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这样么?你看他身边美眷环绕,拥座相举杯,喝得很愉快的样子。可他看起来怎么还是那般孤独?
这,——也许有种人,天生就属于浪子。
浪子,岂非就是孤独的!
(一)
程桑是浪子。
江湖中提起程桑,很少有人会说了解这个人,但却很少有人会说不知道他这个人。他率情率性,行事放荡不羁。高兴的时候他可以请三个乞丐去妓院挑三个最红的姑娘过夜;懊恼的时候他会找上一个最凶恶最有势力的人去拼命。
听说他武功很不错,他的刀又狠又快,所以他拼了好几次命,现在还活着;所以他还能找女人喝酒。
现在程桑正在喝酒。
他的身边坐着两个胭脂楼最红的姑娘。
要成为胭脂楼的红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但要有出众的容貌,还必须具有清灵的心性与优雅的修养。
所以,她们看上去显得那么淑雅端庄,程桑喝一杯,她们就为他续上一杯,没有多余的诌媚娇作,她们看来就好象是他的知己一样。
程桑很开心,他在笑。他的笑容很懒散,看起来也很满足。
他是该觉得满足的,无论谁能从“霸王刀”段天霸的福圆山庄里盗来三万两银子,然后再到胭脂楼找两个最红的姑娘喝酒,都会觉得很满足的。
(二)
能够活着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目睹别人作乐也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而且还能走入这胭脂楼就更值得开心了。
所以目前在胭脂楼的人们都精神十足,笑语欢歌。男人们因为有美眷的陪耍而兴致盎然,女人们因为有大把的银子可以入账而愉悦无比。
现在,只有一人很生气,非常生气,他外表的暴戾使人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他现在想杀人!
他当然就是“霸王刀”段天霸。
段天霸并不在胭脂楼,他在他自己的福圆山庄里。
外表的粗犷与体形的魁伟,使他浑身看起来都充满着暴戾,愚钝。
事实你肯定是想错了,相反,段天霸是个有计谋的人。他是个细腻,并且非常讲究的人。从穿着到起居,从处事到待人,他都非常讲究,他只是外表看来粗野暴躁一点罢了,而且一般他也都以此种形态来伪装。
所以站在他两旁的侍从,腿脚有了一丝打颤,他们希望自己运气好一点,能够不出差错,然后可以继续活着来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曾经看到过一个侍从在段天霸怒气冲天的时候因为不小心将一杯酒水洒在了段天霸的衣襟上,然后被段天霸一脚踢出撞在八丈远的墙壁上,从此没有起来过。
—活着真好。他们现在尤为感到了这句话是那样贴心。
不过接着,段天霸说了一句让他们俩都觉无比感激的话,段天霸说:“你们退下吧。”
(三)
小倩是个姑娘,正值妙龄,而且漂亮,足以让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旖旎的思想。
现在小倩走了进来。这是一间厢房,很精致很典雅的厢房。厢房里很香,看得出来,此间的主人是个讲究人。
小倩垂着的鬓发落于耳前,因为她是低着头的,她当然知道这个厢房的主人是个讲究人,她也知道现在这个讲究之人正躺在前方的榻椅上注视着她。
小倩是个懂规矩的,在没得到此间主人的吩咐,她的头不可以自由抬看此间的一切,那样是非常失礼的。
她从小经由烟波画舫的主人也就是从小将她养大的妈妈烟如波的调教,她明白对任何一位客人的礼教都是不可违缺的。她懂得该以怎样的形态来表现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柔顺。那种优美,是任何一位找她的客人都所恋爱着的。
小倩一直都表现得很出色。
小倩现在已经感受到了,她对面那个男人的满意,还有那抹热烈充斥着欲望的目光。但她不可乱了方寸,事实上她也已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四)
程桑有些微的醉意,不过他还是一杯一杯接过两个姑娘递过来的酒,然后很干脆很愉快地喝下。
姑娘一左一右相拥着他而坐落,裁造的极为精致的楠木红漆圆凳,只承受了姑娘一小瓣的臀部,绸衣宾钗,胭脂口红,慵雅皆宜,无不显得胭脂楼对这两位姑娘调教得精心得当。
她们温柔而细腻,翦水双眸荡漾着对眼前男子的绝对服从与欣赏。她们的嘤声细语可以让任一个男人都觉小腹渐燥渐热。
程桑没有。
程桑很愉快,程桑很心痛。
他的愉快是表面的,他的心痛才是深邃的。谁又能看到?
