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访问是一项思想性、策略性很强的工作。对有关人进行调查访问时,侦查员首先要稳定对方情绪,充分使用社交技能和艺术,诱导对方开口说话。侦查员要善于做宣传、鼓动、启发、引导的工作,唤起对方的正义感、道德感和同情心,取得对方的理解、信任和帮助。访问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被害人及其他证人提供证言的质量,关系到案件能否顺利侦破。因此,现场访问意义非常重大,要求侦查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查访问。
不同的调查访问方法会引起被调查对象不同的心理反应,得到不同的调查效果。常用的调查访问方法有问答法、自由陈述法等。虽然各种方法形式不同,但都需要调查访问人员提出问题,访问对象根据提问进行回答。不论简短提问、重点提问、直接提问,还是启发提问,都是通过调查访问人员与访问对象进行心理接触,引起访问对象的认知活动,对曾感知的案情及其有关事物进行回忆后,做出言语表达或行为表达。调查访问人员根据其表达的内容和当时的心理状态,来分析、判断其可靠程度,并决定深入访问的内容或开展侦查的对策。调查访问中运用方法得当,对访问对象施以良好的心理影响,使其敬佩、信服,产生信任感,这就能使其积极地提供所感知的案件真实情况。而调查访问中使用方法不当,则会引起访问对象的消极态度,给访问顺利进行造成障碍,难以达到调查访问的目的。
一、运用启发引导。引起积极的心理活动
在刑事案件调查访问中,对访问对象运用启发引导引起积极的心理活动,使其按案件发生、发展的客观情况积极、认真、客观地思考和回答问题,反映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及有关问题,是调查访问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
(一)科学地提出问题,以引起积极地认知和回忆
思维活动是从问题开始的。因此,刑事案件调查访问要根据侦查目的,有准备、有计划地向访问对象提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引起对案件的积极地认知和回忆。这种提出问题、打开思路的方法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提出问题的内容和方法是否恰当。这就要求调查访问人员根据访问对象的心理状态,紧紧围绕案件的重点和要害问题及其矛盾交点适时发问。“一石激起千层浪”,促使访问对象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合乎逻辑的回答,并使其认知回忆活动不断地深入,直至访问对象把所感知的有关案情全部提供为止。
当然,由于访问对象的觉悟、知识水平所限和当时心理状态的差异,所回答的问题不一定完全符合访问的要求。这就需要调查访问人员不断地启发诱导,促使其陈述活动积极进行,并准确客观地提供有关情况。
(二)运用恰当的比喻,启发对有关案件或事件的联想
人在思维过程中之所以能对某一事物有了新的认识,得出了新的结论,常常是通过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比较,从而受到启发有着密切关系。所以,访问中遇有访问对象对所访问的问题,一时不理解,或记忆不清,想不起来时,调查访问人员就要运用他们所熟悉的事物做比喻,把要访问的事物现象和本质讲清楚,启发其对有关案件或事件的联想,使其展开思维,加深理解,对所访问的案件或事件情节做出准确地回答。
恰当地运用比喻,既能使访问对象对访问的有关问题容易接受理解,又能促使联想,开阔思路,受到启发,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推动调查访问的进展。
(三)访问要引而不发,导而不牵
刑事案件调查访问中引而不发、导而不牵,是指在访问中只能帮助访问对象就要访问的问题引起正常的思维活动,指出思考这些问题的原则和方法,提出一些承上启下的问题,让其自己思考,按自己感知的有关案件情况,经过分析、比较、综合,自己得出结论,做出回答。绝不能把要访问的结果讲给访问对象,造成其心理定势,或用暗示的办法对访问对象施加心理影响,使其按调查访问人员的主观设想去陈述访问中的案情事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造成访问失实。
二、运用言语表达艺术。增强心理作用
刑事案件调查访问人员的言语表达艺术,是指其运用言语同访问对象传递信息、沟通思想、表达意愿、促进访问顺利进行的技能技巧。良好的言语表达技巧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它会创造出有利于访问顺利进行的协调气氛,对访问对象心理活动有着直接的积极影响作用,使其注意集中,情绪处于最佳状态,对访问的内容容易理解,乐于接受,并产生与调查访问人员互相配合的心理状态。这是访问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
调查访问人员言语表达能力差,笨嘴拙舌,言语冗长累赘,含混难懂,许多问题讲得模棱两可,这就容易造成访问对象理解上的困难,思维上的混乱,判断上的错误,直接影响访问效果,甚至贻误侦查良机,搞错侦查方向,给侦查进展造成困难。因此,每个调查访问人员都应注意在访问中运用言语表达艺术,增强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作用,使其积极主动地回答提出的有关问题。
