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青春爱情幻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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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寂寞爱情(1)

风过留痕

2000年的冬天,株洲的天气似乎有点反常,还接连下了三次雪,且一次要比一次铺天盖地。要是往年,穿一件毛衣也就够了,但现在我得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上,想潇洒简直是件无比奢侈的事情。这样冷的天气里,我也无心打理我的头发任它疯长以至于在我头上纠缠不清,一如爱情剧的那位大叔,用现代最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见着美女就目光呆滞一脸酷相。

我只是暂居在株洲这座不太大的城市。说是暂居,当然是想说明我彻头彻尾不是株洲人。我叫叶寒,来自湘南,是个自小喝既纯净又天然的山泉水长大的山里人。且有点水土不服的我,一闻那氯气味儿就打饱嗝。更甚的是来株洲才一个月我的脸上就长满了痘痘且沾上了脚气。得上了这一身富贵病之后我不得不每个月抠钱来买“小护士”和“维肤膏”。

这一切的一切若是让远在农村的父母知道了肯定会恶心死了的,一个大男人整天往脸上抹那些玩意且皮肤越擦越薄,连里边的肉疙瘩都给擦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叫美容,只知道心痛他们的钱也真的是血汗钱。可我也是没办法啊身上脚下都得想个人样才对得起这座城市的尊容啊你******说是不?

这话是住我上铺共用我“小护士”的那位老兄经常说的,这家伙说话太直接真有点背离现代也背离城市。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为我们的民族悲哀一阵子,我这种行为当然可笑简直太可笑了,我以为我是谁啊然后在心底里默默抽自己一耳光,而后比阿Q更经典地睡去。

我通常早上八点钟是起不了床的,快三年了连逃课也逃得轻车熟路。我会预先写好几个条子,什么课就托人给什么老师带去,当然言辞要恳切态度要端正而且礼貌的修辞无病的呻吟一点也不能少。这些事情你一旦做老到了你就有资格笑那些大一新生拥挤着进教室抢位置甚至打上什么“拒绝逃课”这种幼稚的事情了。他们还是个孩子。

当然我们也是从孩子长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以为我们这代孩子当时最幼稚的事情是花两个小时挤在新楼墨黑的过道里等着学校机房的小门打开。说是小门也实在是太小了,大概两个人并排着可以同时跨进去。但这个时刻人头的密度大得惊人,一扇门得同时容纳六个人的体积,所以女生们的尖叫声往往要此起彼伏好一阵子才能平静。好不容易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已经是很幸运了,开机之后急忙上QQ,当然没有半个小时总是上不去的,甚至整个晚上你看到的都是服务器连接超时你得上一步再下一步,这叫以退为进连袁世凯蒋介石当初竞选皇帝总统时也是用的这般谋略。

后来是学校周围的网吧喜迎春天次第开放了,他们的春天一到我身边的人们便开始节衣缩食玩起了网恋。于是大家兴奋的彻夜难眠但上午恋着下午就失恋了,于是一狠心改行玩起了星际拣起了半条命,日夜同室操戈你争我夺,其代价是期末猛抱佛脚最后还是多少挂了点科。

我自然也不算是个好学生,智力差了点什么游戏也没有学会。我就偶尔写些伤情的东西又悄悄把它扔进垃圾车里,辛苦得阿姨天天给我拉来拉去。期末考试成绩略超警戒线努力保持着清白之身这往往成为众家兄弟的笑柄:这家伙玩又未玩学又未学真是有点毛病。这毛病的严重性当然是明摆着的,到了大三连英语四级都还没过想一想就觉得自己完了真的鸡飞蛋打了。这样的生活何时才是个尽头啊?!

