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妇幼保健实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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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婚前保健(2)

第二,根据宫颈黏液性状:宫颈黏液的性状会随着月经周期不同阶段性激素的水平而变化,月经期前后雌激素水平较低,宫颈黏液稠厚、量少或无黏液,提示不宜受孕。在月经中期,随雌激素水平增高,宫颈黏液逐渐变稀薄,量也越来越多,至排卵期宫颈黏液变得清澈透明,延展性强,富于弹性,不易拉断,出现这种黏液最后一天的前后48小时之间会发生排卵。

第三,基础体温测定:基础体温(basalbodytemperature,BBT)是机体处于静息状态下的体温。基础体温随月经周期而变化,在月经后和卵泡期基础体温较低,排卵后体温上升0.3°—

0.5°,一直持续到经前1—2日或月经第一天,体温又将为原来水平。排卵发生在最低温度者占40%,发生在最低温度后一天者占30%,发生在前一天者占15%,还有极少数发生在前后各两天,因此基础体温上升前后2天是排卵期,此期最易受孕,称为易孕期。

通过上述方法推算排卵期,确定处于月经周期的“易孕”和“不易受孕”阶段,从而选择性交日期,达到受孕的目的。

(3)妊娠的最佳时期。妊娠最好在男女双方都处在身体健康、精神饱满的情况下进行。新婚阶段男女双方精力疲惫、体力和潜力消耗较大,休息不好,睡眠不足,接触烟酒的机会较多,这时受孕常会影响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正常发育。一般认为最好延续到结婚3个月后受孕,因为经过几个月的夫妻性活后,新婚阶段的体力疲惫已经恢复,性生活已逐步适应并逐渐和谐,工作及家务也安排就绪,夫妻双方在各方面能够互相适应,夫妻双方体力、精力充沛,就可以考虑计划受孕。在季节上选择夏末秋初的季节受孕,第二年春末夏初分娩较为理想。但旅游结婚时期最好不要妊娠,因为旅途劳累、休息不好、睡眠不足、紧张,男方的体力和潜力消耗很大,影响精子的质量,对妊娠不利。而且旅游中生活无规律,孕妇身体薄弱,容易患感冒和其他疾病,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新婚伊始感情热烈难以控制,频繁的性生活,易于引起流产。

(4)计划受孕前避免不利因素的干扰。计划受孕前男女双方都应避免接触烟酒,排除不良的环境和刺激,脱离有害的化学、物理环境,避免病毒和一些微生物的感染,慎用的药物,保持营养均衡和身体健康。

2.其他生殖健康知识

通过婚前卫生指导使服务对象明确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安全及满意的性生活对健康婚配的重要性,疾病对孕产妇及子代的影响,遗传病对子代的影响,享受安全满意的性生活、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自由获得与选择避孕方法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同时对社会的安定团结及进步也负有责任。

二、婚前卫生指导方法和规范要求

(一)婚前卫生指导方法

婚前卫生指导对服务对象是一种动员和教育的过程,促使服务对象认识到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及保护个人生殖权利的重要性,同时为孕育健康后代奠定良好基础,从而愿意接受生殖保健知识,并产生获得更多、更详细生殖保健知识的愿望,主动向医师提出问题,相互间融洽交谈。关于婚前卫生指导方法,婚前保健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制作的宣传材料应适应地区的发展水平、习俗和人群的教育程度,使材料被群众认可、接受。

我国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在婚前卫生指导方面已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总的来说包括下面5种形式。

(1)集体听课。开设了婚前学校、婚前卫生指导班等系列讲座。

(2)观看录像。根据新婚保健知识制作的录像片或幻灯片,在婚前医学检查时,等候报告期间放映,组织分批观看。

(3)环境宣教。在宣教的地点设置宣教版面或陈列柜,陈列有婚前保健有关用品,以增加他们的感性认识和宣教气氛。

(4)个别指导。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应给予详细解答,热情指导。

(5)提供资料。为服务对象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小册子,如《新婚指南》《新婚保健》《新婚必读》等,以使他(她)们能通过自学继续获得保健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二)婚前卫生指导的规范要求

卫生部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中明确规定由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婚前卫生指导的内容,制定宣传教育材料。婚前保健机构通过多种方法系统地为服务对象进行婚前生殖健康教育,并向婚检对象提供婚前保健宣传资料。宣教时间不少于40分钟,并进行效果评估。

(第三节)性保健指导

性生理、性心理与性伦理

(一)性生理

人类正常的性生理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有:正常的性器官、健全的神经内分泌调节系统和必要的性刺激。