对调查访问人员良好的言语表达的要求是:
(一)言语表达要简单明确,通俗易懂
言语简单明确是指用简捷的语言表达出访问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废话连篇,拖泥带水,在紧急的情况下,三言两语就应把访问的内容讲清楚,使访问对象迅速做出回答,以便立即开展侦查活动。如果用语复杂,一句话包括内容很多,不但让人一时不好记忆和理解,不知如何回答或答非所问,也容易产生误解,引起无关的心理活动,给访问的顺利进行造成障碍。当然,言语简单明确不能有损于访问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访问的关键性问题必须讲清讲透,必要时还应有计划地重复,以便对方正确理解,确切回答访问提出的问题。言语确切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在访问中,每句话都讲得恰当,每个字、词都说得清晰、准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合乎道德规范。不含糊,不言过其实或词不达意。只有这样才能使访问对象听得清楚明白,使其正确理解访问内容,产生相应的心理活动,做出相应的回答。
言语通俗易懂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尽量根据调查对象的特点和当地言语习惯把话说得普通易懂,语句通顺,结构完整,条理清楚,深入浅出,流畅自然。不说半截话、疙瘩话,不乱用专用名词术语、晦词涩句,使人不知所云。要根据访问对象的职业特点、知识水平、接受能力等运用他们熟悉的言语进行表达。表达的速度和声调要适当,停顿要准确。讲话太快,语句太长,容易使人听不清,记不准,没有思考时间,理解不了;讲话太慢,语句太短,停顿太多,又会使内容不连贯,分散听话人的注意力,减弱了访问的严肃气氛。声调过高会给访问对象造成不必要的精神紧张,影响其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声调过低,又会引不起访问对象足够的重视,也会影响访问的效果。
通俗易懂还应注意所提出的问题,在内容上要合乎事物发展规律,符合思维逻辑规律。否则,访问对象听了理不清思路,抓不住线索,就无法作出相应的回答,或答非所问。
(二)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
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是指调查访问人员在访问中根据具体问题,针对访问对象的不同心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言语,以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表达形式,准确地指出访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其心理障碍。每句话都有一定的份量和分寸,使其听了能够迅速引起心理反应,进而做出回答。它是调查访问迅速进展并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言语表达要有针对性的先决条件:一是对已知的案情熟悉,对访问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二是对访问对象的思想情况、心理状态等有初步的了解;三是平时有一定的言语表达修养,并善于观察访问中出现的心理现象,随机应变。这就是所谓的“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调查访问人员脑子里对要访向的案情和访问对象等有关情况形成了真实而又明确的表象,并了解他(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才能选用准确的语言,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否则,脑子里没有形成真实确切的表象,言语表达就会失去针对性。
(三)言语表达要有明确的政策性
刑事案件的调查访问人员言语表达要有明确的政策性,是指其访问用语充分体现政策和法律要求,体现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精神。每句话都是有目的地对访问对象施以心理影响,既富有启发教育作用又符合政策法律要求。通过诚挚亲切的口吻,富有政策性的哲理说教,情深理透的言语表达,以激发他们的正义感,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护法律尊严的愿望,从而全面客观地陈述访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主动作证。
三、正确选择访问场所,增强心理影响作用
(一)调查访问场所的心理影响作用
人在客观环境的影响作用下,心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不同的调查访问地点及其周围环境,对访问对象有着不同的心理影响作用。这就要求调查访问人员,要根据调查访问的具体问题和访问对象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有分析地选择那些对访问对象心理活动起积极影响作用的谈话场所,才能有助于访问工作顺利进行。
