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绿色信贷实践银行篇
1、国家开发银行——课题研究与信贷方案结合
按照银行业生态补偿政策,国家开发银行一方面出台了《国家开发银行节能减排专项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国家开发银行污染减排贷款工作方案》、《关于落实节能减排目标项目贷款评审的指导意见》等信贷政策文件积极支持相关业务领域的项目建设,一方面与环保部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明确了“绿色信贷”支持环保领域的方式和重点,并积极进行了一系列相关的课题研究,包括《低碳生态园区发展模式及融资模式研究》、《排污权质押可行性研究》、《环保生态专项系统性融资研究》等,以研究成果指导支持环保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国开行构建了“绿色贷款”平台,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融资提供支持,并积极探索支持节能减排的新模式、新产品。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制定了环保节能减排贷款发放方案,计划发放“绿色贷款”1400亿元,较上年增长17%,并力争达到1800亿元,进一步加大环保信贷的力度,2010年一季度,国家开发银行已完成发放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贷款461.5亿元,占全行贷款发放额的9.9%。
2、农发行——健全环保依法合规问责制
农发行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及问责制,严格执行信贷市场准入,对违反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可能严重影响环境的项目坚决不予准入。一方面促使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政策,节约能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加大对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具有较高环保价值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实现对污染企业发展规模遏制和对环保企业的扶持,重点支持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储备体系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村节能减排、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重点支持造林绿化工程和绿色农业科技开发应用等绿色环保领域。
在环保依法合规问责制的激励约束下,农发行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中优先支持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低碳、循环经济等范畴的产业,探索出一批新的业务增长点,贷款增量和存量均有效向环保产业倾斜。2010年前三季度,农发行向220户企业投放涉及国家节能减排等政策落实的贷款133亿元,同比多投放22亿元;节能减排等“绿色信贷”贷款余额达到413亿元,较年初增加90.92亿元,增幅28.21%,其中投入生态及生活环境改善项目271.56亿元,占比为65.71%;能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104.23亿元,占比为25.22%;循环经济试点19.67亿元,占比为4.76%;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6.48亿元,占比为1.57%;节能减排技改项目5.92亿元,占比为1.43%;其他项目5.18亿元,占比为1.25%。
3、工商银行——环保持续跟踪监测机制
为落实银行业生态补偿金融政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于2007年制定《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确定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施客户分类管理,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从严控制包括钢铁、铁合金、水泥、电解铝、铜冶炼、电石、焦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融资总量,实施主动退出。二是对违反环保法行为或被处罚的企业,贷款分类按关注类及以下标准管理。三是对违反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污、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和项目,不得增加新的融资;四是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名单的企业,不得增加新的融资。严格信贷准入可从源头上防范环保风险,但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环保状况处于动态变化中,环保风险的动态化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全面贯彻绿色信贷的要求、防范动态环保风险,工商银行建立了持续跟踪监测机制,将环保风险管理纳入全过程信贷管理工作中,并逐步理顺预警管理流程,明确了从环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实、预警,跟踪监督预警企业的环保治理进度、整顿验收情况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评价和风险监控。工商银行在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环保型企业和项目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一是重点支持了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如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重点支持的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和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等。二是大力支持了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如广东粤电油页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油页岩矿电联营项目、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煤泥矸石发电项目和广西中粮生物能源公司“年产20万吨燃料乙醇一期工程”项目等。三是优先支持了节能降耗、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的项目,如向山东淄博光大水务公司贷款1.45亿元,新建一个年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改造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节约了企业成本、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方便了居民生活、保障了人身健康,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截止2010年9月,工商银行贷款环保合格率超过了99.9%,其余的不到0.1%的客户和贷款也已进行环保达标评审和处置工作。工行直接支持清洁发展机制、高原湖泊治理、海域综合整治等绿色贷款项目近2200多个,投入贷款达到4200多亿元,取得了重要的生态补偿业绩。
4、兴业银行——赤道银行能效融资
兴业银行积极与国际接轨,成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努力践行绿色信贷政策。2006年兴业银行与战略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引入风险分担机制,创造性的在国内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帮助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为企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信贷支持。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此举标志着兴业银行在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进科学可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全面贯彻生态补偿金融政策方面走在了国内商业银行的前列。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兴业银行已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222笔,金额165.8亿元,支持的项目实现减排二氧化碳3177.8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兴业银行的能效融资是贯彻赤道原则和生态补偿金融政策的重要金融品牌。