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世,他是庐陵江渡的富家公子,金银财宝数不胜数,商家店号占据了大半个江都。
他花名在外,庐陵里只要是个女人都想嫁与他为妻,他偏爱美人,万花丛中过,却片叶都不曾沾过身。
前一刻嘴上还说着喜欢,下一刻就能弃之如敝履,没有丝毫的不舍和留恋。他可以跟一群美人风花雪月,好像爱得死去活来,却从不把心交给任何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要渡他修仙。
那日,她去了庐陵最大的青楼,轻而易举的成了那里的花魁。
她在上面跳舞,他端坐在楼上漫不经心的喝茶品酒。一个人,可以眉目含情的盯着另一个人看,怀里却左拥右抱着三四个美人。
一舞完结,掌声如海。
她站在舞台上,很快有人下来,一掷千金要将她买下。她依旧站在那里不动,言辞灼灼的说道:“既然喜欢,何不亲自来说,好没诚意!”
楼上那人怔了一下,伸手推开怀里的美人,迈步缓缓的走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的目光却只在她的身上。走到舞台上冲她施了一礼,温文儒雅缓缓说道:“在下莫言笙,姑娘有礼了。”
下面的人都窃窃私语,也有偷偷坏笑者。
花艳酒长到了那个岁数,见过无数的宵小之徒,自问无论看到怎样的下作好色之人都能够镇定自如。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书生礼,却让她感觉自己被他调戏的彻底。
她红着脸镇定下来,轻咳了一声淡定说道:“公子生就不凡,为何不去昆仑修仙学道,却来这种污浊的地方虚掷光阴?”
一片寂静之后,整座青楼都爆发出一阵阵大笑,一个青楼的女子居然劝说别人潜心修道,花艳酒的脸红的更是厉害了。
有人高声喊着说莫公子他纵欲已久,别说修道,就是现在成仙都没有用了,还有人说着更难听更加脏秽不堪的话羞辱她。
花艳酒静静的看着他许久,半晌,见他折扇敲着手心,慢悠悠说道:“有趣,有趣。”
就这样,他以万金买下了她,把她放在家里视若珍宝。
那时,她的感情还停留在他的上一世,那一世的他,淡漠决然,孤傲出尘,好歹还有点仙人的样子。可是这一世……
他每天都会送给她很多很多的礼物,金银珠宝,锦衣玉帛,珠钗环佩,五彩斑斓堆满了整个院子。
他还会跟她说很多很多的情话,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可是她已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他的府里有着很多的姬妾和侍婢,可是,包括她在内,他从不在她们那里安寝。
她开始认识到,他对她,跟那些人没有什么不同。他爱美人,只要她们还年轻漂亮,只要他还喜欢,他就会宠着她们,想要什么就会给她们什么。
可是,一旦年老色衰,或者他玩厌了,看腻了,就会毫不留情的丢开。
他爱她时,可以将她宠上天,恨不能把她当成关在金笼子里的金丝雀。不爱时,她就是一根草,他想丢就丢,说断就断。
就在她以为这一世他已经没有希望修仙,打算离开等他的下一世时,他却告诉她,他想得到她的心。
一如既往的信誓旦旦和理所当然,她觉得有些好笑,她的心,一直都在他那里,却也不在他那里,而他的心……是在她这里么?
上一世,他确确实实是爱上她了呀,可是这一世,她却没有了这个勇气,他们之间到底算什么呢?
那天,她离开了他的怀抱,十分认真地告诉他,若想得到别人的真心,须得也拿真心来换才行。
他离开了,几天都没有来,听说那几天,他走遍了所有美人的屋子,却一直,始终都没再来过。
天劫将至,就在她心灰意冷打算离开时,他却来找她了。
他说,他已经遣走了所有的姬妾,他说,他已经安顿好了所有,他说,他愿意放弃眼前的东西,带着她一起走。他说,所有人都想要他的富贵荣华,他们都想他死。他说,他太累了,问她愿不愿意陪着他,无论生老病死,还是富贵贫穷,都一直陪着他。
空中天雷阵阵,她知道,她的天劫就要到了。
她没有回答,只催着他赶快走。他伤心欲绝不愿离去,她骗他先去收拾行李,她很快就会找他。
莫言笙果然被她骗住了,高高兴兴的离开。
天雷落了下来,打在她的身上鲜血溅落,三道天雷已经受了两道,她却虚弱的脸色苍白。可是,她却很开心。
只要再受完这一道天雷,他们就可以离开了,她会对他坦明身份,让他知道他们的前世纠葛,让他去修仙,然后他们就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
可是,她没有想到,莫言笙离开后,见到雷电交加担心她害怕,又折了回来。见到她一身是血,将要化出狐狸的原形,又看到天上即将落下的雷电,瞬间的明白了一切。