1.熟悉的场所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人们在自己熟悉的场所活动,会无拘无束,言行举止自由、随便,个性心理特征也会以自然的形态表现出来。所以,调查访问的谈话,一般应选择在访问对象的工作单位、本人办公室,或家庭住宅中进行。选择这些访问对象熟悉方便的谈话场所,既可以减少其陌生感,减少心理顾虑,又可以使其感到登门拜访是对他的信任和尊重。这样,访问中的心理接触容易融洽和谐,在互相信任友好的气氛中沟通思想,畅所欲言,就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提高访问效果。
但遇到对访问缺乏正确认识的对象时,这种场所又会使其增加消极心理因素,产生依仗心理,忽视法律的严肃性,轻视调查访问人员,假借各种理由,进行刁难,拒不提供情况,甚至拒绝访问,并给再次访问增加了困难。这就要及时改变访问谈话场所,以矫正其不良心理状态。
2.陌生场所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人在陌生的场所中,容易产生拘束感,情绪紧张,言谈举止谨慎。访问对象到了不熟悉的公安机关、单位领导办公室、保卫部门或专案侦查临时办公地点等陌生场所,加之严肃的谈话气氛,会使其产生心理压力,处于紧张被动的局面,甚至有的访问对象认知活动的能力降低,不但说话拘束,言语表达不当,而且容易对有的事件情节记忆不清,或全部遗忘,这就达不到访问的预期效果。所以,除特殊情况需要外,一般不选择这种谈话场所。
所说的特殊情况需要,一是访问对象安全和保密的心理需要。即他们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周围的人和事,有的涉及某些领导,怕遭到打击报复,有心理负担。所以,需要在另外的场所,单独进行访问才能吐露真情。也有的访问对象是受害者,提供的材料涉及自己的名誉、家庭关系等,在熟悉的场所谈话有心理负担,这也需要在另外的地点,单独进行访问。二是访问对象与访问事件或犯罪分子有牵连,在熟悉的场所谈话,既怕丢了面子,又有侥幸心理,不肯吐露真情。这就需要将其找到陌生的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访问。借执法场所的严肃性,使其产生心理压力,认识违法犯罪、知情不举、包庇犯罪的危害性,进而划清界限,提供真实情况。
(二)参加访问人员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人们在交往中,人际关系的状况,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心理活动。所以,参加访问人员与调查访问的人、事、物之间的关系和联系,参加访问人员在访问对象心中的地位、信任程度等,都会对访问对象的心理活动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并影响着访问的效果。
1.参加访问人员的威信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参加调查访问的人员在访问对象心目中威信高,是其敬佩信赖的人物,对其有着精神感召力,访问的心理接触就容易感情融洽,访问对象在敬佩信赖的心理作用下,对访问提出的问题也就容易持积极态度,并如实提供情况。反之,参加访问的人员在访问对象心目中威信低,信不过,访问对象就会避而远之,不愿提供情况或拒不提供情况。所以,选派调查访问人员时,要考虑其在访问对象心目中的威信状况,这样,访问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参加访问人员的人数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调查访问过程是访问主客体进行心理接触、沟通思想、交流信息的过程。双方都在积极思考,不断地进行分析、判断,以回答对方的问题。参加访问的人多了,访问对象面对众多的人回答问题,就会有拘束感,增加心理压力,影响思维的系统性和表达的完整性。无关人员参加访问,不但会使访问对象注意分散,而且容易因考虑人际关系而对访问工作有所影响。因此,为消除这种心理障碍,访问最好单独进行,一般参加访问人员以两人为宜。
3.家庭成员旁听对访问对象的心理影响
由于每个家庭成员的社会经历、政治态度、事件与其利害关系不同,对访问的态度也就不同。所以,家庭成员旁听的访问,既可能起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影响。
积极的作用是指家庭成员在场,能使访问对象减少陌生感,缓和紧张情绪,减轻心理压力,增加勇气,提高思维、回忆和表达的效果,把感知的有关问题讲清讲全。特别是访问儿童时,家长在场,协助引导,及时排除心理障碍,不但有利于访问顺利进行,而且为获得系统完整的访问材料提供了条件。
消极影响是指家庭成员在场,可能会给访问对象如实提供情况增加心理障碍,干扰访问顺利进行。如有的家庭成员对访问缺乏正确认识,或访问的事件与其有利害关系,他们不愿意或害怕访问对象提供真实情况。访问过程中常用暗示、插话、转移话题、喧宾夺主等方式进行干扰,企图避免和阻止访问对象吐露真情。遇有这种情况,应先做好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然后再进行访问。或改变访问谈话地点,脱离其家庭成员的影响,让访问对象在不受外因干扰的情况下,回答访问提出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