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将自己的祖先塑造成神,王室才是高卢万世之主。在中国,流氓刘邦可以被说成是斩白蛇而受天命,在西欧面目狰狞的克洛维当然也可以被描述成虔诚的基督徒。
克洛维地下有知,可瞑目矣。
不过,这位法兰西万世之祖统治下,西欧根本就没什么金融可谈,法兰克族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至于货币,克洛维把罗马贵族都打到农村老家了,没有交易,也就没有货币。
尽管如此,真实的克洛维对欧洲金融乃至经济的贡献仍然是巨大的,只是表现形式并非货币。应该说,正是在克洛维手中奠定了西欧社会基础,只是这个社会基础不可能允许君主专制存在,却是现代金融体制的根本。
克洛维第一个意义深远的行为是,建制封建,封建封建,封而建之。
对于嗜血的蛮族来说,锋利的法兰克战斧不可能使欧洲永远臣服,法兰克人冲入西罗马时,也根本就没有自由和公民的概念,法兰克人当时还处在氏族社会,本来就很自由。
自由的原始社会骤然建立了庞大的统治区域,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统治。
抢劫是件很辛苦的事情,所以,克洛维没有亏待弟兄们,大块吃肉、大秤分金,有钱同使、有饭同吃。他不断把征服的土地、农民分封给廷臣、将军和亲属,这些人统称领主。
领主向国王效忠。
领主也很慷慨,他们再把土地分封给另外一帮人。但这些人不需要向国王效忠,他们只需要效忠领主。
不慷慨不行啊,不慷慨谁给你卖命?
领主的属下叫做骑士,骑士之下还有更细的分封,战乱的中农民不得不依附于新的领主或者骑士,以求得保护,这逐渐形成了西欧政治经济制度发源--领主制度。
克洛维的本意是通过分封控制整个王国,只是他分封的领主在领地内其实和他一样:他是大国王,领主都是小国王。地方封臣对中央具有相当的独立性,领主在领地内拥有司法、行政、军事、税收等权力,国王本身只是一个大领主。
为了获得领主效忠,国王必须授予小国王权利,这些权利最终成为终结王国专制的根本。他们的国王和王国实在是太小了,任何几个国王联合起来就可以和大国王对抗。在西欧历史中,克洛维王朝被描写为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其实不过是一群农场主骑着马乱晃。那些著名的战争最多不过是万把人,拿到当时的中国,说成是宗族械斗还差不多,不可能形成一个真正绝对集权的统治中心。
以封地为中心产生的“领主-骑士”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领主和附庸分别承担责任和义务,领主要负责在战争中保护附庸,附庸必须为领主提供兵役和助金。
这种制度中,封君对封臣有管辖权力,而对封臣的封臣不再具有约束能力。
换句话说可能更清楚,A在土地a上可能是B的封臣,但B同时也可能在封地b上成为A的封臣。这是一种极其混乱、复杂的封地关系,按东方思维很难理解,因为其中没有绝对的臣属关系。
一个人怎么能既是自己上级、甚至是上级的上级,同时还是自己下级、甚至是下级的下级?
本来就不能理解,因为,维系封建关系的是契约,不是权力。一个省部级企业不可以归地厅级企业,但可以和其他地厅级企业签合同(非下属单位)。
所以,马克思所谓封建社会,专指西欧而言。
有人说我们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我始终对此有所保留,我们历来是皇帝集权,无封,又如何建?
西欧封建农奴制度下,封臣不再生活在公共环境下,而是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私人生活占据了主导。在个人空间内个人意志就是一切,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社会发展模式,在西欧的发展历程中这种精神得到不断强化。虽然,这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贵族,但这种生活方式却成了人们追求的目标。
这种个人主义使西欧地区进入了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每一个领主都可以独立创新、试错,从而成功制度不断被模仿。如果附加外部挑战,整个试错过程非常缓慢和痛苦,这种制度不能在短期内集中资源,进而应对外部挑战,尤其是军事挑战。
如果地缘上西欧临近一个强大的帝国,西欧历史一定会被改写,然而阿尔俾斯山和拜占庭阻挡了波斯帝国西进,西欧获得了一个良好的试错环境。
第二个意义深远的影响,皈依基督教。
如果有人告诉我,试图建立专制的统治者有信仰,那我宁可相信芙蓉姐姐是真的天生丽质。
克洛维是在一次战役中先输后赢(与阿拉曼人战争的托尔比阿克大捷),发誓如果上帝能让他赢得这场战争就皈依基督教。种种偶然的机会,克洛维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战后率全体战士皈依基督教。
那,都是传说(胡说)。
克洛维皈依基督教肯定是经过长期考虑的,不可能因为一次誓言。因为克洛维皈依的并不是高卢或者巴黎的基督教流派,当地的基督教流派并不被罗马教廷承认。罗马基督教也为克洛维皈依做了长时间的准备,包括尊称他为西罗马帝国执政官,虽然当时西罗马帝国已经不存在了。
如果皈依基督教,克洛维就不仅仅是军事领袖,也是西罗马帝国帝位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在克洛维信奉基督教之前,刚刚新婚,他的妻子是勃艮第王国公主,恰好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说是巧合,难以相信。
哥信的不是上帝,是铁血。
虽然蛮族摧毁了西罗马帝国,但法兰克王国作为西欧当时最强大的军事力量皈依了基督教,昭示着但蛮族将在一定程度上继承罗马文明,战乱对文明的破坏也不会到达毁灭的程度,日尔曼民族因此融合了罗马民族的精神,形成了欧洲民族国家的雏形。
在此后的历程中,西欧虽然长时间分裂,出现了很多国王,但精神始终统一在教皇大旗下。虽然,从世俗权力框架看,西欧是确实是分裂的,但明确的信仰、严密的教会在精神领域将西欧统一为一个整体。
