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最好不要把在小川发生的驱逐行动看成性别偏见或强势的粗暴表达。其中体现出来的问题其实是观念与解释的冲突。这主要在于我们前面所说的“支配性仪式结构”与“变动性仪式结构”之间的对立。如果我们仅只从男权视角或人们的固定身份看待仪式的双重性,那我们有可能就忽视庙会具有的多维意义之复杂。在支配性仪式结构中,组织者要处理好五个因素:时间、空间、语言、对象、躯体。对时间的处理就是对晚间典礼和白天祭献的区分,并试图按照性别、世系和地位来决定对参加者的取舍。
在庙会和宴席之中,通过象征性地区分内坛和外坛,在空间和对象上作出了类似的区分。内坛中的祭肉是由事先选定的孔氏家族的一群代表预先提供的,而外坛则接受大众的供品,不分性别、世系和地位。孔子像是一个特殊的仪式对象,其外形是按照曲阜的塑像做的。但其内部结构则根据当地为民间神祇塑像的习俗构造。最后,身体的运动和仪式语言都是基于先前的祭祖活动,事先规定好,经过周密的排练。
虽然仪式安排可谓精心之至,但人们对仪式意义的看法依然多种多样,在杂言乱语中不断偏离于组织者的愿望。我并不是说庙会领导者的态度和参与者完全相左。如果这样,我们就不能解释两者之间那么多的妥协。允许女人在晚间典礼时进入大殿或容忍烧纸钱唱哀歌的做法都是妥协的表象。冲突的逻辑在于事先安排的仪式程序与即兴的仪式举动相违,但后者并不是要否定前者。事实上,一旦孔家人决定将以祭祖为重的仪式变为所有人可以介入的庙会,有些冲突在所难免。新发明的孔氏庙会需要满足两个基本需要,一是孔家人需要祭祖,二是外来人需要敬神。个人经验、记忆、信仰与仪式习惯之不同左右着双方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