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同人小说藤花与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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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都说了是基友

紫檀木的香气在鼻尖氤氲不去,一双纤长白皙的手在上面细细的雕刻。那是一只发簪,顶头是只振翅欲飞的凤凰。周身都被包裹着精美繁复的花纹,每一处刀痕仿佛都在细细诉说着手艺人的技艺纯熟高妙,以及那仿佛来自千年的绵绵情思。

那双手小心翼翼的把成品放到一个专属的柜子里,和里面数不尽的同样精致的发簪一起,等待着不可能拥有它们的主人。

细心的人会发现,每一个发簪都会刻有三个小小的字:秦罗敷。

“这么说,其实是你抢了人家的老婆,等你们都死了之后他做鬼也没放过你,天天找你打架?”

小老头儿给大家上了一堂语文课,讲的是《陌上桑》,又交待了故事背景。方清辉记得,语文老师说这首诗篇的描写方法特别好,运用侧面描写,就把罗敷美的惨绝人寰描写的淋漓尽致。

夏目中文不熟练,跟不上语速,方清辉用手机给他看百度百科,然后解释:“这货上辈子就是上面说的赵王…”

“黑衣人是王仁,赵王刘良抢了他妻子,他就自杀了,罗敷也殉情了……我明白了,这是复仇!”夏目嫌弃的看着小老头儿:“神明大人,关于这件事情,我们管不了。”

刘良眼泪汪汪,一脸委屈,声音弱弱的说道:“你还没听我要让你们干什么呢。”

从前啊,有两个神仙。什么样的神仙呢,闲的蛋疼的神仙。

他们一个是土地神,一个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湖沟的水神。虽然住隔壁,但没有什么往来。都是神仙里最容易让人记不得的小角色,天庭有活动有任务也根本想不起来这种人的存在,所以日子过的不知道怎么过好了。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道行很深的大仙,他笑的一脸慈祥:“无聊的神明啊,让本大仙来拯救你们吧。”

然后,土地神和水神被带到轮回台前。

“上仙,我乃一方土地,我不在了,谁保一方喜乐安康?”

艾玛,我刚修炼成神又让我回去,你妹,官儿大就坑我啊。

大仙施法把孟婆婆的汤灌进他嘴里:“你的辖区瘟疫人都死绝了,还好意思说?”说罢,一脚踹在土地神屁股上,投胎去了。

一直保持沉默的水神在大仙的威慑之下把汤一饮而尽,利索的跳了下去。

土地神成了东汉时期的赵王刘良,抚养光武帝刘秀长大,在人间过完了没羞没臊的一生。

水神成了秦落敷的丈夫王仁,媳妇被抢了就自杀了。

(部分内容来自又萌又乖的百度百科。王仁的生平,百度上没有啊喂!——来自安静的美男子王大锤)

“虽说我是个不起眼的神仙,可也有道行浅的妖精窥窃我的力量,前几天被水神打个半死,遇上妖精我必死无疑,让我在这里呆一个星期,伤好了我就走。”

怎么看都是那只猪猫战斗力比较强,知道没自己什么事,把小老头放地上,方清辉和大家客套几句,便走了。

回到家,爷爷听着广播,走到卧室,打开水果笔记本,就听那头爷爷的喊话:“玩儿一会儿得了,你的眼睛不要啦!”

“嗯,好。”

登上qq,看见罗薇的头像一直闪啊闪:等一心上人,等了前世,等了今生,值得吗?

(⊙o⊙)啥?

方清辉一头雾水,这台词,略眼熟。

于是——

江州司马我大哥:雪妖姐姐听到你这么喜欢她,她一定很高兴。

天香夜染衣:等一心上人,等了前世,等了今生,值得吗?

方清辉回想剧情,这丫头不是看上我了吧。

江州司马我大哥:说人话。

沉默了一回儿,那头——

天香夜染衣:我……爱上了一个神仙。

纳尼!?

方清辉认识的神仙只有一个,眼前浮现那小老头向他抛媚眼的情形——啊啊啊,妹子你有啥想不开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江州司马我大哥:我们学的是唯物主义无神论。

天香夜染衣:我就知道你不信,我也只是想找人说说话罢了。

天香夜染衣:如果是真的,你要是神明,你的爱人死了千年,你还会继续等待吗?

江州司马我大哥:等什么?

天香夜染衣:找到她的转世,和她继续在一起,或者抱着对她的爱恋,沉浸在回忆中度过无穷无尽的千年时光。

他没有回答,倒不如说是不知如何回答。

那一晚,他做了一个梦,梦里的男子眉眼如画,霁月风光。

那风姿,是一向认为自己气质不错的方清辉自惭形秽的。

男子看起来年轻的很,穿着舒适的睡衣,手里拿着一本书,伴着电脑里的旋律,躺在沙发上看书。看的累了,从书页中抽取一小页发黄卷边的纸,上面是规整的隶书:“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何用识夫婿?白马从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腰中鹿卢剑,可值千万余。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三十侍中郎,四十专城居。为人洁白晰,鬑鬑颇有须。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坐中数千人,皆言夫婿殊。”

随即,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做回神仙之后,他就养成了每天雕一支簪子的习惯,因为当年的罗敷最喜欢他的手艺。

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千年一瞬,每当他的簪子多到放不下的时候也就卖掉了,也许,转生的罗敷可以看到。

半篇陌上桑他抄了很多遍,总是看了几年就皱的不行,每到这时,就会再抄一次,一笔一划,仿佛都带着女子得意骄傲的语气,亦喜亦嗔的眉目。

等一心上人,等了前世,等了今生,值得吗?

值得。

那是他总能遇上的姑娘,和她的每次相遇都不会超过百年,她是个凡人,却能在每一次轮回都能遇见他,也是因为那份心动,她似乎每一世都不曾嫁人。

喜欢你,她说了千年。

对不起,他回了千年。

水神知道,这份情意,他还不起。

可那个让他执着可前世今生的人,他却再也找不到了。

土地神恢复的很快,屁颠屁颠儿的请大家吃饭。

老王吃的差不多了,剧组还有事情,正要走,水神帅气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

方清辉看着恢复形态却依旧一脸褶子的土地神,明白了罗敷为啥宁可去死也不嫁了。

老王悄悄溜走。

“出来打。“

两个神仙就这么出去打架了,来蹭饭的沈佳期疑惑的看着淡定两个人:“你们不怕那老头儿被打死?”沈佳期看不见妖怪,神明倒是看的见。

方清辉想起百科刘良词条:“打死活该。”

夏目轻轻的摇头,看着窗外打的正热闹的两个神仙:“不会的,他们只是太寂寞了。”

不管你承不承认,时间这把杀猪刀会把你无论曾经看的多重要的情感,变得举足轻重,无所谓了。

往事如烟过,一笑泯恩仇。

等一心上人,等了前世,等了今生,值得吗?

方清辉拿出手机,回答了罗薇的问题:不值。

所有的等待,越久,就越不是因为爱。

是执念。

时间和距离早已湮没所有的情意,只是你还不愿意承认而已。

不如怜取眼前人。

啊,人家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悟吧,不说了,那只猪猫还挺好玩儿的。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