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徐志摩文集(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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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浓得化不开”(1)

大雨点打上芭蕉有铜盘的声音,怪。“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树胶似的才有意思,“我的心像芭蕉的心,红……”不成!“紧紧的卷着,我的红浓的芭蕉的心……”更不成。

趁早别再诌什么诗了。自然的变化,只要你有眼,随时随地都是绝妙的诗。完全天生的。白做就不成。看这骤雨,这万千雨点奔腾的气势,这迷蒙,这渲染,看这一小方草地生受这暴雨的侵凌,鞭打,针刺,脚踹,可怜的小草,无辜的……可是慢着,你说小草要是会说话。

它们会嚷痛,会叫冤不?难说他们就爱这门儿——出其不意的,使蛮劲的,太急一些,当然,可这正见情热,谁说这外表的凶狠不是变相的爱。有人就爱这急劲儿!

再说小草儿吃亏了没有,让急雨狼虎似的胡亲了这一阵子?别说了,它们这才真漏着喜色哪,绿得发亮,绿得生油,绿得放光。它们这才乐哪!

呒。一首淫诗。蕉心红得浓,绿草绿成油。本来末,自然就是淫,它那从来不知厌满的创化欲的表现还不是淫:淫,甚也。不说别的,这雨后的泥草间就是万千小生物的胎宫,蚊虫,甲虫,长脚虫,青跳虫,慕光明的小生灵,人类的大敌。

热带的自然更显得浓厚,更显得猖狂,更显得淫,夜晚的星都显得玲珑些,像要向你说话半开的妙口似的。

可是这一个人耽在旅舍里看雨,够多凄凉。上街不知向哪儿转,一个熟脸都看不见,话都说不通,天又快黑,胡湿的地,你上哪儿去?得。“有孤王……”一个小声音从廉枫的嗓子里自己唱了出来。

“坐至在梅……”怎么了!哼起京调来了?一想着单身就转着梅龙镇,再转就该是李凤姐了吧,哼!好,从高超的诗思堕落到腐败的戏腔!可是京戏也不一定是腐败,何必一定得跟着现代人学势利?正德皇帝在梅龙镇上,林廉枫在星加坡。他有凤姐,我——惭愧没有。廉枫的眼前晃着舞台上凤姐的倩影,曳着围巾,托着盘,踩着跷。

“自幼儿”……去你的!可是这闷是真的。雨后的天黑得更快,黑影一幕幕的直盖下来,麻雀儿都回家了。干什么好呢?有什么可干的?这叫做孤单的况味。这叫做闷。怪不得唐明皇在斜谷口听着栈道中的雨声难过,良心发见,想着玉环……我负了卿,负了卿……转自忆荒茔,——呒,又是戏!又不是戏迷,左哼右哼哼什么的!出门吧。

廉枫跳上了一架厂车,也不向那带回子帽的马来人开口,就用手比了一个丢圈子的手势。其马来人完全了解,脑袋微微的一侧,车就开了。焦桃片似的店房,黑芝麻长条饼似的街,野兽似的汽车,磕头虫似的人力车,长人似的树,矮树似的人。廉枫在急掣的车上快镜似的收着模糊的影片,同时顶头风刮得他本来梳整齐的分边的头发直向后冲,有几根沾着他的眼皮痒痒的舐,掠上了又下来,怪难受的。

这风可真凉爽,皮肤上,毛孔里,哪儿都受用,像是在最温柔的水波里游泳。做鱼的快乐。气流似乎是密一点,显得沉。

一只疏荡的胳膊压在你的心窝上……确是有肉糜的气息,浓得化不开。快,快,芭蕉的巨灵掌,椰子树的旗头,橡皮树的白鼓眼,棕榈树的毛大腿,合欢树的红花痢,无花果树的要饭腔,蹲着脖子,弯着臂膊……快,快;马来人的花棚,中国人家的甏灯,西洋人家的牛奶瓶,回子的回子帽,一脸的黑花,活像一只煨灶的猫……

