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消毒器械。主要是紫外线灯、紫外线灯车。紫外线的穿透能力特别弱,因此必须定时定期对紫外线灯进行清洁。一般情况下每月使用浸有75%乙醇的抹布擦拭灯管一次,擦拭前,先拔掉插头并冷却10min;还应经常检测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当照射强度低于原始照射强度的70%时,就应由专业人员更换灯管,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检查一次紫外线灯的照射强度。
5.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会客和喧哗。每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清洁台面,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实验室台面和器械应在每次实验操作完成后及时用消毒液擦拭表面。
6.实验室地面的清洁。实验室地面要湿式拖扫,禁止干拖干扫。需消毒时,可用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ml/m2。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最好在阳光下晒干后备用。每次实验完毕后由工作人员使用消毒液拖地,每月彻底清洗一次。
7.实验台、桌、椅、凳、门把手的清洁。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有效氯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作用10~15min后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的消毒液。
8.纺织品的清洁。棉织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放入专用的污物袋中,用70℃以上热水加洗涤剂洗涤;有明显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随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或放入专用污物袋中,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9.仪器设备的清洁。可用消毒液或75%乙醇擦拭表面消毒,再用中性洗涤剂和清水擦洗去污。
10.手的清洗。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采用感应式自动洗手设备,使用瓶装式液体皂,洗手后可用一次纸巾擦拭,最好用烘干机烘干。离开实验室前,脱掉工作服后,应进行手的清洗。
(第九节)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确保检验科内各项临床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全院临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病员群众的利益,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关于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编写。
3.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其可能造成事故或者影响临床工作正常开展,危及患者及时、正确诊治,以及院内感染流行、环境污染等紧急事件。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原、危险品泄漏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毒物、高危害性化学物质、致癌物污染环境等。
(2)院内感染流行事件。主要包括某高致病原(或耐药株)在医院内特定区域发生传播、院内感染等。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涉及影响临床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5.工作原则。
(1)以病人为本,减少对临床工作的影响。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6)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架构。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医务部门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办事架构。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副主任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协调管理。
三、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检验科各工作人员、各专业组负责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务科。
3.控制措施。
(1)领导小组接到泄漏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泄漏事件进行确认,并对泄漏的病原体的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闭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并封存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者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有关科室应配合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四、具体应急处置方案
1.高致病原泄漏应急处置流程(见图4-2)。
2.院内感染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见图4-3)。
五、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六、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七、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节)其他安全管理
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的管理
1.贮存要求。
(1)当这些设备及房间不使用时,应该关闭主高压阀门。
(2)使用和/或存放易燃气体钢瓶的房间应在门上用警示标志标明。
2.压缩气体钢瓶和液化气容器。
(1)应该安全地固定(例如用铁链锁住)在墙上或坚固的实验台上,以确保钢瓶不会因为自然灾害而移动。
