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具有天生的经商意识,在当今社会中几乎成了财富的代名词。他们开拓变通,敢为人先,他们政治淡泊,利益至上。广东人有着悠久的经商历史,他们言必言商,言必言利,是当代最富有的一群人。
广东商人的辉煌并非始于今日。早在明清时代,他们就位列十大商帮之中,只是不及晋商、徽商出名而已。当晋商、徽商相继黯淡时,广东商人不仅长盛不衰,而且后来居上,成为首屈一指的粤商。
一、粤商的兴起
广东在明嘉靖以前,还是个蛮荒之地,历代官员都不愿到广东做官,认为广东是一个“瘴疬之地”,只有流放与被贬的人才会到那里去。
明代以前,唯有广东的航海业还值得一提。
唐朝贞观年间,广州便已成为世界著名的港口,每年来广州的外国商船多达40艘,船舶主要来自南洋与波斯湾。当时,中国与南洋及波斯湾地区有6条定期航线,这6条航线都集中在广州。其中最著名的航线是自广州——南海——印度洋——波斯湾——非洲东海岸诸国,这条航线途经90多个国家和地区,把中国和东南亚地区、南亚地区和阿拉伯地区联系起来,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国际航线。
这条路线与泉州路线合在一起,被人称之为“海上丝绸之路”。
宋代与元代,广州的造船业规模更大,建造的大船高有四层,可以同时搭载上千人,卧室、客厅、货仓、厕所一应俱全。当时与广州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多达140多个。广州到世界各地拓展了三条航线,一条可到达爪哇北岸,一条到地中海亚平宁半岛,后来又开辟了一条非洲东海岸航道。以广州为起点的海上丝绸之路逐渐向全球扩展,实现了广州与世界的海上运输大循环。
明代,航运得到了更大的发展,航运业带动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广东的经济才慢慢跟上中原发达地区,并开始跻身于全国先进行列。广东商帮应运而生,将广东的物产源源不断地运往中原地区与海外地区。
广东商人最初的商业行为就是靠运输物产来从中获利,在广东农业结构中,经济作物占的比重很大,其中荔枝、烟草、槟榔等经济作物广泛种植。
广东的水果最为有名,有“水果王国”的称号,香蕉、柑橘、荔枝、菠萝为广东的四大名果。尤其是荔枝,早在汉朝就有南越王尉佗向汉高祖进贡荔枝的记载。明朝万历年间的传教士利玛窦说:“中国有很多欧洲人没有见过的水果,它们全都产自广东省与中国的南部。当地人把这些水果叫做荔枝和龙眼,味道都十分鲜美。”
除了水果,广东的丝织业、茶业也非常兴旺。
广东地区普遍养蚕植桑,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在明末就已经出现了“桑基鱼塘”的耕作制度,形成了种桑、养蚕、养鱼三者有机结合的科学耕作方式,成为农业生产的一大特色,这种制度发展到清代更加成熟,以致广东成为全国出产丝织品最重要的省份之一。如佛山有18家丝行,是岭南丝织品生产基地。广州则是丝织品生产的另一个生产基地。据乾隆《广州府志》载,当时广州的丝行专门从杭州请来师傅传授技术,鼎盛时期丝行有织工三、四万人。
丝织业的空前兴盛,带动了珠江三角洲桑树种植热潮。1830年,清朝从广州出口生丝共7053担,其中广东丝为3068担,占该年生丝出口的一半以上。
广东茶业也很发达,茶树种植遍及城乡,其中南海西樵山、潮州凤凰山居民多以种茶为生。有关茶叶的加工场也逐渐兴盛起来,广州有专门的茶叶加工场,雇用大量男工、女工和童工。女工和童工从红茶中挑拣茶梗和枯残的叶子,男工的工作是发出毛茶及收回拣剔过的茶叶。而制茶师傅则进行茶叶熏烤工序,制成各种熏化茶、乌龙茶等。
经济作物的发展,还为手工业提供了原材料,极大地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广东的榨糖业、丝织业、织席业等迅猛发展。此外,广东的冶铁业、陶瓷业、酿酒业、造纸业,以及粤绣、剪纸、竹木藤器、硬木家具、烟花、爆竹、成药等手工业和工艺产品也日益发展起来。
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商品交换与流通的发达,一大批贸易场所兴起,像中山小榄,在明代只有两个小圩,到清代乾隆年间,“林步酒家,灯烛辉煌,彻夜不灭”。而南海县九江乡,至光绪年间,“万货丛集,百工填委”,商铺达到了1500余家。
