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像少年啦飞驰
1492800000014

第14章

在我们住宾馆出来的几天以后,老枪突然变得稀奇古怪,比如对着电脑屏幕傻笑,刷牙的时候唱歌,洗手间里一蹲就要半个钟头,打字打着打着突然乱拍键盘,然后极有耐心地把刚才乱打的东西删掉。半夜起床看上海夜景,想听CD的时候把VCD往CD机里面乱塞,看看读不出来,就把VCD拿出来,又忘了自己要干什么,呆原地想半天,终于恍然大悟,然后捧个电脑去看VCD了。

这样的迹象显示,老枪的初恋来临了。

因为老枪从前在河北一个很小的地方,所以恋爱不方便。因为在那种小地方,老枪不能随便去喜欢人,一旦喜欢,大家有意思,保证这辈子就只能娶这么一个了。农村和城市就这么个区别。我曾经暗自思量,老枪喜欢上海是不是因为在上海谈一个吹一个没人计较,也不会有个老太太追杀出来说:我的闺女已经和你约会过了你就得要定她了。结果老枪在上海这么久依然唱这单身情歌。

这次老枪的女人是一个初二的学生,我听说以后吓了一跳,想好你小子,老牛吃嫩草。然后老枪掏出一张她的照片,是背面的,看上去很青春洋溢。于是又吓了一跳,想,好你小姑娘,嫩牛吃老草。

我问老枪怎么是背面的照片,老枪说,是偷拍的。

然后我问他们的关系,老枪说,打算最近和她说话。

这年代还真有柏拉图式的。

于是我很严肃,说,老枪,你还没有和她说话,就能在厕所里待半小时,你若和她说话了,我看你的床就搬那儿吧。

后来想想,正是因为没有说话,老枪才能在厕所里兴奋这么久。

此女孩为市区某一靠近我们住的地方的中学初二学生,中等的身高,很好的身材,很好的长相。喜好穿一蓝色风衣,骑一红色城市车,半长的头发,扎得很低,白色或者黑色的跑鞋,黑色的包,有时带耳机骑车,一次差点儿给撞死以后,很少骑车戴耳机。

这是我们的观察结果。

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