1.正常的性器官

正常的性器官是人类正常性生理活动的基础。

2.健全的神经内分泌调节系统

完整的下丘脑一垂体一性腺调节轴受大脑皮质的调控,对维持正常性功能起着重要作用。男性生殖功能的调节是由丘脑下部分泌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刺激垂体分泌促性腺激素,在促性腺激素的作用下,睾丸分泌雄性激素和产生精子,雄性激素作用于靶细胞而发生生物效应,是维持男性性功能的重要条件。女性内分泌是通过丘脑下部一垂体一卵巢轴的调节而使生殖器官发生周期性变化,并影响性功能。卵巢分泌雌激素,同时也分泌少量的雄性激素,并可以转化为雌激素而发挥雌激素的作用,还可引起阴蒂的增大等。脊髓中存在着性控制中枢并通过周围神经连接性器官。当人体接收到适当的性刺激后,产生性欲并通过大脑皮质将性刺激通过神经传递作用于性器官。当正常的性器官接收到来自于中枢神经系统的指令后,产生性反应并完成性反应周期。

3.适量的性激素

女性卵巢分泌的雌激素和男性睾丸分泌的雄激素为主的性激素是发挥性功能的重要基础。雌激素在控制女性性生理活动中起诱发和驱动性欲的作用。

4.必要的性刺激

性刺激是诱发性生理反应的必要条件。包括来自性对象的视觉、听觉或触觉刺激,以及想象、回忆、文字、图画等都能成为有效的性刺激。性刺激通过大脑皮质转化为性欲,进而引起性控制中枢的兴奋,通过神经传导到性器官完成性活动。

(二)性心理

性心理是心理学的一部分,是研究性心理发育,变态性心理与性行为的心理学分析,是性活动的重要基础,性心理的发育从婴儿期开始到青春后期逐渐发育成熟。在现实社会中,人们普遍接受性功能正常与否、性生活的质量好坏由生理因素决定。如果有了性功能的障碍,一般首先寻求的是男科医生或妇产科医生,试图从生理上找到原因所在。但是,性心理学认为,人类的性行为绝不仅仅是生物的本能反应,而是包括感知、记忆、思维、态度、情感、意志和个性特征在内的心理因素,以及人际关系、群体作用、责任、道德、理智、品质和信仰等社会意识因素与生物学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性的问题并不是在性成熟以后才存在的。性心理的发展是一个与生理年龄同步发育的过程,不同年龄的性意识存在差异。

在婴幼儿时期、儿童时期性意识的萌芽已经存在,只不过形成和程度不同而已。在青少年时期,性意识的觉醒更加明显,由婴幼儿、儿童时期的无意识进人到有意识的状态。进人青春期后,性意识迅速增强,性心理活动最为活跃,对性的神秘感和好奇心非常强烈。渴望了解异性,向往与异性结交,更希望引起异性的注意,并产生了对异性的倾慕和追求的愿望。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阅历的增加,部分青少年已经具有了性欲求和性行为。围婚青年男女从生理年龄来讲,已经进人了青年期,性功能和性心理的成熟为开始性生活奠定了生理和心理的基础。而这个阶段的性意识不仅受到个体生理状态的影响,同时,社会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对人们的性意识产生影响,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围婚青年男女性心理的研究和了解,不仅可以增进夫妻感情,提高性生活质量,同时又可以有效地防止性功能障碍和性疾患。

由于围婚青年男女的性生理和性心理已发展成熟,两性间已具备了恋爱、结婚、生育的条件,因此,这一阶段的性意识一般是围绕恋爱、婚姻而表现出来的。

爱恋心理是婚前男女青年最基本的性意识,有爱才有性。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这一阶段都有了爱人和被人爱的欲望。爱是一种付出,爱是一种尊重。而被爱不仅仅是一种接受,被爱实际上也是一种付出和尊重。因此,爱和被爱需要多些理智,少些狂热;多些现实,少些幻想。当真正理解了这些爱情与性的广博内涵时,说明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性心理,你才能踏人爱的这片天地。但热恋中的男女青年往往有以下特点:(1)冲动性。可以不顾世俗、家庭、门第的观念,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可能不顾道德和伦理发生婚前性行为;还可能不顾对方的感受、不顾是否怀孕或不安全怀孕等后果而强求性生活。(2)排他性。爱情是两人的世界,不允许第三者介人,更不允许脚踏两只船或更多的船,这是伦理道德的起码要求,也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排他性。但过度的排他,就会给爱情赋予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有的人甚至不能容忍自己的恋人与其他异性交谈和接触。这种过度的排他性其后果之一可能是以性行为来结束双方的恋爱关系,更有甚者可能发生更可怕的后果。(3)波动性。恋爱只是婚姻的前奏,而不像婚姻受法律保护。恋爱本身就是相互进一步的了解过程。因此,绝不会是一帆风顺。而年轻人对待恋爱的心理波动比较大,可以因此万事顺心、眉开眼笑;也可以因此对酒当歌,自我消沉;也可能因此而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这是因为爱情是感情之王,爱情具备其他情感所不具备的特性。异性之间的爱是爱和性的综合物,包含着彼此完全的认同及性的吸引。