车忽然停住在那有名的猪水潭的时候,廉枫快活的心轮转得比车轮更显得快,这一顿才把他从幻想里插了回来。这时候旅困是完全叫风给刮散了。风也刮散了天空的云,大狗星张着大眼霸占着东半天,猎夫只看见两只腿,天马也只漏半身,吐鲁士牛大哥只翘着一支小尾。

咦,居然有湖心亭。这是谁的主意?红毛人都雅化了,唉。不坏,黄昏未死的紫曛,湖边丛林的倒影,林树间艳艳的红灯,瘦玲玲的窄堤桥连通着湖亭。水面上若无若有的涟漪,天顶几颗疏散的星。

真不坏。但他走上堤桥不到半路就发见那亭子里一齿齿的把柄,原来这是为安量水表的,可这也将就,反正轮廓是一座湖亭,平湖秋月……呒,有人在哪!这回他发见的是靠亭阑的一双人影,本来是糊成一饼的,他一走近打搅了他们。“道歉,有扰清兴,但我还不只是一朵游云,虑俺作甚。”廉枫默诵著他戏白的念头,粗粗望了望湖,转身走了回去。

“苟……”他坐上车起首想,但他记起了烟卷,忙着在风尖上划火,下文如其有,也在他第一喷龙卷烟里没了。

廉枫回进旅店门仿佛又投进了昏沉的圈套。一阵热,一阵烦,又压上了他在晚凉中疏爽了来的心胸。他正想叹一口安命的气走上楼去,他忽然感到一股彩流的袭击从右首窗边的桌座上飞骠了过来。一种巧妙的敏锐的刺激,一种浓艳的警告,一种不是没有美感的迷惑。

只有在巴黎晦盲的市街上走进新派的画店时,仿佛感到过相类的惊惧。一张佛拉明果的野景,一幅玛提的窗景,或是佛朗次马克的一方人头马面。

或是马克夏高尔的一个卖菜老头。可这是怎么了,那窗边又没有挂什么未来派的画,廉枫最初感觉到的是一球大红,像是火焰,其次是一片乌黑,墨晶似的浓,可又花须似的轻柔;再次是一流蜜,金漾漾的一泻,再次是朱古律(Choco clate),饱和着奶油最可口的朱古律。这些色感因为浓初来显得凌乱,但瞬息间线条和轮廓的辨认笼住了色彩的蓬勃的波流。

廉枫幽幽的喘了一口气。“一个黑女人,什么了!”可是多妖艳的一个黑女,这打扮真是绝了,艺术的手腕神化了天生的材料,好!乌黑的惺忪的是她的发,红的是一边鬓角上的插花,蜜色是她的玲巧的挂肩,朱古律是姑娘的肌肤的鲜艳,得儿朗打打,得儿铃丁丁……廉枫停步在楼梯边的欣赏不期然的流成了新韵。

“还漏了一点小小的却也不可少的点缀,她一只手腕上还带着一小支金环哪。”廉枫上楼进了房还是尽转着这绝妙的诗题——色香味俱全的奶油朱古律,耐宿儿老牌,两个便士一厚块,拿铜子往轧缝里放,一,二,再拉那铁环,喂,一块印金字红纸包的耐宿儿奶油朱古律。可口!最早黑人上画的是怕是盂内那张《奥林匹亚》吧,有心机的画家,廉枫躺在床上在脑筋里翻着近代的画史。有心机有胆识的画家,他不但敢用黑,而且敢用黑来衬托黑,唉,那斜躺着的奥林比亚不是鬓上也插着一朵花吗?底下的那位很有点像奥林比亚的抄本,就是白的变黑了。但最早对朱古律的肉色表示敬意的可还得让还高根,对了,就是那味儿,浓得化不开,他为人间,发见了朱古律皮肉的色香味,他那本Noa,Noa是二十世纪的“新生命”——到半开化,全野蛮的风土间去发见文化的本真,开辟文艺的新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