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以安那天也喝了很多酒,因为亚亦的那一巴掌,还有那个拥抱着她的男孩。他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沉睡了过去,很多人陆陆续续的从包厢离开,我抱着洛以安,开始胡乱的说话,那句我喜欢你,我几乎是吼出来的,多么的好,终于不用再强忍着声音,可以好好看看你,我摸出相机,轻轻的吻着他的侧脸,然后按下快门。洛以安发起了酒疯,抱着我一直喊着亚亦的名字,我拉着他的手,唱起了那首自己写的那首歌。木棉花的喜欢应该是安静的/木棉花的喜欢是一种等候/等待那不会来的人/我想像木棉花那样/安静的守护着你/在你最近的距离/
洛以安说他搞定自己的时候,我正歪着头在解一道数学题,我点头的附合着他,用手比着,你搞定了什么。
洛以安咧嘴一笑,声音恢复了往日的轻佻,“我搞定自己不再喜欢那个女生。”
我转过头去看他,隔了好久我才才会过神来,我用手语回答他说,那好啊。
“我想找到那个为我唱歌的女孩,”洛以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有了幸福的影子,我微笑的低下头,何须寻找,她一直在你最近的距离。
我原本以为,这样的对话会是一个好的开始,不管他是不是喜欢亚亦,只是后来我发现,在这个夏天刚开始的时候,洛以安又牵着女孩的手,那个女孩很像亚亦,不是相貌,而是气质以及感觉。
躺在柔软的沙发上,以最慵懒的姿势听着歌,点开邮箱,开始阅读别人写的信,都是一些去了远方的朋友写的,他们已经离开小城三年了,有时候会偶尔回来一次,感情疏淡得只有三言两语便可以完毕,无非也只是一两句问好和炫耀他们离开小城以后的美好生活。
过得还好吗?三年到了,我等你的答案。
咬着手指想了很久,终于有一个人影突兀的出现在脑影像里,记忆中那个单眼皮的白皙男孩,腼腆而小心翼翼问我喜欢你可以吗?没想到当初的一句玩笑话,他竟然真的等了三年,那样的男孩总是让人喜欢的,记得自己也曾经心动过吧。只是现在已经不是三年前,一切都是会变的。
2008年5月8号,我在日记本里记下这个日期,并不是因为它有多特别,而是它距离高考已经很近很近了,在这仅剩不多的日子里,我该做的只是该怎麽样习惯离别,然后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待这一切。
洛以安伸过头来看我写的日记,我抬头瞪了他一眼,他耸了耸肩,“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我撅着嘴,犹豫了半天才用手比着:“洛以安,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会不习惯吗?”
洛以安像个恶作剧的小孩一样,嘴角扬起坏坏的笑,“当然不会啊,小若,你是个容易被人遗忘的存在。”
“那样便好,”我比着手语,心脏的位置很突兀的疼痛着,那些小小的,美好的一切轰然倒塌,你嘴角的弧度,曾经是我全部的世界。
看到头顶巨大的阳光,低微头唱起了歌,那样熟悉的声音,连自己都已经许久不曾听过,曾经小心翼翼所隐藏的秘密,从你眼中逐渐明亮起来。
木棉花的喜欢应该是安静的/木棉花的喜欢是一种等候/等待那不会来的人/我想像那木棉花一样安静的守护着你/在你最近的距离……木棉花告诉了我/不是每一次守候都会有意义/如果有人替我守护了你/那么我应该离开/
洛以安,我经常会想,如果那年我没有离开,现在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那些木棉花,那些照片,我都保存得很好,包括我们那些容易被遗忘的过去,那首歌,是我最后一唱给你听,那个结尾却是唱给我最后的结局。在木棉花开的时候,你会不会依旧在树下捡起木棉花,然后装入好看的袋子里,你会不会偶尔想起那个陪你捡木棉花的我。
我现在还穿着你送的那双鞋,它以经很破旧了,但我仍相信他会带我去找到更美好的人,那个相机却已经坏了,修不好了,只是我现在还不明白,最近的距离到底是住在你的心上,还是站在你身旁。
十年之约
在我“十年之约”的今天,我好想好想和我所有喜欢过的男孩表白,告诉他们,曾经有个女孩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们。
——写在前面
开始
我透过那年的阳光,总是可以看到那个叫叶夏的女生,就仿佛在看一个其他人一样。
那时我们上初一。
张宇坐在我前面,他是我们组的组长。他天天不是打架,就是抽烟喝酒,整天闯祸,是我们班的“小混混”。
他坐在我前面也坐不安分,不是弄得凳子“吱呀吱呀”地响,就是磕在我的课桌上,弄得我的桌子一抖,接着笔下就出现一个墨坨。我常常拿眼瞪他,瞪他的后脑门,反正他也不知道。
那天,上劳动课。
我们这一组被分到去捡教学楼下的花坛边上的垃圾,我只想快点捡完了就上去写作业,就弯腰在那儿捡。张宇不知怎么就和组里的一个女生杠上了:
……
“你肯定喜欢叶夏,不然干嘛对她你那么好!”
