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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傻瓜(17)

他们没有人跟踪。到了街上,每逢有个夜行人从他们身边掠过,托蒙就吓得发抖,好像觉得那冰冷的钢刀触到他背上一般。劳科莎一直跟在他背后,始终够得着他。他们走了一里路之后,到了那无人的码头上一大片空荡荡的地方,于是他们就在这个雨淋淋的、漆黑的荒凉场所分手了。托蒙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回走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一些阴沉沉的念头和胡思乱想的主意,但是最后他还是无精打采地自言自语道:

“现在只有一条出路。我必须依照她的主意。不过有一点要改一改——我决不能去向伯伯要钱,以免把自己毁了。我得偷这个小气的老鬼一回。”

十九

当预言变成事实

好的榜样难免引起烦恼,别的事情很少有比这更令人难堪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如果大家的见解都是一样,那并不太好。赛马就是由于意见分歧而产生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道生码头的人们舒舒服服地快把那段沉闷的安静时期过完了,现在正在耐心地盼待着那场决斗。列杰伯爵也在等待着。但是据外面谣传,他并不很耐烦。星期日到了,列杰坚决要求提出挑战。于是维昂希就去传达他的意思。特里森克拒绝跟一个杀人犯决斗——他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那就是说,不能在堂堂正正的决斗场上较量。

要是在别的场合,他当然是情愿的。维昂希极力向他解释,企图使他相信:昂杰鲁叙述列杰杀人事件的时候,假如他也在场的话,他就不会认为那种行为有损列杰的体面。但是这个顽固的老头却无动于衷。

维昂希回去向决斗的本人报告他没有完成使命。列杰听了很生气,他说这位老先生决不是个脑筋迟钝的人,却偏要听信他那没出息的侄子的论证和推断,认为比维昂希所提供的更有价值,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可是维昂希笑了笑,说道:

“理由很简单,很容易说明。我不是他的活宝贝——不是他的娃娃——不是他的迷魂汤。他侄儿却是这种角色。法官和他那死了的老婆一辈子没有儿女。这个宝贝落到他们老夫妻俩的怀抱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中年。对于这种盼儿盼女,渴望了二三十上的老人的慈爱的本能,我们不能不予以谅解。他们那种想做父母的渴望,就像饿坏了的肚子似的,那时候已经饿得发疯了,因此就饥不择食,无论得到什么东西,都吃得很香,感到心满意足。这种人的味觉已经退化,吃的是鸡是鸭,都分辨不清了。一对年轻的夫妇如果生下了一个坏蛋,他们不久总会把他大致认得出来,可是一对老夫妻收养了一个小坏蛋,那就成了他们的天使,而且即便经过许多周折,也始终不会失宠。托蒙就是这个老头儿的天使。他让他迷住了。有些事,别人的话他听不入耳,托蒙却能把他说动——并不是一切的事都行。我不是这个意思,不过有许多事都是这样——特别是某一类事情:比如以在这老头儿心中产生或是消除他对人的偏心或是成见的那些事,就属于这一类。那老头儿本来很喜欢你们俩,托蒙却对你们怀恨在心。这就够了,老头儿的心理马上就变过来了。即便是最长远、最巩固的友谊,只要有这么一个晚年收养的宝贝从中破坏一下,那就非完蛋不可。”

“这倒是一种稀奇的哲学。”列杰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哲学——这是事实。这里面倒是有几分令人同情的美妙意味哩。这么一对可怜的、无儿无女的老夫妻有时候竟会把动物园里的一群汪汪叫的、一钱不值的小狗当成心肝宝贝。他们还要另外加上几只乱骂乱叫的鹦鹉和一只学会骗叫的金刚鹦鹉。再加上一二百只尖声叫唏的歌鸟,然后又加上几只奇臭的豚鼠和家兔,和一大群号叫的猫儿,简直是多多益善——我觉得我们看到这种情形,那是再令人同情不过的。亲生的孩子好比黄金的宝物,老天爷没有把这种宝物赐给他们,他们却想要用劣质的金属和黄铜锉屑造出一个假东西来代替,那真是一种瞎子摸黑、枉费心机的企图。可是这都是些离了本题的话。按照这带地方的不成文法,你应该面对面把特里森克法官杀死,他和社会上的人都会料定你对他干这一手——当然,你被他的枪弹打死也是合乎规矩的。你千万要提防他!你装备好了吗?——我是说,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一定让他有下手的机会就是了。如果他对我开枪,我就还击。”

维昂希临走的时候说:“选举运动把法官累坏了,现在他还有点精疲力尽,一两天内不会出门。可是只等他一出来,我就得当心才行。”

