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荣辱二十年:我的股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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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南征北战(10)

影响合并的第四个问题是经济索赔案件。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并设立后,一下子牵涉万国证券留下的许多经济索赔官司,其中最大的一笔就是前面谈到过的哈医药股份公司与万国证券公司卢湾营业部之间的经济索赔案。几年前,哈医药公司把职工内部集资炒股款拿到万国证券公司卢湾营业部委托一个大户代为炒作。当时,哈医药公司副总经理张春辉对老万国卢湾营业部经理说,这笔款放在卢湾营业部,具体运作不要营业部负责,不过为了获得公司职代会同意,希望营业部出一份假的受托协议。营业部经理为了稳住这个大户,未考虑后果,在协议上盖了公章。结果这个大户把哈医药职工的集资炒股款赔得精光,并一走了之。哈医药公司拿出那份协议告到上海第二中级法院,要求万国证券公司赔偿这笔款项,法院判万国证券败诉。在合并工作中,这些大的经济索赔案都没有摊到谈判桌上。申银万国合并设立后,哈医药公司就派出了专门的讨债队伍,长驻上海向我们索赔。我为此案找了上海第二中级法院的院领导,看看能否给我们找点有利的法律依据,结果还是对方在法律上占得住理。结果只能进行赔付。

成功吗?

一半靠运气,一半靠努力,申银万国合并设立当年就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在提取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账面实现利润8亿多元。同年还解决了一系列万国证券的遗留问题。如,从老万国接过来的几个房地产公司,占用公司近十个亿的资金,按协定必须支付总公司5000多万元的利息,但这些公司当时处境非常不好,让他们支付利息,只能是雪上加霜,进一步把这些公司往破产边缘上推。因此,我们不仅免去了这几家公司当年应支付的利息,而且还拿出5000万元弥补它们当年的亏损。1996年,我们给申银万国证券的全体股东以现金形式分了红,万国证券的股东首次获得投资红利。申银万国证券还以绝对优势位居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总额统计表”榜首,并囊括股票、国债、基金交易的五个单项第一。1996年8月,《欧洲货币》再次将“中国国内最佳证券经营机构”的桂冠赠与了刚刚合并的申银万国证券,并称申银万国业已成为中国证市场上最具有竞争力的一家公司。

1997年,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并经营的第二年,我在公司题为《发展中求规范》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申银万国将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充分发挥经营管理上的优势,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巩固在国内证券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将以东南亚地区为枢纽,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以业务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连锁化、经营国际化为目标,力争使申银万国发展成为经营机构遍布世界、业务范围辐射全球的一流跨国集团公司。遗憾的是,就在这一年,我离开了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合并的第二年,全公司创利积极性空前高涨,至我离开公司时,下属业务部门已上缴利润30多亿元。由于公司奖金额度不足,公司财会部门最后不得不采取限额上缴利润的办法,即下面业务部门实现利润后,不让他们马上上缴以获取4%的奖金。财会部门曾为奖金额度不足的问题问我怎么办,他们担心是否能兑现奖励承诺。而我的态度很坚决,表示企业经营要“言而有信”,“奖励基金额度不够,我们与市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那一年,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最终公布的净利是8亿多元,但相信实际利润远远大于此数。

从企业的经营角度看,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合并是成功的。当然,有人认为如果不合并,那么申银证券就不会因为万国证券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遭受处罚。例如由万国证券承销的问题股东方锅炉,在发行不久后就连续出现问题,先是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集体经济犯罪,随后又查出该公司股票承销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但当中国证监会最终将处罚确定下来时,万国证券已经与申银证券合并了,因此“板子”落在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身上。在东方锅炉的问题上,中国证监会认定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王培君副总裁和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四川总部总经理受到了终身禁入金融行业的处分,而公司本身则受到停止一年投资银行业务的处分。

我不同意因为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而否定申银万国合并成功的说法。因为企业的合并是否成功,最终要看合并后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并后的发展情况、盈利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等各方面情况综合评判,申银万国的合并案是成功的。

但是合并后的快速发展,导致一般企业需要正常发展很多年才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出现了。这些企业的“老年病”,最典型的就是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是我国国有企业的通病,申银、万国合并设立后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实质也是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里,除了经营管理班子,一般还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党委、纪委等监督班子。按理说,董事长应是企业的首席经营管理者,但国内一些企业的董事长往往是“甩手掌柜”。这种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似乎非常重视企业监管工作,实际效果又如何呢?通常是一个人干,一帮人看,而且是多干多错,不干不错。国有企业每年的监管费用少花了吗?效果如何?没人总结,至今还有人认为不够,还要往企业派督察员、财务总监等。我心里时常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感到悲哀!有人告诉我,一个企业与其养着这么一大帮闲人,还不如藏个把贪污犯。粗听似乎不入耳,细想还是有点道理。这几年国有企业集团的董事长、监事长、工会主席,年薪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在少数,加上他们占用的办公场所租赁费用、专职司机、秘书以及个人社交费用,每个人一年没有几百万怎么转得起来?如果企业内部藏个贪污犯,让他去钻企业管理的空子,让他担惊受怕地冒着坐牢甚至掉脑袋的风险又能捞多少钱?一群猫去抓耗子,最后被猫消耗的东西远远多于耗子偷的,这可能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通病。我在国有企业干了很多年,说实话日常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些人花多少钱,最怕的是这帮人吃饱了没事找事干。对国有企业这种管理体制,谁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甚至一些高层领导也清楚这些问题。奇怪的是,这些问题就是没法解决。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一个企业应该有一个核心人物,现在可好,给你搞好几个核心人物,说得好听点是互相制约,说得不好听,就是让你窝里斗,多少国有企业干部为此伤透了脑筋。申银万国证券有些干部认为,如果公司不是某某人来,情况会更好些。我不认为是具体哪个人的问题。可以调查一下,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几家不存在这方面问题?从企业机制发生变化的角度,说申银万国合并不成功是有一定的道理。当然,如果当年申银证券不与万国证券合并,而是自己公司进一步做大,能够避免中国国有企业那种弊端吗?我看也未必。此后几年,我到深圳工作,深圳市政府自称“小政府,大市场”,意思是政府不干涉企业的事,但实际上真正做到这点也是不可能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年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董事会、党委、经营班子之间的合作,相比较国内其他大型国企而言,还是可以的。

收购新鸿基证券的“小插曲”

在申银、万国证券合并工作过程中,还有一段收购香港新鸿基证券的插曲。这件事眼看就要获得成功,但在签约前一刻上海市主管部门让我们放弃了那次收购。知道申银万国试图收购新鸿基证券一事的人不多,而且即便知道这事,但也不知具体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