两个姑娘是那么善解人意,温柔顺从,难道她们也体察不出程桑的心痛?
怎么能!
程桑很明白,她们的优秀只在于值得她们自身的高昂的身价而已,一旦你无力付出这昂贵的陪价,那么她们是连看都不屑看你一眼的。
是以程桑是孤独的,他这样喝酒与独自饮酒唯一的差别就在于他可以不用自己倒酒。
他心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盗取了段天霸三万两的银子。本来他的心情有些懊恼,但后来能盗取南城一霸段天霸的银子于三万两时,他的心情似乎就好起来了。所以他现在出现在了城里最好的妓院,叫来了身价最贵的姑娘,喝最上等的好酒。
(五)
段天霸坐躺在黄花梨木打成的榻椅上。身旁同样是黄花梨木打成的方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美酒——竹叶青。
他现在似乎已忘记了美酒的存在,他的眼里只有身前站着的这个女子,小鸟依人的翩
形体,弱不胜风的娇柔气质,大家闺秀的矜持与小家碧玉般的羞赧,让他升起了一股强烈的蹂躏的欲望。
“抬起头来。”声音竟是异常的平静,近乎温柔的。
“嗯。”乖巧的顺从,小倩柔柔地抬头,目光似乎集满哀怨与惶恐。
段天霸看到了一个美女,当然是令他满意的。侵略的目光如一个高高在上的主人威慑他的仆人一般,在小倩周身游走,最后停留在小倩的双眸间。
似乎是抵挡不住,小倩的翦水双眸游离四下,直到她明白怎样游离都躲避不开那种侵的目光时,她才无可奈何地怯怯地与之相对。
一双是坚定的,一双是颤抖的。两双眼眸都在各自心思的摆弄下闪烁着。
拥有坚定目光的已伸出了有力的手;目光颤抖的被握住了同样颤抖的柔荑,继而颤抖延了全身。
不知道为什么,小倩竟没有愤怒羞耻,双手被握她只感惊恐,又有一种神秘的被征服此感却又那般令她心跳。
断点
——连起来的东西都会断点
——眼泪不会断点,因为它没有被连起过
1.
我叫张小蝶,上帝总算还记得,在他的脚下还有一个可怜人.在用尽了所有花招、手段后,那对年过半百的夫妇终于决定收养我。我讨厌孤儿院,讨厌狭小的房间里拥挤的一排又一排的小铁床,讨厌那些整天除了傻笑就会大哭的孤儿。疯子,疯子,统统都是疯子……
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逼我母亲抛下一切的人。她所抛下的也包括我,在天堂或者地狱的你还能认出你的女儿吗?
