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儿童少年精神医学(第二版)
16700100000109

第109章 儿童一般行为问题

儿童的一般行为问题是指在儿童发育过程中出现并引起抚养者烦恼的单个行为异常。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的行为问题,各种异常现象持续的时间也长短不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教育或环境的变化均可逐渐消失,一般不会持续到成年期。因此,一般行为问题也称做发育性行为问题、单项行为问题或行为偏异。包括:(1)遗尿和遗粪等大小便控制障碍;(2)多梦、夜惊、梦魇、睡眠不安和磨牙等睡眠障碍;(3)偏食、挑食和食欲不佳等进食问题;(4)吮吸手指、咬指甲、拔毛发和活动过多等运动性行为问题;(5)说谎、攻击性、破坏性、违拗、嫉妒和退缩等社会性行为问题;(6)害羞、依赖性、过分敏感、发脾气、屏气发作和易怒等性格性行为问题。本文仅介绍下列几种常见的一般行为问题。

(第一节)吮吸手指

吮吸手指(fingersucking)是指儿童自主与不自主地反复吸吮拇指、食指等手指的行为。

形成儿童吮吸手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最初的生理反射性行为发展为不良行为习惯与对儿童的教育及教育环境不当有关。如对儿童关心少,玩具少,儿童不能足够地与外界环境建立相互联系,而以吮吸手指自娱,若不及时阻止,甚至还给予强化,这种行为即可持续发展而固定下来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特别是有心理矛盾冲突与情绪问题者更易出现。

婴儿早期由于吮吸反射的存在,可能有吮吸手指的行为,这属正常生理现象。婴儿期的发生率可高达90%。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减少,岁时的发生率下降到仅为5%,学龄期以后则逐渐消失。作者近期调查3073名3—6岁幼儿,家长报告吮吸手指行为发生率为3%,男女发生率接近,岁组最高,达到4.2%,4—6岁组为2%左右。西方一些作者基于弗洛伊德的性心理发育理论,认为吮吸手指以满足口欲的需要,有利于性心理发育,因而不但不视这种行为异常,相反还给予支持。Ilg和Ames认为儿童早期的这种行为可以减少儿童的哭叫,帮助儿童入睡,起到自我安抚的作用。目前市场上大量出售的婴儿用橡皮奶头就是起此作用的。如果学龄前期儿童仍存在难以克服的吮吸手指行为,并且干扰儿童的其他活动,或引起牙齿咬合不良等问题时应视为异常,必须尽早矫治。

吸吮手指这种行为的处理主要是采取综合性方法。如纠正不良喂养习惯,定时喂养,让这些儿童有充分的时间与周围环境接触和游戏,把注意力从吮吸手指上转移开,从而防止吮吸行为习惯化或减少已成习惯的吮吸手指行为。对于难以克服者,在其手指上涂上苦味剂或辣味剂可收到一定疗效。行为治疗对于年长儿童的吮吸手指行为有较好的矫正效果。如近年常用习惯矫正(habitreversal)训练方法矫正这种行为。对于用行为疗法及其他方法处理无效者,也可以在口腔内安装一种金属性腭槽(palatalcrib),它可以附着在牙齿上并遮盖口腔顶部,儿童很难将手指插入口中,或在插入后引起疼痛。持续放置半年能达到纠正这种行为的目的。

吸吮手指的预后良好,随年龄的增大,此行为会自然消失。

咬指甲(nallbiting)是儿童期常见的不良习惯性行为。开始于3—6岁,持续至青春期,发生的高峰年龄在男性为12—13岁,女性为8—9岁。作者对3073名3—6岁儿童调查,家长报告咬指甲发生率为4.8%,男孩5%,女孩4.5%。该行为的发生与心理紧张和情绪不稳有关。一些儿童首先是在焦虑紧张时咬指甲,通过这种行为可以减轻自我紧张,长久以后则形成行为习惯,也有儿童是在模仿其他人咬指甲后而形成习惯的。

