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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傻瓜(14)

“可不是吗,他说三天之内,管保把小偷和赃物都找到哩——千真万确,他是说过!那可是一星期以前的事了。哎,我当初就说过,小偷和小偷的伙伴既然知道一件东西已经有人悬了赏,当铺老板只要把他们连人带赃一齐破获,就可领到两笔奖金,他们就不会冒险去典当那件东西,也不会拿去变卖。维昂希那么个高明的主意,我可是从来没听说过!”

“我那个计策你要是全部都知道,而不是只知道一部分的话,”维昂希用恼怒的直率语气说道,“你就会改变你的看法了。”

“哦,”警官沉思地说,“我原来估计你那个办法是不会灵的,直到现在,我的看法反正还是对的。”

“那么,好吧,现在暂时就不用争了,往后再见分晓。你也知道,我的办法灵与不灵,至少也不亚于你的办法吧。”

警官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还击他,于是就只哼了一下鼻子,表示不满,一句话也没有说。

那天夜里,维昂希在他家里把他的计策透露了一部分,从那以后,托蒙一连猜了好几天,想猜出那个秘密的另一部分,结果却落了空。于是他就想到,劳科莎的脑筋比他更聪明一些,不妨让她试猜一下。他编了一个假设的疑案,向她提出来。她思索了一阵,就说出了她的判断。托蒙暗自想道:“她猜对了,准没错!”现在他就要试一试那个判断,看看维昂希的脸色。于是他就若有所思地说:

“维昂希,你并不是个傻瓜——这是新近发现的事实。不管你的计策怎样,总算有点道理,虽然勃朗科的意见和我的看法相反。我并不要求你透露机密,可是我要假设一个案子——这个案子可以作为一个初步的测验,我要借此推测我所要了解的一件真事,我的希望不过如此。我为那把刀悬赏五百元,为小偷也悬赏五百元。据我猜想,大概是头一种奖金登了广告,第二种奖金是私下写信通知当铺的,那么——”勃朗科大腿上使劲拍了一下,大声喊道:“哎呀呀,他把你猜透了,傻瓜!真奇怪,为什么我跟别的傻子一样,连这都想不到呢?”维昂希暗自想道:“凡是稍有脑筋的人都想得到的。勃朗科猜不出,我并不觉得奇怪。可是托蒙居然猜中了,这倒是出我意外。他并不如我所想像的那么脑筋简单哩。”他并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于是托蒙继续说道:

“好极了!小偷不会怀疑那是个圈套,他会把那把刀拿来,或是叫别人送来,说他只花了一杯茶钱买到的,或是说路上捡到的,反正是随便撒个谎吧,他想领这笔奖金,结果就会被抓起来——对不对?”“对了。”维昂希说。

“我也这么想,”托蒙说,“这是毫无疑问的。你见过那把刀吗?”“没有。”

“你有哪个朋友见过吗?”“我没听说谁见过。”

“呃,我慢慢明白过来了,现在我知道你那个办法为什么落了空。”“你这是什么意思,托蒙?你在作什么打算?”维昂希似乎是恍然大悟,很不愉快地问道。

“呃,我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把刀。”“哦,维昂希,”勃朗科说,“托蒙·特里森克猜对了,我也打一千块钱的赌——我要是有这笔钱的话。”维昂希有点冒火,他不知道是否被那两个外国佬愚弄了。看样子的确是有点像。可是他们要这一手,有什么好处呢?他把这个疑问提出来了。托蒙回答说。

“好处?啊,这里面的好处,也许在你看来不算什么。可是他们是外国人,要在一个新社会里找路,他们冒充一个东方亲王的好朋友,在这里出出风头——而且还不花什么代价,这对他们难道没有好处吗?他们能在这小镇上悬出一千块钱的奖赏,炫耀炫耀——也不花什么代价,这难道对他们没有好处吗?维昂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把刀,否则你的妙计早就使它露面了。即便有这么一把刀,那也还在他们手里。我自己倒是相信他们见过这么一把刀,因为昂杰鲁用铅笔画它的图样的时候,画得很快、很顺手,那不像是捏造出来,当然我也不敢保证这把刀从来没有归他们所有。可是有一点我也打赌——如果他们到这镇上来的时候,的确把它带来了,那么现在一定还在他们手头。”

勃朗科说:“托蒙这种说法倒像是很有道理,多半是这样吧。”托蒙一面转身告别,一面应声说道:“勃朗科,你先把那个老太婆找到吧。如果她拿不出那把刀来,你就去搜查那两弟兄!”托蒙吊儿郎当地走开了。维昂希觉得非常晦气。他心里七上八下,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他不情愿对那两弟兄丧失信心,目前只有这么一点靠不住的揣测,他还是打定主意不随便怀疑人家。可是——好吧,他先考虑考虑,再决定怎么办吧。