妈妈离开这一切已经有10年了。10年前爸爸永远离开的夜晚妈妈也永远的离开了。
那时爸爸在国外和一个叫V的男人合伙做“海贸”生意。每次V到我家来,总会抱者我笑嘻嘻的夸我漂亮,说妈妈是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爸爸不在时偶尔会看到V和妈妈低声争吵,而爸爸回来后又立刻谈如止水,平静得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后来,爸爸在一次出海时遇上了突然刮起的风浪……
那次出海V没有去。在守灵的那天晚上V来到我家,将跪在火盆前的妈妈抱进了卧室,妈妈的挣扎声惊醒了哭累了的我。拼命地撞门无济于事,透过房门可以听到里面哭叫的挣扎声和粗重、急促的喘息声……羞辱的尖叫和兴奋的尖叫此起彼伏,在充斥着哭声的夜晚互相交融……门外女孩稚嫩的哭声企图将两支交缠的声音分开,却一切都是徒劳。撒旦却为女人的嘶喊声兴奋地大叫。
一切恢复平静。但这仅仅是平静而已,虚弱的啜泣仍像鬼一样四处搜寻。
后来,V提者T恤走了,赤裸裸的上身泌着一层油亮的汗珠,一块蝴蝶状的胎记静静的伏在V的后背上,一块能够让我复仇的胎记。
屋里的妈妈瘫在凌乱的被子上只有起伏的胸口证明她还活着。那个夜晚,妈妈抱着我痛哭,泪水洇湿了我的裙子。后来一把尖锐的剪刀刺向了胸口。血染红了依在怀里的那个小女孩的脸,裙子上的血滴在原本就浸湿了的泪水下更加红艳……
在那一年我被送回了大陆,在上海的一家孤儿院生活。在回大陆时,美国的蓝眼警察让我选择一个城市,我选了上海,因为那个男人的老家就是上海。
2.
在那对好心的夫妇家里,物质生活的问题是不用顾及的。景明一中是我就读的高中,在这里我是一个新来的插班生而不是一个刚刚逃出来的孤儿。夫妇俩替我隐瞒了这个细节,只说我是他们的老来之子。
但他们不知道我是一个随时都在寻找的猎人,那只背上长有蝴蝶印记的禽兽迟早是我枪口下将要倒下的猎物。
有时看到好心的夫妇俩像疼亲闺女一样待我,心里的良知像在用一双粗糙的手拼命地蹂躏。对不起,但这份情,恐怕我是永远也无法回报了。
V不会想到那个可怜的女人的女儿会跑来上海找他吧,找回那个母亲所受的屈辱。
在景明我认识了他,一个高高的男孩,他叫Victor。我讨厌所有以V开头的单词,惟有他是一个例外。
在我第一次出现在这个班级的时候,没有人抬头看这个其貌不扬却高傲目视苍天的女孩。
“你来和我坐,好吗?”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对我说。我知道在那一刻他就不只不觉的掳走了我的心。爱得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
小豹子在刚出生时会认为第一眼看到的生物是它的妈妈。Victor很幸运的成为了我的第一个,注定我会抓住他不放,正如我所料,他也萌生了小小的念头。
“你从哪转过来的,是五中吗?”Victor第一个带问号的句子。
“天堂中学。”
“天堂中学?没想到你还会讲冷笑话。”Victor笑时嘴角的一侧会微微跳起,有种坏坏邪邪的味道。不过我很喜欢。
和Victor同桌也有小打小闹,但谁也没有提及心灵深处的事。彼此尽力的维持纯洁的情感。
不久,班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是:一中大帅哥Victor甩了校花,而去追一个不知哪来的插班生。
累,真的很累。每天放学时总有人过来讨好我,有的是来一睹我的相貌,看看到底是何种货色竟让一中头名大帅哥拜倒。也有趁我不注意从后面用力扯我头发后偷偷跑掉的,也有明目张胆踩我鞋子一脚后头也不回的。
对外人的解释只有一句话: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谁也没想到最后,我和Victor竟真的走到了一起。
在得到一切想要的后,却一直担心这会不会又是一场造化弄人的喜剧。
3.
Victor的爸爸是个很热情的热人,中年发福的桶形身材正好符合老板的身份。不知是不是老天再次导演的一场戏。养父竟是Victr的邻居。每当校花的fans看到我和Victor坐同一辆车回家时,恨不得过来掐死我。
爱恨就恨去吧。
第一天放学回家时,在门口碰见了早就回来的Victor。
“你家住这里?”
“嗯……”
“怎么以前没见过你呢?”