“我不喜欢她。”
“就是喜欢,就是喜欢,要不,你敢不敢拿石块丢她?”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当然敢拿石块丢她!”
“那你丢呀,丢!”
“丢就丢,有什么了不起的!”
接着就有个石块砸我后脑勺上了,我“哇”地一声就哭出来了,捂着脑勺就进教室了。
我看见叶夏哭进了教室,张宇也跟着进去了。
张宇一看又闯祸了,就一边跟着我进教室,一边嬉皮笑脸地给我就赔礼道歉。我不理他,一直走到我的位置上,就坐下来,趴在桌上哭,等我哭完了,坐起来。他就转过身来,两胳膊撑在我的课桌上,用手托着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我。
我站在旁边,午后的余晖斜斜地从房子右边爬进来,搁在叶夏的书桌上。
张宇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看着叶夏,叶夏粉白粉白的皮肤,给哭得红红的,鼻子也是红红的,连耳朵也是红红的,阳光似乎穿透了薄薄的耳朵,耳朵一如蝉翼般的透明。
张宇喜欢上了叶夏。
过程
我从没想过和张宇会有交集,却这样就开始了。
他总是和我套近乎,总是在和我旁边的人讲话的时候偷偷地拿眼睛瞄我。而我,却从来没有如此地讨厌他,讨厌他无时不刻的、肆无忌惮的眼神。我总是将头高傲地转过去,然后和其他人大声说话,疯赶打闹。就这样偏偏冷落他。
他可是追过好多的女生了,经验丰富。
我经常会在书包里发现他写过我的信,我会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背起书包回家,然后回家看看他到底给我写了些什么。
有一天我发现他跟踪我回家。从此只要一放学,我背起书包就往家里飞跑。其实我家离学校很近的,就是旁边的一条巷子就是。我气喘吁吁地爬上四楼,慌慌地打开门就冲了进去。鞋不换,书包不放,就跑到厨房里,厨房的小窗户正对着巷子。可以往下看,下面却不容易看见我。我每次在家里面偷偷看电视的时候,我提防着爸妈下班发现,会在快下班的时候在这儿瞄着,一看见他们就赶紧关电视。可是妈妈还是会知道我看过电视,会照常数落我。我纳闷了好久,她根本连头没抬,怎么知道我看电视?后来我才知道,看过的电视热还来不及散掉,还热着,妈妈回来一摸电视机后面散热器就知道了。
我站在叶夏后面,也透过纱窗偷偷往下看。看见张宇呼哧呼哧跑来,站在我们家的路灯底下往上看,他的眼神停在四楼阳台和客厅的大窗户上,他看了半天,试图想从那里看见我回家的踪迹,可是空旷的阳台,和纹丝不动的窗帘,他是看不出什么来的。接着我又看到他呼呼地跑出了巷子。
我看见叶夏偷偷地笑了。
后来我也偶尔和他说说话了,不过总是他说得多。他总是自顾自地说上好多,我会应和一声。就这样又过了好多的日子,他又闯祸了。这次是为了我。
那天课间的时候,他占着我同桌的位置说得正开心。这时候同桌回来了,就搡搡他,说:“你赶紧回去,要上课了!”他被我同桌烦不过,就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草草说完后,还是特不甘心地在我同桌背上擂了一拳。我同桌就“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跑到老师办公室去告状了。
我看见叶夏的同桌哭着跑进老师办公室,班主任一听头就大了,差人来叫张宇。
张宇一听就知道是老师又要给他教育课了,他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一站起来,转身对我说:“来,让我再看你三秒!”
我看见时光在那一刻顿住了,张宇和叶夏就这样久久地对看了三秒,可对叶夏来说那仿佛有一个世纪那样遥远,我看见美丽的绯红涌上了叶夏的脸颊,她在心里轻轻地而又羞涩地笑了。
等到班主任叫我们去的时候,张宇正面壁站着,他的爸爸也被叫来了。显然,班主任已经把事情经过告诉他爸爸了。他爸爸笑着说:“来,谁是我们张宇喜欢的那个女生?”
我看见扎着马尾的叶夏又紧张又腼腆地站在了张宇爸爸的面前,两手在身前绞着。
说不上喜欢吧,至少是被打动了。叶夏给张宇回了一张纸条:如果你是真的喜欢我,那你就等我十年!
呵呵,这就是十年之约。
那时候,觉得十年漫长的要命;那时候,觉得我的世界大得要命。我以为我们可以过上这样美丽而漫长的十年,然后在这个小镇上开开心心在一起。
后来
在一年级毕业的时候,张宇留级了。
他不和我在一个班上了,没有人在我周围叽叽喳喳了,没有人会给我的书包里塞信,没有人在我放学后偷偷地跟踪我了。他只会在偶尔遇上我的时候,远远地冲我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