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这么疼,那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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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诱(1)

她终于意识到,原来生活中那个滑稽可笑的人,不是他,而是自己。他不过是一只手,触碰到了她的花瓣而已,而她,却痴傻地,想要将一整朵,都呈献给他。

暧昧

倪尔康发短信给蓝素素说,素素,每次我需要用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蓝素素看了呆愣许久,但终究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于他。甚至,她连表情,也不知该调整到多少度,才能够应对倪尔康这句看似如此掏心掏肺的话。

蓝素素不知道怎么就招惹上了倪尔康,用招惹这个词,是因为倪尔康在她的心里,实在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她最初认识他,就是因为利益上的相合。倪尔康所在的公司,要出售一批式样上有些过时的衣服配饰,而蓝素素恰恰是服装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倪尔康不过是打了一个电话过来问是否要货,蓝素素便自此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蓝素素天生是个好脾气的人,又有不错的设计能力,倪尔康将样品照片在网上传给她看的时候,她出于客气,随便安慰他一句,说,这些配饰其实搭配一些流苏应该会别有风情,可以让它们起死回生。倪尔康就因为这句话,水草一样缠上了蓝素素,让她想要费力挣扎,却发现越是挣扎,就缠得越深。

倪尔康到底缠着蓝素素帮忙购进了这批配饰,这样做的结果,倒是出乎蓝素素的意料,不仅让倪尔康在公司的地位迅速蹿升,而且还因为公司采纳了蓝素素关于增加流苏风情的建议,而让一批本来滞销的服装跟着在市场上脱销。而蓝素素也因此得到公司奖励的一笔不菲的奖金。

蓝素素用这笔钱请倪尔康吃了饭,两个人在微醉中,似乎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彼此深聊起来,才知道竟是来自北方同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因为大学毕业而留在了上海,另一个则是从北方为了打拼而至上海。

倪尔康大约是真的醉了,也不管酒吧里人人都需要安静,就拍了桌子,说,你看,老天爷从来都不会乱牵线,我们在家乡的时候不认识,跑到上海,这一场相识,想逃都逃不掉。所以素素,你还是认命,交下我这个朋友,绝对没有错。

蓝素素被说得也有些受了感染,咕咚灌下一杯酒,说,尔康,以后有什么事,我们互相帮助。

蓝素素酒醒之后,躺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看着昏昏欲睡之时,倪尔康发来的一条又一条的短信,便觉得有些许的清凉,游丝一样,弥漫了全身。这是她第一次,在湿热的上海,觉得有一丝的凉意。尽管她在上海,生活了6年,相比于刚来此地一年有余的倪尔康,算得上“老上海”,可是她依然无法适应这里的天气。当然,也包括生活。

蓝素素是个懒散的人,平日里朋友发来的节日性的问候,她从来都不回复,除非是有人以为她失踪了,问第二次,她才懒洋洋回复一句,喔,刚才忘了看了。所以对于倪尔康发来的短信,她看完了习惯性地想要删掉的,可是突然就止住了,然后按了几个键,回复他说,谢谢你的问候,改天我们不喝酒,去吃城隍庙的小吃吧。

一周后倪尔康果真发来了短信应约,说他已经租好了车,亲自驾车载她去吃小吃。蓝素素从乱糟糟的小窝里爬起来,将自己收拾得像模像样了,又涂了点淡色的唇膏,这才对着镜子笑一下,出了门。

他们约好了在蓝素素公司门口见面,蓝素素到了只顾着看来往的车辆,希望会看到探出头来朝她挥手的倪尔康,却不想,等了片刻,并不见人来。她有些微的不高兴,想这男人,约会女人,怎么能迟到呢。正想着,后面便有人拍了她的肩膀。蓝素素吓了一跳,回头看时,见是倪尔康。

蓝素素看他旁边既没有宝马,也没有香车,便假意生气,说,你的车呢?倪尔康豪迈地一拍旁边一辆灰不溜秋的自行车,说,喏,这就是我的座骑,足够载动90斤的苗条公主了吧。

蓝素素被他给逗乐了,她已经许久都没有骑过自行车,觉得有回到少女时在巷子里自由穿梭的快乐。她啪地就跳了上去,而后一拍倪尔康的后背,说,师傅,开车!

