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胎儿、婴儿和儿童脑的正常发育,增进脑功能的健全是预防精神、神经和心理社会障碍的前提,也是预防精神病学的基础。总的目的不仅是将精神、神经和心理社会障碍的发生率降低至最低限度,也是为了优生优育。优生就是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是一项关系到民族未来的大事,也是优育优教的前提。从胚胎至胎儿脑的正常发育是今后婴儿至儿童脑的正常发育的基础。
(第一节)妊娠前预防
一、计划生育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并提倡进行婚前健康检查以排除遗传疾病和危害后代素质的其他疾病。这对优生是一项重要保证。由于人民营养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少女月经初潮和少男发育明显提早了。工业化和城市都市化的发展使一部分人的观念发生了改变,从而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西方国家少女早孕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少女早孕也屡有发生。由于年幼母亲生理上的不成熟,低体重婴儿出生率随之增加,由之而来的围生期死亡率也随之增加,出生的发育缺陷儿童也随之增多,这对母亲本人都是灾难性的。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防止少女早孕和其他非计划妊娠,势在必行。如有发生,早期发现,立即采取人工流产,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在受孕最初3个月进行人工流产是安全的,6周后进行人工流产的孕妇死亡率将比第9周前高达50倍。人工流产或其他避孕法不仅保护女性免于计划外生育所产生的精神卫生问题,而且也避免女性所不需要出生的婴儿的脑损伤和其他心理社会问题的发生。
总之,加强性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提高人口素质已成为国策。至于提供避孕知识和工具,以及对计划外妊娠的妇女提供人工流产的机构和方便也属需要。这是使妊娠妇女和她们的婴儿并发症以及伴有的心理社会问题降低至最低程度的基本措施。
二、遗传咨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学的发展,过去作为婴幼儿患病和死亡主要原因的传染病和营养不良,当今已转化为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占现今婴儿死亡率的1/4—1/3。这些先天性疾病,有单基因疾病、多基因疾病、染色体疾病和与遗传素质有关的疾病,为数千种以上,还有100多种遗传性代谢障碍伴有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由此可见,遗传咨询对防止遗传性疾病的发生有很重要的作用。
遗传咨询是为出生子女具有遗传危险的可能性做出防止遗传缺陷儿童的出生。需要遗传咨询的人有:(1)家庭成员中有遗传和先天性异常的病人有遗传疾病的家族史以往出生的小儿中有不明原因的精神发育迟滞;(4)大于35岁的孕妇具有特殊遗传疾病发生危险性的人群—’(6)有3个或3个以上自然流产史和婴儿早期死亡史—’(7)长期不育的人。
对具有以上情况的母亲,应指导其对怀孕与否或已受孕将如何处置做出决定。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已有足够证据说明发病有家族倾向性。对这些夫妇应注意:
(1)提供避孕措施,防止再生育为出生的婴幼儿提供日托和放学后活动服务,使他们在家庭外有一健康环境;(3)当父母一方处于精神病急性发作期时,找人帮助儿童操作家务,或短期寄养。这些措施虽不能排除儿童日后一生中发生精神障碍的可能性,但可以为处于家庭混乱中的小儿提供心理社会支持,以减轻他们的痛苦,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第二节)出生前预防
一、避免低体重婴儿的出生
低体重婴儿往往不足月(孕期过短)和出生过快。婴儿提前出生指妊娠期少于38周,而无论其体重多少。出生低体重指婴儿体重少于2500g,而不论妊娠期的长短(妊娠期长短与出生时中枢神经系统的成熟度相关)。低体重儿胎儿期在子宫内营养状况差,影响其中枢神经系统发育。
