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公寓楼
“呕……唔……”
卫生间门紧闭,风谣在里面已经待了半个小时了。不间断的在作呕,发出阵阵浓烈的血腥味。
屋外,沈阡陌沉着脸,满眼痛心的瞪着慕凌枭。
“你真的决定了吗?”
“是,揽月岛会比较适合她,那里有闪电带领的狼群为伴,她不会想起我,也不会这么痛苦。”
“那圪垯你打算怎么处理?”
“等欧阳回来,我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实在不行,就丢给警方。这你无需担心。这些日子谢谢你了。”慕凌枭叹息一声,脸色有些愧疚,“阡陌,对不起,我不能把她交给你。”
“你什么意思?是想让她一个人去?”
“是!揽月岛是我的禁地,除了她我不会允许任何人去,包括你。”
“混蛋,她一个人怎么照顾自己?万一蛊毒发作怎么办?”
“揽月岛有保镖,有完全的医疗机构,我不会让她有事的。”
“不可能,我不允许她去。”沈阡陌眉峰一沉,一副无法商量的余地。“丫头在我眼皮底下也会很安全,只要你别出现就好。”
“她是我的女人,别跟我争好吗?谁让你比我晚了一步认识她?”
他一句话让沈阡陌哑然,眸子里的怒火退却,顿然黯淡了下来。
是啊,谁让他晚了一步?小时候他冲过去抱她的时候,晚了一步。长大了寻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难道她真的注定是慕凌枭的女人?即便是这种情况下,他也不愿意放手?
他无奈的站了起来,不舍的朝紧闭的卫生间往了一眼。落寞的起身离去。“凌枭,不要伤害她,也不要让她死掉。如果有一天你把她伤了亦或者是她消失了,我不介意永世与你为敌的。”
他的语音消失在门口,透着一股无奈和黯然。
慕凌枭怔了怔,脸色更沉了一些。他知道沈阡陌很爱风谣,可他不愿意放手。
他来到卫生间外,里面的风谣已经停止了呕吐,血腥味也淡了好多。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发现她已经晕倒在地上。
马桶的血迹已经被她处理干净,就连她的脸上,也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只有水滴还来不及擦去。
他抱起她,心疼的拂去了她脸上的水滴。
“对不起,小笨猪,总是让你不断受伤。”他把她放在床上,轻轻厮磨着她没有血色的脸颊。不过三五天,她已经瘦得不成人样了。
就这么几天,他好像觉得过了一个世纪一样,每一天都在煎熬。
“如果能留下你的性命,即便让我断胳膊断腿,我也甘之若饴。”他低头轻吻了一下她的唇瓣,不警觉滚了一颗眼泪在她脸上。
泪珠顺着脸庞滑落,如晶莹剔透的珍珠。
他霍然起身,疾走几步走出了卧室,慌张的燃起了一根卷烟。他哆哆嗦嗦吸了好几口,才平静了下来。
许久,他才回到卧室,坐在床边痴痴的看着风谣。就那么看着,眼睛一眨不眨的。他从下午一直坐到夜幕来临,都没有变动一个姿势。仿佛被石化了一样,没有灵魂。
……
揽月岛,城堡
风谣这一次昏迷了半个月才醒过来,她掀开眸子时,映入眼帘的却不再是公寓熟悉的景象,而是曾经被像狗一样拴过的卧室。
她愣了愣,慌忙爬起来冲向房门,却发现门已经被锁死。她又冲向阳台拉开幔帘,却被外面一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
却见一轮朝阳刚从海平面上升起,红彤彤的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像是一个圆盘里面盛了一颗明珠似得分外妖娆。她怔怔的看着,竟有些痴呆了。
“小姐,你醒了吗?我来给你开门!”
楼下在花园中修剪花枝的阿莎看到风谣站在阳台,慌忙丢下剪子兴冲冲奔上来,给她打开了房门。
“小姐,你饿了吗?我给你熬了稀粥。”
“阿莎,我怎么会在这里?”风谣蹙了蹙眉,有些纳闷。
“噢,是少主把你送回来的,说你的身体有些差要修养。对了,你不在的这些日子啊,闪电来找过你好多次呢,每一次都在楼下嗷叫。”
“……是吗?”风谣脸色一喜,有些不太相信。人说狼都是没心没肺的动物,它怎么会记得她呢?
“肯定啦,你想不想去看看它?”