西欧是真正的小农经济
所以后世资本主义在西欧生根发芽。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世纪欧洲的庄园才是真正的小农经济,衣食住行甚至手工业都在庄园或者领地内完成,即使领地内存在市场,领主也可以名正言顺去收税。
克洛维常年出去砍人,非常猛。他经常抢到很多土地,并且把这些土地封给手下,获得土地的人也就是后来的贵族。
克洛维的子孙也想这么干。
克洛维的本行就是强盗,所以有入有出,没有问题。到了他子孙手里,就不行了,抢来的土地都分给贵族了,王室领地并不比领主多,实在是没有实力抢劫了。7世纪,克洛维家族已经穷得叮当响了。
更糟糕的是他们成了被抢劫的对象,抢劫他们的人,有个官职--宫相。
宫相,大概类似于中国的大内总管,宦官,在哪里都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何况,这些侍从不但没有净身,而且可以统帅军队。
更离谱的是,法兰克宫相是一个可以世袭的职位。
这些侍从与中国宦官有着本质的区别,宦官或者说太监的权力来源于皇权,宫相的实力却来自地方庄园。也就是说,宫相是一种完全独立于王权的势力,本身就可以制约王权。
克洛维临死的时候,脑袋可能被驴踢了,居然把领地分配给了四个儿子,而非遵从长子继承传统,这无疑为宫相攫取王权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在宫相查理·马特授意下,强势国王达戈贝特被自己的教子暗杀,而且一定死的很惨。据《查理大帝传》记载,这位国王睡觉时被长矛戳进眼窝。随后,马特始终保持着国王年龄不超过15岁的记录,一旦超龄,就将其废黜。
宫相不但掌控着地方领地,甚至控制了王室庄园。此时,国王有了另一个绰号--“懒王”,也就是说,已经完全成了摆设。
有这样的实力,宫相仍旧不敢自立为王。非不想也,乃不能也。因为,在法兰克王国当国王不能仅凭刀把子,还要有教皇加冕。
西方国王不能自封可以统治人民,君主的权力来自于上帝,国王必须经过教皇加冕,即“君权神授”。如同当代宪法导言,大家都会说明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
没有君权神授,宫相却有了国王的实力,长此以往,那是一定会出事情的。
爆发的宫相,叫做丕平(714~768年),也是马特的儿子。丕平很矮,在西欧史上也被称为“矮子丕平”。
执掌法兰克帝国10年,每次看着废物般的国王,丕平总有一种冲动,想取而代之。而且,他的冲动还可以变成现实。
条件1:丕平之前,他的父亲马特在西班牙战胜了伊斯兰西扩势力,查理家族声誉在西欧基督教中如日中天。
条件2:公元741年,拜占庭在对抗阿拉伯帝国的战争中一败涂地,如果阿拉伯帝国真击溃了拜占庭帝国,西欧基督徒就得从“上帝保佑”改念“真主安拉”了,无论西欧居民还是教廷都需要一个强大的集权对抗伊斯兰势力。
这是个好机会。
第一次觐见教皇,丕平就提出了一个具有辩证意义的问题:“徒有虚名的人做国王好,还是有实权的人做国王好?”
教皇心领神会,答:“掌权者应为王”。
心照不宣,丕平放心了。
接下来,在法兰克贵族举行的苏瓦松会议上,丕平废黜墨洛温王朝末代国王希尔德里克,并把他关进修道院。
丕平加冕典礼,教皇提芬三世如期而至,从此,加洛林时代开始了。
作为回报,756年,丕平夺回了罗马教廷统治区,罗马城及附近一部分地区划归教皇管辖。此后,在基督世界里,任何侵占教皇土地的行为都被看成反对上帝,这部分土地就是今天的梵蒂冈公国。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小片土地,教皇才能跟世俗权力对抗。不像今天的联合国,在人家地盘上蜗居,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怎么好意思反对人家。
丕平有个儿子,叫查理曼(公元742~814),又称“查理大帝”。跟查理曼比,丕平甚至算不上加洛林王朝的开创者。
查理曼从父兄手里继承了法兰克王国,却把领土扩张到西欧全境,在位45年,55次对外征战,法兰克王国成为一个东起易北河,西至大西洋沿岸,北濒北海,南临地中海的王国,占有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几乎囊括了当年的西罗马帝国版图。
按照东方标准,查理曼绝对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开疆拓土、为获得权力和支持几乎无所不用其极……很多时候,一旦社会走进这种循环很可能就会形成不可逆转的棘轮,但是,西欧没有进入皇权专制的怪圈。
恶花,如何能结出善果?
墨洛温王朝末期,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货币制度几乎完全消失,“购买”(emere)一词甚至被“物物交换”(compare)替代。此时,西欧是一个地道的未开化社会,蛮族兵锋撕裂了罗马文明,这里不再有繁荣的商业、高度的文化,更没有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框架,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封建城堡,货币用处已经不是很大了。
农奴一生都未必能走出领主的领地,要货币干什么?
没有货币,很惨。不过,对多年之后的西欧历史来说,这句话应该反过来:幸亏西欧当时没有货币。
要统治整个王国,必须削弱领主实力,也就是说,要从领主手中把土地拿走。丕平、查理曼想出的第一个办法:铸币,赎买领主土地。755年,丕平重建铸币厂,规定每磅纯银铸币不得超过22个。
顺便说一句,这个法子实在不怎么样。在中国,可以用高价买来好地,但西欧不是中国,用钱买地,就算国王也不好使。
中世纪领主与中国地主,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到泾渭分明,大到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中国地主只有土地,西欧领主却拥有土地上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