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未来发展的六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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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 (6)

当然,社会阶层结构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前者要以后者为基础。但与此同时,阶层结构的不发达也反过来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在中西部地区,可以看到,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人数很少,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主几乎不存在。同样,在这些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些地方甚至连达标的教师也难以找到。不仅如此,在这些地方,现有的少量专业技术人员也还在不断地向发达地区流动,从这些地区考出来上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也多半不愿意回到家乡。所以,这些地区的落后,不仅表现为经济上的不发达,而且也表现为社会阶层结构发育的滞后。如果这些地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不能较为明显地改善和培育其社会阶层结构,那么它们就不可能在经济上有一个大的发展。

应当看到,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发育的区域不均衡性已经日益显得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适应。一方面,国家现代化建设不允许存在大片地区处于经济落后状况,所以急需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这样一种举措。另一方面,由于落后,这些地区不仅留不住本地专业技术人才,也难以培育出一个足以改变当地经济不发达状况的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这种情况下,要开发这些地区,无疑需要国家采取措施,从外部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和私营企业家等去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但这又使中西部的大开发更多地停留在国家行为层面,缺少当地社会各阶层的有力参与,而当地社会各阶层的参与,却是开发中西部地区的社会基础。可见,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从经济层面设计若干个大项目,推动经济发展,这无疑是必要的,但仅仅这样做却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考虑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全面发展,要考虑培育和改善本地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成能够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育滞后的原因

所谓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意味着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育还相对滞后于现代化的发展过程的要求。而导致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育滞后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这里将从几个视角来考察这些原因,目的在于为相关的对策思考提供一些必要的线索。

一 城市化过程严重滞后

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相比较,城市化严重滞后是中国现代化的社会阶层成长缓慢的一个客观原因。所谓城市化滞后,是指社会总人口的城乡分布结构(以及劳动人口的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不相称。因为,在现代意义上,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过程。在中国,工业化已经取得相当进展,产业结构水平比较高,而就业结构水平却比较低。

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没有带来就业结构的高度化,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20世纪最后20年里发展得红红火火的中国农村工业化,基本上是与城市化无关的,乡镇企业的空间分布模式是所谓的“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相应地,城市化模式则被替换为以发展小城镇为主攻方向的城镇化。然而,这两个模式都是违背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的。原来指望在发展小城镇的基础上,在农村发展第三产业,但结果却很不理想。因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是要以一定规模的人口集聚为基础的,所以流产的命运对它来说不可避免。

当然,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198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仅为1939%,1990年上升为264%,到2000年再上升为3609%,20年里共提高了近167个百分点。但这一水平仍然是有限的,与中国工业化已经到了中期阶段的水平不相适应,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差距也很远:早在1996年,世界总计的城市人口比重便已经达到455%。

不仅如此,中国各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还参差不齐,从全国统计来看,各地区城市化水平的差异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高度相关:东部各省市(包括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的人口城镇化水平为4942%,中西部地区仅为2945%。

城市化的严重滞后,对于孕育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当然是极为不利的: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就是城市化滞后的一个直接后果。同样,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的结构性问题,也与城市化滞后密切相关。国际经验表明,城市化水平低,不利于教育、科技等事业的发展,因而不利于新社会中间层的发育成长。

其实,更深入的分析表明,城市化严重滞后本身并不是导致上述阶层结构问题的直接原因,更不是其终极原因。这种直接的、终极的原因,实际上应当到国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政策滞后或缺位中去寻找,即便城市化滞后本身,其实也是国家的相关制度——政策创新滞后的结果。

二 社会政策缺位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实行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后进行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农民占绝大多数,城乡分割和第二、三产业很不发达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起步和推进的。所以,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仅要实行经济体制的转轨,即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同时还要实现社会转型,即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

另外,还应当注意到,发达国家的社会结构现代化是一个自然的长期的过程,其中至少包括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第一次产业革命时期,其结果是近代工业的崛起和农业在经济结构中的地位的萎缩,形成以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为主的社会结构。另一个阶段是第二次产业革命时期,在这一时期,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大,同时,第三产业迅速兴起并逐步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其结果是在社会阶层结构中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新中间阶层,从而使发达国家的社会阶层结构最终具备所谓的“橄榄”形态,实现高度现代化(或进入后现代)。相形之下,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要把这两个阶段压缩为一个阶段。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高度复杂而艰难的事业,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失调、矛盾、摩擦甚至冲突,在经济发展与社会结构进步的关系方面则尤其如此。

所有这些,本来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不应当仅仅是一个自然而自发的过程,而应当包含着国家对相关过程的自觉调节,应当是一个“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有机结合的自然而自觉的过程。但是,综观中国的各种政策,可以看到,在促进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成长方面,并未形成像宏观调控经济的经济政策那样的明确而自觉的社会政策。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基本上是在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和改革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发生的,国家并没有自觉地运用相应的社会政策去引导和协调这一过程。所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具有明显的自发性。

迄今为止,国家主要关注的是经济的增长,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再翻两番,达到3 000美元的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并且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人民富裕了,社会结构就会得到稳定,国家就能实现长治久安。因此,若干年来,我们制定了这样那样的推动市场经济迅速而稳定地增长的经济政策,却没有注意制定相应的适于培育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社会政策。在有些领导者看来,经济政策甚至可以替代社会政策,可以自发产生社会政策所需要的结果。然而,这恰恰是国家政策考虑上的一个误区。如果说,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政策追求的是效率,那么为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政策,就应当以公平为目标,通过各种再分配手段,一方面在合理的限度内缩小各阶层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调节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为贫困阶层的基本生存提供足够的保障,从而防止社会出现过于严重的两极分化,缓和各阶层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以往的经济政策致力于调整和改革经济体制,致力于搞活国民经济并使其保持较为持久的快速增长,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社会成员也获得了较以前更多更公平的选择和竞争机会。但是,由于以往的各种不公平的积累,由于各种现实条件的制约,每一个社会成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起点条件是大不相同的,从而使每个社会成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能够赢得的资源也是不一样的,收入的不平等现象会不可避免地出现。

不仅如此,调查还表明,在改革和利益分化的过程中,一些阶层由于拥有种种便利和优势条件而能够获得较多的好处,另一些阶层则难以获得多少好处,甚至其原有的利益也在改革过程中受到损害。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和90年代中期以后的产业工人阶层,各有相当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在不同程度上遭受损失。

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的现实是,阶层差距和区域差距都在扩大。例如,有资料显示,1998年,占总户数20%的高收入户占有全部存款余额的50%,他们的户均存款为65万元;20%低收入户户均存款余额在万元以下;60%中等收入户的户均存款余额3万元。在收入分配方面,改革初期,占总户数20%的最富有户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为36%左右,20%最贫穷的人只占8%左右;到80年代末,前一比例提高为42%左右,后一比例降为6%左右;又过了10年,前一比例再提高到514%,后一比例则下降到406%。两者之比从改革初期的450∶1扩大为90年代末期的1266∶1。据清华大学教授李强计算,90年代后期,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577(当时美国的基尼系数为038~039)。 由此可见,国家社会政策在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显得多么软弱无力。

另外,还有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现象,即越是有钱的人承担的社会负担和义务越轻,而越是没有钱的人所承担的社会负担和义务反倒越重。有资料显示,1996年,占城乡居民个人储蓄总额的40%的富有阶层所纳税额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例,还不到10%。 这种现象迄今并无什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