“恩,我要去跟它一起练武。”
风谣点点头,迅速换了一套劲装,兴冲冲的跑下了楼。她来到海岸边,发现鬼眼一个人落寞的坐在礁石边看朝阳。她狐疑的走过去,低头瞥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一副上坟的样子。”
“小姐,你醒来了?身体好些了吗?”鬼眼看到风谣气色不错,眼神却黯淡了很多。
因为他和欧阳去了苗疆一趟,寻到了一种特别可怕的能抑制她身体蛊虫的办法:用恋人之血。
这和慕凌枭在草根论坛上看到的一模一样,但用法却不同。用恋人之血压制蛊虫,却会渐渐忘记恋人是谁。
欧阳抽了慕凌枭的血,混合从苗疆带来的草药研制了药剂每天给她注射。开始几天她的身体反应很厉害,欧阳不得不把她麻醉,以至于她昏迷了半个月。
今朝看她醒来气色这么好,证明那个可怕的传说是真的。那她忘记慕凌枭了吗?他还不确定。
“身体好多了,这里的风水果然比较适合我。鬼眼,我要去找闪电练武,你去不去?”风谣点点头,用力挥了挥几下胳膊。的确是精力充沛得很。
“好啊,我跟你一起去。”鬼眼点点头,快步跟了上去。
他睨着风谣矫健的步伐,心头纳闷极了。那个药真的有效吗?还是她昏迷了半个月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小……小姐,少主说了,今天会回来吃元宵。”他紧张道,一眨不眨的看着风谣的脸色。
“那鸟人想吃我做的元宵,门都没有!”风谣脸色一沉,冷傲的昂起头,跟斗鸡似得朝丛林走去。她没有心痛,更没有吐血。她是忘记他了吗?
鬼眼盯着她的英姿飒爽的背影,一张脸如被雷劈了似得惨白:看来她是真的不爱慕凌枭了吧?还是那个药引子有效了?
“小姐,少主和沈阡陌,你比较喜欢谁啊?”他揉了揉僵硬的脸,讪笑着又跟了上去。
“那还用说,当然是阡陌哥哥了。他的怀抱最温暖了。慕凌枭那家伙那么坏,我怎么可能喜欢他。”风谣不屑的冷哼一声,走到丛林口的时候,张嘴发出一声抑扬顿挫的嗷叫。
不一会,闪电就带着几头饿狼从丛林里窜了出来。直接朝风谣扑了过去,看起来特别激动。
鬼眼惊恐的看着风谣和它们共舞,唇瓣不由自主的哆嗦着。她也会召唤闪电?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闪电,来,攻击我!”
风谣一个纵身,朝着海港边飞奔而去。闪电嗷叫一声,顿如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她扑了过去。
一人数狼顿然在海港边开始了可怕的搏斗,又养眼,又惊悚。
鬼眼站在岸边,对风谣犀利妖娆的打斗分外不解。按理说她的武功还没达到巅峰,不过是比一般人高一点而已。可此时的她好像被鬼附身了一样,不但动作犀利,举手投足也是充满力量。他对此疑惑极了。
他并未发现,在丛林的尽头,站着一脸落寞的慕凌枭。刚才他把鬼眼和风谣的对话尽收耳底,他忽然间难受到了极点。
她不爱他了,一点都不爱了。经过半个月的洗礼,她不但成功的忘记了他,还脱胎换骨似得变了一个人。
这个风谣,是他所认识的女孩吗?他不确定了。
“看来那个苗疆的蛊师说得没错,这个办法很有效。凌枭,她好像已经不爱你了。”一旁,跟随而来的欧阳也有些诧异,不得不对那种神秘了几千年的蛊术佩服。
“是啊,她已经不爱我了。”慕凌枭苦涩道,满眼都是痛苦。原来知道她不爱他了,竟然会如此难过。
“走吧,我再去给你抽血。这一次抽四百毫升好了,上一次才抽了六百,我怕你扛不住。”欧阳叹息一声,心头沉甸甸的。他解不了蛊,只能用这种办法暂时抑制风谣体内的蛊虫。
“这么点,够不够她服用?”慕凌枭蹙眉,跟上了欧阳的脚步。只要能救她,即便她不爱他又何妨呢?看着她好好的,岂不是更好?
“够了,我已经把你的血和药引制成胶囊,这样就方便多了。瑶儿也不会怀疑。”欧阳点点头,又道,“不过我觉得,她身体有了你的血,好像变得比较强大了。她的眼神都凌厉了很多。”
“是吗?或许是吧。”
“你就不怕有一天打不过她?”他打趣道,却是不无道理。
因为风谣方才的表现他也看到了,那分明就是第二个慕凌枭。他深深的觉得,又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只要她好好的,我被她打又没什么关系。”慕凌枭耸耸肩,很不以为意的道。
回到医务室,慕凌枭自动躺在了病床上,而欧阳则拿着一个超大号的针头刺入了他的血管里。看着缓缓流淌的鲜血,他忽感心里酸酸的。
他觉得,他势必要找到另外一种解蛊的办法,他一定要和这数千年的神秘抗衡一下。不为别的,就为柳秋寒留下的唯一骨血。他不能让慕凌枭为了一个女孩把自己的命送掉。按照这种抽血的方式,他不出一年半载就会被抽干的,他不想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也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会传出世界名医攻破数千年神秘蛊术,为现代医学做出极大贡献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