夜间十一点左右,那两兄弟到外面去走动走动,开始在朦胧的月色下做一次长距离的散步。

大约在一个半钟头以前,托蒙·特里森克已经在道生码头下游两里的哈克特铺上了岸,他是在那孤寂的地方登岸的唯一旅客。他已经顺着河边的大路向上游走来,进了德利斯尔法官的住宅,无论在路上或是在屋里,都没有碰到什么人。

他放下了百叶窗,点亮了蜡烛。然后脱掉上衣,摘下帽子,开始进行准备。他打开衣箱的锁,从箱里的男人服装底下取出一套少女的衣服来,放在一边。于是他用软木炭把脸涂黑,把木炭放在衣袋里。他的计划是溜下楼去,到他伯父的私室里,再溜进他的寝室,从老先生的衣袋里偷出钥匙来,然后回到外间屋里,偷保险柜里的钱。他拿起蜡烛来,准备动身。直到这时候为止,他的勇气和信心都很足,可是现在开始有点动摇了。假定他偶尔不小心,弄出什么响声来,被人抓住了——比如说,在打开保险箱的时候——那可怎么好?也许还是带着武器为好吧。他从收藏的地方取出那把印度宝刀,于是他又愉快地感到那股逐渐消失的勇气恢复过来了。他顺着那狭窄的楼梯悄悄地溜下楼去,一听见最轻微的叽叽嘎嘎的响声,他就觉得毛骨悚然,连脉博都停住了。他走了半截的时候,看见楼梯底下有一道微弱的亮光照在地板上,这使他有点心慌。那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的伯父还没有睡觉吗?不,那不可能!一定是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把蜡烛留在那儿了。托蒙继续溜下去,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听一听,他发现房门还是开着的,于是就往里面瞟了一眼。他所看到的情形使他喜出望外。他的伯父在沙发上睡着了,沙发当头的一张小桌子上点着一盏光线微弱的灯,灯旁边放着老头儿装现款的小洋铁盒,盖子扣上了。盒子旁边放着一摞钞票,还有一张纸,那上面用铅笔写满了许多数字。保险柜的门是关着的。显然是这位业已入睡的老人为了盘算经济问题,累得支持不住,暂时休息一下。

托蒙把他的蜡烛放在楼梯上,弯下腰,开始向那堆钞票走去。他经过他伯父身边的时候,老头儿在睡梦中翻了一下身,托蒙立刻就站住了——他一停住脚步,就轻轻地从刀鞘里抽出刀子来,他的心猛跳着,眼睛盯住他的恩人脸上。过了一两分钟,他又壮起胆来,继续往前走——他走了一步,就伸出手去,抓住那一摞钞票。同时刀鞘却掉在地下了。这时候他觉得老头儿把他牢牢抓住了,耳朵里响起了一阵狂呼——“救命呐!救命呐!”他毫不迟疑地戳了一刀,老头儿才松了手。有些钞票从他左手里掉下来,落在地板上的血泊中,他丢下刀子,连忙拾起那些钞票,准备动身逃跑。他在惊恐和慌张中,又把那些钞票转到左手里,重新拿起刀来,但是他马上又清醒过来。丢下了刀子,因为他要是把刀子带着走,那就会成一种危险的物证。

他跳到楼梯脚下,随手把门关上了。他匆匆忙忙地拿起蜡烛,逃上楼去,这时候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到这所房子跟前,打破了深夜的沉寂。片刻之后,他已经躲进了自己的房里,那对孪生兄弟却站在那上被杀害的老人身边,目瞪口呆地望着他的尸体!

托蒙穿上他的上衣,把帽子藏起来,扣在上衣里面,然后披上他那套女孩子的衣服,拉下面罩,吹息了蜡烛,锁上他刚才走进的那扇门,把钥匙取下来,从另外一扇门出去,溜到后面的过道里,又把那扇门也锁上,带着钥匙,随后便在暗中摸索着往前去,走下了后面的楼梯。他预料不会碰见什么人,因为这时候大家的兴趣都集中在这所房子的另一部分。实际上他的估计果然是对的。

