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青春爱情幻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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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绝望之爱(1)

你是我无法到达的彼岸

我消失了几天,又出现在你面前。我在门口徘徊很久,最终还是按上了门铃。

叮咚声响了好几下,门不徐不疾地开了。你穿着浅蓝色的睡衣,手里捏着一根隐着火星的香烟,幽深的眼眸静静地看着我。

果然,你的脸上不带一丝讶异和急切,彷如之前一样,淡淡地说道:“回来了!”

我赌气强迫自己不去注意你淡然的目光,从你身边挤进了房内。房内依旧一尘不染,鞋子整齐地放在鞋柜上。客厅的玻璃桌上依旧摆放一摞我绝对不去看的书籍。《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实验心理学》……

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出现了你往日静静靠在沙发上看书的样子。

阳光透过窗帘,照耀得你的浓密发丝散发着浅浅的金色。你一页一页地翻着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在一旁觉得无聊,总爱做点小动作,弄出细碎的响声。你只是稍稍抬眸,云淡风轻地笑笑,眉目疏朗。你竖起右手食指轻嘘,轻轻摇头,随后继续沉浸书海。

那一瞬间,我被你的笑容吸引,忘记了方才的些许不满。

哪里知道,后来我竟然无聊到睡着了。睡了许久,你揉了揉我的头,轻声呼唤着我起来。我睁开惺忪的睡眼,朦胧地望着眼前一双初月。初月不在天上,在你的脸上。

“吃饭去。”你恬淡的笑意漾在嘴边,说完话便拉起我出门。

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总是如这时一般,平淡如水。我想,你的性格本就如此。好像对谁,都是这样。

“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不快乐了,可以随时离开。”突然想起了你曾经说过的话。

“我知道。”应声同时,我心里其实有一点针孔大的伤口。但是我自己决定无视它,我只是想着,我们在一起后,你会变得不一样些,你不会再说这样的话。脑中瞬间滑过:我可能是自欺欺人。但是我继续选择无视它。

在旁人眼中,我和你依旧如常,不生疏不亲密。只是会在无人的地方,我悄悄地拉着你的手。尽管只有短短一段小路的时间,还是让我满怀欢喜。我会因为课间和你偶尔对视的眼神而感到甜蜜。我开始诧异自己居然也像个陷入迷恋的小女生。

可是,我发现自己在你眼中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你对我温柔,对很多人也是如此。我本来以为,只要在你身边的人是我就够了。

可是,长期如此的与人一样,让我开始烦躁不安。我不安,我对你来说是不是特别?我对你来说是不是不可取代?我开始忐忑自己初衷的变化。我不是说过,只要我在你身边我就满足了吗?可是,我一点点地沉沦在你的温柔里,变得贪心起来。我希望那温柔只在对着我的时候出现。

“你爱我吗?”我似乎已经到了忍耐的边缘,终究还是甩出了这个问题。

你已经从门边走来,一下坐进了沙发,斜靠的身体充满了倦意。你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晃了晃头,眉峰已经蹙起,说道:“我要准备明天的课,我很累,改天说。”

我突然一改往日的隐忍,不依不饶起来:“说爱还是不爱,有那么难吗?”

“你想要什么?”你依旧淡然,盯着我的双眼透出了些许冰冷的色彩。

我想要什么?我想要你可以说你爱我;我对你来说是不一样的;你只爱我一人。可是,这些话我终究还是吞了下去。我怕我一开口,什么都不一样了。之前鼓起的勇气,突然泄了,一点也不剩。

我暗自苦涩,轻轻摇头,说道:“没什么。”之后,依旧沉默。

你也不再说话。房内充满了压抑的空气。好像过了几分钟,又好像过了几秒钟。忽然,清亮的声音响起:“你是不是已经觉得不快乐了?”