作为中国首个依靠市场机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产品,兴业银行能效融资得到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在福建、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重庆、浙江等省市全面开办能效融资业务。据测算,通过授权审批18个项目,总金额达2.77亿元的贷款,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0.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55.5万吨,其项目涵盖水泥窑炉余热发电、炼油厂乙烯处理、生产线余热发电、炼油厂乙烯处理、生产线余热回收利用、高炉煤气压差发电等领域。能效融资项目以其对中小企业环保项目的支持,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引起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同时赢得了世界同行的尊重和认可,由于在能效融资产品开发和推广的优秀表现,兴业银行在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活动中荣获“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亚军,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
二、证券业生态补偿政策
我国利用证券工具用于生态补偿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国债专项资金以及生态补偿相关的基金方面。国债专项基金用于急需解决的跨省区的生态环保项目上,以带动民间资金加快生态治理。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则旨在建立长期从事生态补偿推广与应用的平台。
(一)专项国债
我国从1999年明确分配部分国债资金用于生态补偿项目建设。在1999年国债投资中,专门设立了“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国债专项,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主干管建设,辅以部分河湖清淤等综合整治项目,到2001年底已累计安排国债资金68亿元,用于流域治理规划中的144个重点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250亿元,污水处理能力1085万吨/日。专项国债有力的支持了环保项目的建设,带动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环保。截止2001年底上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7亿元,共建成94个项目。
国债资金用于环保项目的范围逐渐扩大。“十五”期间,中央安排国债资金1083亿元,主要用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水污染治理、“三河三湖”污染治理、污水、垃圾产业化及中水回用工程等。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对外公布,国家安排国债资金加强旅游景区配套的旅游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供水供电设施,以及景区厕所、停车场、游客中心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设施等。五年间,共累计投入67.2亿元国债资金,先后安排项目共600多个,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市。
(二)基金
1、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2010年出台《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设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主要通过转让减排量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减少碳排放的项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作为政策性基金,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基金审核理事会和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审核理事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外交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和气象局的代表组成,基金管理中心由财政部归口管理。基金来源包括:第一,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收入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第二,基金运营收入,如银行存款、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形式理财活动的收入;第三,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捐赠。减排量,是指经国家批准、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转让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减排量收入是指转让减排量所获得的收入,由国家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分配,其中归属国家所有的部分全额纳入基金。基金使用方式包括赠款和有偿使用。基金通过赠款方式主要支持政策研究、学术活动、国际合作会议、培训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基金通过有偿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的产业活动。
2、绿色碳基金
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于2007年7月20日,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绿色基金会、嘉汉林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和保护国际发起建立。中国绿色碳基金是属于中国绿化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专项基金,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应对气候变化搭建一个平台。基金限期由中国石油集团捐资3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旨在以吸收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管理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该项资金下的森林今后10年内将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00万吨至1000万吨。中国绿色碳基金实行执行理事会负责制。执行理事会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捐资方和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共同组成。中国绿色碳基金主要用于开展下列活动:第一,实施以积累碳汇为主要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它相关项目;第二,林业碳汇的计量与检测、碳汇技术标准的制定、碳汇管理政策的研究及碳汇相关信息发布等;第三,开展森林与气候变化、林业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宣传、论坛和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第四,对在开展碳汇造林、科研、宣传和与其相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组织、团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积累阶段,随着企业、组织和个人以自愿原则捐资到中国绿色碳基金,基金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则组织造林以进行碳汇的计量、监测和评估,同时企业投资造林所获得的碳汇在网上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登记和公布,账户内的碳汇量随着林木的生长而积累。第二阶段为交易阶段,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和生态补偿的进行,条件成熟后可制定相关政策,中国绿色碳基金造林所获得的碳汇可进行产生交易,从中国绿色碳基金移出进入市场,届时将由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来进行管理,逐步形成碳汇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