当青年男女经过执著、缠绵的热恋并相互认可对方后,就踏人婚姻的殿堂。这种认可包括全方位的认可,并相互有了性的要求。新婚夫妇性的要求比较强烈和迫切,并且性兴奋的焦点往往集中在性高潮上。但由于双方都缺乏性经历和性经验,造成了非常复杂的性心理。男性兴奋、好奇、激动,同时由于性反应周期的差异,很快出现性高潮。而女性除了兴奋、好奇和激动外,可能还有恐惧、害怕一怕痛、怕怀孕等。在性兴奋唤起的过程中,男女双方温柔的调情体现了性心理是否和谐,这是一段持续时间较长的性爱过程,切不可为了性交而性交。因此,丈夫必须在性生活中充分考虑到女性性反应的差别和妻子的心理感受,在性生活之前加强情感交流,应该考虑如何激发和保持性爱。对于女性来说,真诚的交流同样使她们感到被爱,甚至比性交还要重要。而性交前的交谈,更能刺激女性的性欲,她们希望在柔情蜜意的话语中感受到丈夫的爱,而舒心惬意又可加强随之而来的性欲的分享。作为女性,在性生活过程中,必须与丈夫保持心理的沟通,及时向丈夫反馈自己的感受并了解丈夫的感受,绝对不能在性生活中带有勉强,应该考虑到对性的敷衍就是对自己的葬送。

在性高潮后消退期的敷衍无疑是伤感的事,并可能造成对方的心理伤害。因此,在消退期,抚摸、亲吻和语言交流,对于心理和谐是必不可少的活动。蜜月期的激烈性爱之后,夫妻双方需要进行适当的调适。包括:(1)心理的调适。夫妇双方的心理特征最协调的结合,不仅是爱情成功的心理背景,也是性生活协调的心理基础。(2)行为调适。夫妻双方都感到满足的性生活是适度的性生活。从生理上来讲,任何性交姿势都是无害的,对不同类型人调适不同性交方式,达到性生活和谐与满足。

(三)性伦理

性伦理学是一门研究性道德的科学。它的使命是以科学的形态再现人类的性道德,以理论思维的形式概括性道德现象的各个方面,并对这些现象进行规律性的研究,进而引导人类的性意识、性规范、性活动健康地向前发展。性伦理是性道德的升华,它源于性道德,同时也是性道德的高级表现形式。当代中国的性伦理学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禁规原则、生育原则、婚姻原则、性爱原则、私事原则和审美原则。

1.禁规原则

性伦理学所主张的禁规原则与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禁止结婚条件是一致的,即包括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和禁止结婚的疾病两个方面。

2.生育原则

当代性伦理学的生育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性伦理学的生育原则拒绝那些“早生多生”“重男轻女”等传统性观念,主张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科学方针。

3.婚姻原则

在现代社会中,男女之间的性活动必须是合法的,而婚姻则是男女之间性活动的合法结合,这是对婚姻的法律界定。只有在取得了合法的结婚手续后,男女两人才能在性生活、社会生活及经济等方面共同生活。

4.性爱原则。性爱,具有丰富的内涵,其基本模式即是性欲和爱欲的结合。在夫妻性生活中,性爱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应该享受到满意的性生活。

5.私事原则

私事原则的重点是性关系的非公开性准则。性是一个人隐私的核心,应该受到尊重,不要随意打听别人的隐私、更不要随意议论甚至传播别人的隐私。其次,私事原则包含是性关系的自由准则。这里,自由准则主要是针对封建的两性关系而言。正常的性关系是在婚姻条件下进行的。这是当事男女双方之间的事,男女双方有权自由选择配偶结婚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任何其他人,包括父母、领导、同事都无权干涉这种自由。最后,私事原则还包括自律准则。性活动是一种私事,但这种私事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因为性活动涉及了男女双方乃至双方组建的家庭以及孩子,所以,在性活动中必须自律。

6.审美原则

性伦理美,作为两性思想和道德品质深层结构中具有稳定性倾向的伦理和心理素质的凝结,是建立在深刻的道德认识基础之上的理智感、美感、正义感、责任感、义务感等多种道德情感的集合体,同时又通过语言、行为、举止、风度、修养表现在它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性保健指导

(一)新婚期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