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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不修边幅的总统

你认为总统应该是什么样的?衣冠楚楚、举止高雅、严肃庄重……这些都与托马斯·杰斐逊毫无关系。可这位“不重视礼节”的总统却是一位杰出的领导者。

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历史上一个很杰出的领袖,并不仅仅因为他当过总统,在他一生中,最辉煌、最伟大的业绩就是执笔起草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为美国的独立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但是就是这样伟大的一个人,生活上却随随便便,即便是当总统的时候,他的邋遢也是出了名的。

1801年3月,杰斐逊出任美国第三任总统。有一次,他在政府大厦接见英国驻美公使安德鲁·梅里。这天,英国公使经过精心准备,按时来到接见大厅。他衣冠楚楚,穿得很正式。然而,他看到美国总统杰斐逊竟然穿着一件睡衣,拖着一双拖鞋来接见他,他感到十分生气。事后他满腹怨言地说:“我很严肃认真地穿着正式礼服,准时到达。但他不仅穿着睡衣,脚上还拖着一双十分邋遢的拖鞋,还有,从他穿的衣服上都可以看出他那种不爱整洁、随随便便、不讲礼貌的样子。很明显这一切都是故意的。

这不只是侮辱了我个人,而且也侮辱了我所代表的英国国王。”

其实,杰斐逊并不是故意怠慢英国公使的,他这样做就是要取消烦琐的礼节和完全没有必要的规矩,避免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杰斐逊提倡一切都要“简化”,他在总统的就职典礼结束后,就取消了前呼后拥的陪同,而是一个人步行回宿舍。当然,衣冠不整地接待外国使节是有点过分,但他平易近人、不拘小节的作风还是很受赞赏的。这里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有一次,杰斐逊穿一身很旧而且很随便的衣服,独自骑马来到巴尔的摩市的一家旅馆。那时,他是合众国的副总统。他走进旅馆,要求住宿。店主看他像是没有钱的样子,歪着脑袋,不爱搭理地说:“对不起,先生,这里没有你可以住宿的房间。”杰斐逊被他当做穷鬼了。

杰斐逊好像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又问了一遍。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他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走出店门,骑上马扬鞭走了。

不久,一个穿着整洁、绅士模样的人来到旅店。他对店主说:“你知道刚才你轰走的人是谁?他就是合众国大名鼎鼎的副总统托马斯·杰斐逊。”

“什么?”店主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脸都吓白了。

“一点儿不假。他是当今我国最伟大的人。”

“真是罪过呀。你看,你看,我都干了些什么傻事呀?”店主的眼泪几乎都快出来了。他马上叫几个店员去追寻杰斐逊,说不管怎么样都要把他请回来。并叮嘱他们说:“你们告诉杰斐逊先生,我们将给他提供最好的房间和饭菜。”

店员们终于在城里的另一家旅馆找到了杰斐逊,把主人的意思转达给他。

“回去给你们店主说,我已经在这里找到一个房间了,”杰斐逊说,“我不能接受他的盛情。告诉他,他如果不能接待一个邋遢的农民的话,那他也应该不能接待副总统了。”

什么是科学?它不应该是用权力、地位来衡量,应该是事实真相的反映。赫胥黎做到了这一点,他用事实证明了人猿同祖的科学理论。听众席和主席台上坐满了人,不仅有白发的老教授,还有穿着十分讲究的贵妇人,中间还有很多穿着红袍子或黑袍子的主教或教士,连走道上也挤满了人。牛津大学还从来没有过如此热闹的场面,这里究竟要干吗啊?原来这里马上就要进行一场大辩论,是关于人类起源的。然而,为什么这场辩论会吸引如此多的人前来参加呢?这还要从18世纪中叶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