该行为主要表现为反复出现咬指甲和指甲周围的皮肤,甚至咬足趾。一些儿童因反复咬指甲致使手指受伤或感染。情绪紧张不安时更易出现这种行为。

治疗主要采用行为疗法,如厌恶疗法和习惯矫正训练。后者的重点是让儿童自我意识到咬指甲的害处,培养和强化良性行为,增强自我控制能力。

咬指甲行为一般随着儿童年龄增大可逐渐消失,但在部分儿童这种习惯可持续进入成年期。

(第三节)发脾气

发脾气(tempertantrum)是指儿童在受到挫折后哭叫吵闹的现象。在各年龄阶段均可出现,以幼儿期和学龄前期更为常见,50%—80%的1—4岁儿童每周发一次脾气,5%—10%的儿童脾气极度暴躁,引起抚养者烦恼和难堪。作者对3073名3—6岁儿童进行的调查显示,家长报告的发脾气发生率为15.6%,男孩为17%,女孩14%。3岁组20%,岁组16.5%,岁组11.1%,岁组12.1%。

该行为的发生与儿童的素质及所受的教育有关。困难气质儿童易于出现这种现象。父母过度溺爱,有求必应,这样培养出的儿童,在要求未能满足时,即会发脾气,长久以后则形成好发脾气的习性。

发脾气是儿童发育不成熟的表现,因为他们的运动技巧与语言技巧在完成适当的任务和满足自己的需求有困难,再加上他们冲动而情绪控制能力差,受到父母亲限制,所以导致发脾气。好发脾气的儿童一般较任性,常有不合理要求,当要求未满足或受到挫折时就大发脾气,表现为大喊大叫,哭闹不止,就地打滾,撕扯衣服、头发,甚至用头撞墙或以死来威胁父母。使用发脾气来获得自主和控制周围环境。发脾气时劝说多无效,只有当要求得到满足后,或者不予理睬,经过较长时间后才平息下来。

矫正方法主要是采用符合行为治疗原理的教育方法,如消退疗法和阳性关注。

处理儿童发脾气时,要从儿童发育成长的角度考虑,本着帮助儿童学会控制情绪,促进他们成长为原则。平常对孩子的良性行为和适当的情绪控制给予阳性强化,当在情绪受挫后情绪发作时,转移注意力,发作停止后不要满足刚才未满足的要求。孩子发脾气时不要否定、抛开、威胁或强行控制他们,之后不要怨恨指责。另一方面,对孩子的不合理行为不要过分反应,设置合理的限制,对其行为反应给予正确引导。

作为父母,要了解孩子的气质特点,认真地“读懂”孩子想要表达什么,可以减少发脾气的现象。要尊重孩子的自主独立性,少对孩子说“不”,少限制孩子的行为,避免过度控制孩子而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对于那些由于是亲子关系障碍,父母教育技巧缺乏,缺少必要的限制或容许导致的儿童发脾气,要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甚至进行家庭治疗调整家庭功能,有利于孩子学会控制情绪发作。以儿童为中心学派理论为基础的亲子游戏训练可以帮助发展和重建亲子关系,有利于让儿童学会适当表达情绪,增强自信与自我意识,最终学会控制不良情绪。

该行为预后较好,随着年龄增长可逐渐消失,但部分儿童的任性可持续存在,难以克服。

(第四节)屏气发作

屏气发作(eathholdingspell)是指儿童在剧烈哭闹时突然出现呼吸暂停的现象。

一些作者认为该行为是没有语言表达能力的儿童发泄愤怒的一种方式。有该行为的儿童往往与环境或父母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通常是初次发作后受到父母不适当的抚育方式的强化而持续存在下来。儿童个体素质对该行为的出现也起重要作用,往往困难气质儿童更多出现屏气发作。

屏气发作一般发生于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当情绪受挫或严重气愤时即发作,表现为突然出现急剧的情感爆发,剧烈哭叫,随即呼吸暂停,伴有口唇发绀和全身强直,甚至意识丧失,抽搐发作,随后才哭出声来。持续时间30秒—1分钟,严重者历时2—3分钟。3—4岁以后随着儿童语言表达能力的增强与剧烈哭闹现象的减少,屏气发作自然缓解,岁以上则很少出现了。

对该行为治疗的方法与发脾气类似,矫正的重点是放在解决儿童与父母及环境之间的冲突上。要告诉父母这种现象是一种良性行为以消除他们的紧张疑虑情绪,帮助父母分析引起发作的原因并有效地消除、避免各种诱发因素,纠正不良的抚育方式。帮助孩子学会面对挫折时控制情绪。发作时惩罚与斥责不但无效,相反只会促进该行为的发作。另外,也要注意防止发生意外。当发生意识丧失时,要将孩子平躺,保持呼吸通畅,防止异物吸入和头部受伤。

