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原野)成立。这是家小公司,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其中两家国有企业占股60%,港资占20%,彭建东和另一个人各出15万元,各占10%。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经过6次股权转换游戏,到1989年3月,深原野只剩下两个股东,一个是原隶属于深圳市工业办公室的新业服装公司,占股份5%,另一个就是香港润涛公司,占股95%,彭建东是润涛董事长。
就是剩下的新业服装公司这一点点国有企业的骨肉,也在5个月后退出了。当初新业服装公司入资45万元人民币,一年半后退出时收回290万元人民币,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了,这算得上很大的成绩吧。但更大的成绩是彭建东拿去的。
1990年2月深原野上市,彭建东这时还是不是中国国籍,谁也不知道。如此高深莫测,甚至在深原野招股说明书中,董事长及主要股东一栏内,居然找不到彭建东这三个字。
深原野股价节节攀升。比如在1990年5月21日到28日,股价从14元猛升至28元。如此成绩,为深原野增资扩股摇旗呐喊,为彭建东的钱保值增值前呼后拥,彭建东的钱包更鼓了。
炒股是为了套现,彭建东亲自挂帅操作。从1990年6月到9月,深原野共向社会转售法人股1843万股。此期间,深原野股东与管理层的矛盾开始激化,主要矛盾在哪里?公开的说法是关于深原野股权的设置,但传媒鲜有报道。1991年管理层对深原野的审查,公众不知道;当年8月26日对深原野处理的会议纪要,也没有公开披露。深原野应该是一家公众公司嘛。
今日查到当年的会议结论是:“(深)原野问题的基本线索是:注入资本(或他人代垫)成立公司——获取贷款搞基建——转换股权转走资金——评估资产,将升值收益分配汇出并扩大账面投资额——转让法人股获利,增大年度经营实绩。这是一个投机取巧钻管理上政策上空子的案例。”
到1992年4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出公告,以要求配合落实企业利润和归还贷款为由,将深原野部分工作人员带走。此时公众才大吃一惊如梦方醒。显然,此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态度还是缓和的,公告两天后,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人发表谈话,宣布“(深)原野的前景是美好的”。
但深原野感觉不美好,甚至是愤怒的。4月18日,深原野起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也不高兴了。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公布了对深原野的财务检查结果:香港润涛公司将折合1亿多元人民币的深原野公司外汇资金转至香港润涛公司及其海外关联公司,有折合2亿多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逾期不还。同一天,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起诉深原野拖欠2000万元人民币及300万美元逾期
贷款。
前台打着官司,幕后彭建东却将深原野大股东香港润涛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这是一家驻港中资机构。如此,自家人打自家人,这官司还怎么打下去?
也许事情正相反,是上级安排了(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接受香港润涛公司的债权债务?政府出钱买安定?——这是一条铁律,其后将贯彻证券市场始终。
对这个投鼠忌器的结果,传媒也鲜有报道。只有远在北京的《证券市场周刊》在8月末有段记者与深原野法律顾问徐炳的对话。
记者:听说原野公司已被境外一家公司收购,确有此事吗?
徐炳:据我所知情况是这样的,有家驻港中资机构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安排,探讨香港和内地股市对接问题,加强双方的经济联系,以较低的成本直接从海外吸收风险较高的外资。这家中资机构在做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工作后认为,原野的产业结构合理有效,经济实力雄厚,又善于捕捉商业机会、灵活经营。该公司决定选择原野作为载体。该中资机构以较低的价格收购了润涛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进而取得了对原野公司的控股权。收购完成后,彭建东于今年(1992年)8月辞去润涛公司董事长的职务,同时辞去了原野公司董事长和董事职务,现在已由驻港中资公司的代表代行董事长职权。
记者:在原野被调查期间,兼并收购手续似乎不能成立。
徐炳:不能简单地这样说。润涛公司是香港公司,这家中资机构在香港收购了润涛公司的股份,这与原野和内地法律无涉。润涛对原野的控股关系并未因此收购发生任何变化。只是润涛换了大老板。
记者:新老板接手原野公司后是如何处理有关原野的法律纠纷呢?
徐炳:1992年7月向深圳市政府方面提出了6点解决方案:1.组织3.5亿元资金还债;2.与特区政府共同组织一个协调小组,研究处理原野问题;3.立即撤销原野公司对特区人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行政诉讼;4.对原野的股权结构进行重组;5.组建新的董事会,请市政府和人行考虑安排董事长;6.对原野各下属企业注入新的资金。这是一个和解的方案,只有和解,尽快使原野复牌,对广大中小股民才最有利。根据这个方案,原野已撤销了对特区人行的行政诉讼案。从今年(1992年)6月30日起已开始陆续分批调入资金还贷。
但“该驻港中资机构”的和解方案并未被接受,深原野还贷只进行了一半。因1991年深原野处于被审查状态,各银行给深原野的贷款全部属抵押贷款,抵押品就是润涛公司持有的4000万股深原野股票。
1992年7月7日,深原野被停牌。10月6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原野案开庭,各传媒依然一字不见,只《证券市场周刊》记录了辩论过程。
终于,1994年1月3日,深原野股票复牌了。(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了润涛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深原野公司债务的清还,深原野亦改名世纪星源。或许这是中资香港机构的香港买壳内地之策?相当有先见之明。
彭建东呢?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司资金罪和侵占罪,判处澳大利亚国籍的彭建东有期徒刑16年,附加驱逐出境。其实,彭建东从没有坐过牢。
深原野被宽大处理了,但争论不断:这个连续亏损了三年的公司还有什么资格改头换面继续上市?对股民来说,怎么着都不舒服:不让彭建东继续捞钱而停牌,是保护股东利益;用行政手段复牌也是保护股东利益,到底哪个更好?
深原野事件的实质是虚假上市,上市前已连续亏损三年,通过层层包装成为一杆绩优大旗。但是,深原野事件后的证券市场却呈假货开闸放水状,大庆联谊、东方锅炉、蓝田股份、综艺股份、PT郑百文、ST康赛、PT红光等,哪个不是在政府的帮助下上市的?哪个没有在证券市场上塑造了“绩优”?
追究深原野事件,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位,公司经营者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好坏关系不大。彭建东之所以铤而走险,与其个人利益难以实现有很大关系。客观说,深原野虽然亏损经营,但在彭建东的运作下不断壮大,并成为上市公司,眼看自己一手经营的企业日益壮大,自己却享受不到成果,难免会出歪心眼玩套现的游戏。在游戏规则不规范的情况下,彭建东得逞了。
今天还有人问,彭建东在澳大利亚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