他穿过后院的时候,普拉特太太和她的仆人们,还有十几个衣服没有穿齐的邻居,都到那对孪生弟兄和死者那儿去了,另外还有许多人从前门进来。

托蒙好像害了麻痹症似的,浑身哆嗦着走出后门,正赶上三个女人从那条胡同对面的一所房子里飞跑过来。她们从他身边跑过,跑进门去,一面问他出了什么乱子,可是并不等待他的回答。托蒙暗自想道:“这些老姑娘为了打扮,耽误了工夫——那回隔壁的斯蒂文家里在晚上着火烧毁了。她们也是那样,来得很迟。”几分钟之内,他就到了那幢鬼屋。他点着一支蜡烛,脱掉女孩子的衣服。他身上的左边一直往下都有血迹,右手使劲抓着那些血污的钞票,也染红了。除此以外,他身上就看不出这种罪证了。他在稻草上把手擦干净,脸上的血点子也差不多都擦掉了。然后他把他的男装和女装衣服都烧毁,把灰烬撒掉,再穿上一身适合流浪汉身份的化装。他吹息了蜡烛,走下楼去,随后就顺着河边的大路游荡过去,他打定了主意,要采用劳科莎的一个办法。他找到了一只小艇,划着它往下水走,再趁着天快亮的时候,让它顺水漂流,然后他又走旱路到了下面的一个村镇,在那儿隐藏着,一直等到有一条临时加班的轮船开过来,他才搭了统舱到圣路易去。他提心吊胆,直至道生码头被甩在后面,才放下心来。然后他暗自想道:“现在可是全世界的侦探都不能追出我的踪迹了。根本就没留下一点线索的影儿。这桩杀人案永远会是个谜,再过五十年,人们也休想猜出其中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他在圣路易看见报上登了这么一条简短的电讯——来自道生码头的消息:

年高德劭的特里森克法官昨天午夜前后被人暗杀,凶犯是个放荡的意大利贵族,他也许只是一个理发师。凶案是由新近的选举所引起的纠纷而产生的。凶犯可能被处私刑。

“这是那对孪生弟兄之一!”托蒙自言自语道,“多么走运!幸亏那把刀给他帮了个大忙。命运打算在什么时候照顾我们,真是无法预料。当初傻瓜维昂希使我不能变卖那把宝刀,我心里一直咒骂他。现在我打消这种想法了。”

托蒙现在成了财主,自由自在了。他和那个场主办好了手续,把劳科莎的赎身契寄给维昂希。然后他打了个电报给他的普拉特姑妈:

阅报见噩耗,悲恸欲绝。今日拟乘定班船启程。望节哀,候侄归。

维昂希来到这个出了丧事的人家,向普拉特太太和其余那些人探听了他们所知道的情况,于是他就以市长资格作主,发出命令,所有的东西都不许动,一概保持原状,且等鲁宾逊法官来到,再以验尸官身份采取适当的措施。他叫所有的人都出去,只留下那两兄弟和他自己。执法官不久就来了,把那两兄弟抓进牢里。维昂希吩咐他们不要丧气,还答应在开审时尽力替他们辩护。随后鲁宾逊法官来了,同来的还有勃朗科警官。他们把这个房间仔细检查了一遍,找到了那把刀和刀鞘。维昂希注意到刀柄上有指印。这使他很高兴,因为那两兄弟曾经要最先来到的人仔细察看他们的手和衣服,这些人和维昂希自己都没有发现他们手上和身上有丝毫血迹。据这两兄弟说,他们听见喊救命声音,就赶快跑到这所房子里来。可是他们赶到的时候,老头子已经死了——他们是否可能说了实话?他立刻又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姑娘。可是这种事情却不是一个姑娘干得出的。不管怎样,托蒙·特里森克的寝室必须检查一下。

验尸陪审团检验了尸体和出事地点的环境以后,维昂希就提议上楼去搜查一下,于是他们就上去了。陪审团撞开了托蒙的房门,结果却当然是什么也没有发觉。验尸陪审团调查结果,认为谋杀案是列杰干的,昂杰鲁是帮凶。

全镇的人对这无辜受累的两兄弟深为痛恨,凶案发生后的头几天里,他们经常都有遭到私刑处死的危险。随后大陪审团就以凶杀案主儿子的罪名控诉列杰,并认为昂杰鲁是预谋杀人的帮凶。于是那两兄弟就从镇上的看守所被押解到县立监狱,听候审理。

维昂希察看了刀柄上的指印,自言自语地说道:“那两兄弟的指印都与这个不符。”那么,显然是另外有个第三者与凶案有关,这个人也许是为了他本人的利害关系而杀人,也许是被雇的凶手。

但是这究竟是谁呢?这个疑团他必须弄清楚才行。保险柜是关着的,现款匣也扣着盖子,里面还装着三千块钱。足见凶杀的动机不是谋财,而是报仇。被杀害的人除了列杰以外,哪儿还有什么仇人呢?全世界只有那个人才对他怀着深仇大恨。

那个神秘的姑娘!她是使维昂希大伤脑筋的一个闷葫芦。如果动机是抢劫,那个姑娘也许还有行凶的可能。可是根本就没有任何姑娘会为了报仇而要这个老头儿的命。他从来没有与姑娘们发生过纠纷。因为他是个体面的绅士。

维昂希把刀柄上的指纹仔细研究了一番。他那些玻璃片当中有许多妇女和姑娘们的指印,那都是过去十五年至十八年以来收集的。但是他察看这些指印,却毫无结果,翻来覆去地核对,全都不符,这些指印当中,没有哪个是与刀柄上的指印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