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红星二场志
15063500000104

第104章 落实政策

1979年11月20日,红星二场党委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抓紧进行落实政策工作。

一 对“四清”(点上社教)和历次政治运动中处理的人员进行复查,落实政策

对曾受组织处理提出申诉的案件,复查40人(干部10人,职工30人),平反18人,重新结论的22人,其中恢复调整工作的9人,恢复党籍的2人。对在1966年点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制造的2起冤案,予以平反,当事人恢复工作。还有一起当时认为带有破坏征税性质的案件,这次经查实,当事人不应受刑事处分,予以平反,恢复职工待遇。

二 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红星二场在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影响下,对于广大干部、职工、家属进行残酷迫害,在清队、“一打三反”中被揪斗、关押,计处理320人(其中干部128人,职工187人,家属5人),占当时干部、职工总数2437人的13.13%,同时还无辜株连了大批亲属、子女和有工作关系的人,严重破坏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造成了极为严重后果。

1971~1976年,虽然红星二场对一些人进行过复查,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复查工作断断续续,不痛不痒,复查结论中多数留有“尾巴”,名不符实。

1978年5月,场党委把复查和信访结合起来,把落实政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组织专门班子积极而有步骤地对320人逐个重新复查。特别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提高了认识,促进了思想解放,坚持实事求是路线,彻底查处一切冤、假、错案。对“文化大革命”中,在全场大会上被揪斗(开批斗大会两次,分别是1968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的61人,公开予以平反。

1979年2月24日,农场党委对1968年因搞逼供在二连(现一连)制造的“二连现行反革命集团”,涉及全场6个连队27人的假案,给予彻底平反决定。对1969年属于派性整党、以人划线被错误处理的31名党员,党委决定予以平反。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逼供、跳井自杀的两人,给予平反昭雪,并予重新安葬。各个连队曾受批斗的102人,党委通知各连队自行进行处理,都得平反、恢复名誉。

三 落实所谓“四类”分子政策

全场有所谓“四类”分子58人,1978年以前陆续摘帽37人;根据中共中央[1978]5号文件精神,经农场党委批准,在春播动员大会上,宣布摘掉另21名所谓“四类”分子帽子。

四 摘掉所谓右派分子帽子

农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78]11、15号文件的精神,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场32人(其中在外地戴帽的28人,在红星二场戴帽的6人,内中有两人重戴)全部摘掉其所谓右派分子帽子。根据[1979]55号文件精神,重新回到干部队伍的26人,经和原单位函商,调回原籍安排工作的16人。

五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79年,红星二场党委根据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和自治区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精神,经农场党委讨论进一步做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

全场共有各类科技人员91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11人,“靠边”两人,受批斗冲击14人;1958年戴右派分子帽子18人;1966年点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被戴坏分子帽子两人,判刑1人,共计48人,占知识分子总数的52.7%。红星二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复查,对其中39人予以平反。

这些落实政策被平反的知识分子,对党万分感激,决心在新长征中做出新贡献。例如红星二场子女学校教师钱增真,1958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念书时被划为右派分子,1960年分配到红星二场,1965年“四清”运动中因右派问题加上偶尔和一个贫下中农打架,定为“阶级报复”,又给加上一顶“坏分子”帽子,“文化大革命”中又以“三类”人员监督劳动,1967年开始患风湿关节炎后发展到颈、胸、腰、椎均以变形,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经农场允许,1973年回沪治病,当时工资未给,后来口粮也停发,给他精神带来痛苦。在落实他的问题时,农场进行全面复查。首先平反他的“坏分子”问题,补发了工资和口粮,并报销了医药费用,后来原校改正了错划右派分子问题,从而解除他长期的沉重的思想包袱,他欣喜万分,不顾疾病痛苦主动由上海回到二场要求参加工作。他说:“我虽然失去了健康的身体,但党中央政策使我获得第二次生命,我要振作起来,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要为祖国‘四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农场实际情况对全场科技人员所学非所用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农场录用科技人员33人,其中需要调整的16人,有些人所学的专业在全场范围内无法对口,向地区落实政策办公室反映,进行调整。

红星二场自落实政策以来,根据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大胆提拔使用知识分子,不少从技术人员中提升为领导干部。又从下放干部、工人和新生人员中启用有专长的科技人员20人。1978年后,从科技人员中发展党员3名。在劳改释放解教人员中,为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有4名大学生安排适当工作。唐丙均系四川华西大学学生,毕业后曾担任过12年中学教师,被错划右派后,一直在农场劳动,表现很好,安排他到学校当教师,他激动地说:“党委既往不咎,让我重返教学岗位,发挥一技之长,这是党对我最大的关怀。”

1987年,在落实政策的同时,给冤、假、错案人员及“文化大革命”时期外出人员被扣发工资的128人,均已补发了工资,总金额50057.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