这句话炸得我耳朵轰鸣。同时脑中响起的是另外一句话。

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不快乐了,可以随时离开。

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不快乐了,可以随时离开。

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不快乐了,可以随时离开。

……

你这是要我离开了吗?你终究还是不需要我了?我听不到你继续说的话。你仿佛说了很久,终于几句话飘进了耳朵里。

你好像在说一件陌生人的事情,仅仅是叙述而已:“本来这个世界没有谁离开了谁就不能活。你如果要走,我不拦你。”

你可真是平静得很,甚至懒得说几句漂亮话来安抚。我有想哭的冲动,可是最终眼泪被强忍了,倒流进了心里。

“天色晚了,明天再收拾东西吧,先吃饭。”你的语气平平静静,就好像对一个普通客人那般言语。

我忍耐,忍耐,最终眼泪不争气地跑了出来。我哭得无声,泪水顾自在脸上粼粼,只有稍稍急促起来的呼吸声在倾诉着。

你慢慢走近了我,坐在了我的身边,伸出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背。你习惯如常的温柔却让我觉得你如此残酷。我渐渐停止哭泣时,你身子一动,准备起身。我忽然侧身,抱住了你,抽泣道:“我不离开,我不想离开。你不爱我,没关系。我爱你就够了。”

我终究还是让步了。也许他不够爱我,甚至他不爱我。可是……

“我说过,我不能给你什么未来的承诺。”他回抱着我,声音依旧平静,好像在读一些与自己无关的文字,“我只能说,至少现在,是你在我身边。”

这次的事情再一次和往常一样落幕了。虽然这次,我多了一点点的勇气来问了个从来没有出口的问题。

我很多次讨厌自己的次次退却。其实,不是因为你未曾说过你爱我,而是我感受不到你的爱。你对我总是不愠不火。有时候脑子会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我是不是很犯贱?我是不是个受虐狂?我是只盲目的扑火飞蛾?

我俩的身体很靠近,互相拥抱的时候,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可是两颗心却始终很远。我知道我对于你来说只是个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也许很久以后,你会忘记我这人的样子和名字。很多事情,我一开始就知道。我知道是一个大坑,但是却仍然跳了进去。我承认是我自找的。你总是那么远,远得遥不可及。我痴心妄想着每多一天,便会向你多走近一些。可是,每次,我望着你,你依然那么远,总是在另一端,那个我无法接近的彼岸……

(后记)

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会受不了而离开。谁知道呢。我只知道,现在,我还是想离你近一些。即使,只是假象。

绝望和希望

在小末心情很坏的时候,他就会去看三年前尘封的信箱,他知道,那里会有他这生所有的倦恋,也会有他这一生写不尽的哀愁。无论世事怎么轮回,他都不能见那弯弯的眉,他不知道,她会在那一座亮着灯的厨房里,为怎么的一个男人烧着她的情人泪?她会在怎样的床上兜尽她所有的妩媚?想到这里的时候,小末攥紧自己的十指,他的十指,曾经那样颤抖着解开琳琳的胸前第一颗纽扣,而后是怎样的肆无忌惮……他的记忆在此刻是这样伤着他,伤着一个男人的自尊。可是,谁都不会明白,他心中的琳琳永远会是那样的美丽和纯洁,不是他临走时骂的“贱”。

男人永远是这样,只允许自己在借着酒醉而拥着一个姑娘入睡,而绝不会让自己爱的女人让别的男人碰一个指头。小末的奥恼,琳琳永远不会知道,即使知道又能怎么样?

