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新闻处的近三年时间,是张爱玲平生创作的第二个高峰期。几年搁笔,加上生活积累的丰富,她的写作又进入了喷薄的状态。了无牵挂的她,开始通宵达旦地创作长篇《秧歌》与《赤地之恋》。每写完一章,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她很想打电话告诉邝文美、宋淇夫妇,可那时往往是晨曦未明时分,只能等待。可真等到天亮了,内心的激情已经消退,于是伏案开始新一章的写作。
《秧歌》以一实一虚两条线索来写土改后的中国农村。去温州的经历,加上翻译《荻村传》获得的间接经验还不够,她又专门去乡下住了三四个月,其间所看所听所感经过她个人化的感悟,化作了《秧歌》中相对宏阔的南方乡村背景和林林总总的人物。小说的虚线写一位从上海去的小资产阶级作家在乡村体验生活,想写出一部非同凡响的剧本。小说暗讽了内地许多按照主流意识形态炮制出来的作品,之中充满虚夸与浮饰,而整个轰轰烈烈的时代氛围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些虚假的作品制造的。而她,不屑于去写这样的作品。
经过这些年的历练,张爱玲的心智与文笔更趋老到。这部作品虽然牵涉时代、牵涉政治,但仍然一以贯之地关注世态人情,关注人性与命运,之中不乏描摹人物内心的幽微而精彩的笔触,以一种平缓而舒展的节拍缓缓向前推进。在她的笔下,没有被神化的人,也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闪光点与局限性,他们不再是夹在纸页中的剪纸般的平面人物,有着真实可感的骨血,真实可信的人生。
《赤地之恋》的背景空间则更为广阔,揽括乡村与城市,“土改”、“三反”与抗美援朝,主人公刘荃的际遇随着时代的漩涡而不断转动。这部小说跳出了爱情的局限而有了更宏大的视野。张爱玲后来披露,这部小说其实是被动地“突破”,是她在“授权”的情形下创作的——故事大纲已先期拟好,而她只是照着大纲将人物填进去,不能按照自己的思路去构思,去自由发挥。授权者的大纲带有明显的政治倾向,希望报道和宣传中国内地的生活。她自己对这部小说很不满意。但这部小说描绘了许多生动的北方乡村生活场景,传达出了五十年代中国特有的时代氛围。曾有人在她红极一时之时,断言她不适宜写长篇巨制,也写不出“纪念碑式”的作品,现在她以《秧歌》和《赤地之恋》作出了回答。
英文版《秧歌》出版后,美国许多大报杂志都作了评论,《纽约时报》本报和书评专刊两次加以评荐,《时代》杂志也大加赞许,第一版很快售完。张爱玲写作者的身份渐渐为人所知,她不愿别人打扰,搬出女青年会,在邝文美家附近一条街上租了一间小屋,房间布置非常简陋,连一张书桌都没有,每天她都是伏在床边的一张小案几上写东西。她也从不买书,好书都是借来看后归还。在她看来,书和一切身外之物都是累赘,而香港不过她的暂时栖身之地,她心心念念要奔去美国,这些累身之物自然是越少越好。
1953年她的父亲死于肺病,父亲的死已不能触动张爱玲,她没有回去奔丧。虽然在作品中她一再地回望刚刚离开的那片土地,但在内心她是希望走得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