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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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1)

至少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没有改善,

没有前进,

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

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

他们实际上正在成为半野蛮人。

——马嘎尔尼爵士

1653年,大清顺治十年,刚刚坐稳紫禁城不久的清朝廷接到了一份来自广州的奏折,内称,有一个叫荷兰的国家近日派船停泊在虎门港,并向市舶司提出要与我国进行通商贸易。

大臣们为此事展开了一场争论。对于荷兰,有的人很陌生,说它从来没有出现在典籍之上——“乃典籍所不载者”,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国;也有的人比较熟悉,隐约听说它是一个新崛起的西方强国,在几年前(1642年)击败了西班牙人而独占台湾岛。应不应该与这样的国家做生意,意见很分歧,广东布政司持乐观其成的态度,提出对荷兰的通商请求要“不以例限”,甚至提出“不必拘拘刻舟求剑”,也就是不要纠缠荷兰商人是否有“金叶表笺”之类的凭据,应当开放通商。与布政司意见相反,包括礼部尚书、广东巡抚在内的众多大臣都反对与之做生意,理由是:“荷兰人长得红须碧眼,非常可憎,而且船上的铜炮好像很厉害,应该警惕。我国与荷兰一向不通贸易,而它又与澳门的葡萄牙人不和,彼此争斗,动辄就开炮打枪,是边疆的隐患,不能轻易与它有商业往来。”

面对大臣们的分歧,顺治皇帝的态度有点摇摆。他先是站在反对派一边,认为,“荷兰通贡,从来无例,况又借名贸易,岂可轻易开端”。他最讨厌的是“贸易”这个词汇,因为它与“朝贡”不同,在态度上显得非常不恭,他因此特意批示说,“贸易二字不宜开端”。

不过,后来他的态度又有了改变。荷兰人对广东官员大肆行贿,还送了很多珍贵的礼物给京城的太监们,此外更游说顺治非常信赖的耶稣会教士汤若望,拜托他在皇帝面前多说好话。据荷兰人信函上记载:“皇帝和宫廷官员对我们带至的所有礼物极为满意,甚至礼品尚未全拿出来,鞑靼人似乎已经出奇地满意,并愿向我们提供各种方便。汤若望见到我们的人把大量的物品,特别是武器、马鞍、大毛毯、红珊瑚、镜子众奇珍异品一件件摆出来时,从内心里发出一声长叹。”1653年的10月2日,顺治皇帝正式接见了荷兰使团。使臣进入皇宫后,遵照中国礼仪向顺治帝行了三跪九叩之礼。这些行动当然让顺治非常满意,三年后(顺治十三年),皇帝下达诏书,特许荷兰国每八年来中国朝贡一次——“八年一贡”,不过每次的来人不能过百,而且只允许20个人到京城。

从顺治年间的这次荷兰通商事件可以读出,帝国对国际通商一直持非常保守而高高在上的姿态,视天下各国为自己的藩属,不仅不承认平等的“贸易”,而且连“朝贡”也只能八年一次。对于这样的态度,西方各国在很长时间里委曲求全,无可奈何,而到了200年后,随着局势陡转,西方国家终而枪炮相向,凌厉报复。

清廷之所以对国际贸易如此苛刻谨慎,除了“大国情结”之外,还与开国初期的海禁政策有关。为了防御郑成功集团对大陆的攻击,清廷在1661年、1662年和1664年先后三次颁布“迁界禁海令”,强迫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居民皆内迁数十里,凡界外的村庄、田宅、船只,一律烧毁,规定“片板不许下水,粒米不许越疆”,使界外变成无人区。三次内迁造成东南沿海的工商经济遭到重大破坏,数百万难民流离失所。

海禁政策执行了20多年,直到清政府统一台湾、平定“三藩”之后,才稍有宽松。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康熙皇帝正式宣布开海贸易,设粤、闽、浙、江四大海关。这标志着自唐代以来,中国对外贸易的市舶制度的终结和海关制度的创始。

与“朝贡贸易”的市舶制度不同,海关制度建立之后,政府将对外贸易的管理与经营活动完全分离开来,从而催生出一种迥异以往的外贸模式和一个全新的商人阶层。

根据历代的市舶制度,各国以朝贡的方式与中国展开贸易,贡使将贡物献给中国皇帝,同行的商人则将更多的货物交与市舶司,在特定的馆地临时招商叫卖,并无专设的买卖机构。海关设立之后,外商被允许在中国境内的四大海关自建商馆,自主买卖。

