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百味红楼—《红楼梦》分回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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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三十一男人对女性笑容的崇拜;张道士和史夫人的浪漫恋(2)

张道士既是荣国公的“替身”,当然也就是荣国府的成员之一了。所以他敢自称是“门下出身”,即荣府高贵门庭出身。(二)再研究张道士和贾母的关系。当年,年轻时的张道士经常进出荣府,在荣府的男女心目中,他不但是有相当高的地位,而且还赢得了荣府人们感情上的爱慕和敬仰。二十九回张道士和贾母的接触,两人说话投机,言语亲昵,同哭,同笑,同喜,同乐,贾母竟然答应把孙子宝玉身上的命根子——通灵玉解下来,让张道士拿去给清虚观的道友们观赏。从这一点就可看出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想当年,张道士跟年轻时的史夫人必有很亲密的交往。上文说过,张道士是贾代善的“替身”。贾代善是史夫人的男人,这“替身”二字真妙。“一击两鸣”,是《红楼梦》的基本笔法。这“替身”,既是指替代贾代善当道士,也可以领悟成是史夫人的丈夫“替身”啊。说不定当年那位“粉正浓,脂正香”的史家大小姐,和年轻风流一时的“大幻仙人”,真的有一段浪漫之情呢。王梦阮就说,这“白首双星”是“有意露泄春光处”。作者在这里之所以要用“荣国府国公的替身”来说明张道士的特殊身份,既是暗示这位张道士过去曾当过史夫人的“丈夫替身”,又暗伏着以后这一对“白首双星”会再相聚。因是“替身”,所以王梦阮会称他们俩为“夫妇”。(三)再考察这“金麒麟”的出现。这事有点蹊跷。张道士用盘子托着“通灵宝玉”给道友们观赏后,向贾母送“玉”回来,盘中盛满了道友们送来的各式各样的礼物,贾宝玉在这盘中将礼物一件件挑给贾母看,忽然挑出来一件“赤金点翠的麒麟”。这金麒麟可不是一般的礼品,可以想象,这样一只金制麒麟,其重量是大大超过了一只金镯子的。这样贵重的礼品,那一班的道友徒子徒孙们哪能送得起?而且,这金麒麟的价值还不止此呢!它是雄麒麟,文采辉煌,贾宝玉说,它的贵重超过了官印。从这金麒麟如此巨大价值来看,又从这只雄性金麒麟和史湘云身佩的金麒麟恰成一对来看,这应是当年史家的家传宝物,它绝不可能会从清虚观的道友们手中出来。史家有祖传金麒麟,这金麒麟是成双成对的。侯门千金史湘云有一个,是雌的。另外一个是雄的,是贾母出嫁时带到贾府来的。很明显,当年的史夫人和她男人的“替身”张道士相恋之时,特意把这个雄麒麟送给情人作为信物。如今,张道士认为人已老了,就把这“信物”还给了他的过往情人贾母。作者在这里没有用写实法来写此事,而是假借道士们给贾母送礼,把这么贵重的金麒麟混在礼品之中,给了贾母。而贾母见了,也只是淡淡地说,这件东西好像看见过的。当年荣国府的第一夫人,和一位清虚观的道士有婚外恋情,不论这位姓张的道士有多么崇高的荣誉,终究是一件家丑。曹雪芹在写这件事时,是不可以如实描写出来的,但又不能不写,因他的《红楼梦》就是写“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作为《红楼梦》的主角之一的贾母,她在爱情方面的悲剧,是不能不有所涉及的。她年轻时之所以有婚外恋情,也是一种婚姻方面的悲哀啊。于是,就“将真事隐去”,用“烟云模糊法”将此隐隐约约流露出来。这里又埋伏着后来张道士和史老夫人相聚的一段大事。(四)还要注意的是,二十九回写贾母来清虚观打醮,对这件事写得非常隆重:女人倾家而出,黑压压地站了一街的车,浩浩荡荡,钟鸣鼓响,似是迎亲送亲队伍。贾母的心情从来未有这样快乐过,她和张道士相见时,大有“人逢喜事精神爽”之意味;甚至二人同笑同哭。回目云:“享福人福深还祷福”,人生最大的福莫如爱情之乐,莫如婚姻之美满。

