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的美容店在配件门市部卖掉的第二年被银行封了。美容店的房子是别人的,小赵给男朋友贷款抵给银行的只是两把理发专用的躺椅和墙上的一面玻璃镜子。小赵被她父亲叫回家种地。后来嫁给一个村民。再以后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这些都是燕子告诉我的。燕子初中没毕业就辍学,给我看了两年店,后来开饭馆、开歌厅、开网吧,现在是沙县最大的电脑专卖店老板。帕丽嫁给旦江后调到乌鲁木齐工作,一直跟金子保持着密切联系,在我的印象里帕丽有很多朋友,而金子似乎只有帕丽一个朋友,帕丽出车祸半身瘫痪,金子依旧是她最好的朋友,经常在家里炒了大盘鸡去看她,有时买了鸡到帕丽家炒。旦江不开飞机后在一家旅游公司当办公室主任,帕丽出车祸瘫痪,旦江辞去主任职位,给公司看大门,晚上上班,白天在家休息,照顾帕丽。至于我,农机配件门市部卖掉后,我开始专心写诗,计划写一部万行长诗,主要是关于天空,关于云以及云朵下面一个村庄的事情。写到不到一千行,我扔掉诗稿进乌市打工。我的诗人生涯从此结束了。我在乌市打工期间,把我写完、没写完的诗全改成散文。在那本后来很有名的写村庄的书里,没有一篇文章写到飞机。那个小村庄的天空中飞机还没有出世,整个夜晚只有我一个人在飞。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完稿
在新疆的风声里
刘亮程
一、和新疆的一场相遇
我生活在新疆,一个远离海洋的地方,这里干燥空旷、少雨多风,什么东西都长得慢,我的写作更慢,《在新疆》这部散文集,断断续续写了十年。十年可以收割十茬麦子,可以长成一棵树,甚至长老一代人,但却不一定能写好一部书。一部书有自己的生长期。尤其一部散文书,它是有年轮的。心灵的年轮印在文字里,那可是一年都不能少,少一年都长不成。
《在新疆》之前,我写过另一部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也花了十年时间。其实,《一个人的村庄》已经完成了我的散文写作。我用一本书就完成了自己,完成得如此完美,就像我在书里写的“早早干完一辈子的活,回在家里”。我从来没想过再写一部书去超越它。我超越自己干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闲了一些年,我在书里塑造的那个闲人,是我自己。我的理想是做一个闲人。闲了又生事。写了两部有故事的书,一个《虚土》,一个《凿空》。《在新疆》就是这个漫长的时间里写成的。东一篇西一篇,不像《一个人的村庄》那样集中。我已经从村里出来了,开始在新疆行走,仍然是游手好闲地走,没正经事,全是闲散文字。可是,走着走着我发现,我跟新疆这个地方相遇了。
《在新疆》是我跟新疆的一场相遇。
二、半路上的库车
写《在新疆》之前,我写了一组散文《库车行》(书中名《半路上的库车》)。我本来是走南疆,走到库车走不动了,龟兹河滩大巴扎的万头毛驴和驴车留住了我。我在库车待了一段时间。后来每年去好几次。我和当地维吾尔族人在一块聊天,彻夜喝酒。前半夜我不懂维语,后半夜我说的全是维语,第二天早晨又全忘了。那样的生活要一直延续下去,我完全可以听懂他们说话。但听懂仅仅是一个方面,仅仅懂得一个民族的语言是不够的。更多的生活是可以看懂的,或者靠鼻子也可以嗅懂,甚至我是一个瞎子的话,靠听觉触觉我也能懂。生活不只有语言交流一条路径。我刚开始在库车游走时,随行带着一个翻译。后来我一个人在那里走,我觉得不需要翻译了。碰到一个老大爷,我走到他身边,递支烟,我对他笑笑,他对我笑笑。不用说什么话,就像坐在自己的老父亲身边,他的今生今世全在我的脑海中。他布满皱纹的脸,那样的苦笑,那样的眼神看你,你会觉得已经一起生活了多少多少年了。没有一点是你不懂的,他和你全无隔膜。另一个民族的生活,它和你父辈的生活,兄弟姐妹的生活以及村里人的生活,有什么区别?我写的只是人间某个角落的生活,没有民族之分。我曾说过一句大话,即使我离开人间一百年再回来,我依然能懂得大地上的事情。我能看懂春种秋收,看懂人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看懂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当时的库车老城,就像我离开几百年又回去的一个地方,那种陌生的熟悉,或者熟悉的陌生,我一下就看懂了。后来我以库车为背景写了《凿空》。
三、新疆人的长相
我在新疆出生长大。写《一个人的村庄》时我没有提及新疆,我认为文学是超越地域、民族和文化的。但写《在新疆》时,我有了一个新疆人的感觉,新疆给我的东西大多:长相、口音、眼光、走路架势和语言方式等等。我在区文联上班那会儿,经常有人推开办公室门,用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向我打听某个人或某件事,我大概能听明白,但只能用汉语回答,他们听我说汉语,就笑了,他们把我当成本民族的人了。的确,我长得既像维吾尔人,又像哈萨克人和蒙古人,还有点像回族人。我不知道自己为啥长成这样了,是风吹的,还是太阳晒的,或者是这里的饮食、空气、气味让我变成了这样?这个地方在不知不觉中让我的文字和生命都充满了她的气息。