在广东,粤海关在广州城门以西的珠江边专门辟出一块土地,作为外商囤货、居住之地,各国纷纷在此建造房屋,外商称之为“商馆”,中方则称之为“夷馆”。每个商馆的占地面积为21英亩,年租金为白银600两。它们都有一个中国式的名称,比如荷兰馆叫集义行,丹麦馆叫得兴行,英国馆叫宝和行,美国馆叫广元行,瑞典馆叫瑞行。这些商馆朝南而建,面江排列,带有浓郁的异国风情,如一道极其怪异而突兀的风景线。它们实际上也是中国国土上的第一批西洋建筑群。

一位叫斯当东的英国人曾描述了夷馆区的景象:作为一个海港和边境重镇的广州,显然有很多华洋杂处的特色。欧洲各国在城外江边建立了一排他们的洋行。华丽的西式建筑上面悬挂着各国国旗,同对面中国建筑相映,增添了许多特殊风趣。货船到港的时候,这一带外国人熙熙攘攘,各穿着不同服装,操着不同语言,表面上使人看不出这块地方究竟是属于哪个国家的。

清政府对夷馆商人进行了严格的行动管制,他们未经批准不能进入广州城,也不得擅自离开夷馆四处活动。在不同时期,政府还颁布过诸多限制性的法令,譬如,禁止外商在广东过冬、外商不得乘轿、不得乘船游河、妇女不得带进夷馆、禁止中国商人向外商借贷资本、禁止外商雇佣汉人婢仆,等等。外商曾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到广州的一些景点参观,政府特许在每月的初三、十八两天到海幢寺、陈家花园(后来增加了花地)游玩,每次只限10人,而且要随带中方委派的通事,日落之前必须报明回馆,不准在外过夜。这些限令一直到1816年前后仍在严格执行中。

当外商被严格管制并“圈养”起来之后,政府便以发放牌照的方式,允许获得资质的中国商人与之展开交易。就在粤海关开设的第二年,1685年4月,广东发布《分别住行货税》文告,规定国内贸易作为“住”税,赴税课司纳税;对外贸易作为“行”税,赴海关纳税。同时设立“金丝行”和“洋货行”,分别办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业务。这便是行商的起源。那些被特许从事洋货贸易的商人史称“十三行商人”。

“十三行”这个称谓的由来,有多种说法。有人认为第一批获得特许资质的商人共有十三家,因此得名。也有人认为是广东经营商业的三十六行中有十三个与外贸有关。还有人则认为,这是明代沿用下来的俗称,据《粤海关志》载,开设海关的时候,每年远航而来的外国船只仅仅二十来艘,到了之后,中方以肉酒款待,然后派牙人居中交易,沿用明代的习俗,称之为“十三行”。

无论如何,十三行商人的出现是外贸制度变革的产物。

1720年11月,康熙五十九年,广州十三行商人聚会,在祖坛前杀鸡以血盟誓,成立公行,并共同缔结十三条行规,对行商行为进行多重规范,这些行规包括:

定价同盟:行商与外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行业公积:所有行商都要拨出每年利润中的2%,充作储备金,时称“公所费”。此外,在买卖古瓷时,卖者无论赢亏,都要把卖价的30%上缴给公行。

分享利益:无论哪一家行商与外商交易,只能承销全部货物的一半,其余则须平均分配给公行内的其他行商销售。

入行会费:公行内的行商,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头等行、二等行和三等行,新入行者要交纳1000两白银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为三等行。

这些行规有“对外一致行动”、“对内垄断利益”的双重特色,在一开始,它遭到了外商的激烈对抗。就在公行成立的第二年,英商“麦士里菲尔德号”抵达广州港,船长拒绝接受公行行规,两广总督居中调解,十三行商人不得不做出妥协,让其他商人也参与茶叶生意。1725年,英商在一封信中还说:“我们希望他们不再试图恢复(公行),假如他们已经恢复或一定要这样做,而你们又适在该地,你们必须尽力用最有效的办法进行反对。”

尽管如此,十三行商人似乎在对抗中渐渐占到了上风。在公行成立的8年之后,1728年(雍正六年),政府依照扬州盐商的“首总”模式,制订了商总制度。所谓“商总”者,由十三行商人共同举荐,经粤海关监督批准,负责统领各行商对外贸易,评定货价,解决纠纷。