鲁迅同志的名言真的是把我此刻的心情抒发得淋漓尽致,痛像投枪像匕首狠狠地扎在我心口上。有一段时间我是日出而不做但日落也绝不息可一届世界杯就把我的心思全给搅黄了,四级考试我只得了四十分这又跌回了我读初中时的水平,那时候我光ABCD四个字母摇来摇去也不只四十分啊这可真有点邪门。

为四级而奋斗的那段日子我隔日就要绕着学校走好大个圈子。从宿舍到教学楼到我差点名之曰“中南海”的干池塘再从体育馆走到学校的宾馆里看看,顺便到幼儿园再穿过教师宿舍区沿长长斜斜的石阶下去到附中,绕过集市回到主楼前,往那一站便豪气顿生,心想这一次俺四级一定过了。结果是当然没过我归结为去主楼前的次数还不够多。

但这长长的一段路走下来,你就会发现感情这个东西真的是无处不在,一对对情侣情也依依意也迷离。倘若是在秋天的黄昏里梧桐叶落你就会看见小男人将身上“备用”的衣服不失时机地脱下来替女生披上,他们的目光便使我想起齐秦的歌词来“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如果这个时候阿猫跟我走在一起的时候她一定会大笑:“太假了太假了,肯定是电视剧看得太多。”然后转过头来幽幽地问我:“你为什么不这样做?”

阿猫这句话问得愚蠢已极,能这样做的话我早就做了。两个人至out一个人才最in,朱德庸的智慧阿猫哪会懂。

说句老实话认识阿猫完全是我的“阴谋”,这阴谋的起由全因大哥岳子风,当初他在《林院青年》写的一篇叫《半个情人》的小说就是如此这般:看见美女上网就偷偷把她加为好友。不想我却因此走上邪路且后患无穷。阿猫既真成了我的朋友。

阿猫是个太活泼也太天真的女生,她以为文学青年总是喜欢浪漫且浪漫得今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明天梧桐树下听雨。琼瑶阿姨笔下的爱情实实在在害惨了不知的几代人。

而事实上我是个性格内向且有点木讷的青年,我的骨子里流着的都是山里人的血。在那重重叠叠的山里,有我贫穷而卑贱的父母,那里只有最简单的方言:锄头和食粮。

但在阿猫面前我总是不会流露出半点局促甚至显得很慷慨,食堂里三块钱一只的鸡腿为了阿猫我日夜挥霍。有句名言说得好:平时越是小气的男人在女人面前就越大方。对不起,我就属于这种人。

可阿猫的食欲是永远都没有衰退的迹象的,看一场电影都可以消灭一包瓜子两听饼干三瓶橙汁四块德芙。当然我也不能落后而且要尽量多吃,不然咱就亏大了。

阿猫最喜欢做是一个人偷偷跑去市里吃肯德基,弄得满嘴油腻一脸的得意。那种样子你自然而然就会让你联想起偷了鱼腥的猫来。

阿猫还有一个不良形象就是喜欢玩游戏,有个时候还非得拉上我垫背。她通宵玩《大话西游》,这我可是一点也不会,只听她喃喃自语说什么等赚足了一百万就买房子嫁人。她说的是怎样的游戏规则我不懂,只是那一百万对我触动很深。我想凭我学的专业照目前这副心肝混下去是永远也捞不来一百万。

当然我还有一个小算盘就是多干点文字活儿,倘若哪天有能力写本书套上“春芝恋东芝恋”或者“布什秘史”什么的,卖上百万来本的,说不定就发了。想起这个我往往一个人从梦里笑着醒过来,然后只看见窗户外一片漆黑的风呼啸而过,刮过我的脑际只剩下深沉的黑。此刻我想到了我的爱情,可是脑子里一点痕迹也没有,真的,从小到大,一点影儿也没有。我有不由地想起了阿猫。

可阿猫呢,她还只是个调皮的孩子,老喜欢把头枕在我胸膛上逗弄我刚长的胡须,或者一本正经地听我的心跳,然后宣布结果:要么就是说我还在成长,要么就是说你的心脏怎么还没有停掉。

在我生日那天,阿猫送了我一罐金鱼,一只红的,一只青的。阿猫说你给我仔细看好了,其实它们整天都在MAKELOVE。

我当然不信,但还是被阿猫的话勾引得遐想了很久,忍不住了的那天我问阿猫:我到底帅不帅,为何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人爱?阿猫当时就愣住了,一双眼盯着我看了好久然后泯着嘴低下头去,用脚踢着石子踢飞之后有抬头看天。我当时就抬脚走人,只听见阿猫在身后哎哎了好一阵子。

再次见阿猫的时候已经快寒假了,那时我刚从邮局回来碰上了她。我一时高兴就说阿猫今晚上我请你吃饭,她说为什么?我本来想告诉她我刚领了一百块钱的稿费想把它花了,但怎么也说不出口就干脆说我心情好呗不行啊?