在落下两三点雨的这个秋季的夜晚,小末再不会像往常一样平静。下班后回到家里的他,看见孩子和老婆都不在,他知道她们又去楼上的婆家去了,桌子上有留给他的饭菜。他最乐意这样的夜,只有这样的夜,他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按理说,这样的日子应该会让小末感到幸福,就像所有人眼中,他应该是幸福的一样。可是他不幸福,虽然他和妻子有了敏敏,但在他的潜意识里,他真正的女人是琳琳,而不是和他要过一生的小园。很多时候,是日子在麻醉着自己,日出日落,日子就和琳琳的头发一样,一根根,当小末在意识中数尽琳琳头上的长发之后,也就会将自己的人生过到尽头。

女人痛苦的时候会流泪,而男人不会,就像小末说:酒比哭来得更直接一点。打开柜子,发现酒都被妻子放过了,听着外面的雨声,他不想再跑出去了。他找遍了所有妻子可能放的地儿,可是没有,猛然间想起前天妻要做鱼,要料酒,而他懒得去超市,只在小区的铺子里买的一瓶二锅头,八块七毛钱。他进了厨房,厨房整洁的让他有点难受,他很快找到那瓶二锅头。小园其实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如果没有琳琳,他相信他会爱她,可是,这个假设只能让他的歉疚更深,只会让他更痛苦。

他走出了厨房,拿起瓶子喝了一口,喝惯了好酒,这多少有点扎,可这样的感觉很久违,就像他知道琳琳离开他一个月后,就结婚的消息的那个夜晚一样。本来可以不醉,因为他的酒量在八两,八两的时候他还会奉承人,可是今天,琳琳,小园这两个女人在他的脑子里纠结的太深。他夜里装睡的时候,他会听见小园轻微的叹气声,他很想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也是这个他丈夫的责任。可是一想到琳琳,他不能用这样的心思去渎蔑别人的感情。

他真的醉了,他看见琳琳的长发和瀑布一样在他的面前,口里呢喃着琳琳的名字,愿以为是温柔的拥抱,可当他走近琳琳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的,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小末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老高了,他记不起昨晚发生的什么事,他取自己的手机的时候发现,有一页纸落在地下,当他捡起来看见“离婚协议”四个字时,他隐约的记起了昨晚的事,正在他怔住的一刻,门开了,是小园。

小园是个安静的女人,他安静的让小末几乎忽略了她,除了一日三餐,他穿袜子裤头的时候,他知道她的存在。这时候他才明白,因为不爱,他才看不到她的心痛,他才忽略她的感觉。但是,小园的安静,只是在给他时间,其实她什么都知道。

小园什么话都没说,进屋收拾了东西,在临出门的时候说:你胃不好以后少喝酒,什么都会过去的,我星期一在社区等你。

小末就这样看着小园离开,他本想站起来留住她,可是不知道怎么,他却没有站起来。三年了,这个女人,能让她记住的就是这个屋子的整洁。可是看着她走,小末的心,像和针扎的一样,他知道,他再没有任何资格来损失她的青春,她应该有一个爱她的男人,疼她,爱她。

小末抱着敏敏,不再有酒,是储存了多年的伤和眼泪,终于决堤,他这一生,他的眼泪注定和女人有关,琳琳,小园,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都会离他而去。敏敏,他的女儿,有一天也会离去。他一直想用尊严和心痛经营的家,就这样支离破碎。当初琳琳离开他的时候,他完全可以留住她,可是他没有,至到她把恨字咬牙切齿的说出来,而头不回的消失在雨中的时候。他还承认自己是个男人。而今天,当小园把离婚协议放在桌子上的时候,他也完全可以不去写上自己的名字,但他还是写了,可他在写王小末的时候,自己觉得不是个男人,而是一只孤独着的失群的雁。就这样,小园真的走了。120平米的房子,从来没有这样空旷过,这个屋子,是小园的气息,琳琳的影子。而最后的清醒,只能是这种他怎么样都挽不回的结局。

最后想告诉大家的是,我,王小末,在绝望中希望,而在希望中绝望,我缺失的是男人的一种责任,任何一个你爱过,还是爱过你的女人,都值得珍惜。爱过,痛过,就可以放过,有很多人,和很多幸福,都是单程票。

