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儿童保健概述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我国儿童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其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儿童保健事业,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要“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一2020年)》指出,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随着儿童保健相关法规和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保健机构和队伍的不断壮大,我国儿童健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并列为优先领域。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是人一生中很关键的时期,是成年期健康的基础。不少成年期身心疾病的发生,都与儿童时期的健康状况有关。同时,儿童时期也是一个相对比较脆弱的时期,其健康易受营养、疾病、外界环境等各种因素影响,所以忽视儿童保健工作,会对儿童的未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儿童时期是人生的基础阶段,处在不断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各年龄段儿童具有各自的解剖、生理和生长发育特点,其主要的发展任务不同,保健措施、工作重点也有所不同,只有区别对待才能有效降低儿童的发病率、死亡率,保持和促进儿童的生长发育。因此,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必须做好必要的预防保健工作。
儿童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从胎儿、新生儿、婴幼儿到青少年,其体格发育、生理功能、心理发展有各自的特点,保健重点也应有所侧重。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同,以及医疗和卫生保健工作的需要,常用的儿童年龄分期如下。
胎儿期:从卵子和精子结合到婴儿出生。
新生儿期:从胎儿娩出脐带结扎时起至出生后满28天。
婴儿期:出生后到满1周岁之前。
幼儿前期:1周岁后到满3岁之前。
幼儿期:3周岁到人小学前(6—7岁),也可称学龄前期。
童年期:从人小学起(6—7岁)到12岁,青春期开始之前称学龄期。
青春期:10一20岁,一敝孩比男孩约早两年,也称青春发育期。
青年期:18一25岁。
儿童保健包括散居儿童和集体儿童保健两部分。散居儿童是指未人托幼机构而散居在家庭中,由父母或其他人照料的从初生至人小学前的儿童;而集体儿童主要是指在托儿所或幼儿园中生活的儿童。两者保健内容一致,但管理的方式不同。
儿童保健的目的就是促进生长发育、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强体质,使儿童能健康成长。集体儿童保健的重要意义除了上述目的外,托幼机构做好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既保证了儿童身体健康,又可以解除妇女家长的家务劳动和后顾之忧,更多地投人到国家建设当中。
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人均期望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综合指标。而婴儿死亡率直接影响着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即婴儿死亡率愈高,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愈低;反之,婴儿死亡率愈低,人口平均期望寿命愈高。从这个角度来讲,儿童保健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
总之,儿童保健在预防医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仅事关医学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强盛。加强儿童保健,提高母婴安全,对降低儿童死亡率,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家的强盛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二节)儿童保健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儿童保健工作的对象
传统的儿童保健通常以0—14岁的儿童为对象。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和优生优育工作的落实,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这就给儿童保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儿童保健不仅要为出生后儿童的医疗保健服务,还要从胎儿期开始提供一系列的保健服务,因此,儿童保健的对象上伸到胎儿。近年来,由于青春期医学的兴起,青春期保健已成为儿童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保健的对象也下延到青春期。此外,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规定:“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因此,目前也有学者将儿童保健的对象扩展到“从胎儿期的胎儿到18岁的青少年”。但在我国现阶段,儿童保健的主要对象仍是7岁以下儿童,尤以3岁内的婴幼儿为重点对象。
二、儿童保健工作的目的
1.促进生长发育
儿童生长发育包括体格发育和心理发展两个方面,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通过研究不同时期儿童生长发育规律,采取各项保健措施,消除阻碍生长发育的不利因素,促进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是儿童保健的基石。
2.降低儿童死亡率
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儿童死亡率常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和婴儿死亡率(IMR)来表示,比例基数为千分率(.)。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儿童死亡率存在较大差别:在经济发达的沿悔城市,U5MR及IMR已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而老、少、边、穷地区U5MR和IMR则仍然很高,城乡差别明显。由此可见,降低儿童死亡率仍是儿童保健的重要任务之一。
3.降低疾病发病率
由于计划免疫的实施,严重威胁儿童生命的许多急、慢性传染病的控制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儿童常见疾病(如急性呼吸道感染、腹泻、缺铁性贫血及佝偻病等)、传染病(如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和儿童意外伤害等,仍然严重威胁儿童健康,儿童疾病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
4.增强儿童体质,早期开发儿童智力
通过体格锻炼、营养指导和早期教育,达到增强体质、早期开发智力的目的。
三、儿童保健工作的内容
儿童保健工作的内容非常广泛。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健康需求的增加,儿童保健的内涵也在不断延伸。当前,我国现阶段儿童保健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研究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不断提高儿童体格生长、智能发育和社会适应能力。
(2)研究儿童营养和营养障碍性疾病,提高儿童的营养水平。
(3)研究儿童心理发育规律。早期识别儿童心理发育和行为的偏离与异常,并及时进行干预和指导。
(4)研究各种儿科疾病的预防措施,包括预防接种、先天性疾病的筛查、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
(5)研究儿童各种疾病康复的可能性和具体方法,尽可能地帮助这些儿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乃至完全恢复健康。
(6)加强儿童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如非典、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
(7)加强对肺炎、腹泻、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等疾病的防治研究,降低儿童常见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8)充分发挥三级预防保健网的作用,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9)深人社区和家庭,通过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大力推广科学育儿和其他儿童保健知识,普及常见病的防治。
(10)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做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四、儿童保健工作的特点
儿童保健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决定了儿童保健工作的特点。
1.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相结合
儿童保健既要面对正常儿童,也要面对疾病状态下的儿童;既要管理健康儿童,也要诊治患病儿童;既要研究疾病的诊治,也要研究疾病的预防,这是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相结合的典范。
