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措施
第八条文件、资料管理及宣传报导保密
1.一切秘密文件、资料的拟制、印制、收文、传递、承办、保管、归档、传阅、移交、销毁等环节,均应办理清点登记、签批手续,严格责任制。
2.机密、绝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保管,经常核对,及时清退,严禁在无安全保障的场所阅办或存放。
3.翻印、复印机密文件、资料,必须经文件、资料制发机关或有关负责人批准。
4.外出人员不得携带机密、绝密文件及资料,因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派两人同行。
5.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必须经机要传递或派专人接送,严禁用普通邮件发送或托运。
6.凡向通讯社、电台、报刊投稿或电视录像,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要事先经领导批准方可发稿或报道。
第九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保密职责
1.各级党政领导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并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窃密和重大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公司保密小组报告,同时查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采取防范措施。
2.所有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重大节日要坚持保密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4.机要、保密、档案等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以上规定,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带离工作场所,不得将机密文件交由无关人员阅读,不得私用工作之便私抄、复制机密文件或搞非法活动。
保密组织
第十条公司建立保密领导小组,统管全公司党政、科技等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领导小组的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工作布置。
2.研究本公司保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组织督促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
4.向党总支和上级保密委员会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5.追查处理窃、失、泄密事件。
奖励和惩处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守职责、维护党和国家机密有显著成绩者。
2.对盗窃、出卖党和国家机密行为敢于斗争,及时检举揭发或破案有功者。
3.坚持原则,在危急情况下不顾艰苦、艰险保护国家机密者。
4.发现他人遗失和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能及时补救者。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报上级有关部门。
1.违犯保密规定,玩忽职守,造成失、泄密者。
2.擅自传抄、录音、录像、翻印、复印、携带和隐藏、扩散党和国家机密者。
3.在危急情况下,只顾个人安危,使党和国家机密遭到损失者。
4.利用机密进行非法活动或诬陷他人者。
5.对窃密或重大失、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第十四条对在保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给予表彰、奖励外,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调资、干部选拔使用、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之一。
五、电脑机房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电脑机房系统环境的安全、稳定、高效及合理使用电脑资源,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机房所有员工及需要进入机房操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印表机及其他相关设备。
管理员职责
第四条电脑机房设管理员,其职责为:
1.负责电脑应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机房设备情况,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采购申请。
3.与教育部门配合,指导电脑技术培训及上机操作。
4.对机房电脑及外设的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电脑机房所用软体的保存。
6.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中心,同时抄报财务部。
7.机房钥匙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
8.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
9.指定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10.负责电脑机房设备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
机房管理
第五条电脑机房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未经批准的非电脑机房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资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资讯载体带出机房。
第七条电脑机房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
第八条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九条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十条机房员工下班时应将所有设备电源关闭,最后离开机房者应检查所有电源及门窗是否均予关闭。
上机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需要到机房使用电脑,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第十二条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第十三条各学科教练必须认真填写上机申请表,报主教练批准,交机房管理员安排时间后,方可组织人员上机操作。
第十四条所有上机人员进入机房后必须听从机房管理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
第十五条进入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软体复制必须经机房管理员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由中心主任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机房上机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体设备。
硬体保护及保养
第十九条除电脑机房负责硬体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第二十条硬体维护人员在拆卸电脑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第二十一条硬体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第二十二条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病毒防护
第二十三条联网的电脑一律不得装有软盘机。
第二十四条对于联网的电脑,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电脑网路拷入软体或文档。
第二十五条对于尚未联网电脑,其软体的安装由机房管理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机房电脑需安装软体时,由软体使用人向机房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由机房管理员负责安装。
第二十七条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体。
第二十八条资料的备份由机房管理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软碟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第三十条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奖惩办法
第三十一条由于电脑设备是企业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
1.凡发现下列情况: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体(含游戏)。
(3)电脑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长时间离开电脑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机房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体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体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机房管理员组织制定,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网络使用管理制度
宗旨
第一条公司网络资源只能用于工作。个人由于一般业务学习、新闻、娱乐等而需用网络的必须在自己家中进行。为规范公司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网连接、公司各片区和办事处广域网、移动网络接入、Internet出口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Internet电子邮件、代理服务、办公平台等。
主管部门
第三条管理工程部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知识产权室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都有可能被备份审查。
管理规定
第四条任何人均不得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否则要追查责任。
第五条公司网络结构由管理工程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管理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七条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管理工程部统一规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第八条为确保广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2000共享等在广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第九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者将受到处分。
第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图书馆集中订阅和管理。
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个人,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在公司网上散布****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或政治性评论内容的个人,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等各种形式网络服务的责任人,或玩网络游戏的个人,第一次发现降薪一级,第二次发现将其降职,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第十五条对各种工作用文件服务器的申请,需经系统主管审核,由管理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设立,擅自申请者将处以降薪一级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在网上设立各种形式的网络游戏服务的责任人,处以降薪一级直至辞退的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处以罚款、降薪、降职等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罚款、降薪等处罚。
第十九条任何员工发送与工作无关的电子邮件,将处以降薪、降职及至辞退的处理,有意接收与工作无关的邮件、每次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条任何员工在上、下班时间,通过公司网络查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一次降薪一级。
第二十一条对于其他任何利用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将对其处以罚款、降薪等处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挂任何应用系统。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从即日至××年×月×日为整改时间。
七、证照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证照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第二条证照是指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批文等。
如: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税务登记证、ISP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条证照的使用包括借用、复印等。
第四条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第五条证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借用完毕后,应在时限内归还证照保管人。
第六条证照复印程序
借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核准→办理借用手续→归还如证照复印件未使用,应立即退还证照保管人。
第七条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第八条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
第九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八、证明函管理规定
第一条证明函的范围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第二条公司证明函由总经办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第三条使用证明函必须填写《证明函使用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使用证明函必须做好登记,填写《证明函使用登记表》。
第六条严禁开出空白证明函或外借证明函。
第七条证明函开出后,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损失;如证明函未使用,应立即退还总经办。
第八条总经办应妥善保管证明函存根。
九、员工编码规定
第一条本标准按公司机构图和岗位图自上而下,自左向右顺序来编排,员工编码共7位。
第二条首位码为级别码:高管级为1,部门级为2,主管级为3,员工级为4。
第三条二、三、四码为部门码:第二码表示系统,财务系统为1,行政系统为2,人力资源系统为3,摩托车销售公司为4,售后服务系统为5,汽车贸易公司为6;第三码表示各系统内各部门;第四码表示各部门内各分部、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