,因此她自己遭到的一点小小的损失,根本就顾不到了。”“还是上次那个贼,”维昂希说,“我想这是毫无疑问的。”“勃朗科警官的看法可不是这样。”

“不对,你弄错了。”勃朗科说,“从前那几回的小偷都是个男人。这是有许多痕迹的,我们内行人看得很清楚,虽然没有把他抓到,还是敢于断定。不过这回却是个女人。”

维昂希马上就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姑娘。现在他经常把她放在心上。但是这回她又使他失望了。勃朗科接着说:“她是个驼背的老太婆,胳臂上挎着一只盖着的筐子,她戴着黑面罩,穿着丧服。昨天我看见她上渡船去。我猜她大概是住在伊利诺斯。可是我不管她住在哪儿,反正得把她抓到——这一点她可得当心才行。”

“你怎么会猜到她是小偷呢?”“呃,第一,另外没别的人。第二,当时碰巧有几个马车夫在那一带赶着车路过,他们看见她从一些人家走进走出,把这话告诉我了——那些人家恰好每个都是失窃了的。”

大家都承认这是充分的间接证据。随后经过了一阵沉思默想,呆了几分钟之后,维昂希说道:

“不管怎样,有一桩事总算不错。列杰伯爵那把宝贵的印度匕首,她既不能典当,也不能卖掉。”

“哎呀!”托蒙说,“那也被偷走了吗?”“是呀。”“啊,那可发大财了!可是她为什么不能典当,也不能卖掉呢?”“因为昨晚上那两弟兄从‘自由子孙会’回家的时候,家家户户都传出了失窃的消息,帕翠大婶非常着急,想要知道他们是否也丢了东西。他们发觉那把宝刀不见了,于是就向警察报了案,还通知了各地的当铺。不错,这倒的确是一笔大财富,可是那个老太婆什么好处也休想得到,因为她会落网的。”

“他们悬赏了吗?”柏克斯顿问道。“悬赏了。寻找宝刀悬赏五百块,缉拿小偷也悬赏五百块。”“这个主意多笨呀!”警官大声喊道,“小偷决不敢上那儿去,也不会派别人去。谁去谁就得给逮住,因为无论哪个开当铺的都不会错过这么个好机会,他当然要——”

这时候如果有人注意了托蒙的脸色,他脸上那种灰里透青的颜色也许会引起人家的好奇心。可是谁也没有注意。他暗自想道:“我完蛋了!我永远也还不清赌账。其余那些赃物无论是当掉还是卖掉,都不够还一半的赌债。啊,这我知道——我完蛋了,我完蛋了——这一回可是永远不得翻身了。啊,这真可怕——我不知如何是好,简直是晕头转向。”

“别声张,别声张。”维昂希对勃朗科说,“昨天我在半夜里替他们想了那个办法,今天清早两点就很周到地安排好了。他们的宝刀一定可以追还,往后我再给你说明,这事情是怎么做的。”

大家一致流露出明显的好奇心,柏克斯顿说:“呃,维昂希,你这可引起了我们相当强烈的好奇心,我不怕冒昧地说,假如你不在乎的话,可否私下告诉我——”“啊,柏克斯顿,我说不说倒是无可无不可,可是我和那两弟兄约好了先不声张,所以也就只好暂时保密。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你不用等上三天就知道了。很快就会有人来请领那笔奖金,不久我就会让你看到那个小偷和那把宝刀。”

警官感到失望,也有些莫名其妙。他说:“那都是可能实现的——真的,我祝你成功,可是我要了命也摸不清这是怎么回事。鄙人敬谢不敏,莫测高深。”

这个问题似乎是谈够了。谁都好像是再也提不出什么意见了。沉默了一会之后,那位治安法官通知维昂希,说他和柏克斯顿和警官是民主党派来的一个代表团,特来要求他竞选市长——因为这个小镇将要改成一个城市,第一次法定选举快要举行了。维昂希受到任何党派的重视,这还是破天荒第一遭。这种荣誉固然是微不足道,可是这好歹总算是表示大家承认他登上了这个村镇的舞台,参加了社会活动。这总算是向上爬了一步,他当然感到满心欢喜。他接受了这种要求,代表团随即告辞,小托蒙也跟着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