倪尔康就这样载着蓝素素,驶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时不时地,就在蓝素素的一声尖叫里,紧急刹了车。路人纷纷侧目,看着这样一对骑在叮当作响的自行车上的男女,发出各式的评论。蓝素素听见其中一个中年女人朝另一个女人叹说,还是年轻好,爱情都经得起摔打,我们这年龄,别说他没这心,即便是有这心,我们也怕是懒得理他这风情。

蓝素素在这样的话里,突然想要靠在倪尔康的背上,就靠一会,她就能够知足。就像她在上海的几年里,有些累了,终于可以找一个港湾,停靠一会。至于这港湾,是暂时的憩息地,还是永久的守护所,或者根本就是一个既不遮风也不避雨的破败处,她则没有去想。

蓝素素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与倪尔康成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是蓝素素对外的称呼。总有八卦一点的同事,问常来给她殷勤送盒饭或者等她下班的男人是谁,蓝素素就含糊其辞,说,一个关系近一点的老乡朋友。蓝素素特意加了“老乡”这个词,似乎不这样加别人便会误会,以为前面的定语是“男”,男朋友和老乡朋友之间,显然还差着一截,而这差下的一截,蓝素素便不知道该拿怎样的心情来盛放。

倪尔康隔三岔五地就过来请安,很准时,每次都是在蓝素素恰好要关窗下楼的时候。她隔窗看着楼下那个抬头仰望的平凡的男人,有时候他手里会拎着一条鱼,那是打算去蓝素素租住的小屋里做饭去吃的。蓝素素看着一个混入人群便可以被淹没掉的男人,心里总会浮起一丝的温暖,感觉,像是身边有了一个家人。

倪尔康的菜,做得的确好吃,蓝素素渐渐上了瘾,常常就打电话,给倪尔康,列好了菜谱,让他买了去做。蓝素素将一把钥匙给了倪尔康,这样他就不用跑大远的逆方向来接她回去,而是一开门就可以看到他忙碌的满头大汗的样子。蓝素素想,迷上一个人的厨艺,是不是就被他俘虏了大半?否则,她怎么就突然对倪尔康温顺起来了?

这种温顺,看上去似乎顺理成章,但还是让蓝素素觉得有些突兀。

是倪尔康发短信给她,在一个午后,说家里出了事,要急用一笔钱,但自己一时凑不齐,如果蓝素素方便,能否先借他6千块?蓝素素很快就回复他,好,这就去。

钱不算多,但蓝素素从自动取款机旁出来,在隔壁一家衣服店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影子,突然就觉得少了昔日的光芒。想当初她也曾经有过一个男友,那个男人总是毫不顾忌地从蓝素素钱包里掏钱花,蓝素素几次劝说于他,都不管用,最后很毅然地分了手,那男人还觉得无辜,说,不就是花钱么,我给你钱花的时候不是连吭都没有吭一声么,怎么轮到了你,就上升到要分手的地步?

可蓝素素当时的确分得义无反顾,毫无不舍。可是而今,到了倪尔康这里,她怎么就没了昔日的锐气?

蓝素素想了许久,才勉强找了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或许是因为倪尔康不是自己的男友,至少,算不上是吧,所以她才会这样坦然地将钱借他,并没有想过要他何时还上的问题。就像,她从没有想过会和倪尔康有进一步的发展。

这样厘清了关系,蓝素素便觉得有些凉,似乎,她在上海,又成了孤单的一个人。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在潜意识里,将倪尔康当作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但她却是在言行上,流露出了对他的依赖,她爱吃他做的饭,喜欢他等她回家的感觉,愿意同事开她与他的玩笑,周末的时候喜欢他骑着租来的“宝马”,载她在上海的大小胡同里穿行,享受她病了的时候他在身边忙前忙后的感觉。