低体重反映胎儿发育受限,其发生可能出于以下原因:(1)母亲进食不合适,本身营养不良母亲患高血压、心脏病、中毒症、肾脏病,尤其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3)母亲患糖尿病、不良饮酒及吸烟嗜好、服药成瘾等;(4)胎儿宫内感染病毒或存在先天畸形等。
营养不良作用于不同的妊娠时期可引起不同的影响。
如:作用于妊娠第12—18周胎儿,可使胎儿脑细胞数量受限,发育不全如营养不良发生于妊娠最后3周,则对细胞数量的影响较细胞体积为小。而出生后营养良好可使细胞体积不足得到纠正,但细胞数量不足则纠正不了。
增加早产的危险因素包括:孕母患糖尿病、高血压、药物滥用、双生子、心理社会问题(如家境贫寒、生活压力重等)或以往有产科并发症病史(如子宫异常、习惯性流产、死胎、大出血等)。至于增加宫内发育迟滞的危险因素有孕妇年龄小于17岁,有高血压、肾脏病、第一胎、体重不足、饮酒和药物滥用等。出生低体重婴儿不仅增加死亡率,而且增加神经残疾的发生率。婴儿的最终结局常因家庭照料的质量而发生影响,家庭环境好和照料好,儿童残疾的程度也可减轻。
二、保护胎儿免受环境危险的影响
各种环境危险因素作用于人体的时间越早,对发育产生的危害性越大。如环境危险因素作用于胎儿,尤其是最初3个月(胚胎期),则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造成以大脑为主的结构和功能的严重缺陷。现将影响因素分述如下:
(一)吸烟
妊娠妇女吸烟增加早产发生率是确凿无疑的。严重吸烟的妊娠妇女(每日20支以上)的早产发生率是不吸烟母亲的两倍,而且婴儿的出生体重也较后者为轻,故吸烟是增加低体重出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有资料证明,婴幼儿暴露于父母吸烟的烟雾中也容易发生呼吸道感染,而母亲本人发生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病和心血管病的机会也会增加。所以有充分理由劝阻人们吸烟,对怀孕妇女更加如此。
(二)饮酒
孕妇饮酒过量对胎儿有害已肯定无疑。如引发胎儿酒精综合征(FAS)就是明显的例子。这些病儿出生前和出生后发育迟滞,颜面异常(包括小头畸形、上睑下垂、斜视)和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精神发育迟滞、运动功能协调不良、活动过度)。酒滥用的妇女常伴有习惯性流产、出生低体重婴儿和先天性缺陷婴儿。如妊娠妇女既饮酒又吸烟,则发生的并发症将加倍。乙醇中毒,即使短时间也能引起脑损伤。为谨慎起见,所有妊娠妇女均应戒酒。
(三)药物
妊娠妇女服药对胎儿的危害以酞胺哌啶酮(反应停)为典型代表。20世纪50年代此药用来镇静和治疗妊娠呕吐用,短短几年内在28个国家造成8000个畸形婴儿,故被禁止生产。现被确定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极少数,但其他大量药物有无致畸作用尚不肯定。从医疗原则上考虑,妊娠妇女,尤其最初3个月应避免服药。如果孕妇患病,是否用药应衡量对孕妇和胎儿的利弊得失而定。
(四)感染
孕妇最初3月感染风瘆将使胎儿遭受严重危害,流产率和死胎率明显增加,尚可发生先天性风瘆综合征,包括心脏缺陷、失聪、失明、重度智力低下和孤独症。一旦孕妇受到风瘆感染,治疗性人工流产是惟一选择。英国和以色列对少女注射风瘆疫苗,其结果并未降低孕妇风瘆的发病率。美国对所有入学儿童进行风瘆免疫接种,一是避免风疹病毒在人群中传播,二是对其本人起保护作用。现今已证明其免疫作用是长效的,且先天性风疹发病率已大为减少。
梅毒、淋病和其他性传播的传染病也会对胎儿产生危害,需积极预防。一旦感染需及早进行积极治疗。
在美国,出生的活婴中约有1%感染巨细胞病毒(CMV)。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少女妊娠中发病率最高。虽大部分婴儿属于临床感染,日后发育正常,还是有10%—20%的婴儿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缺陷。有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地位低的孕妇生的小儿与社会经济地位高的对照比较,后者中枢神经系统缺陷的发生率明显低下。现今对巨细胞病毒尚无特殊治疗,出生后良好的照料可使其危害降低至最低程度。
(五)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