“勃朗科,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怎样?”“呃,傻瓜,说老实话,我的看法和托蒙一样。他们根本就没有那把刀。即便是有的话,那也还在他们手里。”

他们两人告辞了。维昂希心里想:“我相信他们有那把刀。如果是被人偷了的话,我的妙计一定已经把它追回来了,这是不成问题的。所以我相信那把刀还在他们手里。”

托蒙碰到那两个人的时候,心里并没有什么主意,他开始谈话时,也不过希望挖苦他们一下,借此解解恨、开开心罢了。但是他离开的时候,却感到兴高采烈,因为他知道这回全凭运气,没有费什么劲,就做到了几件称心的事情:他触痛了那两个人的创疤,看到了他们那副尴尬相。他给那两弟兄身上弄了一点点粪,使维昂希原来闻到的香味变臭了一些,而这种臭味,他并不能马上摆脱掉。最重要的是,他使那两弟兄在大家的心目中降低了身价。因为勃朗科会照一般侦探的作风,到处信口胡说,不出一个星期,全镇的人就会暗自嘲笑他们,说他们给一件骗人的东西悬了一笔大赏,其实那件东西他们根本就没有,或是并不曾遗失。想到这些,托蒙是非常自鸣得意的。

整整过了一个星期,托蒙在家里的行为简直是完美无缺。他的伯父和姑妈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他们无论在哪方面都挑不出他的毛病来。

星期六晚上,他对法官说:“伯伯,我心里有桩很痛苦的事,现在我要离开您了,也许从此就不能再见面,所以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曾经使您认为我不敢和那个意大利冒险家决斗。我不得不随便找个借口,摆脱那场纠纷,当时猛不提防,也许我说的理由太不像话了,可是无论哪个体面人物,只要像我那样知道他的底细,就不能同意和他在决斗场上相见。”

“真的吗?那是怎么回事?”“列杰伯爵是个杀人的凶手,他自己招供过。”“不会吧!”

“那是千真万确的。维昂希给他看手相看出来了,戳破了他这个秘密,把他逼得无路可走,只好承认了。可是那两弟兄一起跪下来,央求我们保守秘密,发誓要在这里规规矩矩地过日子。我们看到他们那副可怜相,就保证决不揭露他们,只要他们遵守诺言就行了。伯伯,您自己也会那么做的。”

“你说得对,孩子,我也会那样。一个人的秘密,既然是那样出其不意地发觉出来的,那就应该归他自己保住,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做得好,我对你很感到得意。”然后他又很难受地补了一句,“可是我和一个杀人犯在决斗场上打了交道,真是丢脸,我很后悔不该干这件不光彩的事。”

“您是无可奈何呀,伯伯。我当初要是知道您会向他挑战的话,我就会觉得应该牺牲我对他们的保证,阻止这场决斗。可是维昂希却不会作声,我们不能指望他把秘密泄露出来。”

“啊,不。维昂希做得对,决不能埋怨他。托蒙,托蒙,你算是去掉了我的心病。我原来还为发现了自己家里出了个胆小鬼,那可是把我的心伤透了。”

“伯伯,您可以想像得到,我不得不扮演那么个角色,苦头也吃得不小呀。”

“啊,我知道,可怜的孩子,我知道。我很能体会,你把这个冤枉的罪名一直背到现在吃了多大的苦头。可是现在一切都弄清楚了,总算没出什么毛病。你已经使我的心情恢复安宁了,同时你自己心里也舒畅了。我们俩都受够了罪啊。”

老头儿坐了一会,陷入沉思。然后他眼睛里闪着满意的光彩,抬头望着,说道:“这个凶手居然摆着绅士的架子,让我和他在决斗场上相见,使我受到侮辱,这个问题我要赶快解决才行——可是现在先不忙。我要等选举完了之后,再开枪把他打死。我有个办法,可以选举以前将他们两兄弟都毁掉,我要先干这一手。他们两个谁也休想当选,这我可是敢于担保。你准知道他是凶手的消息还没传出去吗?”