而倪尔康又将蓝素素看作是什么了呢?他依然像往昔那样给她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吃完饭后很老实地回自己的住处,从来没有提过要在蓝素素这里过夜,他与她保持着一份距离,这份距离可以安全到放下金钱这样敏感的话题,而不至于让彼此觉得尴尬,或者亲密中生出隔膜。

倪尔康在他约定的三个月后,又拖了一个月,才将钱打到了蓝素素的帐户。蓝素素看着卡上那个安静的数字,想,是不是他们的关系,就这样完结了?

她还没有想好这个问题,倪尔康又有了事,说是他私下里跟一个公司做了一笔生意,赚取一笔货物的中间差价,但自己身边暂时没有这么多钱周转,问蓝素素能否借他3万块,事成之后,他将会给他一部分利息。

蓝素素没有吱声,倪尔康锲而不舍地再次发来,蓝素素这次干脆关了机。

蓝素素透过房子,看外面繁华的上海,她知道自己早晚都会离开这个城市,她一直没有在这里扎下根来,她也没有那些路边法桐的耐性,等着时光滑过,自己也成了这些繁忙街道上的一员。她怕还没有等到,自己就老了,老到根须不止不向那深处去扎,反而暴露在水泥地上,现出让所有人都窥到的老态。

所以,她需要主动地去寻找一个温暖的家园,而不是暧昧地此地养一株草,彼地又种一棵花,结果,全是路过,自己什么都没有得到。

蓝素素这样想好了,便打开手机,在倪尔康那句每次我需要用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的掏心掏肺的短信后,回复道,可是,我不需要你这样的想念,更不需要你拿了想念的幌子,来骗取一个女子,本已不多的年华,我要寻找的是爱情,而不是暧昧。谢谢这一程的温暖。再见。

蓝素素将新买好的手机号换下,心里一片安静的蓝,就像夏日一场急雨过去,天空被洗过的澄明。

无情而过

一入大学,我便迫不及待地加入了老乡会,感觉里像找到了组织一样的温暖和踏实;心,在听到那么熟悉的乡音后,也少了一份初到这个陌生城市的孤寂和凄清。这其中,有一个叫陈慕的师兄,对我尤其地热心,不仅带我很快地熟悉了校园和周围的环境,而且知道我家庭困难后,还把我介绍到图书馆做勤工俭学,让我捉襟见肘的处境即刻得到缓解。这样切实的帮助,自然是让我感动。我打电话给母亲,说起陈慕,母亲立刻嘱咐我,一定要真心对人家,这样有什么事,他才会照应到你。

我当然明白母亲的意思,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农村里走出来的贫寒学生,除了老乡,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几乎再也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而且陈慕又是一个那样“吃得开”的人,不像我,只知道死啃书本,关于人情世故,几乎一窍不通。依靠老乡的关系,能够和陈慕走得更近一些,我想这或许是比勤奋学习还要重要的吧?

陈慕一身兼着许多的职务,常常忙得找不着人影,我挣了钱,想请他吃饭都没有时间。而且那么多的人来求他办事,我这样一个小老乡的饭,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要讨好他,怕是永远也轮不上的吧。有个师兄说过,大学就是一个小小的浓缩了的社会,如果你在这个小社会里,除了成绩没有一点小小的心计,你永远也不会真正地成长成熟起来。听起来有点残酷,但我还是从周围热衷于寻找自己的交际圈的同学身影上,开始知道,为了毕业时能留在这个城市,我也必须有自己的圈子了。

终于想起陈慕还没有女朋友,为什么不把班里某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子介绍给他呢?没有一个男生不希望在大学里谈一场浪漫的爱情的吧,贫穷如我,都渴盼爱情,更不用说那么优秀的陈慕。我很快将目标锁定在班里一个叫白兰的女孩子身上。她是个说话细声细语的温柔女孩子,长得也漂亮,见了谁都会绽开恬美的微笑,至少她是不讨厌我的,不像有些稍稍势利的女孩子,与她说话都不怎么搭理。而白兰,用她迷人的微笑征服了每一个男生,那么,她也一定可以将陈慕征服,进而在我和陈慕之间,搭上一座可靠稳固的桥梁的吧?