阿猫怪怪地看找我说你为什么嘛还真的不行,我今晚有人请我吃肯德基。然后从我身边一扭身走了。我本想羞辱一下她,可是想了想还是朝那头歪着头看我的小狗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

自此以后我只见过一次阿猫,她身边已经有了个人大概就是哪个肯德基男孩吧,反正我也懒得去猜。

我依然一个人涩然守着这既寒冷又落寞的冬天。仍然一个人过着没有爱情的日子我想我已经是习惯寂寞了,习惯没有燕子的冬天,屋檐上的冰棱垂下来,水滴一滴一滴地滑落。

从凤凰回来,我一遍地温习沈从文。至于阿猫,我快不大记得起起她的脸了。她可能会很好吧?朱德庸说:人不怕付出,就怕付出的收不回来。我真的爱上了他的智慧,我希望阿猫也是。

我们都不过是彼此擦肩而过的人,风过留痕,可我们留下什么?

未来也并不是毫无希望,爱情总是会有的,面包或许也会有。人有个时候真的是能逼出来的。韩寒有句话很对:“我是金子,我会发光的。”我知道自己不是金子,可就算是一粒沙,我也要留住风的形状。

往事如烟轻消散

1

走在平整的石板路上,亲切而平稳,道旁的一切早已把我的眼光拽了去,道旁的古老的建筑歪歪斜斜地立在那里,却丝毫没有要倒的意思。

它的伤痕,它的残缺足以证明它所经历的风霜雨雪,但又足以证明它的坚强,就像拥有它的民族,毫不屈服。传说,以前这里发生过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他走到碧绿的柳树下,做了个深深的呼吸。风,轻轻拂过,前额的发丝显得飘渺,显得灵动。

我抬头望着他,兴趣达到了极致,说道:那你能讲给我听么?

凄美的爱情故事是我一生中最喜欢听的故事,每次都会为它默默流泪。想起主人公因爱情而穷困潦倒,而愿意放弃一切时,我就感觉他好傻。

爱情,虽是灵魂的催化剂,它能让你在人生的道路中感到一份甜蜜,一份苦涩。但它也给人一段温馨而又痛苦的回忆。

他轻轻摇了摇头,闭上眸子,却能感到他此刻的孤寂。

为什么?我有些疑惑,为什么每次我一提到要听那种故事时,他就会出现这种神情呢?

夕阳的余晖慵懒地洒在他的身上,俊秀的脸庞竟有一滴泪水在滴落,难道,他想起了什么吗?

我不禁想起了与他相遇的那个季节……

2

秋风萧瑟,晚来风急。

沙沙沙……冷冷的风儿凄凄地在人的脸上刮过,一阵刺痛,使人无不禁皱起眉头,不悦的心绪表现在眸中,或黯淡,或闪亮。

我的故乡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远离了城市的浮华,那种灯红酒绿的奢侈生活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而乡村的生活,让我的思绪得到平静,看着那一汪汪清澈的潭水,我感觉自己有种超然物外的悠闲自得,正如晋朝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

清凉。

冰冷。

雨落下。

远处的一点,慢慢向我移近。

雨,还在下。

我站在桥头,手举青伞,孤寂。

可幸好,有雨陪着我。

一米八五的样子。

我以为我看错了,擦了擦眼睛,原来是真的。

千真万确!

那是一个人,没有生气。

我忽然甩掉青伞,脱下外衣,不顾冰冷的潭水,跳下去。

尽管此刻的他,已无救的样子。

但他,经给了我心动的感觉。

孤寂了十八年的心,因为他,而活跃。

所以,我要救他,不顾一切!