“绝对有把握,伯伯。”“这是一张好牌。且到投票那天,我做竞选演说的时候,就要把这个秘密暗示出来。这就可以使他们两个都一败涂地。”

“这是毫无疑问的,准能叫他们完蛋。”“先来这一招,再在选民当中下一番工夫,那就万无一失了。以后我还希望你上这儿来一趟,私自到那些穷小子们当中去活动活动。你尽管在他们身上花些钱,我会供给你。”

这样又叫那可恶的两兄弟输了一分!这真是托蒙最得意的一天。他受到了鼓舞,就打算在临走之前再对这同一目标试射一枪,而且这样做了。

“您知道那两兄弟吹得天花乱坠的那把神奇的印度宝刀吗?哼,直到现在还没有下文。所以镇上的人已经开始讥笑起来,大家都私自议论,引为笑谈。有一半的人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么一把刀,另外那一半的人认为他们有这把刀,可是现在还在他们手里,今天我已经听到许多人说这种话了。”

的确,托蒙这个星期循规蹈矩,一点毛病也没有犯,居然恢复了他的姑母和伯父对他的好感。

他母亲对他也很满意。他内心相信她渐渐爱他了,可是并没有明说。现在她叫他到圣路易去,她也要准备随即跟着去。然后她把威士忌酒瓶摔碎,说道:

“你瞧!肖索,往后我要叫你走正路,我保证你不会从你妈妈这儿学到坏样。我警告过你,不许交坏朋友。好了,你往后常跟我在一起,我一定叫你满意。得了,快走吧,快走吧!”

那天晚上,托蒙带着他那沉甸甸的一包杂七杂八的赃物,搭上了一条临时路过的大船。他这个干了坏事的家伙睡了一个特别舒畅的觉,比好人还睡得酣些,这并不算稀奇,我们从无数的坏蛋临到被处绞刑的前夜的情况就知道了。但是第二天早晨他一起床,又遭到了背运:他睡着的时候,一位贼帮弟兄把他偷得精光,在一个中途的码头上岸了。

十六

被卖到大河下游

假如你捡到一只挨饿的狗,把它养好,它是不会咬你的。这就是狗与人之间的主要区别。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蚂蚁的习惯,我们全都知道,蜜蜂的习惯,我们也全都知道,但是牡蛎的习惯,我们却一点也不懂。看来大概是毫无疑问:我们研究牡蛎,准是选错了时间。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劳科莎来到的时候,发现她的儿子陷入了极度的绝望和痛苦的境地,因此她很替他伤心,强烈的母爱在她心中升腾起来。现在他是一败涂地,毫无希望了。他已经注定了马上就要完蛋,成为一个无家可归、无亲无友的可怜虫了。这就是一个母亲爱怜她的孩子的充分理由,所以她就爱怜他,而且向他这么说了。这使他暗自畏缩了一下——因为她是个“黑婆子”。他自己虽然也是个黑人,却决不能心安理得地消除他对那个被人鄙视的种族的反感。

劳科莎对他百般抚爱,而他却是很不自在地接受她的热情,只是尽量应付罢了。她极力安慰他,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她这些亲密的举动很快就使他感到可怕。还不过一个钟头,他就极力鼓起勇气来,打算向她说明这种感觉,并且还要求她不要再对他那么亲密,或是把态度适当地改一改。但是他却怕她,而且这时候她已经冷静下来。因为她开始思索起来了。她正要想出一种挽救的办法。后来她终于猛跳起来,说她找到一条出路了。托蒙突然听到这个好消息,几乎欢喜得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劳科莎说:

“这就是我的办法,准能成功。我是个黑人,不管是谁,只要一听我说话,就不会怀疑。我值得六百块钱。你把我拿去卖掉,还了那些赌鬼的账吧。”

这个异想天开的主意使托蒙大吃一惊,不由得呆住了。他摸不清是否听错了话。他哑口无言地呆了一会儿,然后才说:

“你难道说为了挽救我,打算把自己卖去当奴隶吗?”

“你难道不是我的孩子吗?你不知道做母亲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肯干吗?一个白种的母亲为了她的孩子,不管什么事都没有不肯干的。谁使她们这样呢?那是上帝的意思。黑人是谁选的呢?也是上帝造的。要论心术的话,凡是母亲都是一样的。仁慈的上帝把她们造成了那样。我现在要把自己卖出去当奴隶,再过一年,你又可以把你这可怜的妈妈买回来,恢复自由了。我会教给你怎么办。这就是我的主意。”

托蒙的希望开始高涨,精神也振奋起来了。他说:“妈妈,你这太了不起了——这真是——”“再说一遍!老这么说吧!这就是最好的报酬,足够叫人心满意足,谁也不能有更大的指望了。老天保佑你,宝贝儿,我在别处给人家当奴隶,人家骂我的时候,我只要知道你在老远说这种话,那就可以把我的伤痛治好,什么苦我都可以受得了。”

“我就真的再说一遍吧,妈妈,往后我还要老说这句话。可是我怎么能把你卖掉呢?你知道,你已经恢复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