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统计范围
红星二场统计工作隶属于计财科。根据1983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1996年5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师(局)统计部门统一制定的统计范围、方法、制度、标准,对全场范围内的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物资能源、交通、劳动工资及文教卫生、计划生育、人口等进行全面统计上报。
二 统计服务
建场以来,农场机关初设生产办公室,后改为计财股、供财科、计财科,设一名专职统计人员。下属基层连队相应设置统计人员或会统人员,班组分设记录员,形成场、连、班三级统计网络,进行日报、月报、季报、统计年报和电讯快报。建立统计台账和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提供数据,充分发挥了统计职能作用。农场大忙季节——春播、夏收、秋收及冬季备耕生产以及大型农田水利建设会战等都成立专门的指挥部,统计部门和各单位统计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搜集统计资料,当天上报到农场,农场汇集后用《统计快报》、《前进报》、有线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公布,以激励职工的劳动热情,并给领导调配劳动力和指挥生产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
1959年,农五师提出统计工作的要求:以“红、准、快、细、全”指导统计工作,制定统计人员红专规划,全党全民办统计。农场领导亲自抓统计工作,年终成立年报办公室,组织会统人员培训,开展以老帮新、以点带面培养典型。连队除会统人员外,又建立中心记录员、班组记录员和建立电讯快报制度,紧密配合俱乐部、工地广播,制作各种统计图表,配合增产节约运动。
1961年,农场开展和坚持会统人员集体办公培训制度。各连队当天的班组个人劳动成绩向职工公布。对农、牧、工、副、基本建设生产进度在“统计年报”、“成本统计简报”上进行公布。
1964年,农场对会统人员提出:统计工作要达到质量好,如果没有健全可靠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要在基层单位扎根是不可能的。统计部门设有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如成本登记,出勤、劳动工日登记,作业技术措施登记,引水、配水、灌溉登记等。农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统计试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进一步严格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管理,规范了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填表方法及上报程序,严肃了统计纪律,使统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农场统计工作同样也受到冲击,在此期间统计资料短缺不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给农场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人员的合法权利得到了保护,农场统计工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同时统计资料台账、数字收集、调查、整理、入栏等都按照规定操作,使统计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反映的数字真实、完整,可比性较强,为农场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场长责任目标部分列入统计指标。
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
农场参加了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工作;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工作;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工作;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工作。同时参加了1982年全国第一次工业普查统计工作;1985年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工作;1995年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统计工作。
1982年完成红星二场农业区划工作。1993年进行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统计工作,1996年进行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统计工作,1997年进行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统计工作,2000年进行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统计工作。
农场对国家安排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专门的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调查统计工作,从而保证调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多次受到上级师(局)、兵团、国家表彰。例如,1995年获兵团的“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先进集体”,吴荣根、田宏获兵团的“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先进个人”;1996年获兵团的“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先进集体”;1997年获“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吴荣根、杨淑明获“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先进个人”;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获自治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