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歙之,想要限制它,
必固张之;必先扩张它;
将欲弱之,要想削弱它,
必固强之。必先加强它;
将欲去之,要想除去它,
必固举之;必先推举它;
将欲夺之,要想夺走它,
必固予之。必先给予它。
是谓微明。此法叫做先暗后明。
柔之胜刚,柔可克制刚,
弱之胜强。弱可克制强。
鱼不可脱于渊,鱼不可脱离水潭,
邦之利器,国家的先进武器,
不可以示人。不可以显示于人。
注解:
(一)是谓微明
指上述的办法叫做先暗后明。要想这样,先要那样,通过那样,而实现这样;这样在那样中暗藏、滋生,外面不察觉,等到发现时,这样已通过那样得以确立和实现。诸解有泛准确和精辟。现举旧解二则于下,以资参考。
韩非《喻老》:
“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
王纯甫《老子亿》:
“将欲云者,将然之辞也;必固之者,已然之辞也。造化有消息盈虚之运,人事有吉凶倚伏之理,故物之将欲如彼者,必其已尝如此者也。将然者虽未形,已然者则可见。能据其已然,而逆覩其将然,则虽若幽隐,而实至明白矣。故曰是谓微明。”(二)柔之胜刚,弱之胜强
柔是能克刚,但刚也能克柔;弱是能克强,但强也能克弱。通常的情况,是刚强胜柔弱,又何得以柔弱反胜刚强呢?因为这个“柔弱”是具有特定含义和针对相反相成的总体原则的。
(三)鱼不可脱于渊
鱼离于渊则死,渊,泛指水生环境;因为渊是鱼生存的依靠和生命的保证,所以不可脱于渊。此是教人脑海要清楚,随时不忘自己的根本利益和目标。
(四)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锐利武器;如果是一般的武器,大家都有,这里指杀伤能力大的秘密武器、新武器。之所以不示人,是为了使自己处在暗处,让别人处在明处,是“微明”思想的发挥。
章析:
本章首先列举了几项实现目的、夺取胜利的几大法则,并把这些法则的运用归结为先暗后明的方法。为什么这种方法成立呢?因为是利用了事物的物极必反的原理,不是简单地用鸡蛋碰石头,而是采取办法,制造条件,使石头的强硬性不断削弱,最终使石头毁亡。此章是实现目的的方法论,它已经从理想、劝善中脱离出来,成为执大象者和不执大象者都适合的斗争方法和策略。
本章讲的主要内容,简而言之,属于太极辩证法。太极辩证法,是宇宙的法则,它适合于宇宙、自然、社会和人生。而从几个“将欲”来看,它一方面是为了阐述大道法则的一种设说,但更多的是把它运用于社会人生——“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就画龙点睛地表明了这点。
本章的思想,被后世的谋略家、军事家、政治家和智库所深刻借鉴,并把它作为实施谋略和战略的重要原则。之所以本章的思想可以作为谋略的思想原则,在于它在根本上是合乎道的原则,而道的原则是普遍真理。
这种谋略的思想方法简而言之即:“微明”——先暗后明、外暗内明。
以暗为阴,以明为阳,用四象喻之,即为少阴:
事实上,人类的全部谋略活动和谋略运动都是太极的,都可以太极所衍生的四象及其关系来诠释之(——参见《ThePrincipleofStrategyStudy谋略学原理》——学术出版社·美国)。