不过年少

初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少女,单纯而干净,喜欢看那些泛着诗意和酸味的文字,喜欢站在树下遥望天空,开始幻想会有一天一个如同漫画中走出的少年一样的人物降临,拯救她这个遗落人间的公主。

在那些再简单不过的日子。初蘋不是个安静的孩子,她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她的那帮花痴朋友们,一同叽叽喳喳得泛着花痴而过。

那一年是校庆日,盛大的节日,每逢50周年才会大肆庆贺的日子呢,那些所谓的从这间校园走出去的人,不论西装革履的大人物,还是汲着拖鞋到处乱晃的小人物会悉数到场。所以呢,这么个大日子,自然要遵循所谓的规矩,办一台节目晚会,要办晚会就必须有一群苦力——就是学生。

在那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有着初蘋最为喜爱的音乐课,为什么呢,因为初蘋和她身后庞大的花痴军团都十分得憧憬那么一个帅气的音乐老师。这也不能怪她们的,谁叫偌大的校园里也就只能遇到一个这么个入得了她们宝眼的男性生物呢。那天,音乐老师叫了些人上台以便挑选晚会合唱队的人。可惜的是,平时大嗓门的初蘋一唱歌,那声音连蚊子的嗡嗡声都不如。因而,她在阳光下光荣脱离了花痴组织。而错失了一个欣赏帅哥的大好机会。

就在花痴军团开始合唱联系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就是,在合唱队里,有那么一个敲鼓的大好少年,打起鼓来那叫一个帅气和潇洒呀。因此心中无限羡慕和嫉妒的初蘋整天嚷嚷着要见识这么一位陈姓少年。似乎他们的气场不和,在那样一个看似大实际上很小的高中校园中,初蘋竟无缘见到他,哪怕一次。终于熬到了校庆日,某人兴奋不已,可以看到传说中的神秘陈姓少年了,但是,初蘋总有办法让人跌破眼镜,当合唱队开始表演时,她居然为了看音乐老师指挥时的挺拔背影,而忘了陈姓少年的存在,结果自是懊悔不已,被死党们唾弃几月之久。

到了凉爽秋日,体育课,时初蘋她们最为开心的自由活动课,初蘋与朋友们在篮球场旁八卦着,突然一朋友指着迎面而来的两个人,“看,是陈付!”初蘋闻言赶紧朝那边望去,竟是那样一个美好的画面,不禁楞了神,那个男生穿着白衬衫,普通的蓝色牛仔裤,白色帆布鞋,静静漫步在阳光下,就给人一种谪仙般的感觉。黑色的发线晕着金色的光圈,就那样浅笑着迎面而来,微风袭过,轻拂起他的发丝和衣角,竟是这般的蛊惑人心……

从那一刻开始,初见的画面盘踞在初蘋的脑海,不愿消逝。

到了下学期,初蘋因选了理科与花痴们分道,怀着不舍与淡淡的失落来到新班级,看着班级中陌生的脸庞,心中不禁感叹……令人意外的是初蘋的班级与陈付的竟只有一墙之隔,这般近的距离一直持续一年办的时间,直到陈付毕业离去。

从此初蘋枯燥的学习生活中便多了一味调料,便是寻找窗口人群中的陈付的身影。陈付是大初蘋一届的艺术生。艺术生啊,但他的身上却毫无艺术人的狂傲不羁之气,而是儒雅的如同一个书生般的,恬静而又充满了生气。难以想象那样的一个单薄的男孩子如何将鼓敲的那样大气,那样有力,如何在篮球场上肆意追逐奔跑,进而转身投球,一瞬落地,为自己进了一球而骄傲的高喊……然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的结合在他身上。

每每初蘋从成堆的书籍中抬起头,寻着人群中那一熟悉的身影,心中总是欢喜的,就像一门必修课一般的真实存在于她的生活中。日子不紧不慢得过去,初蘋告别了高一的美好时代,陈付也进入了高三生活。高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