清代中期,广东商人开始取得了商界的翘楚地位。史书上说:“广东一省,金山珠海,天子南库。”广东的经济为清朝政府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收入,民间商业异常兴盛。
广东商人真正进入极盛时期是清乾隆二十二年,这一年,乾隆下令封闭全国海关,仅留广州粤海关一口通商。这样一来造成了“东西南北中,一齐到广东”的局面,广州成了“洋货”与“土特产”的集散地。广东商人在这个大好形势下,成立了十三行,大展身手,一大批豪商如雨后春笋般崛起。
二、粤商史上的四大类型
历史上的广东商人以明清时期最具代表性。明清时期的广东商人,在类型上,可分为海商、牙商、国内长途贩运批发商和侨商四大类。他们在经营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各的生财之道。
(一)海商形式最为丰富
明清时期,为了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从而实行海禁,尽管如此,但明清时期广东仍然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海外贸易的海商。海禁对广东商人的打击尤其大,广东商人正要利用明代中期以后的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扩大海外贸易。但海禁令一出,使他们的愿望成了“黄粱美梦”。
于是,一些广东商人纷纷组织武装船队,采取武装贩运方式来反抗明政府的禁令。他们结成了广东海商商帮。著名的海商有东莞的黄秀山、何亚八,潮州的诸良玉,澄海县的林道乾、杨四,饶平县的张琏,梅县的林朝曦,大埔县的萧雪峰。以这些著名的海商形成的海商商帮,随着清政府开海贸易,更加壮大起来。
经营海外贸易是由广东商人专门从事的。明代海禁时他们从海上走私谋生。开禁后他们就从事海上贸易做进出口生意。到了明清时期广东商品货币经济快速发展,受到巨额商业利润的刺激,一些广东官吏和封建地主豪绅利用手中权势,积极开展海外贸易活动。他们一般不直接参加贸易,“而是利用他们豢养的义男、义儿以及下属官员出海经营贸易”。所谓“义男”、“义儿”,实际上就是家内奴隶。
有些海商资金有限,自己家没有远航大船,便向豪绅大贾之家租赁船舶,再雇用水手揽载其他商人运货出海贸易,从中获利。
海南岛的豪族海述祖是明大臣海瑞子孙,家有一艘全长28丈、桅杆高25丈的大船。沿海海商38人共同租赁了他这只大船,载货到南洋去进行贸易。
这种租赁海船出海使三方受益,海述祖由于租船可以得到租金;海商靠剥削水手和舵工取得剩余价值和获得商品贸易的商业利润;水手和舵工因为可以携带少量商品贩运海外而获利。
有雄厚资本的海商一般都自己制造船舶,招募水手,远涉重洋。靠从事海外贸易,广东人从中赢利丰厚。
澄海县海商林道乾,自己为船主,招募船员,统率船只100多艘。船员上千人。浩浩荡荡向海外而去,从海外贸易中大获其利。
资金不足的中小商人通常采用合资造船购船、购货的方式出海进行贸易。除了他们共同集资采购的“重货”出海贸易外,大家还可另用资本购货随船出去贸易。被邀集来的船员除火长、财富、总杆和重要船员给予工资补贴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发工资,而是可以按规定在随船出海时挟带一些私货,贩卖所得的利润充作工资。这样无论是船舶的合资者,还是雇员,都是以主人的姿态在船上经营贸易,大家同舟共济。从中取利。这种资源共享、合作经营的组织形式也不是永久固定的。每当一次出海贸易结束后,旧的合资形式可以宣告结束,又根据新的情况及各商人的意愿重新组合投资。
(二)牙商专营外贸
牙商包括明代贡舶、市舶贸易的牙行商人以及清代的广东十三行和晚清逐步形成的买办商人。
牙行由封建政府特殊的中间商人开设(官牙),或依靠地方封建势力开设(私牙)。官牙由政府发给牙贴的商人开设,而能够领到牙贴的多是当地富商大贾或地主豪绅。封建政府用牙行来监督商税,登记和监督商人活动,牙行实际上是封建政府的爪牙。牙行在产地、集散地或销地市场上成为法定的或强行插入的中介人,妨碍商人与生产者直接进行接触,因而严重地阻碍自由贸易和商品的自由流通。
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官府在广州设立的垄断贸易的广州、徽州、泉州十三家商号,明末已发展为广东三十六行。这已经不是单纯买卖的中介入,而主要成为了主持和操纵外国商船来广州贸易的商业团体,即牙行商帮。
清康熙二十三年后,广东商帮中的牙商则发展成为著名的广东十三行商。所谓“十三行”,是经营进出口贸易特殊机构的总称,实际上行商并不一定就是十三家商行。