风,迎面刮来,我的身体,渐渐僵硬。

终于,救了他,人工呼吸,给他提供氧气。

然后,送进医院,我倒下。

3

这是哪?他茫然地望向四周,雪白的墙壁,雪白的物品,雪白的……

我坐在他的身边,痴痴地笑了起来。

他的表情真的很可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般找不到回家的路途。

他似乎这才注意到我的存在,听到我的笑声,转过头来,疑惑地问道:你是谁?

我是方紫云,我看你在水上,所以就把你送到了医院,现在在我家。

方紫云……他闭上了眼睛,喃喃地叫着我的名字,而他的声音,却是如此的缥缈。

你才醒过来,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饿了吧?我这里有给你炖的鸡汤,趁热吃了。

我从旁边的柜台上拿下一个饭盒,里面是热乎乎的鸡汤,递到了他的面前。

他看了看眼,摇摇头,说道:谢谢你,不过我不想吃。我的身体已经好了,大恩不言谢,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尽管说,让我好报你救命之恩。

他作势要起来,我腾出一只手按住他,笑道:你才刚刚醒来,怎么就好了?来,不要胡闹,我喂你。

我已经是大人了,不需要你喂。

你明明才十几岁嘛,怎么会是大人?而且现在你是我的病人,也是把你从死神里抢过来的人,你得服从我的命令。

我佯装生气地看着他,见他轻微点头后这才笑逐颜开,让他倚在床上,我舀起汤水,轻轻一吹,就要送进他的口中。而他,则愣愣地看着我,眼中充满了柔情。

我的脸一红,说道:还不张嘴?

他笑了一下,张口,喝了下去,说道:你真的很像一个人。

听了他这么说,我才意识到,刚才他那柔情的笑意是对着另外一个人发出的,心中竟有了股失落感。

我再次给他喂食物,不答话,也许是他的那句话刺痛了我的心,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也不在意,我喂,他喝。

就这样循环往复后,饭盒里面的鸡汤已经见底,我站了起来,就要离开,他拉住我的手,问道:你去哪儿?

我去收拾碗筷。我含着泪花,道,你可以在这里躺着,也可在四处走动。冷了,就添些衣服,它就在你旁边的那张椅子上。

跑出来门外,我无声地哭泣,到底是因为什么让我流泪?

我不明白,这泪,来得太突然,太不可思议,轻轻一点,就夺眶而出。

外面,已经下起了雨。

秋天的雨,总是令人如此伤感。

淅淅沥沥的雨珠打在窗户上,透过薄薄的一层雾,人影晃过……

4

回过神思,我依旧站在青石板路上,此刻外面已经烟雨朦胧,闻着他身上独有的气息,我躲在了他给我的港湾。

你想听一听我的故事么?良久,他才缓缓张口,温热的气息在我的额前缭绕,久久不散。

我涨红了脸,轻轻地点点头。

他的身份一直都很神秘,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他穿的是一身古装,浑身雪白。

若不是他苍白的脸色,我会误以为他就是童话里的白马王子,而不幸落水。

我把那件衣服珍藏在我的纪念盒里,哪天他问起,我就会把它交给他。

我们在一亭台坐下,望向外面的朦胧细雨,它们有的像花针,有的像细丝,有的像牛毛,或飞舞,或零落。

空气中还夹杂着淡淡的杏花香,使我想起了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绝妙语句。

魂牵梦绕。

他缓缓开口,充满雌性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依偎在他的身边,静静地聆听着……

5

绿绕堤岸,彩溢大地,小雨润如酥的五月,一袭白衣的寒枫如愿以偿地来到了只闻其名不见其实的寒山寺。

微雨若丝,游人如梭,绿树繁茂,珠滚翠滴。

硕大的树冠下,掩映着古灰檐下的高墙,碧绿的寒山寺三个字赫然镶嵌在寺前的高墙上。

冥思中随着如潮的游人拥入寒山寺内。

寺内香烟缭绕,红烛高烧,高大宽敞的殿内寒山,拾得两尊塑像。

超然尘世,悠闲自得,笑面相迎。

寺内银杏参天,草长莺飞。

寒枫微闭双眸,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