“……”在一秒后一句“我是他们领养的。”结束了对话便将家门重重的关上。
第二天放学后便被Victor和Vicyor的爸爸热情的拉上了他家的“Buik”。什么,鳖壳?
今天和Victor吵架了,两人都是又臭又硬的牛脾气。最后只好以扭头各回各的家来打破僵局。
回到家打开养父给我买的“苹果MacBook”上网,刚登上QQ,Victord的“鬼海一刀”便剧烈的摆动起来,真担心小企鹅的脑袋晃下来怎么办?
鬼海一刀:干嘛呢?
寻蝶:想你呢。
刀:别开玩笑了,聊聊吧。
寻:…….
刀:你跟我说过你以前好象在孤儿院呆过,怎么回事?
寻:非要说这个吗?伤疤再次揭起时就意味着不会再愈合。孤儿院是我永远的痛,那就是地狱。有得绝症的,有疯的,有只知道等死的…………
刀:你属于哪一种呢?
寻:疯的。我一直都是个疯子。你不怕和一个疯子聊天吗?
刀:--------
寻: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刀:做生意的。
寻:我知道,我是想问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刀:跑“海贸”的,你问这个干吗?
寻:我讨厌这种生意。心骤然一紧,
多年这个词汇永远与“V”、“蝴蝶”排在我生命字典的前三位。
刀:10年前还有一个男的跟他一起干,不过,后来那个男的死了。
手中的水杯里漾起一层层波纹,指关节白的吓人。
寻:是吗?-------他有妻儿吗?
在打出最后一行字时,手心的汗竟打湿了键盘
刀:听爸爸说,他妻子好象受不住失夫之痛而自杀了,只扔下了一个小女孩。
刀:说话啊。
寻:对不起、我先下了线了。
点掉了窗口红红的“X”号,似乎刚才看过的就是10年前的剪辑.那个女人真的是受不住失夫之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吗?为什么会与自己出奇的相似?纵使天下之大总有相似之事,但这份巧合又说明了什么.
对自己说,这只不过是千万个巧合碰在一起,没什么可瞎想的.但大脑却始终在一句话上按下了复制键:万一是真的我该怎么办?
在孤儿院时,不,是在疯人院时,常常会想V会不会遭天谴,他的小孩会不会也被送到这里来。于是我问每个小孩:“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渴望找出V的一丝一毫,渴望将他踢进地狱。
他曾伤害了我的妈妈,我却要伤害他全家的所有。
Victor说他父亲是他今生最值得保护的人,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及他。我问他如果他做了一件无法弥补的错事呢?Victor,任何都不可以,无论什么理由,父亲永远不会犯错。
是吗?
10年前被你爸爸凌辱的女人胸口涌出的水真的要溅在她怀里的小女孩脸上一辈子吗?
他必须死,谁也不行,必须死。即使会让Victor恨一辈子也可以,必须死。死!死!死!死!
4(1)
恭喜你——答错了。
一个幽默却又让你抓狂的玩笑。
4(2)
上次和Victor聊天所谈及的内容早已忘却了。因为Victor的爸爸的确不象那个男人V.一副天生的奸细的嘴脸,Victor的爸爸总是在下巴厚厚的赘肉里挤出一张温暖和煦的笑脸。他是上海市有名的“慈善企业家”。
所以
这是一个有趣的巧合。今晚是Victor的17岁生日。
42寸的液晶电视里放的是张敬轩的《断点》,一首充斥着悲喜的情歌。低音炮轰轰地震动着我的听觉。
Victor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朋友。Victor说,以前的生日只有家人。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请我?Victor的脸红的跟要往外渗血似的。
你自己猜。
讨厌啦。
少女情怀我并不比任何一个女孩少。Victor拂上我的耳旁,隔着我的长发仍可以听觉Victor和缓的鼻息声。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不过还会再在前面加一个“女”字,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