清代广东十三行商是清政府直接控制下的经营对外贸易的垄断商人,具有官商性质。他们的经营方式是以外贸批发商的身份代外商购销货物,是国内长途贩运批发商及外商交易的居间者。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以后,广东粤海关独口贸易的形成。给广东十三行商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他们从中牟取暴利,迅速膨胀起来的钱袋使他们成为中国最富有的商人:怡和行商伍秉鉴的家产,在道光十四年时,已达2600万元以上。咸丰十年同孚行商潘绍光的家产总额也达1亿法郎以上。
广东十三行商不仅垄断了对外贸易,他们还要代外商缴纳关税,代办一切交涉事务并且监督外商在广州的活动,是外商与清政府联系的媒介,具有经营对外贸易和经办外交事务的双重职能。
牙商是广东商帮中人数不多但能量很大的商人。明代的广州,不管“官牙”、“私牙”,他们的职能都是在对外贸易中充当贸易中人,从中收取佣金。无论买卖双方是盈是亏,他们都稳当地从中赚到一笔钱。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广东对外贸易的发展,专营牙行的商人也发展起来了。特别是乾隆开放海禁之后,广东的牙行商人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由纯粹的买卖中介人而成为包销外国进口商品和本国商品出口的商业团体。
广东三十六行行商的经营方式是:每当外国商船到达广州,牙商即以评价者的身份登船估价货物,介绍买方,充当外商与国内批发商交易的中介人,从中收取佣金,即“牙钱”,获得30%~50%利润。
这种盈利,既无本钱,又获重利,真可谓是无本万利。
(三)批发商进行长途贩运
明清时期,广东出现了一批将外省货物运回广东销售并将广东货物销往全国各地的商人,成为长途贩运的批发商。明中期以后,广州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最大通商口岸。中国内地的商品就大批地源源不断地运至广州出口,而外国商品也通过广州销往全国各地。广州成为“洋货”和“土特产”的集散中心,而佛山则成为“广货”和“北货”的集散中心。清乾隆二十二年以后,广州成为中国独家通商口岸,全国的外销商品和外国的内销中国商品全都汇集广州,广东商人成群结帮把洋货贩运到全国各地,并购买大批“土特产”回广州出口;同时外省商人也成帮结队把本地的土特产贩运到广州出口,而把“洋货”、“广货”运回本地销售。这种千军万马齐奔广州做生意的情形,当时人称之为“走广”。
在“走广”的过程中,广东国内长途商帮也就逐渐得以形成。为了更好地“走广”,为了维护商帮的利益和了解沟通商业信息,广东商帮纷纷在全国各大都会或要津商埠建立分馆,在广州、佛山建立的行业会馆更是到处都是。
长途贩运批发商人是广东商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途贩运批发商的经营方式是到省外或省内的边远地区收购货物贩运回广州、佛山等中心市场,再通过牙商向外商批发,或是批发给当地零售商。他们将商行设置在广州、佛山,进行商业经营。
同时,他们又把广东的货物贩运到外省或省内边远地区批发给当地的中小商人。他们通过全国各省的都会、要津设立商号或会馆进行经营。
广东长途贩运批发商的主要经营项目是米、盐、糖、丝、茶叶以及洋货等。他们的贩运都是大进大出,吞吐量很大。如番禺县商人林大桥,到广西贵县附近各镇采购米、花生油、豆类、花生及其他土特产,每批达十多万斤,用船运回广州、佛山批发。广东商人从广西苍梧县运贩的大米每天达到20~30万斤。广东盐行销往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广西等省,每年仅广东商人运销广西的食盐就达1.82亿斤。湖南的红茶也是广东商人去组织货源,并引导当地人依法仿制,将大批经过加工后的红茶贩运到广州以供出口。
广东商人的这种大进大出长途贩运商品,其资本的雄厚和经商的魄力使得外省商人非常羡慕。广西北海人说这些广东商店(设在北海)中没有一家从事零售交易的,他们的交易完全是整批。把零售生意让给当地商人去做。广东商帮中的海商、牙商、长途贩运商虽然经营的项目不同,经营方式也不同,但都是获得厚利的行业。他们利用各自自身的条件,尽量利用各种外部环境,创造出切合自己实际的经营方法,从中牟取厚利,发财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