(第五节)拔毛发癖

拔毛发癖(tnchotillomama)是指长期反复拔头发以致秃顶的现象。也有的儿童拔扯眉毛、睫毛、腋毛和阴毛。该行为的发生率无准确数据,近年来在美国大学生中的调查发现有1%—2%的学生有拔毛发癖的病史或近期仍有拔毛发癖。

对该行为发生的原因,不同学派有不同的解释,Greenberg等精神动力学派学者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亲子冲突和(或)性心理发展受阻的表现。而Fnman等行为学派学者则认为该行为是一种习惯性行为。这类病儿在发作拔毛发时常有明显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冲突。

该行为一般多发生于1—5岁,也可开始于青春期,女孩比男孩多见。诊断时必须排除甲状腺功能低下、缺钙、皮肤疾病和其他精神疾病等引起的脱发。

该行为随儿童年龄增长可逐渐消失。对其矫正主要是采用阳性强化疗法、厌恶疗法和习惯矫正训练等行为治疗措施。作者临床上发现,儿童中心性游戏治疗方法对拔毛发癖有效。

(第六节)习惯性摩擦综合征

习惯性摩擦综合征(habitualrubbingthigh)是指小儿发生的摩擦会阴部(外生殖器区域)的习惯动作。半岁左右的婴儿即可出现,但多数发生在2岁以后。女性较男性多见。作者的调查显示家长报告的发生率为1.1%,其中男孩0.4%,女孩2.1%。

该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先有会阴部的刺激,如外阴部的湿瘆、炎症,蛲虫症,包茎引起的包皮炎等。因局部发痒而摩擦,尔后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习惯性动作。也有不少病例无明确诱因可寻。

婴儿期发作表现为在家长怀抱中两腿交叉内收进行擦腿动作。幼儿则表现将两腿骑跨于凳子、木块或某种物体上摩擦外生殖器。小儿作摩擦动作时两颊泛红,两眼凝视,额部微微出汗,呼唤不理,如果强行制止则会遭到不满,甚至反对。多发生在入睡前、醒后或单独玩耍时,常被误认为癫痫发作。

发现此现象后家长不要流露出焦虑或紧张的情绪,更不要责骂或惩罚,应寻找局部原因并及时治疗。晚上让病儿感到疲倦后再上床入睡,清晨醒后唤之起床,消除出现习惯性动作的诱因,平时不穿紧身内裤。发现病儿有这种行为时,要以和善的态度叫病儿站起来或让其做其他事情。婴儿两大腿交叉时,家长用手轻轻地将之分开,并转移其注意力以终止不良行为的发作。此时切忌说“你又在做什么”,因为这样的提问可能使病儿理解为这种行为能引起家长的注意,以后需要吸引家长对孩子注意时,他就出现这种行为。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习惯性动作会逐渐减少,最后消失。

(第七节)撞头

撞头(headbanging)是反复节律性地将头撞于硬的物体上的动作。一般6—12个月开始出现,4岁前自行停止。据国外报道,该症在3个月—6岁的小儿中的发生率约为10%,男女发病之比为3:1,多数于4岁前停止。该症常与其他行为如吮拇指、拔头发、摇摆躯体等同时存在。撞头动作常常发生在睡眠前、醒后、不愉快或情绪激动时,有时听到有节律的音乐后也可出现节律性撞头。

一般来说,虽然有该行为的小孩经常将头撞于硬物上,但脑部通常没有损害。有部分小儿撞头动作消失后代之以磨牙、拉耳、擦鼻等其他习惯性行为。

(第八节)摇摆身体

摇摆身体(bodyrocking)表现为缓慢地、有节律地前后摇摆身体,可发生在坐位或立位时。这种习惯性动作可见于正常儿童,—3个月时先出现摇头动作,6—10个月出现摇摆身体,2—18个月达高峰,多数于4岁消失。如果不予阻止,一次摇摆身体可达15分钟之久。智能迟缓和耳聋的病儿更多见这种动作,消失时间也迟。

(万国域许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