公行、商总制度的形成,让十三行商人日渐成为一个组织严密、行为划一的垄断型商帮。

在清代外贸史上,发生重大转折性事件的年份是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乾隆帝取缔闽、浙、江三大海关,宣布广州“一口通商”。

事情的缘由要从1689年说起,它与一家英国公司有关。

这一年是清政府取消海禁后的第四个年头,在广州港,第一次出现了一艘悬挂着英国国旗的商船。按照规定,它应缴纳2484两白银的管理费,但是经过与粤海关官员的讨价还价,费用降至1500两,其中1?200两为船钞,其余是付给海关监督的“感谢费”。

这艘商船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的船舱里装满了图案奇怪的毛纺织品,这在天气炎热的广州似乎并不受欢迎。不过,它的到来却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因为它属于大名鼎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在世界企业史上,英国东印度公司是最早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之一,1600年12月,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垄断性特权。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家公司作为英国政府和商业利益集团的“全权代表”,成为印度的实际统治者。在对华贸易中,英国东印度公司同样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从1689年的悄然进入到19世纪30年代,140多年间,这家亦官亦商的巨型公司对亚洲贸易和企业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它主导了西方世界的对华贸易,也从而直接打破了东西方的贸易均衡。对于中国企业史来说,英国东印度公司第一次引进了“公司”的概念,它的业务总负责人被称为“大班”,这也是外资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第一个标准称呼。它所执行的汇票结算制度改变了企业资金的运作模式。

进入中国之初,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买卖一直比较被动,它贩卖到中国来的是并不受欢迎的毛纺织品,而采购的是“独一无二”的茶叶。

欧洲人从18世纪开始兴起喝茶的风气,这与当时的“中国风尚”有关。从明末以来,透过传教士及欧洲知识分子对中国文明的阐释,使得欧洲人产生对中国人生活方式的向往。喝茶就是体现这一思潮的方式之一。而当时世界上只有中国产茶和出口茶叶,欧洲人原来的无酒精饮料只有白水。到18世纪中后期,英国成为欧洲饮茶最多的国家,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则控制了对华的茶叶进口业务。

在将近120年的时间里,英国东印度公司扮演的是一个采购者的角色。它向中国贩卖的毛织品一直亏本,平均每年亏损10多万到20多万两白银。不过,它在茶叶贸易上赚到了不少的钱。1700年前后,英国东印度公司每年向中国进口茶叶30万磅,可从中获取20%~50%的利润。在抵消了毛纺品亏损之后,每年还有40万到100余万两的盈余,盈余率常在26%以上。为了做茶叶生意,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得不把巨量的白银运到中国,史料显示,来到广州港的船只上装载的九成是白银,商货每每不足一成。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英国东印度公司想要解决两个棘手的难题,一是扩大对华贸易的市场据点,二是找到能赚更多钱的对华商品。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生意一直很清淡。1698年,英国人又跑到华东的宁波设了一间贸易办事处,想到华东市场碰碰运气,可是生意还是不好,因为宁波附近的江浙地区正是帝国纺织业的中心。一直到18世纪50年代中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来华商品仍然无法真正打开市场,1754年,到达广州港的商船有27艘,到1757年就降到了7艘。

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派出洪仁辉(James Flint)到宁波港从事茶叶和生丝生意。洪仁辉是英国人,从少年时就被派在广州当译员,粤语、福建话和官话都说得很流利。在他的努力下,浙江对外贸易日增,这影响了粤海关的税收,两广总督提出强烈反对。清政府先是把浙江海关的关税提高了一倍,可是仍然无法遏制英商北上的冲动,于是,在1757年,乾隆下诏关闭浙、闽、江三地海关,指定距离帝国中心最为遥远的广州为唯一的通商口岸。

1759年7月,洪仁辉突然北上到了天津,向朝廷递交了一份告状信,内称:“我系英吉利王国四品官,一直在广东、澳门做买卖,因为商人黎广华欠我本银五万余两不还,曾在海关衙门告过状不准,又在总督衙门告状也不准,还曾到浙江宁波海关呈诉仍不准。今奉本国公班衙派我来天津,要上京师。”乾隆皇帝看到告状信后,认为此事“事涉外夷,关系国体”,特派福州将军把洪仁辉带回广州处理,结果将粤海关监督解了职,查抄黎广华家产以还清洪仁辉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