2.群体医学和个体医学相结合
在儿童保健的实践中,预防多是基于群体进行的,而治疗常常是针对个体的。因此,儿童保健也是群体医学与个体医学结合的平台。
3.躯体保健和精神卫生相结合
儿童保健工作以保障儿童健康为目标,必定要重视儿童躯体健康和心理卫生。特别是近年来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愈来愈普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4.正常状态和疾病状态相结合
儿童保健不仅要负责正常儿童的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也要负责生长发育偏离、营养障碍性疾病、儿童常见病等的诊疗,这要求儿童保健医师对正常儿童和疾病状态下的儿童都要有相当的了解。
5.临床工作和社区工作相结合
儿童保健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许多群体的预防工作必须要深人社区甚至家庭方能落实。因此,儿童保健医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家庭、父母进行科学育儿以及防病治病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家长能够了解母乳喂养、计划免疫、生长发育监测、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管理、口服补液治疗腹泻等知识,提高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儿童保健的工作方法
儿童保健既属于预防医学范畴,又与儿科临床密切结合,是一门实践医学。它以儿童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有很强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因此需要有相应的工作方法。
1.政府领导参与和全社会支持
儿童的健康水平是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保护儿童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工作目标。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一2020年)》的目标和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参与和领导,协调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儿童保健资源(人、财、物)给以保障和支持,才能实现。因此,在制订儿童保健规划,确定工作内容和实施中,必须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协助。
2.家长的作用
应以家长为中心、家庭为主要保健阵地。家长是儿童保健强有力的支撑点。大部分儿童保健工作,如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早期教养、生长监测、预防接种、病情观察等都要通过家长(尤其是母亲)来实现。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家长在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将儿童保健的知识、技术传授给家长,通过家长的爱心和双手,在家庭中促进和保护孩子的健康。
3.防治结合
儿童保健着眼于人群,通过防治结合达到儿童保健的工作目标。如对影响儿童健康的肺炎、腹泻、缺铁性贫血、佝偻病等都必须进行防治结合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都应具备保健与临床两种功能,妇幼卫生人员必须具备防与治两套本领,才能胜任儿童保健工作。
4.实施儿童保健项目,促进我国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
近20年来,WHO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等国际组织对我国的儿童保健工作给予了一定的经济和技术援助,通过各种合作项目的实施,如生长发育监测、母乳喂养、爱婴医院的创建、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管理和腹泻口服补液疗法、艾滋病母婴阻断、新生儿窒息复苏,以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等,提高了我国儿童保健的管理水平。
5.建立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开展专题调查与完善儿童保健监测系统,及时分析现状,掌握动态,建立最先进的儿童保健信息系统,为各级行政领导和业务机构提供可靠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节)我国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现状
―、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
1.儿童保健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健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妇幼卫生管理和服务网络。卫生部门设立了妇幼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妇幼卫生保健业务机构。卫生部设立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卫生厅局设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或妇幼卫生处;市级卫生局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县、区卫生局设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或妇幼卫生科,或配备主管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及市、县级分别设立了妇幼保健院(所或站)、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妇女保健所和儿童保健所等专业机构。据2002年统计,全国有妇幼保健院(所或站)3067个,儿童医院48个,妇产医院71个。
2.儿童保健队伍的发展
随着儿童保健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儿童保健队伍也逐步发展起来。1949年2月在沈阳设立了妇婴学院,培训儿科及妇产科医师。1950年中央妇幼保健实验院设立全国妇幼卫生及保育干部训练班,培训了大批妇幼卫生和保育干部。为加强儿童保健工作队伍的建设,各地区都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在职人员提高班、专业培训班,医学院校也设置了妇幼卫生系或妇幼卫生专业、儿科系等,不断补充儿童保健人员和进行知识更新。自1965年起,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举办全国儿童保健培训班。
1979—1998年每年举办一期全国儿童保健师资培训班。此外,还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不同内容的专题讲习班来提高儿童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一些医科大学和研究机构还培养了妇幼保健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县以上妇幼医疗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达20多万。1986年医学院校举办的妇幼卫生本科、专科班,中等卫生学校设立的妇幼卫生、助产班,向妇幼卫生战线输送了7000多名专业人员。1990年,国家卫生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进行的“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开展逐级妇幼卫生人员在职培训。该项目系统地培训了36万名乡村医师,并为2万名乡一级妇产科、儿科医师提供了3个月的临床实习机会。为建立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在6所部属医科大学开设了妇幼卫生专业,加强医科大学妇幼卫生专业建设,为妇幼卫生保健队伍不断地输送新生力量,培养学科带头人,使这支队伍充满活力。全国现有儿科医师6万多名。儿童医疗保健队伍为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卓有成效的贡献。
3.儿童保健工作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后,儿童保健的首要任务是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与贫困和落后相关的儿童健康问题,主要是致死性的传染病、肺炎、婴幼儿腹搏、重度营养不良、妊娠与分娩并发症和新生儿破伤风等。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儿童总体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根据2009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报告,婴儿死亡率为1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8.5。1950一1980年中国婴儿死亡率的年平均下降速度为5%以上,此下降速率既快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婴儿死亡率下降速率(2.5%),也快于发达国家年平均下降速率(4.6%)。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儿童死亡率的年平均下降速率分别为6.50%和5.85%。目前,没有一个年平均收人和中国相近的国家能达到如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