作者这样的描写,是否意味着贾母和张道士之间有什么姻缘纠缠呢?依据上面的分析,这“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所“伏”之事,既非指后来宝、湘成婚,也非指湘云和卫若兰的婚事。而是隐伏当年张、史之间的浪漫恋情事;又伏下后来在贾家被抄家败落之后,年老体弱的史老夫人在穷途末路之时,有张道士来到贾府,帮了贾家的大忙,一双过去的情人在白首时期又患难与共,相厮相守,互诉衷情,二人可能不会正式成婚,而只是一对在精神上相互依恋的老伴而已。上述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提要》中还有这样的妙文:全书百二十回之目录,大半皆明指真事,而特于书中敷衍一篇假文章,说来偏详详密密使人读书忘目,不复措意及此,故至今不知何指。如第三十回目中忽言椿龄,三十一回目中忽言白首,皆有意露泄春光处。不然,求之本回书中,殆不可解,故阅者疑为舛误,其然岂其然乎⑦(同①,第295页)?王梦阮这里是说,《红楼梦》的回目,多是指的真事。“三十一回目中忽言白首”,是作者“有意露泄春光”。这“春光”,是喻女人美丽的隐私即爱情,就是指的张道士和贾母的秘恋。王梦阮认为,书中所说的道士们送礼物中夹了金麒麟,湘云和宝玉的金麒麟纠纷,对“白首双星”来说,是敷衍的假事。是的,若在其中探究宝湘后来的成婚,是不可解的。只有从回目中的“白首双星”着眼,方能明其然。关于史、张年轻时的浪漫事,还可以在书中举出许多旁证。其一是: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有一层很深的含义,一般的读者可能会忽略。那位说书的“女先儿”讲说才子佳人“一见倾心后花园”的故事,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贾母为什么不准“女先儿”说下去呢?作者借此批判才子佳人故事的公式化,这是一层意思。而更深层的意思是,这位史太夫人的当年年轻时代,就是一位“风流佳人”,她和张道士有极秘密的浪漫艳事。才子佳人的故事触到了她的“痛处”。就像阿Q头上的瘌疮疤,有人说到“光”,阿Q就会“怒目而视”。贾母不准讲说这类故事,实际上是“欲盖弥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证了史太君和张道士在年轻时确有一段风流艳事。其二是:在同一回中,贾母说,她年轻时最喜欢看《西厢记·听琴》、《玉簪记·琴挑》等戏,就是说,她很欣赏大家闺秀崔莺莺偷恋张君瑞、尼姑陈妙常偷恋潘必正。这说明她年轻时也是风流的。这两个故事都发生在寺院里,是巧合吗?真的是不打自招了。其三是:第五十三回荣府元宵节演戏,演的是《西楼·楼会》,内容是御史公子于鹃和妓女穆素徽的浪漫恋爱故事。贾母看这戏时,剧中角色于鹃的书量文豹,借说台词和贾母开玩笑,要吃这位老祖宗的果子。吃果子,犹“吃喜酒”。江南民间风俗:办结婚喜事时,要散发彩色花生等果子给来宾吃。贾母看这戏看得很高兴,赞演文豹的小演员“难为他说得巧。”还特别散发赏钱给演员。贾母不是不喜欢这类才子佳人故事的吗?对这本戏怎么如此感兴趣呢?“三家评本”《红楼梦》张新之在这有批语:“南山雾隐”。按:谢朓有诗“虽无玄豹姿,终隐南山雾⑧”(谢朓《之宣城郡出新林浦向板桥》。)。张新之活用其典,是喻这里隐藏着贾母年轻时的美艳之事。其四:还有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在《红楼梦》中,一直称这位史太夫人为“贾母”。为什么不称呼她的别的名称呢?既然“贾雨村”是“假语村言”,“甄士隐”是“真事隐”,“贾政”是“假正”,那么,“贾母”,当然可理解为“假母”。

传统的真正的母亲,就具有相夫教子的美德,而贾母则是教唆儿孙乱搞淫乱之事。第四十四回贾琏趁凤姐过生日之机,和鲍二家的女人白昼宣淫。贾母为贾琏的风流事而辩护,所说的几句妙言,是很值得回味的:“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嘻!这话说得这么有感情,甜腻腻的,似是“个中人”说的吧!“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这“都”字真妙,这“世人”似是包含了“我也不例外”的含义啊。这位史太夫人必有这种切身的体验。否则,作为一位书香门第贾府的老祖宗,对这样的不光彩之事,哪怕在表面上,也要严厉谴责一番的啊!哪会说出这种露骨的包庇话来?这分明是在纵容教唆子弟们的“性解放”!贾母对儿子贾赦要讨她的心腹鸳鸯,是不准的。但对他讨小老婆,却是大力支持的。她竟然说:“他要什么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去就是!”贾母对儿子这样的做法,和包庇贾琏乱搞婚外恋的事一样,都是一种放纵子弟腐败的行为。整个贾府,淫乱成风。贾母的两个儿子和孙子贾琏,都是淫棍。贾赦父子自不必说。贾政似乎是正人君子,其实不然。庚辰本第七十八回写贾政年轻时“天性也是个诗酒放诞之人,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才如此正经起来。原来是这样!诗酒放诞,就是不拘小节,就是泛爱异性。有学者研究,像赵姨娘这种卑琐女人,贾政为什么会宠她呢?就是贾政年轻时乱搞女性,和赵姨娘私生了孩子,不得已而立她为妾的。好浪漫啊!贾政的“正经”,是为了做给子侄辈中看的。附带说一句,在程、高的通行本中,贾政年轻时的放诞一段,被删掉了。因为程、高要保持贾政这个人物的正人君子面貌。凤姐也不正经,她和侄儿贾蓉就有很隐蔽的暧昧关系。宁国府更是乌烟瘴气的淫窟。设想,贾府的上上下下都这样乌糟,其最高的主子史太夫人能是清白的吗?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贾母并不正经。哈斯宝的《新译红楼梦回批》中,曾称贾母为“老妖婆”,其实,这个“老妖婆”在年轻时就是“少妖娘”了。其五:像秦可卿这样的乱伦情女,贾母还特别宠爱她。作家王蒙曾经疑惑:“怎么贾母偏要认为秦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呢?”“一个养生堂中的弃婴,何以在贾母心中有一种潜在的不可明言的尊贵感,视为‘第一个得意之人’,使后来者均不得居上,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谜啊!”(王蒙《红楼启示录》)其实,这并不神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秦可卿的风流性格和年轻时的史夫人相似,惺惺惜惺惺啊。