她看见他站在那里只怔了一下,随后大步的向她走来,她哭喊着让他躲开,他却以凡人之躯生生的为她受了最后的那道天雷。
鲜血染红了他身上的雪缎,一如前世一般,她抱着他撕心裂肺的哭喊,他颤着手从袖中取出一支钗,缓缓的对她说道:“倘若只有真心……才能换得真心,这……便是我的真心。”
莫言笙死了,花艳酒受了重伤。那些莫家的近邻远亲们,果然很快的将他的财产分割了干净,却没有人愿意为他收敛。
这就是他与她的第二世,他一心一意的想要找一个可以白首相依之人,她却错把他的真心当作玩笑话。
一世错过,几世神伤。
第三世,当花艳酒再次找到他时,他已经是江崚河畔的贫苦书生。
自从上次天劫,疗伤花了她几百年的时间,再一次看到他,都差一点认不出了。
和所有才子佳人的折子戏一样,书生夜半时分赏月吟诗,佳人现身相见,巧盼倩兮,美人多娇。
那晚,月好,花好,他们一起吟诗作赋,谈古论今。到了天明之时,佳人起身匆忙离去,等书生梦醒之时,以为是酒醉,却在石桌边发现了一方丝帕。
从此那呆子书生害上了相思,无心读书,也无心仕途,只拿着那方丝帕喃喃自语。那书生的身体本来就弱,经受不得茶饭不思的折磨,卧病在床差点没了性命。
睡到半夜时,隐隐约约的听到有女子的哭声,等书生醒来时,发现自己心心念念着的那个佳人就在自己的床榻前,他挣扎着起身,却见那佳人向他跪下。
温柔的言道:“妾身本是青丘之地的狐仙,因为仰慕公子才华那日才现身相见,没想到竟然害了公子,如果公子不弃,妾身愿意侍奉在公子左右,当个端茶奉水的侍婢。”
那书生虽然呆,但也没有呆到让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给自己当端茶奉水的侍婢的地步,很快他们成了亲,简单的请了几个亲朋算是有了见证。
书生家里虽然不富,倒也不穷,那狐仙佳人用仙法经营着那几亩薄田,同时织着几匹锦缎,渐渐地,家境越来越好了起来。
白天,狐仙洗衣做饭,这些虽然也可以用仙法,她却固执的想要自己做。这一世,她是真真切切拿他当作父君看待的,就算抛却天狐族女君的身份,为他洗手做羹汤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幸福的时光仅仅过了三个月,书生要离开自己心爱的娘子去赶考,佳人收拾包袱盈盈款款的送往了十里之外。
那书生握着她的手说不论高中与否,此生定不负她。
接下来的故事,那书生果然没有辜负自家娘子,刚刚高中未做停留便飞奔回家,却只见,昔日温馨精致的家园已经一片狼藉,灰尘满布。
他怔怔的走进屋子里,到处结满了蜘蛛网,周围的邻居在一旁殷勤附和。
有人说,你家娘子原来是一只千年修行的狐狸精,幸好被得道的高人收去了,真是阿弥陀佛。
有人说,大人如今高中状元,从此以后可飞黄腾达,数不清的佳丽美人排队加入您的府上,真是可喜可贺。
那书生却怔怔的,一句话不答。
她是狐仙,他早就知道,可是,只要他们夫妻幸福美满又碍到了旁人什么事?
他高中状元,说过此生定不负她,数不清的佳丽美人有与他何关?
他不要富贵荣华,飞黄腾达,他只想要他的娘子。
就在大家都争抢着巴结笼络新科状元时,那书生却不识抬举辞去了官职,赋闲回家。
每日关门谢客,种花喝酒,再不问凡尘俗事。
昔日俊朗的容颜,爬满了倦怠之色,原本如缎的墨发,也像是水草一般杂乱无华,邻人每每路过他家门口,就听见撕心裂肺的咳声,都道这书生被狐狸吸去了阳气命不久矣,没有人管他。
书生自己也不想活,心想着或许死了更好,这样他就能见到他的娘子,能再和他的娘子品茶看书,回首过往,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是狐仙又怎样?他们的初见是娘子来找他,那么,这一次,就轮到他去找他的娘子。
就在书生魂魄袅袅差点死去时,那佳人竟然又回来了,告诉书生,若是他去昆仑修仙,五百年后他们还能相见。
书生欣喜异常,日夜兼程终于拜入了昆仑门下,成就了今日的白子矜。
经过了五百年,修了那么多的术法,白子矜渐渐地怀疑,起初娘子说的话是否是真,可是,五百年了,他依旧等着。
在昆仑,他历练了五百年,早不是当初的那个书生模样,人人都说,白师兄聪明果敢,气魄万千。其实,他何曾果敢过?
五百年前的一个誓约,他傻傻地苦守到现在,当真的遇上了那人,昔日的佳人却已经语笑嫣然,不识当年。
他等了五百年,就像疯了五百年,做了五百年的傻瓜。放到现在,谁会相信一个虚无缥缈的誓言?可是,放到现在,他还依旧会相信。
有时候,给一个人真心不容易,一旦给了,就再也收不回。
然后,一向精明的白子矜也会犯傻犯痴,一向果敢的白子矜也会优柔寡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