(2)运输时必须戴好盖帽,并用手推车运送。
(3)大储量钢瓶应存放在与实验室有一定距离的适当设施内。
(4)存放地点应上锁并适当标识。
(5)不应放置在散热器、明火或其他热源或会产生电火花的电器附近,也不应置于阳光直晒下。
(6)不得焚烧。
二、防火管理
实验室与医院消防员之间的紧密合作是极为必要的。除了化学危害以外,实验室也必须考虑火对感染性物质播散的可能影响。
1.消防队员协助对实验室成员进行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行动和如何使用消防器材等方面的消防培训。
2.在每个房间、走廊以及过道中应设置显着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通道标志。
3.在实验室中引起火灾的通常原因包括。
(1)超负荷用电。
(2)电器保养不良,例如电缆的绝缘层破旧或损坏。
(3)供气管或电线过长。
(4)仪器设备在不使用时未关闭电源。
(5)使用不是专为实验室环境设计的仪器设备。
(6)明火。
(7)供气管老化锈蚀。
(8)易燃、易爆品处理、保存不当。
(9)不相容化学品没有正确隔离。
(10)在易燃物品和蒸气附近有能产生火花的设备。
(11)通风系统不当或不充分。
4.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门边,以及走廊和过道的适当位置。
这些器材包括软管、桶(用于装水和沙子)以及灭火器等工具。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使其维持在有效期内。
三、电的管理
1.对所有电器设备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接地系统。
2.在实验室电路中要配置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1)断路器不能保护人,只是用来保护线路不发生电流超负荷从而避免火灾。
(2)漏电保护器用于保护人员避免触电。
3.实验室的所有电器均应接地,最好采用三相插头。
4.实验室的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
四、噪声管理
长期受过度噪声影响对人体是一种隐患。有些类型的实验室仪器能产生显着噪声,造成工作人员的暴露。
1.可以通过噪声检测来确定噪声的危害。
2.在能控制噪声达标的地方,可以考虑采用工程控制(例如在嘈杂仪器周围或在嘈杂区域与其他工作区域之间采用隔音罩或屏障的方法)。
3.在不能控制噪声水平的地方,以及在实验室工作人员会有过度噪声暴露的地方,就要制订听力保护方案(包括在噪声危害区域工作时的听力保护)以及用于确定噪声对工作人员影响的医学监测方案。
五、电离辐射管理
辐射保护可以保护人员免受电离辐射伤害,包括:
1.对身体的严重影响。例如暴露人员可以观察到临床症状。辐射对身体的影响包括癌症(例如白血病、骨癌、肺癌以及皮肤癌),并可能在辐射暴露后许多年才发生。
2.对身体不很严重的影响。轻度的皮肤损伤、脱发、贫血、胃肠系统损伤以及白内障。
3.对遗传的影响。例如可以在暴露人员的后代中观察到症状。生殖腺辐射暴露对遗传的影响包括染色体损害或基因突变。生殖腺的生殖细胞在受到高剂量辐射时能引起细胞死亡,从而对人造成生育能力的损害,对女性还造成月经改变。发育期胎儿(特别是8~15周龄胎儿)暴露时,可能增加先天性畸形的危险,或增加以后发生精神损害或辐射诱发的癌症的危险。
4.电离辐射保护原则。为了限制电离辐射对人体的有害影响,应该控制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并遵守相应的国家标准。辐射防护的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尽可能减少辐射暴露的时间。
(2)尽可能增大与辐射源之间的距离。
(3)隔离辐射源。
(4)用非放射测量技术来取代放射性核素。
5.保护性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时间。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减少放射性物质操作过程中实验暴露的时间。a.不使用放射性核素来进行新的技术和不熟悉的技术工作,直到操作熟练为止。b.操作放射性核素要从容、适时,不能急躁。c.确保在使用完毕后立即将所有放射源回收并储藏好。d.清除实验室内放射性废弃物的周期要短。e.在辐射区或实验室停留尽可能少的时间。f.进行必要的训练以最有效地安排时间,并对与放射性材料有关的实验操作进行适当计划。g.根据公式。
剂量=剂量率×时间,在辐射区域所花的时间愈少,个人受照射剂量就愈小。
(2)距离。对于大多数γ和χ射线来讲,剂量率与同辐射源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计算公式为:剂量率=常数∕距离2;因此与辐射源之间的距离增大1倍,相同时间内的暴露将减少为1∕4。采用各种不同的装置和机械方法来增加操作人员与辐射源之间的距离,例如长柄的钳子、镊子、螺丝钳以及远程移液器。要注意距离的少量增加就可能造成剂量率的显着降低。
(3)屏蔽。在辐射源与实验室的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之间放置用于吸收或减弱辐射能量的防辐射屏蔽,有助于控制人员的辐射暴露。防辐射装置材料和厚度的选择取决于辐射的穿透能力(类型和能量)。a.1.3~1.5cm厚的丙烯酸树脂屏障、木板或轻金属可以对高能量的β粒子提供屏障保护。b.高能量的γ射线和χ射线则需要高密度铅才能提供保护。
(4)替代方法。当有其他技术可用时,不应使用放射性核素物质。如果没有替代方法,则应使用穿透力或能量最低的放射性核素。
6.放射性核素工作的安全操作规范。从事放射性物质工作的规则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1)辐射区域。a.只能在指定区域使用放射活性物质。b.只允许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
c.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包括实验室工作服、安全眼镜以及一次性手套)。d.监测实验人员的辐射暴露。e.使用放射性核素的实验室应设计成便于防护、清洁和清除污染。f.放射性核素的操作区域应位于与主实验室邻接的小房间里,或位于远离其他设施的实验室指定区域。g.辐射区域的入口处应张贴国际辐射标志。
(2)实验区域。a.使用溢出盘,内衬一次性吸收材料。b.限制放射性核素的用量。c.在辐射区域、工作区域以及放射性废弃物区域设置辐射源的隔离防护装置。d.辐射容器用辐射标志标示(包括放射性核素种类、活性及检测日期)。e.工作结束后,用辐射计测量工作区域、防护服和手的辐射情况。f.使用经适当保护的运输容器。
(3)放射性废弃物区域。a.要经常从工作区域清除放射性废弃物。b.要正确记录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处理情况。c.要筛查超过剂量限度物质的剂量测定记录。d.要制订并经常性操练应急反应计划。e.应急反应中首先要帮助受伤人员。f.要彻底清洁受污染区域。g.如果可能,从安全办公室请求协助。h.书写并保存事故报告。
(张征刘月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