其六:第六十三回,贾蓉在祖父刚死,带着热孝调戏他的二姨妈尤二姐,极尽丑态,又抱着一个丫头亲嘴。这丫头骂他无耻,他回这丫头一段妙言: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种人家!谁家没风流事?别叫我说出来。连那边大老爷这么利害,琏二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凤婶子那样刚强,瑞大叔还想他的账!——那一件瞒了我?“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这不影射“史”,即史夫人亦不干净吗?贾蓉说“别叫我说出来”,又说:“那一件瞒了我?”似有很重大的秘密艳事,他知道而不能说。他只说了琏凤夫妇,并没说出别的。琏凤夫妇的事,是尽人皆知的;就说他贾蓉和凤姐的丑事吧,似用不着他这么神秘。贾赦这个老色鬼,谁人不晓?邢、王二位夫人不会有什么这方面的秘密。看来只有贾母这位老祖宗年轻时的风流事了,才值得贾蓉这么神秘兮兮。这是作者“柳浪不闻莺”的笔法,为老祖宗“讳”啊!其七:书中第七回焦大骂人:“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爬灰”,可解为贾珍和秦氏事。按照国人的习惯称呼,妇人称丈夫的弟弟为小叔子。这“养小叔子”,所指什么,亦是一谜。有人说是指宝玉和凤姐。这不可能。王梦阮认为第三十一回自知⑨(同①,第300页)。上文说过,张道士是贾代善的“替身”,他二人的关系,如同弟兄手足,即使张道士年纪小于贾代善,他亦应尊称代善为兄,称史夫人为嫂。史夫人暗恋张道士,不也是一种“养小叔子”的暧昧艳事吗?人的每一种举止言行,都是这个人的性格本质的一个部分,都是由其性格的总倾向即性格本质所规定和所制约的。贾母和张道士的浪漫情事,是由贾母这人的性格本质所决定的。胡文炜先生说:“贾母的生活信条就是及时行乐⑩。(见《红楼》1992年第四期第58页。同①,第27页。同①,第236页。)”妙哉斯言!这位史太夫人在吃喝玩乐方面是个人精。为了个人享乐,一切封建信条和礼教佛道,都是绝对束缚不了她的。年轻潇洒的张道士在贾府进出自如,和青年男女打成一堆。以“及时行乐”为生活信条的史夫人,和张道士这样的人有些情感瓜葛,完全是可能的。如果在那样的环境中,贾母俨然正统,对声色无动于衷,那就不是“假母”,而成了另一个“贞母”,倒是怪事。清人戚蓼生评《红楼梦》的独特笔法说:“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

洪秋蕃说:“明明剑也,而匣之;明明灯也,而帷之。令观之者见匣不见剑,见帷不见灯……笔下但写匣与帷,更不示人以剑与灯……风流之事如是,婚姻之事亦如是。”不懂得《红楼梦》的这种独特笔法,是读不懂《红楼梦》的。作者曹氏之所以采用这种笔法,艺术的需要固然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一则是为了逃避文字狱,二则是《红楼梦》所写,有很多是曹雪芹的家事,或以曹氏家事为素材的。家事中的美事当然可以宣传,如果是丑事,特别是长者们的不甚光彩之事,只能遵循“为长者讳”,“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古训,不得不写者,就只好采用这种“见匣不见剑”的“曲笔”了。秦可卿与贾珍的事,写出来了尚且要删去,第一把交椅的老祖宗的艳事能直书吗?一部《红楼梦》,像贾母这样的女子,是不能不写的。既然要写,又不能不“按迹循踪”,只写其片面。而要写其全面,则必写其正和反。而写其反,又不能直书,必得如戚蓼生所说,含蓄地“注彼而写此”,让读者观此而知彼,“乃能得作者微旨”。(静帆:现代人所研究的“模糊语言”,在《红楼梦》中已经被最出色地运用了。)要想读懂《红楼梦》,不懂得上述道理,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