我的猜测果然是没错。陈慕在看到白兰的第一眼,便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陈慕开始忙里偷闲地来找白兰,如果她不在,他便会让我捎纸条给她。有时候还会问我一些如何讨好她的小计策,一个班里的同学,我对白兰的了解,自然是比陈慕要多。不知不觉,我竟成了陈慕最得以信赖的朋友。我会将白兰的一言一行都告诉陈慕,而白兰有什么困难,我也会以陈慕的名义,竭尽全力地去帮助她。一向矜持的白兰,终于开始答应与陈慕约会。看着陈慕和白兰手牵着手走在校园里,我在高兴的同时,不知为什么,心里竟是有片刻的嫉妒和酸涩。

这样的感觉,我在有一次代替陈慕给白兰提水的时候,才终于明白。那天我提了两暖瓶的热水站在楼下,等着白兰下来。她穿了白色的长裙,在靠窗的楼梯间若隐若现,像蓝天上的一抹白云,优雅地漂浮着。在最后一级楼梯上,她俏皮地停下来,透过窗户,向我挥了挥手。我的心,在那一刻,突然地被一种强烈的忧伤给占去了。我其实早已深深地爱上了白兰,而这时候,我才敢承认。

我不知道白兰心里在想些什么,可是我看得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别于陈慕的东西,会在遇到我时,悠然地出现。陈慕确实是忙,许多的事情,他都让我来代劳。我和白兰在一块的时间,甚至比陈慕还要长。但每一个人都知道,陈慕深爱着白兰;白兰,也是陈慕唯一的女朋友。而我,只不过是陈慕和白兰共同的朋友。陈慕对我,当然是深信不疑,否则他也不会把自己的女友,交给我来照顾。为了自己,也为了白兰,除了让白兰更加地喜欢陈慕,我别无选择。

我开始在白兰面前,无休止地说陈慕的好话。而白兰,也很奇怪地,在我们三个人相处时,不停歇地说我的优点。这样做的结果,是陈慕开始给我许多可以增加就业资本的机会。无依无靠的我,终于开始被一个最活跃的圈子接纳,各种各样接触外界的机会,纷至沓来。等到陈慕毕业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在校学生会里,独挡一面。毕业时的工作,随着陈慕被一家对他欣赏至极的公司的应聘,也有了无限光明的前途。

陈慕的公司,离我们学校,需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除了周末,陈慕几乎没有时间过来陪着白兰。自然而然地,悉心照顾白兰的重任,又落到了我的身上。特别是白兰每月必经的痛苦里,陪她去打针买药,帮她将饭买到宿舍将热水袋灌好的,都是我一个人做。以至于女生宿舍看门的阿姨,每次见了我,总会很夸张地问一句:又来看女朋友啦?!不相识的女孩子,看到站在我身边的白兰,总是会一脸的羡慕。那时候的白兰,也是满眼的幸福和满足,她甚至会对我撒娇,硬赖着我陪她逛街学习和吃饭。白兰要求的每一件事,我都会心甘情愿地去做,没有陈慕在身边,我几乎会将自己的身份忘记,忘记白兰是陈慕的女友,而我,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前途,暂时地代替他的职责。

后来有一次,陈慕来看白兰,我知趣地在吃过饭后,退出他们两个人的小世界。白兰竟是在我转身的时候,脱口而出:大齐,你为什么不陪着我?!她的语气里,有明显的气愤,就像自己心爱的人,丢下她再不管一样。我习惯性地回过头去想要安慰她,却看见陈慕怜爱地握着她的小手,说:大齐有自己的事要忙,我们两个去逛情侣街好不好?我硬挤出一丝微笑,给白兰,也给陈慕,而后什么也没说,便匆匆地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