对一个作家,气候有时候起作用。新疆干燥,我的文字就有一种干燥的气质。大家到新疆来,都喜欢带点干货回去:葡萄干、杏干、巴旦木。新疆文学也是干货。赫拉克利特有句名言:“人的灵魂是干燥的,干燥的灵魂是好的。”我的思维和语言肯定受新疆气候的影响,不知不觉中形成一个作家的语言方式和看事物的眼光,甚至连长相都变成这个样子。
四、我能听懂风声
新疆是一个多风的地方,我的文字中经常描写到风。我认识风,能听懂风声,知道风从哪儿刮起,在哪儿停住。我知道这里一年刮几场西风,东风下雨还是西风下雨。我喜欢把一些故事放在风中去讲述。风是动的,风在描述、风在呈现、风在传诵。人若听懂风声,就听懂了大地上的所有声音。文学的听懂是一种心悟,一种内心感受,是我和风之间的心照不宣。风声中有大地上的所有声音。
五、新疆时间
相对内地,新疆时间是一种慢时间、旧时间。你们天亮劳作了,我们还在做梦,一种跟在内地时间后面的时间。作家的心灵应该更慢。慢是我们对待世界的一种态度:细嚼慢咽,慢条斯理,慢慢体味,漫长等候。慢是仔细,是认真,是抚摸和注视。在慢下来的心灵里,生命看见它自己。
有评论家写过一篇非常好的论文《刘亮程的时间》,把我的文学时间细分为“黄沙梁时间”“虚土时间”和“新疆时间”。其实我的写作和生活,一直在一种只有上午下午、白天黑夜的农耕时间里。农耕时间是大块的,缓慢悠长,没被分割破碎,适合万物生长,适合地老天荒地想事情。当时间被切割成分秒,它自然就紧张变快了。喜欢那个浑然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多少年的时间。我只是在这样的时间里挖了一个坑,横了一根木头,让一往无前的时间在这里绊了一跤,一切就不一样了,成为“刘亮程的时间”。
在新疆生活,跟在中国任何一个地方生活有什么区别呢?没有什么区别。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新疆就是一个远处的生活,但对新疆人来说,她就是家乡。对一个作家来说,在任何地方生活写作都一样,一个作家不需要有那么大的一块地域,那么悠久的厚重的文化来成就自己的文学,那样太浪费了,即使完成一部传世之作,也不需要动用那么多的人文资源吧。在一个小地方生活很多年,思考很多年,独自想一些事情,感悟一些道理,把一些小事情想大,大事情想小,完成一部东西,一个作家的使命就此完成了。每个作家都完成着他感知和想象内的那点东西。
我是新疆人,在新疆出生、长大,这么多年未曾离开。新疆是我的家乡,家乡无传奇。我没有在我的家乡看到人们想象的那个新疆,那个被遥远化、被魔幻化,甚至被妖魔化的新疆。至少我个人的生活,我认为是平常的,我从来没有书写过新疆的传奇。我从来没有猎奇过新疆,因为新疆的一切事物我都视若平常,我看着它们看了半个世纪,在我眼中这里就是一个我生活的新疆。
六、文学是讲感情的艺术
我曾经倡议我们中国的汉语读者,多关注一下边疆少数民族作家的写作,我们不要把眼睛只盯上欧美、拉美那些国家的文学,其实在新疆肯定有同样的有价值的文学,她是我们中国这个大家庭中的民族文学,是另一种语言的另一种思维,我们需要关注,不妨读点新疆作家的东西。我一直在读,只要是翻译成汉语的少数民族作家的东西我都读。我生活在新疆,用汉语写作,但是还有那么多的作家,他们用维吾尔语、用哈语、用蒙语在写作。写作本身是一种秘密。我们需要知道别人的心灵秘密,我们需要知道同样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过着同一种生活的作家们在想什么。当我用我的一本书呈现出我的新疆生活的时候,我非常希望知道一个维吾尔语作家呈现了怎么样的一种新疆生活。当我写到了有关新疆的一个事件、一段生活的时候,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是怎样表达它们的?我们需要相互倾听、相互看见。这几种语言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每一种语言都在表述同一个地方,但是表述得肯定千差万别。所以写作的秘密真的是这样,作家从事的就是这样一种通过文学来显露心灵秘密的职业,通过文学来做沟通。我在新疆也谈过,假如汉语和维吾尔语都不相互阅读了,那么这是一种多么残酷的现实。
文学艺术是人类最古老的心灵沟通术,是上帝留给人类的最后一个沟通后门。当我们用其他的形式不能保持正常沟通的时候,那么文学这种沟通就变成了最后的,因为在文学中作家呈现的是人。文学是一种讲感情的艺术,我们讲政治讲不通,讲国家法制讲不通,讲各种民族民间团体的约定讲不通的时候,那么咱们就讲感情,坐到一个毯子上讲感情,这就是文学。大家都回到人这个地位,把民族放下,把宗教放下,把文化放下,把政治观念放下,坐到一块讲人的感情,最后是可以讲通的,文学恰恰讲的就是这一点,所以各民族之间相互的文学阅读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
我以前很少谈新疆。新疆是我的家乡,对我而言,她就像空气一样,像阳光和雨水一样,你怎么去谈她?那种对家乡的情感,远非一个爱字可以表达,它更丰富更复杂,百感交集、悲欣交集。《一个人的村庄》写的是我家乡的小村庄,从文学意义上说,这个小村庄也许更大。从自己童年的小村庄,写到整个新疆,家乡随着年龄在变大、扩张,但再不会大过新疆。《在新疆》依旧是一个人的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